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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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0)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法函〔2019〕13号)安排,我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布署,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我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落实依法行政统一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制度建设

一是我局紧抓法治建设,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分局、局属各单位,形成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及时跟进并督促工作落实。

二是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为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精心组织,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将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分解落实,共清理局发规范性文件50件,确定予以废止11件,失效1件,修订3件,继续有效35件。

三是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清单等调整、上报、征求意见和发布。对权力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进行梳理,对法定依据已经废止、修订及失效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权力事项共112项,其中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规划13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权力33项。

(二)强化决策程序,抓水平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事项、重大行政决策需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和合法性审查。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局党组会议、专题会等形式,充分讨论,广泛地听取和吸收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每周一次)召开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业务会,开展业务审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开展专家论证、技术咨询等,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全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及时组织各类在办事项法制审查100余件。

二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法律顾问组,聘请了长城律师事务所江益民、刘梅及明博律师事务所张健、徐亮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分别负责规划、林业及土地等方面的法律顾问工作。2019年,局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我局重要行政决策,参与与公众有利害关系的行政决策,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开展执法听证,接受公众监督。开展行政处罚听证3次,分别为松源宝石有限公司越界开采超山绿松石矿区行政处罚听证会、松源公司在笔架山绿松石矿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政处罚听证会、小南山矿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小南山矿区行政处罚听证会;开展复议听证1次(金龙公司不服原当涂县城乡规划局行政行为)。

(三)规范行政执法,抓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依法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2019年组织10人参加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通过,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领工作,对已经调离本单位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及时予以注销,目前全局取得行政执法证共88人。

二是我局重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责,印发了《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自然资源系统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2019年普法目录。7月7日,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立暨领导班子建设专题调研工作研讨会,研究讨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监察巡查工作。9月29日,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专题培训班,开展《新土地管理法解读》、《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专题讲座。编制编制法律法规汇编(国土、规划、森林)并,做到人手一册,组织60余人旁听非法取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案件,将学法用法守法作为加强履职能力、提升执法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结合宪法宣传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进社区、12.4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各县局开展《安徽省信访条例》等宣传。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印发了《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确定责任科室和单位,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明确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更新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开展事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及抽查工作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础,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操作流程、工作规范,定期开展随机监督检查,确保“阳光”执法。2019年完成对2家生产经营主体和5家测绘单位开展测绘地理信息产品的抽查,并在门户网站公布抽查结果。组织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任务落实,落实规划与建管、城管联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力量开展对全市230个余项在建工程规划实施专项互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设计单位和测绘机构不良行为,切实保障了在建项目规划顺利实施。

五是开展执法案卷检查。我局印发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科、监督管理科、执法支队及法律顾问组成了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组,对全市2018年执法案件结案的执法案卷开展了抽查,共抽查25件土地、4件矿产违法案件,抽查比例为21%,评查组严格对照《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并指出执法案卷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求各执法单位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四)强化行政监督,抓能力建设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报纸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及时公开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以来,全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7件,答复前均开展合法性审查,所有申请按期答复并完成送达。2019年共办理信访事项41件,接待来访群众60批89人次,均按信访程序办理完成。通过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争议能力,将各类规划信访事项及时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二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案件法定程序,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以我局为被告的案件审查和审判活动。2019年我局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2件,分别为信息公开类2件,行政处罚类1件,不动产登记类4件,其他5件。诉讼结果分别为驳回诉求(驳回起诉)2件、撤销(部分违法、责令履行)3件、撤诉2件,未审理1件,另有4件尚未审结。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发生行政复议案件8件,已审结7件,5件终止,2件维持,矿产类5件,信息公开类3件。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办理复议案件5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4件,分别为信息公开类1件,行政处罚类2件,其他2件,复议结果为驳回1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行1件,正在审理1件。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及时调整全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耕地破坏毁损鉴定委员会、矿山案件查处领导小组,学习无锡等外地执法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体制,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5次,累计审理矿山、土地违法查处案件24起,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起。

四是做好诉讼、复议案件登记、统计、归档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由被诉、被复议的行政行为经办科室和单位作为承办机构,负责案件的应诉和复议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行政争议的发生隐患,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法规科做好案件的登记、分办、跟踪督办及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总结分析、报告应诉、复议案件情况,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按照部省市要求,上报、上传应诉复议案件信息及各项分析数据。

(五)强化法治建设,抓思想建设

一是我局重视学法用法,9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解读了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及《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土地管理法》、《监察法》、部省行政复议及诉讼规定及保密工作规定等。

二是开展普法教育。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大讲堂,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每两周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利用周五下午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为做好我市新时期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水平,7月19日、20日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专题培训,邀请了东南大学、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乡规划院等单位该领域权威专家和教授授课。组织各县局、分局及局机关共15人参加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政策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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