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会计基本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2]370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2]370号](https://img.taocdn.com/s3/m/e4ada47e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cb.png)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2]37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规范银行会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1987年制定的《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
中国人民银行二00二年十二月十日附件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中资银行机构(含城乡信用社,以下统称银行)办理会计业务,执行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银行会计的基本任务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真实提供会计信息。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银行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并协调银行业的会计业务。
二、会计机构第五条银行应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要求设置会计机构,指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在有关机构中设置负责会计工作的组织,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应按照效率和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
2023年稽核业务知识测试题库
![2023年稽核业务知识测试题库](https://img.taocdn.com/s3/m/81ce67a5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3b.png)
稽核业务知识测试题(总分100分)一、填空题(15分,每空0.5分)1、农村信用社稽核监督的业务活动涉及、、、等活动。
存款、贷款、支付结算、钞票出纳2、稽核工作程序划分为、、、、等五个阶段。
准备阶段、实行阶段、报告阶段、解决阶段和稽核档案整理阶段3、对违规工作人员的组织解决涉及、、、、、等。
减少薪酬系数、解聘职务(称)、责令辞职、免职、待岗(清收)、解除劳动协议4、贷款风险分类法把贷款分为、、、和五类。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5、损益类之间的恒等关系: =- 。
利润=收入-费用6、挂失天后,被挂失止付的存款如没有异议,可办理取款或补发新存单手续。
77、办理钞票支付,必须坚持“,”的原则。
先记帐、后付款8、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分类由期限管理为基础的四级分类过渡到由风险管理为基础的五级分类。
9、盗窃(用)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的给予有关负责人员开除解决。
10、定活两便储蓄按支取日不超过一年期的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打折计息。
六二、判断题(10分,每题1分)1、对违规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涉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
().纪律处分:涉及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等;2、内部控制涉及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反馈、监督评价等五个相关的要素。
()内部控制涉及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交流、监督评价等五个相关的要素。
3、中长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期限。
(F )贷款通则:“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的延期不得超过三年”4、贷款五级分类中的损失类贷款的基本特性是肯定损失。
( F)损失类贷款其基本特性:无论采用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所有损失或收回价值微乎其微,贷款将“损失严重”。
5、质押贷款中,动产质押物变现值不得低于贷款额的1.2倍,权利质押凭证面值不得低于贷款额的1.5倍。
( F )动产质押物变现值不得低于贷款额的1.5倍,权利质押凭证面值不得低于贷款额的1.2倍。
信用社(银行)印章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印章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dbe29ab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fb.png)
信用社(银行)印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会计专用印章的刻制、使用和管理,根据《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计专用印章是指各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本、外币会计核算过程中,在票据、凭证、报表、函件、证实书等上加盖的印章,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内对外发生权责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会计专用印章及使用范围(一)储蓄业务公章。
用于对外签发储蓄单证。
该印章按办理储蓄业务的柜组或柜员配备,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二)业务公章。
用于对外出具资信证明书、签发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开户证实书、协议存款凭证、余额对账单、挂失回单、止付通知及其它需要加盖业务公章的重要单证或报表。
该印章按营业网点配备,由网点指定专人保管。
经县级联社、合作银行批准,对辖内内控制度健全、内部管理严密的营业网点,业务公章可替代储蓄业务公章对外签发储蓄单证,并按办理业务的柜组或柜员配备,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三)业务清讫章。
用于业务已办结的现金收付传票、转账传票、表外业务传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进账单以及客户回单、入账通知等。
该印章按柜员进行配备,通过编号进行区分。
(四)结算专用章。
用于发出、收到和办理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凭证以及结算业务的查询查复书等。
该印章按办理结算业务的网点配备,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五)汇票专用章。
用于签发银行汇票、承兑商业汇票;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时的背书等。
该印章按办理签发、承兑、转(再)贴现汇票业务的营业网点配备,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六)本票专用章。
用于签发银行本票。
该印章按办理银行本票的营业网点配备,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七)同城票据交换专用章。
用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时提出的凭证和清单。
该印章按直接参加同城交换的提出机构配备,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八)受理凭证专用章。
用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受理客户提交而尚未进行转账处理的各种凭证的回单。
信用社(银行)机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办法
![信用社(银行)机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1ff5faba1c7aa00b52acbe1.png)
信用社(银行)机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会计工作的管理,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会计操作风险,促进会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职能,根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基本制度》,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应当在省联社的统一安排下,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考核确认会计工作等级。
第四条会计工作等级分为:会计工作达标(简称达标)、会计工作**(简称**)、会计工作二级(简称二级)、会计工作一级(简称一级)四个等级。
第五条会计工作各等级的基本要求是:达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基本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按规定处理各项业务,做好服务和风险防范工作,没有出现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
**:在达标的基础上,基本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会计的核算、管理及监督职能,会计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
二级:在**的基础上,对资金组织、资产管理、成本核算、资金清算、库款管理等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建立有效的计划、控制、分析及考核办法,并在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以及防范和控制风险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级:在二级的基础上,会计工作达到了规范化和流程化,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和服务意识一流,会计队伍精简高效。
第六条会计工作达标升级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基本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出纳制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为依据,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项目考核。
考核工作采用千分制,分九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
其中:会计工作管理100分;会计基本规定150分;会计核算200分;会计档案管理40分;出纳业务管理80分;结算与联行管理100分;财务管理方面130分;计算机综合管理110分;内部控制和会计监督90分。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51b654bfc4ffe473368abc0.png)
*注:本篇法规中有关证券业务的规定已经被《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发布尔日期:1999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1999年11月26日)废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3月17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简称金融企业,第三章所称银行系指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等,第四章所称公司系指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性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三、金融企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年度终了,办理决算。
如遇12月31日为例假日,仍以该日为决算日。
四、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元以上计数逗点采用三分位制。
凭证、单据、帐折的各种代用符号为:“第”号为“#”;“每个”为“@”;人民币元符号为“¥”;年、月、日简写顺序应左而右“年/月/日”;年利率简写为“年%”;月利率简写为“月‰”;日利率简写为“日‰”;外币记帐单位和外币符号按国际惯例。
五、会计凭证是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办理收、付和记帐的依据,是核对帐务和事后查考的重要依据。
银行业记帐凭证分为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
基本凭证是银行业根据原始凭证及业务事项自行编制的传票。
特定凭证是根据某项业务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专用凭证。
帐薄是记录一切交易事项、业务活动及资金、财产变化情况的重要薄籍。
一切帐薄必须根据凭证记载。
各种帐薄(卡)的种类、格式,由各银行自行规定。
帐务核对应每日和定期进行。
应保证帐帐、帐款、帐实、帐表、帐据、内外帐核对相符。
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核对相符后,必须签章。
六、金融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银行(信用社)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信用社)会计业务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1a82519cb4daa58da1114a51.png)
银行(信用社)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会计业务基本规定第一节会计核算基础规范1.1.1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防范操作风险,适应综合业务系统的需要,根据《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和《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制度》等制度和文件,特制定本规程。
1.1.2 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核算是指从办理业务、审核凭证或编制凭证开始,经过账务记载和账务核对,直至轧平结清账务,打印日计表的全过程。
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以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信用社的经济业务情况。
会计核算必须遵循双人临柜(柜员制除外)、钱账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账户,使用正确;当时记账,账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账有据,账据相符;账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时结账,总分核对;内外账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
核算质量要求达到“五无”、“六相符”,即账务无积压、结算无事故、计息无差错、记账无串户、存款无透支;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全部相符。
1.1.3 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根据“复式记账”原理,采用“借贷记账法”,“借”、“贷”为记账符号,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凡资产增加、负债减少、支出发生,记入借方;凡资产减少、负债增加、收入发生,记入贷方。
在账表上,借方在左,贷方在右,各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合计和借贷方余额合计各自平衡。
1.1.4 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反映全辖经济业务状况,分析各项业务及账务活动情况,统一会计核算内容的工具,是建立总、分类账的依据。
会计科目划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表内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各科目按分类编制科目代号;表外科目用于业务确已发生而尚未涉及资金增减变化以及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和实物管理等业务事项的核算。
信用社(银行)大额和小额系统操作手册或流程
![信用社(银行)大额和小额系统操作手册或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777bf7bcb307e87100f69656.png)
信用社(银行)大额和小额系统操作手册或流程大额支付系统功能概述农村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大额支付系统)是采用直连方式接入人民银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以电子方式实时处理异地、同城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支付业务的应用系统,它是农村信用社核心综合业务系统的一个新增的实时结算体系.大额支付系统采用全额方式实时清算资金。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包括一般大额支付业务和即时转账支付业务.一般大额支付业务是指由发起行发起,逐笔实时发往国家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清算资金后,实时转发接收行的支付业务,主要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银行间同业拆借、电子联行来往帐业务等;即时转账支付业务是指由第三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支付系统直接连接的特许参与者)发起支付指令,通过国家处理中心实时清算资金,并通知被借记行和被贷记行的支付业务,主要包括即时转账、质押融资、质押融资扣款等。
另外,为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还提供了支持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移存和兑付等功能.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操作流程汇划业务操作往帐往帐操作流程(1)记帐员通过往帐处理[3711]进行往帐录入。
(接收行行号不清楚的,可通过行名行号查询[3732]中查询).执行交易成功后,在原始背面打印复核流水号交复核员.(2)复核员做往帐复核[3712]交易.(3)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业务需业务主管进行授权.(4)复核员打印往帐凭证。
(5)往帐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帐务处理。
复核员可在分录流水[8401]中查询该笔往帐的会计分录:借:2011或相关科目贷:4641县中心可查询到会计分录:借:4641贷:112401省中心可查询到会计分录:借:232301贷:1112往帐录入(1)届面:(2)操作要点:a、操作方式:操作方式有“录入、删除、修改"。
修改、删除必须由录入柜员进行操作,修改、删除能够操作的记录状态为已录入未复核.b、报文种类:100汇兑、101委托收款、102托收承付、103国库资金汇、105同业拆借、109电子联行。
信用社综合柜员竞聘考试试卷(精)
![信用社综合柜员竞聘考试试卷(精)](https://img.taocdn.com/s3/m/7681537a6529647d2628527f.png)
综合柜员试卷单位姓名成绩(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40分,每小题1分)1、按照反洗钱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保存(B)年。
A、三年B、5年C、10年D、15年2、鉴别人民币纸币(特别是大面额纸币)最简便的方法之一是“手摸”,真钞表面文字及主要图案有凹凸感,这种“凹凸”效果产生于(B)印刷方式。
A 、普通胶印B 、雕刻凹版C 、凸版D 、雕刻凸版3、在办理农信银电子汇兑往来账业务时,网点操作人员是否需要手工进行编、核押处理?( B )A、必须进行手工编、核押B、无需手工编核押,实时电子汇兑往来业务通过密押服务器自动进行编、押处理4、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的支票是(C)A 、现金支票B 、转帐支票C 、普通支票D 、划线支票5、异地挂失业务(A)。
A、口头挂失B、书面挂失C、密码挂失D、口头挂失、密码挂失6、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 )。
A、半年 C 、二年B、一年D、三年7、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B )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A、三个B、六个C、十二个D、十八个8、对公活期支取现金,只有客户账户为(D)时方可取现。
A、基本B、一般户C、临时帐户D、基本户或可取现账户9、“打印储蓄账户存款证明”交易需客户提供有关身份证明,经会计_授权后才能办理,所打印的存款证明为_证明。
(C)A:主任、时点B:主任、开户C:主管、时点D:主管、开户10、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一不致的,以( B )的内容为准。
A、合同约定B、登记记载C、协商D、法院裁定1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是否应征得保证人同意(D )A、应征得保证人同意B、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C、口头同意即可D、书面同意12、《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所称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B)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非自然人股东。
农信社执行的什么财务制度
![农信社执行的什么财务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6dc203e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4f.png)
农信社执行的什么财务制度首先,农信社执行的财务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等多个方面。
资金管理制度是指农信社通过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来确保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包括对资金的收付、保管、调拨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规定,明确责任人员和流程。
例如,农信社会对日常资金的管理建立起严格的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只用于正当用途,同时进行定期资金盘点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会计核算制度是指农信社建立的会计核算体系,用于记录和监督各项收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农信社会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建立符合实际需要和自身特点的会计核算制度,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指农信社通过编制财务预算和预测来规划和控制资金的使用。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能有效地指导机构的发展和运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制定预算时,农信社会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和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分析,确保预算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内控制度是指农信社为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规定的一套内部控制程序和指南。
内控制度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信息公开和内部监督等措施,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通过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农信社可以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财务报告制度是指农信社编制的各类财务报告,用于向内外部相关方展示机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财务报告制度规定了报告的对象、内容、格式和时间,并明确了报告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通过定期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农信社可以向会员和社会公众展示机构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提高透明度和信任度。
总的来说,农信社执行的财务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内控制度和财务报告等多个方面。
执行的财务制度不仅有利于机构自身的健康发展,还有助于保护会员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
![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https://img.taocdn.com/s3/m/7a870a54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2f.png)
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87.04.11•【文号】银发[1987]108号•【施行日期】1987.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12月10日,实施日期:2003年1月1日)废止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本)(1987年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银发〔1987〕10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的会计工作,是银行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反映经济情况、监督经济活动、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银行职能的重要工具。
为了统一全国银行会计准则,充分发挥银行会计在各项业务、财务活动中的核算、监督和管理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各级机构办理会计事项,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银行会计工作的任务主要是:一、正确组织会计核算。
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计算和反映金融业务、财务活动情况,为贯彻政策、考核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决策,提供正确的数据。
二、加强服务与监督。
通过认真办理资金收付与划拨清算,促进和监督各单位、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强宏观控制、微观搞活服务,支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三、贯彻“勤俭建国”方针。
加强经济核算,管好营运资金及财务收支,正确核算成本,监督和维护资金、财产的安全,努力增收节支,扩大社会主义积累。
四、开展会计检查、辅导与会计分析。
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检查、辅导、管理,不断提高核算质量与效率。
运用会计数据与资料,分析资金及财务变化情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信息。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全国银行会计工作。
最新农村信用社对账制度
![最新农村信用社对账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763cc0cb4daa58da0114a66.png)
农村信用社对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信用社内外往来账务核对操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账务核对按核对对象分内部账务核对和内外账务核对,按核对方式分为计算机对账和人工对账,按对账时间分为每日对账、定期对账、随时对账。
第三条账务核对坚持不返回原岗位操作的原则进行,有条件的分社应坚持提供上门核对服务,对业务发生频繁、往来账务金额较大的账户要提高对账的频率。
第二章每日核对第四条各分社(部)每日总账各科目的发生额、余额与该科目各分户账合计数及日报表各科目发生额、余额核对相符。
第五条每日各户余额加计总数应与该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第六条每日现金收付登记簿的合计数,应与现金科目日结单、“现金”科目总账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登记簿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分账余额核对相符。
第七条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其中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经管人员必须核对当天领入、使用、出售及库存实物数。
第八条各分社(部)每日应按科目加计借、贷方发生额与微机打印的科目日结单总额核对相符。
第三章定期核对第九条各分社(部)应每月核对各储蓄科目分户账(卡)余额是否与该科目总账余额相符。
第十条信贷部门的贷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户账核对相符。
第十一条信用社及各分社的各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每月要账实核对相符。
第十二条各分社(部)应每月未打印“余额对账单”与单位对账,单位对账完毕后,签单交回。
各单位退回的对账回单,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后,应按科目、账号顺序排列、登记、入库保管。
第十三条营业部必须每月打印出各分社的社内往来对账单未达清单并交于分社进行对账。
各分社收到对账单5日内,由专职会计负责完成逐笔核对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并及时填制未达表、对账回执加盖业务公章交回营业部,分社负责人对本分社对账情况必须进行检查监督并签字确认。
《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
![《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0149c224b35eefdc8d333c9.png)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2]37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规范银行会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1987年制定的《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
中国人民银行二○○二年十二月十日附件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种类中资银行机构(含城乡信用社,以下统称银行)办理会计业务,执行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银行会计的基本任务是正确的组织会计核算,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真实提供会计信息。
二、会计机构第五条银行应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要求设置会计机构,指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在有关机构中设置负责会计工作的组织,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应按照效率和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
第六条会计机构对本单位的会计业务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银行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和电子化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会计核算体系。
银行附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可由会计机构采取并账或并表方式集中反映。
第八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应经上级行会计部门同意。
会计机构负责人也可由上级行委派。
三、会计科目第十条会计科目按资金性质、业务特点、经营管理和核算要求设置。
第十一条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及表外科目。
表外科目核算银行表外业务。
农村信用社对账制度
![农村信用社对账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cc413fddd88d0d233d46a9d.png)
农村信用社对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信用社内外往来账务核对操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账务核对按核对对象分内部账务核对和内外账务核对,按核对方式分为计算机对账和人工对账,按对账时间分为每日对账、定期对账、随时对账。
第三条账务核对坚持不返回原岗位操作的原则进行,有条件的分社应坚持提供上门核对服务,对业务发生频繁、往来账务金额较大的账户要提高对账的频率。
第二章每日核对第四条各分社(部)每日总账各科目的发生额、余额与该科目各分户账合计数及日报表各科目发生额、余额核对相符。
第五条每日各户余额加计总数应与该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第六条每日现金收付登记簿的合计数,应与现金科目日结单、“现金”科目总账借、贷方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登记簿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分账余额核对相符。
第七条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其中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经管人员必须核对当天领入、使用、出售及库存实物数。
第八条各分社(部)每日应按科目加计借、贷方发生额与微机打印的科目日结单总额核对相符。
第三章定期核对第九条各分社(部)应每月核对各储蓄科目分户账(卡)余额是否与该科目总账余额相符。
第十条信贷部门的贷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户账核对相符。
第十一条信用社及各分社的各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每月要账实核对相符。
第十二条各分社(部)应每月未打印“余额对账单”与单位对账,单位对账完毕后,签单交回。
各单位退回的对账回单,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后,应按科目、账号顺序排列、登记、入库保管。
第十三条营业部必须每月打印出各分社的社内往来对账单未达清单并交于分社进行对账。
各分社收到对账单5日内,由专职会计负责完成逐笔核对发生额及期末余额,并及时填制未达表、对账回执加盖业务公章交回营业部,分社负责人对本分社对账情况必须进行检查监督并签字确认。
信用社(银行)联合社管理费核算办法
![信用社(银行)联合社管理费核算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1b7beeb0c22590102029dda.png)
信用社(银行)联合社管理费核算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信用社(银行)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管理费的管理,规范管理费核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及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结合省联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联社机关按照《信用社(银行)联合社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和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费核算。
第三条省联社管理费会计科目、明细账户的设置以及核算范围按照有关会计管理制度和《信用社(银行)联合社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和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省联社管理费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
会计电算化是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进行会计核算业务。
第五条核算组织程序(一)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二)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打印记账凭证;(三)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户账;(四)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户账编制会计报表。
第六条记账规则(一)以记账凭证和审核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为记账依据,由指定的操作员办理,非操作人员不得输入任何数据;(二)输入计算机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有书面凭证与之对应,操作人员不得自制凭证上机处理,更不准无凭证进行数据输入;(三)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编号间断时在断号后的第一张凭证上说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四)各项业务应实时处理,明细账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五)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六)记账发生差错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对红字凭证,输入时按同方向负数据处理,用“—”表示,并在摘要栏简要说明理由;(七)各账户在一张账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的账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注明“承前页”字样;(八)年度更换新账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账各该账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河北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试行)》题库
![《河北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试行)》题库](https://img.taocdn.com/s3/m/17b9b2e8b7360b4c2f3f6446.png)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试行)》题库填空题:1、农村信用社的会计目标是向投资者及更广泛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农村信用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2、农村信用社会计具有核算、监督和决策支持等职能。
3、会计核算职能指对农村信用社各项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农村信用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的会计信息。
4、会计监督职能指经授权的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以会计法规为依据,对会计核算反映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监督,维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5、决策支持职能指向农村信用社管理层提供客观、公允、相关的会计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持,以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
6、农村信用社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7、农村信用社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8、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9、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会计核算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10、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会计核算均采用借贷记账法。
11、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的负责人对辖内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2、省联社会计部门是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的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会计管理职能。
13、会计机构的裁撤、合并、分设或改变隶属关系时,除应报经上级部门审批外,还应全面核对各项账务,清查资金财产,处理遗留悬案,妥善处理账务结转工作.14、农村信用社会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管理。
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一般― 1 ―会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15、各级机构应建立健全业务培训和上岗考核制度。
会计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未经岗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16、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应按照有关规定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委派会计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会计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主管部门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
![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9b59d08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41.png)
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
《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
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是指农村信用社为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客户权益,加强内部管理,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会计制度、贷款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等内容。
首先,会计制度是农村信用社的重要规章制度之一。
它包括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披露要求。
这些规定能够使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清晰透明,有利于监管机构和客户对其财务状况的了解和评估。
其次,贷款管理制度是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的另一重要内容。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了贷款审批流程、贷款利率及担保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能够确保贷款发放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因贷款风险而造成的损失。
另外,风险控制制度也是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农村信用社能够有效地规避各种风险,保障自身的安全稳健。
最后,内部监督制度是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了内部审计、内部监督、董事会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规定能够有效地监督和约束农村信用社内部人员的行为,保障其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其保证良好经营行为和保障客户权益的重要手段。
只有通过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农村信用社才能够持续稳健地发展,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会计基本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机构、人员管理第一节会计机构第二节会计人员及岗位管理第三章会计确认第一节资产的确认第二节负债的确认第三节所有者权益的确认第四节收入的确认第五节费用的确认第六节利润的确认第四章会计计量第一节计量属性第二节资产的计量第三节负债的计量第五章会计记录第一节会计科目第二节会计账户第三节会计凭证第四节会计账簿第五节记账规则第六节计息规则第七节有价单证与重要空白凭证第八节会计印章第六章会计电算化第七章财务会计报告第一节编报规则第二节财务报表第三节报表附注第四节会计决算第五节会计调整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一节会计档案归档第二节会计档案保管第三节会计档案调阅、移交及销毁第九章会计监督第一节会计内部控制第二节会计监督体系第三节会计监督检查第十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章附则信用社(银行)金融机构会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需要,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依法设立的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含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省联社)、各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以下简称基层机构),以上各级机构统称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工作的基础,制定相关会计规范和具体办法应当遵循本制度。
第四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会计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为内部经营管理决策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具有核算、监督和决策等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指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业务交易和经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的会计信息。
会计监督职能指经授权的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以会计法规及内部制度为依据,对会计核算反映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监督,维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决策支持职能指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层提供客观、公允、可靠的会计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持,以改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
第六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会计主体是指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其派出机构、管辖的基层机构为附属会计核算单位。
第七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八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日是指会计年度末和会计中期期末。
其中,会计年度末是指公历12月31日;会计中期期末通常指公历半年末、季末和月末等。
第十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对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在编报财务报告时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二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以会计科目为主体,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依据。
表外科目采用单式记账,增加记收方,减少记付方,余额在收方,并应与有关实物、单证、登记簿相互一致。
第十三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会计信息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㈠可靠性。
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㈡相关性。
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过去、现在或者将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㈢可理解性。
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㈣可比性。
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信息披露附注中予以说明。
㈤实质重于形式。
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作为依据。
㈥重要性。
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㈦谨慎性。
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㈧及时性。
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四条农村合作金融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会计部门的负责人,对本机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会计机构、人员管理第一节会计机构第十五条农村合作金融县级以上机构应依法设置会计管理职能部门,按照《章程》聘任会计部门负责人,配备专业会计管理人员,履行对管辖机构的会计管理和业务核算等各项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省联社会计部门行使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工作的管理职能。
负责会计制度、规范及相关办法的制定与实施,督促会计目标的实现,组织和指导全省的会计工作。
省联社地(市)级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和管理辖内县级联社的会计工作。
第十七条县级联社会计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同级理(董)事会授予的职责,负责全辖的会计管理与核算,检查和指导基层机构的会计工作。
第十八条各基层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和内部操作规范及指南,对其交易或者事项进行正确地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九条县级联社对基层机构实行会计主管委派制,上挂一级,统一领导,负责其会计的组织、管理、核算、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会计检查和辅导报告制度,配备专(兼)职会计辅导员,负责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会计业务的辅导、制度执行的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使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规办理会计业务。
对违法或违规的会计业务,会计部门、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会计机构的设立、裁撤、合并、分设、改变隶属关系及账务合并、拆分等,须报经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批;会计部门应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地核对各项账务,清查资金财产,处理遗留悬案,妥善做好账务结转工作。
第二节会计人员及岗位管理第二十三条各级会计机构应当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二十四条会计人员职责及权限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及相关办法,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㈡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文明服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抵制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
㈢保守商业秘密,妥善保管各种会计档案,除法律和本制度规定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㈣有权参与本机构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对违反国家政策、内部制度,进行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的业务事项和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各级会计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工作正常进行。
对于未按照规定配备会计人员,从而导致会计工作混乱甚至引发案件的,应追究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会计人员的任用应坚持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第二十六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管理。
会计人员上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会计工作、熟悉会计业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通过上岗考试,取得上岗资格。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含会计主管)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二十七条各级会计部门应建立健全业务培训和上岗考核制度。
会计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岗位培训,未经岗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二十八条会计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各级会计机构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会计业务学习。
第二十九条各级会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岗位轮换制度。
对会计人员实行强制休假制度,联行、结算、出纳等重要会计岗位人员和委派的会计人员还应当定期轮换,落实离岗(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手续,由会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监交;会计主管交接手续,由会计部门负责人监交;会计部门负责人交接手续,由分管领导监交。
监交人员对会计交接工作负责,如发现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双方人员责任外,监交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当实行会计差错责任人追究制度。
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舞弊或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外,机构负责人和分管会计的负责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确认第一节资产的确认第三十二条资产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㈠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㈡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十三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贵金属、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等。
第三十四条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有的本外币库存现金、在途现金、自助设备占款,以及存放中央银行的各类款项。
第三十五条存放同业款项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放于除中央银行外的其他同业机构(含存放在农信银中心)的款项,以及存放系统内(包括省联社、地市机构、县级联社,下同)的各种款项,包括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类保证金款项。
第三十六条贵金属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自营贵金属买卖和购入或出*售贵金属所持有的黄金、白银等。
第三十七条拆出资金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拆借给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含拆借给农信银中心的款项)、以及系统内机构之间的拆出资金。
第三十八条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以交易为目的,为了近期内出*售所持有的短期债券等金融资产,包括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分类后,不得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
第三十九条衍生金融资产是指其公允价值变动为正值(期末为借方余额)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远期合同、互换合同等,并将其相关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