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协议书(混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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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新农合业务推广培训商业秘密培训材料之六 B 不得外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协议书

(混合型)

委托方(甲方):××县(市)人民政府

受托方(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实现新农合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县(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具体承办新农合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作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双方与职责

第一条新农合由甲方统一组织引导,乙方受甲方委托,按专业化管理原则行使业务管理服务职能。甲乙双方对基金实行风险共担、盈利共享。

第二条甲方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农合管委会”),按照下述规定代为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并具体实施、协调与乙方的合作事宜:

(一)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二)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

(三)负责基金筹集和参合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基金及时到位和参合信息完整真实;

(四)指定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并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乙方的基金补偿及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乙方[或乙方成立的新农合服务中心等相关机构]履行下述职责:

(一)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制订相关配套管理细则;

(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及标准的分析精算工作,提出补偿方案;

(三)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承办、补偿、咨询、服务、管理等具体业务工作;

(四)协助各镇(街道)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咨询、基金筹集及信息采集工作;

(五)负责将参合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参合信息数据库;

(六)做好统计、财务报表及其综合分析、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整个网络系统的维护等工作;

(七)负责新农合专管员的日常培训及管理工作,并向各镇

(街道)和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派驻新农合专管员;

(八)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出改进意见;

(九)负责做好基金安全和资料保密工作;

(十)配合做好新农合其它相关工作。

二、基金补偿范围与标准

第四条新农合保险年度为200×年×月×日零时起开始至200×年×月×日24时止。

第五条基金补偿范围、标准及方式依据《××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参见附件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需要可按实施方案规定一一列举]

第六条参合人员最迟应在新农合保险年度结束后×个月内提出补偿申请,逾期乙方不再受理。

三、基金划拨与管理

[混合型在操作上与基金管理型接近,保险公司代政府管理新农合基金,同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但由于涉及双方分担盈亏的问题,务必做到账目清晰,财务处理方便,双方能达成互信并且不违反监督管理机关的规定。]

第七条乙方应建立新农合基金专管账户用于新农合基金的划拨和补偿款支付。

第八条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元,甲方应按照保险年

度开始前核定的参合人员数和基金筹集标准向乙方划拨。

第九条[基金划拨,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在此明确]

基金划拨方式为按季度/月分期划转。甲方应在新农合保险年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基金划转至乙方新农合基金专管账户,其余各期基金应于每个季度/月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乙方新农合基金专管账户。

第十条参合人员在乙方营业网点设置的新农合专门服务窗口申请补偿的,补偿款由乙方新农合基金专管账户直接支付。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新农合服务窗口申请补偿的,补偿款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然后由乙方与定点医疗机构定期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在新农合管委会指导下由乙方与定点医疗机构另行协商制订。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划拨基金,如因甲方基金划拨延迟或不足造成新农合补偿不及时,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补偿申请时限结束后1个月内,应对乙方新农合基金专管账户进行结算,对于基金盈亏金额,甲乙双方按照×:× [约定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专管账户基金仅限于对参合人员的合理补偿,严禁借支、挪用基金,严禁不合理补偿和弄虚作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专管账户基金流失,由乙方按损失数额赔偿。

四、参合信息收集与管理

第十四条甲方应协助乙方采集参合人员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参合人员名单承担补偿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应做好参合人员信息和补偿信息的录入工作,建立参合信息数据库和补偿信息数据库。

第十六条乙方应每季度(月)向新农合管委会提交参合人员补偿情况及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年度末向甲方提交新农合运营报告,就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补偿服务质量、基金充足性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与新农合有关的信息、数据、资料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若因乙方原因信息泄漏并造成不利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乙方拥有备份受托期间所发生的参合信息和补偿信息等历史数据的权利。

第十八条在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与新农合有关程序及信息转移交付给甲方,以保证新农合的持续运行。

五、服务标准与费用分摊

第十九条乙方应根据服务需要在乙方营业场所和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设置适当数量的新农合服务专用窗口。甲方应确保定点医疗机构无偿提供新农合服务专用窗口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第二十条每一服务专用窗口均应配备适当数量的新农合专管员。乙方负责新农合专管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新农合专管

员的职责是:

(一)协助各镇(街道)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以及参合信息采集和基金征缴等工作;

(二)提供业务咨询,登记患者住院、转院手续,并如实告知补偿办法、补偿比例和补偿手续等有关政策和规定;

(三)住院补偿资格核准;

(四)主动帮助参合患者索取、提交有关补偿申请材料,受理补偿申请和初审录入工作;

(五)补偿支付管理;

(六)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巡查和参合人员住院情况核实与随访;

(七)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乙方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实现与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兼容,实现甲方、乙方、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窗口三方信息联网,保证实时审核、实时补偿、实时监督。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由乙方负责组建。

第二十二条[服务时限,按实际约定予以明确]

[例]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款实现现场结报,立等可取;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补偿款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立等可取;材料齐全的5000元以上的补偿款5个工作日内向参合患者给付补偿金,并将补偿款送达申请人或将补偿款汇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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