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福建主要荒灾及赈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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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福建主要荒灾及赈灾措施
李晓珊
摘要:清代时,福建经常发生荒灾,且许多年份多灾并发,其中尤以水、风灾居多。此种情况与福建复杂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某些社会因素直接相关。荒灾的频发危及福建的经济和社会稳定。为此,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赈灾措施。
关键词:清代;福建;荒灾;赈灾
一、清代福建主要荒灾情况。
水灾。福建洪涝灾害大多发生在6~9月,因福建5~6月为梅雨季节,这是土壤已为雨水所饱和,如果树木毁坏,就很容易造成梅雨季节后期即6月引发大洪水,在森林破坏严重的地区造成山崩地裂,泥沙俱下。7~9洪涝灾害则主要由暴雨所致。植被破坏的群山无法保持突然地雨水,造成山洪暴发。流失的水土汇入溪流江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据黄文《福建旱涝灾害》统计,仅从顺治到光绪的200多年中特涝记录就有11起,分别是顺治四年(1647年)、十八年(1661年)、二十年(1663年),康熙七年(1668年)、五十七年(1718年),乾隆二年(1737年)、十五年(1750年)、十七年(1752年)、五十九年(1794年),嘉庆五年(1800年),咸丰三年(1853年),其中间隔时间短的只有2年。顺治四年(1647年)福建三、四、五月积雨成灾五月十七日洪水涌进省城,平地丈余,毁坏民居城屋数百处,“田园绝粒,八郡皆然”[1]。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闰七月初五夜,漳浦海水暴涨,飓风大作,漂没民居一千八百五十余间,涨死男妇四十一人”。[2]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初二日,福州及长门、马江一带飓风大作,计长乐、连门、闽清、福安各县倒塌民房2800余间,桥梁100余座,坍塌堤岸1400余丈,溺毙大小人口1000余,沉坏船只500余艘,淹没田园5000余亩,衙署公所营房城池均多坍塌。[3]从大量的文献档案记载来看,清代对福建造成大规模破坏的首先应是洪水灾害。
旱灾。干旱灾害在福建气象灾害中占有重要地位。严重的干旱可以使井泉干涸,溪间断流,田地龟裂,民无饮水,作物枯萎。由于福建的土质、地形及水利欠缺等因素,使得暴雨径流高达93%,每年有60%的雨水约1300亿立方白白流入大海。所以历史上福建沿海地区几乎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干旱,比山区的旱期更长,受旱面更广。清代福建特旱记录共有8次,分别在顺治五年(1648年)、康熙四年(1665年)、二十年(1681年)、三十五年(1696年)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道光五年(1825年)、十六年(1836年)、光绪九年(1883年)。而且多紧接特涝年份之后。以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为例,据有关府、县志称,松溪大旱,水泉竭;邵武、建瓯、顺昌四至七月不雨;南平二月不雨至五月。闽西北建宁、永安七月大旱;沙县大饥,黄竹生米。龙岩州连城春夏旱,田栽一半;长汀大旱。福宁州连江大旱,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冬季不雨直至次年六月始雨。同年,兴化府莆田春旱,五月初三微雨,是岁旱,禾无播,南北二洋沟渠干涸;福州府闽侯、长乐旱,无秋;泉州府德化大饥[4]。
瘟疫。福建地处热带、亚热带,气候炎热,是瘟疫常发之地。清代福建的瘟疫四季都有,且呈夏、秋特多,春次之,冬最少的特点。瘟疫多与旱、涝灾害直接有关系。福建的5—6月份多梅雨,雨区广,雨量大,雨期长,降雨的强度大。7—9月间又多台风和暴雨,洪涝灾害都发生于此时,常漂没田舍,造成大量人畜的伤亡,往往浮尸遍地。旱灾大半也都同在春夏或夏秋的季节,尤以沿海最为常见,常致井泉干涸、种不入土、禾稼无收、赤地弥望、饿殍载道。所以瘟疫的流行,便多出现在这个时候;且因沿海各地的旱情较多较重,而使沿海的疫疠多于内陆山区。据有关府志、县志称,清代最严重发生于顺治九年(1652年)海寇围龙溪,城内人相食,围解,收颅骨,“疫大作,死者无数”;康熙十五年(1676年)邵武兵燹,“已而大疫”;同治四年(1865年)上杭、永定遭乱,尸骸遍地,“继以大疫”。而到清后期,厦门、福州五口通商,国内外商人接踵而至,传及霍乱和鼠疫,更使福建的疫疠日益频繁和严重。
海潮。海潮是福建特有的自然灾害。海潮的最高水位大多在农历八月出现。由于这一季节台风较多,因而常常形成更高的潮水位或是大洪水并和大潮两面夹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海潮肆虐时,一旦冲毁海堤,海水将浸漫堤内良田,不仅当年粮食产量严重受损,而且盐卤侵蚀的大片田地要养淡1年
到3年才能种植。自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以后的1270年间,福建及台湾沿海受海潮侵蚀灾害见于记载的有5次,其中较大的在清代占4次。如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七月漳浦“台风作,海水暴涨,漂没民房”1850余间[5]。乾隆十四年(1749年)七月晋江、南安、惠安、同安、龙溪、诏安、台湾、凤山、彰化等9县“晚禾被潮”[6],秋粮受损。道光十六年(1860年)七月,连江海潮泛滥,县治水高丈余,人畜溺死6]。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六月霞浦“海潮陡高数丈,倾圮塘屋无算”[7]。
台风。台风是发生于热带海洋上的一种极其猛烈的风暴,专业名称为“热带气旋”。福建因为接近北回归线,夏季太阳直接照射,热力很强,热带海洋上生成台风的机会较多。当然,如果夏季干旱,因台风带来的降雨也能疏缓旱情。福建风灾次数频繁,有时一年数次。特别是闽南和台湾地处季风区域,夏秋二季常遭台风、飓风袭击,如康熙十四年(1675年)八月十五日夜诏安突起飓风,“大木尽拔,民居屋瓦飞去”[8];又如光绪十一年(1885年)七月十四、五、六等日福、漳、泉、台、厦各口,台飓大作,拔木毁屋,伤损船只不少,为近十数年所罕见[4]。
二、荒灾发生的主要原因。
首先,福建的复杂多样的自然地理环境是福建荒灾发生的客观原因。
从气候方面来说,福建位于亚热带,是我国最东南的地区,纬度接近,属海洋性气候。比如福建春季时因空气中的水蒸汽含量不多,虽然可能持久下雨,但雨量相对较少,雷雨亦较少见。此前由于冬季气候干旱,土地含蓄水份较少,江河水位干枯,因而春雨大部分被地表吸收,余下部分流入河流之中,所以无论从历史记载还是从现代水文记录来看,春季的降雨均较难以成灾。入夏之后,由于农历五月常出现雷阵雨天气,加之冷热气团接触的地区主要在闽北山区;受山地地貌的影响,降雨量陡增。虽然下雨的天数不比四月多,雨量却大为增加可以达到全年降雨量的60%~70%[9]。此时地表已储满水分,河流的水位也增高许多,山区常出现因暴雨而形成山水汇集而下,以致河水溢出河道,酿成具有巨大破坏性的水灾。暴雨过后,如久晴不雨,则又容易形成旱灾。整个夏季闽台两地如果雷雨偏少,又没有夹带暴雨的台风,则产生干旱的可能性就增强了。对于农业而言,夏旱、夏涝或春旱、春涝均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
从地理方面来说,福建东南临海,西北多山,地形复杂,降水不均,容易发生各种类型的自然灾害。特别是沿海地区,多为台地、丘陵,加之海岸绵长,发生自然灾害的可能性更大。[10]有清一代福建自然灾害频繁。而且土质多砂质土,雨后难以蓄水。由于福建的地势一般是西北高而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因此每当西北山区降雨量较大时积水便会顺着山坡和河谷,急速向下游排泄。福建的河流,大部分短小狭窄,但上游和中游受雨面积却很广。例如闽江,主要由富屯溪、沙溪、建溪组成,在南平附近汇合而成。[11]这3条溪流域面积几乎占据了整个闽北山区,该地区的雨水在很短的时间内都汇集到中下游的河道里来,造成水位突然猛涨,乃至山洪暴发。再如闽南的晋江、九龙江也是发源于山区,下游为泉州平原和漳州平原,因而同样面临类似的问题。河道短、倾斜急、河床狭,上游地区承雨面积广大,沙质土不易蓄水,再加上历史上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等诸多因素,这就是清代福建水灾与旱灾经常发生的主要原因。
其次,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的失衡也是清代福建荒灾发生的直接原因。
酿成自然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这与人口的激增有很大的关系。随着人口增加,人活动范围日益扩大,对自然的开发程度也不断提高,生态环境逐渐失衡。从历史上看,福建人口的急剧增加始于宋代。面对人口压力,人们只能加速向自然界的索取。宋代福建人民为了增加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只得在山区大量开发梯田,破坏原始植被;此外即在江河入海口围垦造田。每年夏秋之交,雨量大增,山区的林地与梯田无法在短时间内吸纳骤增的水量;闽江、晋江、九龙江、木兰溪等福建境内的主要河流均从上游带下大量泥沙,并淤积于下游平缓地带及入海口,形成了大片滩涂与洼地。乡民就此筑堤障湖,开沟辟地,变咸卤洼淫之地为可耕之田。南宋淳熙年间修定的《三山志》于此颇多记载,如“海门卤入,盖不可种。暴雨作,辄涨损。以故,田家率因地势筑捍,动辄数十百丈”[12]。这种与河争地、与海争田的举措严重削弱了河湖防洪蓄洪和泄洪的能力。至明清时人口增长更为迅速,河滩、湖滩、海滩开发更盛,所酿成的水患也就更为严重。
三、赈灾措施及效果。
清代灾害频繁,其赈灾举措也集历代之大成。清政府有一套明确的赈灾程序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