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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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强化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机关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事业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机构的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的权限及职责第三条驾驶员的权限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应当依法持有驾驶证,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证驾驶。

第四条驾驶员的职责1.维护车辆和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车辆及设备的完好性;2.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司机职业道德纲要;3.保证完成车辆安全检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地驾驶公务车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4.确认车内乘员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驾驶车辆时让车内乘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确认车辆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出车不得超时等。

第三章驾驶员培训及考核管理第五条培训制度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事业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机构应当制定符合职责和任务的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培训计划和课程,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考核制度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事业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机构应当建立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考核制度,定期考核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针对考核结果及时加强驾驶员的技能培训。

第四章对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的监督第七条相关部门监督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事业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机构对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应当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配合,按照规定对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达到标准要求。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监督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的使用应当由车辆管理部门监督,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及车辆使用符合管理规定。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范车辆核算、降低车辆使用费用,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办公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领导用车由领导自行调动,在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司机照常上班,车辆由行政部部长或车队队长调派。

(二)在行政部长领导下,车队长负责机关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三)因公使用公务车的部门须提前一天向车队递交《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车队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四)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上的相关数据。

(五)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和公务车驾驶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向车队长说明原因。

(六)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单及时上交车队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七)公司每年由车队长统一为各车购置车辆保险。

每辆车年检时由车队长陪同驾驶员共同办理,驾驶员应在检车前处理完交通违章,按期检车。

(八)节假日值班车辆由行政部长负责安排。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一)机关车辆必须统一到指定的修配厂进行维修、保养。

(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如需维修,经车队长检查、确认、同意后,由车队长开出《车辆维修通知单》去指定修配厂修理。

(三)维修费用在____元以下,由车队长批准确定;维修费用在____元,由车队长报行政部长批准后确定;____元以上,由行政部长报主管经理批准后确定。

(四)驾驶员对维修车辆认真负责,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回车队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五)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六)驾驶人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党政办公室驾驶员、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党政办公室驾驶员、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大田坝乡卫生院驾驶员和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规范、节约、高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1、驾驶员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开带病车、不开赌气车、不开高速车,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要不断加强技能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技术,严禁违章行车、酒后驾车、私自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要坚守岗位,服从车辆调度和管理。

上班时间,做到随叫随到,准时出车。

根据工作需要,需驾驶员出车的,须由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车,未经批准擅自出车并造成影响的,后果自负。

4、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要及时送回单位并按秩序停放,不准在院内乱停乱放;夜间,车辆不得在外停放,如有失盗现象,后果自负。

5、驾驶员要爱惜车辆,注重车辆保养,定期检查车辆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件。

车辆维修保养要履行维修保养审批制度,由车管科查看检验,报经分管副主任和秘书长审批同意后,凭维修单进行维修保养,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维修保养的,一切费用自付。

6、驾驶员在单位不准乱窜岗位,不准进行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维护好医院良好形象。

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1、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的原则,加强车辆调度,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2、卫生院现有1辆公务用车,车辆操控人员于海荣。

3、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应向本单位主管领导申请,并说明时间、地点,使用车辆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定计划或公车私用,如有此情况驾驶员有权拒绝,严禁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三、油料管理制度1、车辆需严格按加油卡规定的油料型号、车辆号码进行加油,不得使用加油卡加其他型号油料,或对本车以外车辆进行加油。

2、严禁向加油站工作人员兑换现金及找零。

3、车辆长途出车,油卡有油的不允许拿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规范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务车辆的调度派遣(一)机关公务车辆统一由局办公室管理调度安排,局领导和各科室需使用公务车辆(执法车辆由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调度安排),须提前(紧急情况除外)将用车时间、到达地点、任务告知局办公室。

(二)车辆调度使用按照先急后缓、先局领导后科室的原则执行。

如有紧急公务应优先满足科室用车(抢险救灾、文物拯救等)。

(三)因广州市执行车辆限行制度,局有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一般不派专车到广州,应尽量乘座公共交通工具。

(四)符合以下公务出行情形的,可以派遣公务车辆:1、接待上级、兄弟单位、以单位名义邀请的专家(学者)、其它承担重要公务的人员来韶开展专项公务活动。

2、由我局牵头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汽油票(存根联) 汽油票(加油联)编号:油号:数量:油号:数量:车号:行驶里程:车号:行驶里程: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经手人:经手人: 注:本票需双方经手人核对内容并签名确认方可结账附件4编号:附件5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车辆加油登记表年度:车号:说明:1、本表由车管干部填写,驾驶员每次领取油票时,均需报车辆行驶总里程,由车管干部用本次行驶总里程减去上次行驶总里程,对加油数量和行驶里程进行油耗判断。

2、司机外出临时加油也要进行登记。

附件6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存根)编号:说明:修理厂盖章确认后,由车管干部保存。

(公章)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编号:说明:此联由修理厂保存,结算维修保养费用时,需将此联同维修保养项目清单、发票一并送达车主单位核对,经审核无误后付款。

附件7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洗车登记表年度:附件8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车辆购置工具(配件)申请表说明:此表作为附件同购置发票一起报销。

3、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需我局派出的公务用车(以文件通知为准)。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篇1】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__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

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

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

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平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

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__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

违者,发现一次罚款__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严禁缓报、瞒报事故和肇事逃逸。

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关车辆管理员报告。

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负70%以上(含70%)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10%。

机关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范本)

机关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范本)

机关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范本)为了更好地规范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安全和文明行车,本办法依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X办发〔201X〕X号)和市委《关于开展"六整治四清理"行动的决定》(X发〔201X〕X号)制定。

第一章车辆调配和使用第一条市管干部公务用车使用。

市管领导干部不配备专用车辆,相对固定车辆和驾驶员。

当委领导不用车时,办公室应优先保障其公务用车,并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条实行公务用车派遣制度。

机关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

各处室需要使用公务车辆时,处室负责人应提前1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预约单》。

办公室应按照预约先后、优先一线、公平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统一调派用车,并出具《车辆派遣单》。

驾驶员应凭车辆派遣单出车。

在紧急情况下,车辆管理人员可以电话或口头通知驾驶员出车,但需在事后由处室补办用车预约单,办公室补发派遣单。

统一在机关乘车,完成任务后,返回机关停车。

原则上不到使用人居住地接送。

第三条工作人员在市南区、市北区执行公务,原则上不派车。

与委领导一起外出执行公务,3人以内的,原则上乘坐领导用车。

与委属事业单位一起到其它区市执行公务,原则上乘坐事业单位车辆。

到青岛市外出差,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确需带车的,使用人应提出申请,并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带车。

第四条实行车辆租赁审批制度。

因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委公务用车无法满足需求时,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安排用车。

租赁时,用车处室应提出申请意见,办公室应报委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条实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

驾驶员应填写《派车登记单》,并如实填写用车单位、出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以及过路过桥费等内容。

任务结束后,用车人应在登记单上签字确认。

每周一,前一周的登记单第三联应交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应留存备案。

第六条实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定点停放制度。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保证某地政府领导用车,做好车辆服务工作,经某地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____点以后收车(某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

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某地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

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____倍价值罚款。

(十四)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凡更换____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

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机关单位司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所有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

第三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节约、文明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的购置、更新、报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登记、编号、挂牌、年检、保险等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第七条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保养记录应妥善保存。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条驾驶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驾驶证,且持有有效行驶证。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接受单位组织的驾驶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参加年度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改装、损坏车辆。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关注车辆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开展车辆管理工作。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十七条车辆使用应遵循先预约、后审批的原则。

第十八条车辆调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安排。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接到调度任务后,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做好车辆交接。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至指定位置,并做好车辆清洁。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驾驶。

第二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对在车辆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机关人员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人员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成本,确保公务活动顺利进行和行车安全,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公务用车及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维修、保养、保险、加油、年审、报废等管理工作。

(二)节约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三)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公务用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四)责任到人原则:明确车辆使用责任,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机关公务用车分为以下类别:(一)行政用车:用于机关行政、后勤保障等日常公务活动;(二)执法执勤用车:用于执法、执勤、检查、巡查等公务活动;(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如通信、医疗等;(四)应急保障用车: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公务。

第五条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借用、租赁、转让或出售。

第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费用由机关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控制。

第七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行驶安全。

第八条机关公务用车报废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九条机关人员因公用车,需向机关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明确用车事由、时间、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

第十条机关办公室根据公务需求,合理安排车辆,并及时通知驾驶员。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申请单》要求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机关人员因公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二)合理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三)爱护车辆,不得损坏车辆设施;(四)节约油耗,合理使用车辆。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三条机关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二)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纪律。

机关单位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高效、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招聘1. 驾驶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笔试、实操考核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驾驶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

2. 招聘驾驶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驾龄在三年以上;(2)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4)服从组织安排,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驾驶员培训1. 新聘用驾驶员需参加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职业道德、车辆保养等。

2. 在职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驾驶员考核1. 单位对驾驶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行车、职业道德、车辆保养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驾驶员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驾驶员职责1.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按时出车,保证车辆使用效率;3. 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4. 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八条车辆购置1. 车辆购置应遵循实用、经济、安全的原则,由单位领导审批。

2. 车辆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购置税、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车辆使用1. 驾驶员需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2.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损坏车辆设施。

第十条车辆保养1. 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2. 车辆保养费用由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应及时报废。

2. 报废车辆的处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是指一套针对公务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这是为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运行,有效防止滥用和挪用公务车辆资源,维护公务车队形象,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和工作效能而设立的。

一、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管理规范涉及到车辆的购置、登记、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旨在严格管理公务车辆,规范使用行为。

首先,在公务车辆的购置环节,需要建立透明、公开、公正的购车程序。

应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购车计划,严禁超标准购置车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其次,在公务车辆的登记和使用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和使用规定。

公务车辆需要定期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车辆信息准确无误。

同时,要建立明确的用车制度,包括公务车辆的调度、使用范围和时间、用车申请程序等。

严禁公务车辆用于私人目的或超范围使用,并设置严格的违规处罚制度。

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也是管理的重点。

应建立健全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道路安全。

同时,加强车辆的保险及定期检测方案,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

二、驾驶人员管理要求驾驶人员是公务车辆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他们直接承担着车辆使用和行驶的责任。

因此,对驾驶人员的管理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要求驾驶人员合法持有相应驾驶证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应严格审查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个人信用记录,禁止无证驾驶和驾驶记录不良的人员上岗。

其次,建议对驾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定期考核,提高他们的驾驶技能和素质。

驾驶人员应了解并遵守交通法规,习惯良好的驾驶操作,并具备危险情况的判断和应变能力。

不仅如此,还需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以确保驾驶人员按规定使用公务车辆,并对其驾驶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纪律教育,使其养成遵守交通规则、不滥用权力的良好习惯。

三、严格监督和制度执行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离不开严格的监督和制度执行。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监察体系。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最新】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最新】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局车辆管理,确保合理调度、高效运转、安全行驶、节约开支,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参照执行。

一、车辆管理对象本制度所指车辆管理对象包括:局机关及各基地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范围(一)单位所有公务性用车;(二)上级或其它单位经领导同意的借用车。

三、车辆使用原则(一)工作为主、急需优先和统筹兼顾的原则;(二)合理使用、统一调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则;(三)严守制度、确保安全的原则;(四)统一管理、节约开支,严谨公车私用的原则。

四、车辆管理(一)车辆使用1。

派遣程序(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的统一调度使用,其中基地车辆由基地主任具体负责,接受局办公室指导。

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度车辆。

(2)由办公室指定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车辆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务用车,应填写,提交车队负责人。

(3)取水、财务取款、大件设备运输、检查、接待等日常公务用车,由车队负责人直接派遣车辆;各科室临时用车,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办公室同意后派遣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庆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遣车辆。

(4)局领导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第8篇:机关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机关单位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为有利于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管理办公用品,合理控制各类办公用品的正常使用,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做到勤俭节约,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一)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指除水文设施设备外,各科室日常需要的办公用品及文印消耗品。

(二)消耗性办公用品由各科室向办公室申报,每月25日前由办公室统一提出次月办公用品购买计划表,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登记和管理。

(三)办公用品类固定资产每年申请报废一次,报废后将办公用品交回办公室,需要新购置的每年10月底可申请采购一次。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登记1.机关单位应对所有车辆进行登记,包括车牌号码、车辆型号、颜色等信息,并制定车辆登记簿进行记录。

2.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登记信息进行使用,不得非法改变车牌号码、车辆型号等信息。

3.车辆出售、报废或转让时必须及时进行注销登记。

(二)车辆维护保养1.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定期的保养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每辆车辆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等。

3.维修保养费用应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三)车辆使用1.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单位规定的审批程序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

2.机关单位应制定车辆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避免车辆闲置和滥用。

3.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在不同车型间需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明。

(四)车辆停放1.车辆停放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

2.机关单位应为车辆设置专门的停车位,保证车辆的安全和方便使用。

3.车辆停放时应熄火并拉好手刹,必要时需要加装防盗装置。

(一)驾驶员选拔1.驾驶员的选拔应根据驾驶经验、驾驶技术等条件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具备良好的驾驶素质和责任心。

2.驾驶员的选拔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不得私自聘用驾驶员。

(二)驾驶员培训1.驾驶员入职后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交通法规、行车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驾驶员在岗期间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驾驶技术和交通安全意识。

3.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三)驾驶员安全管理1.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疲劳驾驶等。

2.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3.驾驶员在接受公务安排时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安排同行人员,确保驾驶时的安全。

(四)驾驶员违规处理1.对于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分、降薪、停职、解聘等处罚。

机关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公务车辆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驾驶员行为,提高驾驶员素质,确保公务车辆安全、高效、文明、节约地服务于机关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职责第四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驾驶资格;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 熟悉车辆性能,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4.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第五条驾驶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公务车辆的驾驶、维护和保养;3. 节约使用公务车辆,避免浪费;4. 维护公务车辆的良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5. 配合机关各部门工作,按时完成出车任务;6.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六条驾驶员管理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 选拔任用:驾驶员的选拔任用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2. 考核评价: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行车、服务态度、纪律作风等方面。

3. 培训教育: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驾驶员培训:1. 新驾驶员入职后,必须参加机关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驾驶技能、安全知识等;2. 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水平;3. 鼓励驾驶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行车安全第八条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驾驶;2. 驾驶时保持高度注意力,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饮食;3. 驾驶过程中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4. 遇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乘客和车辆安全;5. 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九条公务车辆费用管理:1. 严格执行公务车辆费用预算,确保费用合理使用;2. 驾驶员应如实填写车辆行驶里程和油耗,不得虚报;3. 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机关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驾驶员队伍建设,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机关公务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公务用车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驾驶员自我管理、单位监督、社会共治相结合。

第二章驾驶员资格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年满20周岁,持有C1以上驾驶证;3. 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五条新聘驾驶员需参加机关组织的驾驶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六条驾驶员需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驾驶技能。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与行为规范第七条驾驶员职责: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3. 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4. 负责车辆燃油、维修等费用的报销;5. 积极配合机关工作,服从调度。

第八条驾驶员行为规范:1. 行车时保持专注,不接听电话、不玩手机,不与乘客闲聊;2. 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疲劳驾驶;3. 遇到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机关领导;4. 爱护车辆,不随意损坏车辆设施;5. 不得利用公务车辆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章车辆管理与使用第九条车辆管理:1. 车辆实行统一编号,驾驶员需妥善保管车辆钥匙;2. 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拼装,不得安装影响安全行驶的装置;3.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第十条车辆使用:1. 驾驶员需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2. 驾驶员需在出行前向机关领导报告用车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 使用公务车辆期间,驾驶员需注意行车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5篇)

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5篇)

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我院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管理效率,节约资源,保障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机关所有的车辆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一)机关车辆:指属于机关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二)机关司机:指专职驾驶机关车辆的人员。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机关车辆的使用申请(一)机关车辆的使用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二)车辆使用申请需包含具体的使用日期、时间、目的地、用车人员名单等信息。

(三)车辆使用申请应在使用前3个工作日内提交。

第五条机关车辆的使用权限(一)机关车辆的使用权限分为特定使用权限和一般使用权限。

(二)特定使用权限的车辆仅供特定人员或部门使用。

(三)一般使用权限的车辆可供所有使用权限人员使用。

第六条车辆使用费用(一)机关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二)车辆使用费用包括燃油费、维修费、停车费等。

第七条车辆使用期限(一)机关车辆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天,如需长时间使用需提前申请。

(二)具体使用期限由车辆使用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和车辆使用情况决定。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八条车辆保养维修(一)机关车辆的保养维修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记录需及时记录。

(二)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由维修人员所在部门承担。

第九条车辆年检(一)机关车辆每年需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辆合规运行。

(二)车辆年检费用由车辆使用单位承担。

第十条车辆保险(一)机关车辆必须具备相关的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

(二)车辆保险费用由车辆使用单位承担。

第四章车辆违章处理第十一条违章责任(一)机关车辆发生违章行为的,违章责任由驾驶人员承担。

(二)机关车辆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章处理程序(一)机关车辆违章行为应及时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违章处理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车辆使用记录(一)机关车辆的使用记录需及时登记并保存。

机关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公务用车安全管理,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确保人员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公务用车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机关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四)科学调度,合理使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车辆的登记、保养、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等信息。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二)年龄在25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技能。

第九条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二)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三)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公车私用;(四)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保养。

第四章行车安全第十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检查车辆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二)了解出行路线,熟悉路况;(三)确保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做到:(一)保持安全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二)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三)注意观察路况,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四)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机关公务用车安全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公务出行服务。

江苏省某政府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江苏省某政府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江苏省某政府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车辆使用管理1、中心车辆由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和调配,各科室因业务需要用车须提前一天向行政管理科预约。

2、每日出车按派车单路线出车,不能擅自改变路线,否则后果自负。

确需改变路线、电话请示行政管理科。

3、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

4、驾驶员手机24小时开机。

对领导或行管科的电话不得拒接。

二、车辆维修1、驾驶员应钻研车辆维修技术,争取自己能解决一些车辆故障。

经常保养车辆,做到小修不进厂,每次出车前,对车辆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2、维修审批程序:车辆需要修理,先由驾驶员填报申报单交行政管理科科长审定。

预计修理费较大的,必须向主任请示,批准后,驾驶员要按审定项目进行维修,超出项目进行维修,多发生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负担。

未经批准修车,修理费全部由驾驶员负担。

3、结算审批程序:车辆修理后,凭厂方发票、修理项目单、批准通知单,由驾驶员签字,经行政管理科长审核签字后再报主任签批后,方能报账,更换的零件应以旧换新。

4、车辆因公出差,途中需要修理的,修车后更换的零部件由行管科集中处理,修理回来后按上述程序报批。

5、购买车上用物由行政管理科统一购买。

车辆上的所有设施不得随意拆换,所配工具不得遗失,如造成损失,购买费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6车辆统一到中心指定厂家维修。

三、油料管理1、驾驶员应每日记载行车里程,加油实行定点,油卡管理,严格公里耗油,并统一使用派车单,由使用人或使用科室核对里程后签字,由行政管理科审核后方可报销。

2、非公务用车,费用一律自理。

四、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受行政管理科领导。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作风正派严格要求自己,爱护车辆及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同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守秘密。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应在行政管理科待命,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外出的,应向领导或行政管理科长请假。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及司机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及司机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及司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节约交通费用开支,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二、车辆管理1. 车辆采购公司采购公务车辆时,应遵循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选择符合公司业务需求和预算的车辆。

采购过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采购制度。

2. 车辆登记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应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颜色等基本信息。

车辆登记信息应存档备查。

3. 车辆使用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开展、接待宾客、紧急事务处理等公务活动。

员工因私事使用公务车辆需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 车辆维护公司应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降低故障率。

司机负责日常车辆清洁和简单维护,如加油、加水、更换机油等。

5. 车辆保险公司应为公务车辆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

保险到期前应及时续保,确保车辆保险的有效性。

三、司机管理1. 司机招聘公司应根据业务需求招聘司机,司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驾驶技能。

司机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司机培训公司应对司机进行定期培训,包括交通安全知识、车辆维护保养、紧急情况处理等。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司机考核公司应对司机进行定期考核,包括驾驶技能、服务态度、车辆维护等。

考核结果作为司机晋升、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4. 司机纪律司机应遵守以下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章驾驶;(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3)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4)爱护公务车辆,确保车辆安全;(5)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客户信息。

四、车辆调度与使用1. 车辆调度公司设立车辆调度中心,负责公务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调度中心根据各部门用车需求,合理安排车辆使用,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2. 车辆使用(1)公务用车:各部门根据公务活动需求,提前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由调度中心安排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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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中心车辆由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和调配,各科室因业务需要用车须提前一天向行政管理科预约。

2、每日出车按派车单路线出车,不能擅自改变路线,否则后果自负。

确需改变路线、电话请示行政管理科。

3、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

4、驾驶员手机24小时开机。

对领导或行管科的电话不得拒接。

二、车辆维修
1、驾驶员应钻研车辆维修技术,争取自己能解决一些车辆故障。

经常保养车辆,做到小修不进厂,每次出车前,对车辆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2、维修审批程序:车辆需要修理,先由驾驶员填报申报单交行政管理科科长审定。

预计修理费较大的,必须向主任请示,批准后,驾驶员要按审定项目进行维修,超出项目进行维修,多发生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负担。

未经批准修车,修理费全部由驾驶员负担。

3、结算审批程序:车辆修理后,凭厂方发票、修理项目单、批准通知单,由驾驶员签字,经行政管理科长审核签字后再报主任签批后,方能报账,更换的零件应以旧换新。

4、车辆因公出差,途中需要修理的,修车后更换的零部件由行管科集中处理,修理回来后按上述程序报批。

5、购买车上用物由行政管理科统一购买。

车辆上的所有设施不得随意拆换,所配工具不得遗失,如造成损失,购买费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6车辆统一到中心指定厂家维修。

三、油料管理
1、驾驶员应每日记载行车里程,加油实行定点,油卡管理,严格公里耗油,并统一使用派车单,由使用人或使用科室核对里程后签字,由行政管理科审核后方可报销。

2、非公务用车,费用一律自理。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受行政管理科领导。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作风正派严格要求自己,爱护车辆及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同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守秘密。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应在行政管理科待命,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外出的,应向领导或行政管理科长请假。

未出车又未在办公室待命的,按旷工处理。

3、驾驶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行政管理科派车,无正当理由不出车或不参加中心及行政管理科有关会议的,按旷工处理。

4、驾驶员未经同意出私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同时承担一切造成的后果。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经常加强车辆保养,保证车辆机械状况和安全状况良好,妥善保管车辆的保险、年检等各种必备手续,及时洗车,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6、处罚
(1)凡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结论按下列原则处理:驾驶员无责任,不处罚,安全奖照发;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负同等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经济损失的10%;负主要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经济损失的50%;负全部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
实际经济损失的100%。

上述赔偿在个人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收入中扣除,扣完为止。

(2)未经批准,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任何交通事故,驾驶员除承担全部经济费用外,还应扣发全年安全奖,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驾驶员无故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费用自行负担。

五、驾驶员待遇:专职驾驶员,每月享受180元的出车补助,并享受绩效工资平均奖,驾驶员兼职的每月只发180元补助。

⑷年度安全奖为绩效工资平均奖。

二0一0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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