仓储招标邀请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地利二班物流有限公司

仓储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P-2018 -001

招标单位河北地利二班物流有限公司日期2018年4月21日

一、招标公告

河北地利二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仓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刁文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仓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拟采购仓储设备,卖方负责仓储设备的供货、搬运、安装、调试和相关的技术服务。本次招标货物共分为9个标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同时投标。

2)技术规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必须拥有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

6)提供2017年以来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本类型的成功案例,以合同原件为准

7)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所采购的仓储设备生产厂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

间,下同),在石家庄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基础

教学楼101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

需另加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

续费)后3日内寄送。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5日之2018年2月

15日登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2日12时0分,地点为石家庄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基础教学

楼101。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2日12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招标网上发布。

7.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投标人须知

1.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2投标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

6)提供2017年以来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本类型的成功案例,以合同原件为准

7)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所采购的仓储设备生产厂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

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单位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1)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设备、材料采购一览表”中所列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

①开标文件

投标专用章授权函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单项报价表

投标保证金

②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资质证明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资信登记证明文件

投标人承诺函

商务条款偏离表

制造商资格声明

投标廉政承诺书

③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产品结构图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3)证明材料、设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①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②设备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③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以对买方

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