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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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量信息的分类、传递、处理、分析和保存。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市场部设质量信息中心负责全厂质量信息的归口管理工作。
2.2 各部门和车间设兼职信息管理员,在信息中心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处理和反馈工作。
2.3 全厂质量信息网络图(见图1)
3 质量信息的分类
质量信息分为正常的质量信息和异常的质量信息。
3.1 正常的质量信息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反映产品质量状况和水平的统计报表、分析报告等。
3.2 异常的质量信息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质量指标突变,各种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在正常信息中分析出来的异常问题等。
3.3 异常质量信息的分级管理
对异常质量信息按严重程度分为三级:A级、B级、C级。
A级:特别重大的质量信息、涉及到质量事故、产品批废、用户投诉、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等方面的信息。由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处理。
B级:较大的质量信息,同时涉及到多个部门或影响到的生产的正常进行,需协调解决的质量信息。由信息中心组织处理。
2002—10--1发布2002—11--1实施
C级:次要的或个别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本部门处理。
4 质量信息的传递和处理
4.1 对于正常的质量信息由质量部门每月填报《质量月报表》报信息中心。
4.2 对于异常的质量信息,按下列规定传递和处理。
4.2.1 A级质量信息由信息发生部门立即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在2小时内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报告厂长批示后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4.2.2有关部门接到信息反馈单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分析,三日内处理完毕,同时填写信息反馈单中的处理措施及结果转交信息中心。
4.2.3 对于B级信息,信息发生部门要在8小时内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转交责任部门处理,责任部门应在3日内处理完毕,并填写处理结果,每月汇总报信息中心存档。
4.2.4 对于C级信息,一般不填写信息反馈单,在本部门内分析处理,并每月汇总上报信息中心。
4.2.5 信息中心在接到处理完毕的质量信息反馈单后,应签署验证结论并存档。详见信息流程图(图2)
5 质量信息的分析和保存
5.1 质量信息的分析
信息中心会同有关科室每季度对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写出分析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的依据。
图1 质量信息网络图
说明:虚线表示反馈信息
实线表示传递信息
图2 质量信息流程图
5.2 质量信息的保存
质量信息闭环传递处理后,A级、B级信息,由信息中心负责登记存档。C
级信息由各部门存档。
6 质量记录
6.1 质量信息反馈单 6.2 产品质量月报表
6.3 产品质量季报表 6.4 产品质量年报表6.5 质量信息反馈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