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八届二次教代会“以创建国内一流水平的特色应用型本科培养体系为主线,深化教育教学转型,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精神,以学生的能力培养为主线,从考核“学习成绩”向评价“学习成效”转变,引导学生从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转变,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结合我校“一高一强”的人才培养特色,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在课程考核的方式方法上,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以适应学校的发展,满足社会的需求。
现将有关课程考核的方式方法做进一步的明确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对照相应模式,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关课程中进行试点,以利于进一步推广考试改革。
一、考核内容的改革
应增加应用、创新知识的考核,增加知识能力体系的考核,强化学生课外自主学习,增加论文、作业、课堂表现及参考书阅读等成绩在学业成绩评定中的比重。
二、考核方式的改革
根据课程本身特点、性质,考核形式推行多个阶段(平时测试、作业测评、课外阅读、社会实践、期末考核等)、多种类别的考核制度改革,强化学生课外学习,增加论文、项目实训、作业、课堂实训、作品、调查报告、实践教学、社会调查、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课堂
表现及参考阅读等在成绩考核中的比重,提高专业基本能力与综合素质。
在进行考试改革的同时,要注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考核方式,都应严格制定考核标准,做好成绩评定的记录,保留实证材料,为今后的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材料。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黑龙江科技学院关于深化考试方法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的要求,选取相应课程,精心设计,认真实施,扎扎实实的推进考试改革工作,为我校教育教学的转型和科技大学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务处
2012年3月13日
附:黑龙江科技学院关于深化考试方法改革的若干意见
黑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黑龙江科技学院
关于深化考试方法改革的若干意见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主要方法,考试方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总结过去考试方法改革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现就我校进一步深化考试方法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1、考试方法改革要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学习效果和教学效果。
2、积极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现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的考试制度。通过三个转变,即考试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试内容向注重能力考核的综合化转变,成绩评定向科学化转变,引导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的改革,突出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质量。
3、考试方法改革要遵循教学规律并符合学校的实际,要根据课程类型、性质和教学条件采取合适的考试方法。
二、考试模式分类
各二级院(系、部)要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实际,选择不同的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可选择闭卷、开卷、答辩、口试、读书报告、文献综述、项目设计、小论文、调查报告、实践操作等不同形式,或采用上述方法的部分组合。主要考试模式范例如下:
1、“平时+期中+期末”模式
平时成绩占15%、期中考试占25%、期末考试占60%。这
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公共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
2、“笔试+项目设计”模式
笔试占60%,设计占40%。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带有工程设计性质的课程(课程设计单独设课除外),如《××原理》、《×××设计(原理)》等。通过结合工程实际的项目设计,考核学生运用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3、“平时+上机考试+笔试”模式
平时成绩占20%、上机考试占30%、笔试占50%。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计算机语言类课程等。通过上机考试考核学生运用计算机语言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熟练运用语言编制和调试程序的教学目的。
4、“笔试+课程论文+答辩”或“口试+笔试”模式
笔试占60%,课程论文和答辩占40%。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一些综合性、应用性较强的经管类等课程。由于这类课程综合性较强,许多问题又没有标准答案,利用这种考试模式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利用图书资料、校园网、光盘检索等工具处理信息的能力。
5、“平时+作品设计+方案讲析”模式
平时成绩占25%、作品设计占50%、方案讲析占25%。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艺术类课程等。采用这种考试方法不仅通过作品质量考核学生实际的动手能力,而且通过方案讲析考核学生设计思想。
6、“大作业(课程论文)或调研报告+笔试”考试方法。
大作业(课程论文)占50%,笔试占50%。有些课程不太适合给出作业,作为替代,可以要求学生提交课程论文。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两课”及文科类课程等。
7、“文献综述(读书报告)+笔试”模式
文献综述(读书报告)占40%,笔试占60%。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综述类课程等。
8、“平时+结课考核”模式
平时成绩不少于50%。平时主要包括上课出勤、作业、小测验等,小测验能够督促学生及时复习,也是一种间接点名形式,同时使教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结课考核可随堂进行,由教师自行组织。这种考试模式主要适用于考查课。
三、管理
为保证考试严肃性、科学性,凡课程考试模式和以往不同,各二级院(系、部)均应进行考试方法改革方案申报。各二级院(系、部)在每学期开学第三周申报课程考试方法改革方案,内容包括:改变考试方法的目的,新考试方法的优点,考核方法、要求及详细评分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各二级院(系、部)审核通过后于第四周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后执行。考试方式、成绩评定方法应在教学大纲中注明,并在授课前由主讲教师向学生宣布。
四、有关要求
1、考试方法改革本着充分论证,选择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不能一轰而上和追求形式。各教学部门可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着手,运用多种方式,扩大考试改革范围,各二级院(系、部)每学期每个专业可重点推出几门作为考试方法改革的试点。
2、公共基础课考核实施过程中,教务处要统一组织期中和期末的考试工作,采用闭卷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试题库。各二级院(系、部)要建立平时成绩考核的方案,教师要依据方案严格管理、详细考核。
3、上机考试课程要建立计算机考试系统,研制开发以大型题库为基础,融练习、测试和考试于一体的考试系统。
4、同一课程同一教学对象要实行统一的考试方法。
5、对考试改革的课程,教务处、各二级院(系、部)进行实时跟踪管理、评价与总结,以便推广。
6、建立考试改革激励机制,学校将每年对课程考试改革进行评奖,优秀成果视为校教改成果,可直接参与校教学成果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