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合集下载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在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是将变电站输送的高压电能降低到适合家庭、企业和公共机构使用的电压。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能源需求的增长,低压配电网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提高低压配电网的性能,以下是一些改造技术的导则:1. 改善线路和设备: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线路和设备可能存在老化和损坏的情况。

因此,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线路和设备,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部件,确保低压配电网的正常运行。

2. 引入智能技术:随着智能城市的发展,智能技术在低压配电网中的应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智能技术可以实时检测和监测线路的负荷和状态,帮助运营人员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低压配电网的故障处理效率和可靠性。

3. 推行高效能源管理:城市中的低压配电网需要满足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同时也要保持能源的高效利用。

因此,应该推行高效能源管理策略,包括使用能效较高的设备和器件,实施能源监测和优化控制,以及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4. 实施电力负荷管理:低压配电网的负荷管理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能源浪费非常重要。

通过建立电力负荷平衡机制,合理分配和调度负荷,可以避免低压配电网过载和能源浪费的问题,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

5. 加强安全管理:低压配电网的安全管理是城市能源系统安全的重要环节。

应该加强设备的防雷、防压、防水等安全措施,确保低压配电网的安全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低压配电网的监测和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包括改善线路和设备、引入智能技术、推行高效能源管理、实施电力负荷管理和加强安全管理等方面。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提高低压配电网的性能和可靠性,满足城市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

低压配电网是城市能源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家庭、企业和公共机构的用电需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能源需求的增长,低压配电网的改造与升级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广东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总则)

广东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总则)

广东省广电集团公司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1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广东省广电集团公司各直属供电企业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作。

1.2各地供电部门应按照本导则规定的技术原则要求,并结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具体制订本地区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

1.3中低压配电网的建设改造应与高压电力网的规划和建设相结合,与市政工程相结合,与业扩报装工程相结合,其建设改造应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的统一规划。

各地供电部门应与地方规划、城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取得他们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1.4中低压配电网的建设改造既要考虑超前性,又要符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因此,本技术导则分为三个部分,分别适用于三类不同地区的配电网建设改造。

第一部分技术导则适用于年售电量超过一百亿千瓦时的地区的配网建设与改造;第二部分技术导则适用于年售电量在十五亿到一百亿千瓦时的地区;第三部分技术导则适用于年售电量小于十五亿千瓦时的地区。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在导则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T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GB/50293-1999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061-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DL/T601-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401-91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GB/T17468-199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GB50217-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T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 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GB 14285-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 50062-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第一章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第一章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前言中低压配电网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满足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规范公司在用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

参照国家颁布的《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变配电工程设备安装工艺标准》等现行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供电区域的实际编制了本标准,用于公司在用电工程施工中参照执行。

1 总则1.1 中低压配电网由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柱上变压器、开闭所(开关站)、配电站或室(含箱式变电站)、接户线等组成。

1.2 公用架空线路现阶段仍是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其作用。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发展电缆网络。

1.3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城市配电网的改造应纳入城市改造和建设的统一规划。

供电部门应与城建部门密切配合,并取得他们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1.4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改造应与城市高压电力网的规划和建设相结合,与市政工程相结合,与用户扩报装工程相结合,与配电网的大修、更改工程相结合。

1.5 在配电网改造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但应持慎重态度,以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1.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无功补偿应根据就地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可采用分散补偿和集中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2 中压配电网2.1 城市中压配电网应根据高压变电所布点、负荷密度和运行管理的需要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

分区配电网应有较为明显的供电范围,一般不应交错重叠。

分区的划分要随着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

2.2 中压配电网应有一定的容量裕度,当负荷转移时不致使载流元件过载。

当任何一个中压馈电柜因故停运时,通过倒闸操作,能继续向用户供电;当发生线路事故时,通过倒闸操作,能继续向非故障线路段用户供电,配电线路不过负荷,不限电。

2.3 中压配电网应有较大的适应性,主干线截面应按长期规划(一般为20a)一次选定,多年不变。

在不敷需要时,可另敷设新线路或插入新的高压变电所。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 总则1.1本导则是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原水利电力部1985年5月颁发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本)进行修改和补充而成的。

本导则是编制和审查城市电力网(以下简称城网)规划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我国按行政建制的城市。

1.2城网是城市范围内为城市供电的各级电压电网的总称,是电力系统的主要负荷中心,又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

各城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城网规划,并纳入相应的城市规划。

1.3城网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城市的各项发展规划相互配合,同步实施。

1.4 城网的规划应着重研究电网的整体。

城网规划的编制,应分析现有城网状况,根据需要与可能,从改造和加强现有城网入手,研究负荷增长规律,解决城网结构中的薄弱环节,扩大城网的供电能力,加强城网的结构布局和设施标准化,提高安全可靠性,做到远近结合、新建和改造相结合、技术经济合理。

1.5各城市的城网规划应有明确的分期规划目标。

城市各级电网在远期规划实施后,应达到以下的水平:1.5.1具有充分的供电能力,能满足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

1.5.2容量之间、有功和无功容量之间比例协调。

1.5.3供电质量、可靠性达到规划目标的要求。

1.5.4建设资金和建设时间取得恰当的经济效益。

1.5.5设备得到更新,网络完善合理,与社会环境协调一致,技术水平达到较先进的现代化程度。

1.6本导则在执行中将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修改补充,以期不断完善。

2 规划的编制和要求2.1城网规划范围2.1.1城网的供电区包括城市的全部地区。

城网规划应以市区电网规划为主要组成部分。

市区是指城市的建成区及远期规划发展地区。

计算城网负荷所用的供电面积,原则上不包括大片农田、山区、水域、荒地等。

市中心区是指市区内人口密集、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市中心区用电负荷密度很大,供电质量和可靠性要求高,电网结线以及供电设施都应有较高的要求。

中低压配电设备技术规范及选用原则

中低压配电设备技术规范及选用原则

中低压配电设备技术规范及选用原则深圳电网中低压配电设备技术规范及选用原则(Q/3SG-1.03.01-2001)目录1.范围、2.引用标准及规范、3.总则、4.中压配电设备、5.低压配电设备、6.计量装置、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前言为规范深圳电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及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电网中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及计量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功能及选用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1、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电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及运行工作。

1.2本标准所指的中低压配电设备是指所有进入深圳电网的中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及计量装置。

1.3本标准规范的配电设备包括以下内容:1)中压配电设备:断路器开关柜、环网开关柜、柱上断路器、电缆分接箱、配电变压器、箱式变电站、避雷器、电缆、架空导线。

2)低压配电设备:配电柜、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等。

3)计量装置:计量电流互感器、计量电压互感器电能表等。

2.引用标准及规范2.1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原则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在被引用标准被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靠性。

“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能源电[1993]228号;“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原则”DL/T559-199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D L./T 404-1997;“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GB16926-1997;“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451-1995;“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10228-199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1997。

3.总则3.1深圳电网中低压配电设备由架空导线、电缆、配电变压器、中压开关(柜)、电缆分接箱、避雷器、箱式变电站、低压开关(柜)、计量装置及配电自动化装置等构成。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1. 前言配电网是南方电网基础设施之一,城市配电网在城市供电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实现电网的高效稳定运行以及新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引入,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逐年提升,本文档旨在概述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2. 技术标准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技术指标、技术要求和技术措施。

2.1 技术指标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的技术指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可靠性指标:城市配电网在提供足够供电能力的同时,还需要保证供电的可靠性,防止运营中的故障发生;•经济性指标: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在满足可靠性的同时,考虑经济成本和社会收益的平衡;•安全性指标:城市配电网需要保证在电力运营过程中人员和电力设备的安全;•环保性指标:城市配电网应符合电力环保标准。

2.2 技术要求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要求包括:•强电弱电分离应符合相关规定;•配电网柜的容量和类型需要符合用电负荷需求;•配电变压器的类型和容量大小需按照城市用电负荷分布进行选择;•城市配电网需合理布局,科学配置;•配电设备和电力设备防雷等级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城市配电网应对突发事故做好预防和抗压能力。

2.3 技术措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南方地区应用新型材料,加强变电设备的散热性能;•采用先进的GIS技术,提高配电网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严格控制配电设备的误差,提高配电系统的精细化管理;•逐步开展数字化配电网建设,提高数据处理和应急管理能力。

3. 配电网技术发展趋势随着供电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南方电网的城市配电网技术将逐步走向数字化、网络化和集约化。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配电设备的在线监控和维护;•采用云计算技术构建智慧配电系统;•逐步开展配电规划和节能方案,提高城市供电效率;•开展BIM技术在配电网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应用。

4.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不断提升,配电网正向数字化、网络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关于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工作

关于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工作

关于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工作探讨摘要:目前,中低压配电网供电的突出问题是:结构普遍比较混乱导致的可靠性低,电能质量差,停电时间长。

根本的原因是配网改造与建设长期缺乏规划指导。

本文结合作者深圳供电局的实际工作经验,对分析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规划中几个较大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配电网;规划;负荷预测;负荷预测近年来,随着深圳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居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大,用电负荷也快速增长,要求也越来越高。

持续、稳定、高效的电能供应是经济建设的有力保障,而目前薄弱的配网环节将会严重制约着经济建设及电力发展,因此,为适应我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保证城市电网投资的有效性和城网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近年来,深圳供电局成立规划小组负责深圳市城市配电网规划编制及滚动修改。

本文主要根据深圳供电局的实际工作经验,分析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规划中几个较大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中、低压配电网现状分析中低压配电网是未来电网网架发展的基础有必要对配电网现状进行系统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包括电源方面网架结构方面以及设备水平等。

至2008年底深圳龙岗区共有220kv变电站1座,220kv 变电站5座,10kv线路130回,总长度1150km,配电总容量为903668mva,对深圳龙岗区中、低压网的配电网设备水平、运行情况、电网结果以及电网电压质量、供电可靠性和经济性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分析所得结果表明龙岗区中压配电网运行情况相对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中、低压配电网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龙岗区中、低压配电网存在问题有:电源点明显偏少,重载运行情况严重;变电站10kv出线间隔利用不充分,在存在较多重载线路的情况下,变电站仍有较多剩余出线间隔。

线路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线路主干截面规格较多,部分线路主干截面不符合《导则》要求;部分线路的出口电缆与主干截面配合不合理,存在卡脖子现象,建议在今后的线路建设中,对主干截面偏小、卡脖子的出口位置进行更换;2)所有103回线路均为单辐射接线,不满足“n-1”运行要求,10kv网架结构单薄严重影响变电站之间10kv负荷转移,建议增加10kv线路之间的联络能力,优化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3)存在一定数量的负载较重或装接配变容量偏高的线路,建议对这类线路进行分路改造,新增线路或者转移线路部分负荷。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oc 7页)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oc 7页)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oc 7页)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 for enhancementof urban medium and low voltage distribution networks前言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满足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指导全国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工作,使之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根据原能源部司局电供[1991]131号文和原能源部电力司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的若干意见》,由全国电力系统城市供电专业工作网负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了北京、上海、长沙、南京、沈阳、广州、武汉、福州、重庆、昆明、乌鲁木齐、辽阳、包头供电局(电业局)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方面的经验,由北京供电局具体起草了本技术导则。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系统城市供电专业工作网、北京供电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岐、陈光华、关诚、伍秋熹、牛益民。

1 范围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我国按行政建制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工作。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原能源部、建设部能源电[1993]228号文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3 总则3.1 各地供电部门应按照原能源部、建设部部颁(能源电[1993]228号文)《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和本导则规定的技术原则的要求,并结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具体制订本地区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实施细则。

各地制订实施细则时要贯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方针,并应逐步实现配电网自动化。

3.2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由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柱上变压器、开闭所(开关站)、配电站或室(含箱式变电站)、接户线等组成。

配网技术导则

配网技术导则

第一部分1 适用范围本部分技术导则适用于年售电量超过一百亿千瓦时的地区的配电网建设与改造.2 建设改造的基本技术原则2.1通过对城市配电网的建设和改造,力争对用户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6%,电压合格率达到98.5%,配网线损小于5%. 2.2中压配电网应依据高压变电站的分布和参照城市行政区、县,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

分区配电网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一般不应交错重叠.2.3中压配电网应有较高的供电可靠性,其准则是:(1)当任何一个变电站10千伏开关柜计划检修停运时仍能保持向用户继续供电。

对于重要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当主供电源中断时,可经自动或手动操作即时转电,对于非重要负荷,事故停运时通过操作能保持向用户继续供电(操作时间不大于 2.5小时),不过负荷,不限电;(2)新用户工程按计划接入电网不致于使全线用户停电。

2.4中压配电网的主干线应形成环形网络,开环运行,以便在计划检修或事故情况下能够转供部分负荷,缩小停电范围。

2.5中压配电网应具有一定备用容量,一般应有三分之一裕度,当负荷转移时不致于使配电网的各元件过载。

2.6中压配电网应有较强的适应性,新建的主干线、开闭所和配电站的土建均应按10年到20年发展需要的规模一次建成。

2.7为提高高压变电站10千伏馈电线的利用率,应尽量减少以专用线路向用户供电,新用户报装配电变压器容量未达到7000千伏安者,一般不提供专线。

有些重要用户虽然容量未达到7000千伏安,但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重要用户共同接入同一线路,此线路不再接其他公用负荷。

2.8城市道路网是城市配电网建设的依托,每条道路至少应留一条线路路径。

城市主、次干道均应留有电缆敷设位臵,有些干道还应留有电缆隧道或排管位臵。

道路交叉处可按规划线路数敷设足够数量的电缆管。

2.9中压配电线路供电半径,市区及县城一般控制在3千米以内,近郊地区控制在5千米以内。

2.10 扩大中压配电网的覆盖范围,控制低压配电网供电半径.配电变压器宜采用多布点、小容量。

深圳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实施细则

深圳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实施细则
深圳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实施细则
(试行)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目录
1 总则 .................................................................................................................................................................. 1 2 电网规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1 2.1 电网规划的基本原则 ........................................................................................................................... 1 2.2 电网规划的基本要求 ........................................................................................................................... 2 3 需求预测与电力电量平衡 .............................................................................................................................. 3 3.

《城市电力网规范设计导则》、《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城市电力网规范设计导则》、《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一)一般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配电设备产品需是已入围南方电网设备生产厂家生产的配电设备产品;5、外来入黔企业须具备在省建设厅或电监会的备案手续;6、该项目发生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项目内容交货、安装地点:在三穗县县城内,具体由业主指定。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要求:(一)项目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设计说明:(一)设计依据:设计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城市电力网规范设计导则》、《低压配电设计规范》、《10kV及以下变电站设计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技术导则(2014版)》、《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南方电网物〔2012〕7号关于下发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输电网导线和配网设备常用规格型号的通知》、《南方电网公司10kV和35kV标准设计V1.0》、《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贵州电网公司企业标准(配电网安全设施标准)(试行)2010-11-11发布》等进行规划设计。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word版)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word版)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word版)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的编制要求第三章负荷预测第四章规划设计的技术原则第五章供电设施第六章调度、通信及自动化第七章特种用户的供电技术要求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导则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和原城市建设总局于1981年联合颁发的“关于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的若干原则”(试行)而进一步提出的一些具体规定,是编制与审查城市电力网(以下简称城网)规划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我国大、中城市,小城市可参考执行。

第2条城网是城市范围内为城市供电的各级电压电网的总称。

城网既是电力系统的主要负荷中心,又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

因此搞好城网规划从而加强城网的改造和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3条城网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力系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网规划应由当地供电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结合规划与城市的各项发展规划、电力系统规划进行。

城市总体规划应充分考虑城网的需要,城网规划与城市的各项发展规划应相紧密配合,同步实施。

城网规划还必须根据城市发展各阶段的负荷预测和电力平衡对电力系统有关部分提出具体的供电需求,以保证两者之间的衔接。

第4条城网应着重研究电网的整体,而不是设备元件的简单组合。

城网规划的编制应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调查分析现有城网状况,根据需要与可能,从改造与加强现有城网入手,研究负荷增长规律,做到新建与改造相结合,逐步扩大城网的供电能力,有步骤地加强城网的结构布局,做到远近结合,技术经济合理,分期实施。

城网规划的建设项目应按城市规划的需求,节约土地,实行综合开发,统一建设。

第5条本导则设想在2000年的规划实现后,各地城网将达到以下水平:1.城网具有充足的综合供电能力,可满足城市各类用电需要。

2.根据电力先行的方针,城网建设速度应略高于城市用电增长的速度。

送、变、配电容量之间,有功与无功容量之间的比例协调。

3.城网供电可靠性符合安全供电准则的要求,达到本导则规定的供电可用率指标。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1111111111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1111111111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1 范围1.1 本导则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省(区)辖市(自治州)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和技术要求。

1.2 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子公司管理的省(区)辖市(自治州)1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与生产工作。

1.3 南方五省(区)辖市(自治州)以外的城市配电网可参照本导则执行,对于接入南方电网的各类独立发电厂、企业自备电厂、热电联供、余热发电厂以及以各种电压等级接入南方电网的用户应参照本导则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

但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能源电[1993] 228号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GB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56 标准电压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9 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6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1995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5945-1995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 16434-196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 17466-199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5056-1996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3-2002 变电所给水排水设计规程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01-2002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DL/T 780-2001 配电系统中性点接地电阻器DL/T 804-2002 交流电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DL/T 5103-1999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DL/T 698-1999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DL/T 5216-2005 35~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DL/T 5218-2005 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1-2005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2-2005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814-2002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HJ/T 24-1998 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3 名词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国网)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国网)

附件3Q/GDW ICS 29.240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2009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The Code on The Technology of Distribution Network(送审稿)2009-0#-××发布2009-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3.1 配电网(distribution network) (2)3.2 市中心区(down town) (2)3.3 市区(urban district) (2)3.4 城镇(town) (2)3.5 中压开关站(MV switching station) (2)3.6 配电室(distribution room) (2)3.7 环网单元(ring main unit) (2)3.8 箱式变电站(cabinet/pad-mounted distribution substation) (2)4 总则 (3)5 一般技术原则 (3)5.1 电压等级 (3)5.2 供电可靠性 (3)5.3 网架结构 (4)5.4 中性点接地方式 (4)5.5 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5)5.6 短路水平 (5)5.7 电压偏差 (6)5.8 防雷与接地 (6)5.9 带电作业 (6)5.10 规划与设计 (7)5.11 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 (7)6 35kV配电网 (7)7 20、10kV配电网 (9)7.1 基本要求 (9)7.2 架空线路 (9)7.3 电缆线路 (10)7.4 架空线路设备 (10)7.5 开关站、配电室、环网单元、箱式变电站 (11)8 低压配电网 (12)8.1 基本要求 (12)8.2 低压架空线路 (12)8.3 低压电缆线路 (12)8.4 低压配电网接地运行方式 (12)9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网自动化及信息化 (12)10 用户接入 (13)10.1 用户接入容量范围和供电电压 (13)10.2 用户供电方式 (13)10.3 重要用户 (13)10.4 特殊用户 (14)10.5 高层建筑用户 (14)11 20kV配电网建设 (14)11.1 20kV配电网新建工程 (14)11.2 10kV配电网升压至20kV改造工程 (14)附录A 35kV电网典型接线图 (16)附录B 20、10kV架空网典型接线图 (18)附录C 10kV、20kV电缆网典型接线图 (19)附录D 电缆典型敷设方式图 (21)前言《配电网技术导则》是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区、市)公司进行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行的指导性文件和技术依据。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xx供电局企业标准Q/3SG—1.03.02—2001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2001—09—30发布2001—10—01实施前言为规范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规范用户电能计量方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划分、规划设计原则及深圳城市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的结线方式;规定了用户供电方式与技术要求;规定了电能计量方式;规定了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生技部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深圳供电局计量测试所、深圳供电局生技工作组。

本标准由xx供电局规划分部负责解释。

目录1.范围 (1)2.引用标准及规范 (1)3.总则 (2)4.一般技术要求 (2)5.中低压配电网结线 (5)6.用户供电 (7)7.用户电能计量方式 (11)8.配网自动化原则-……………………………………………………………… 11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图1:城市中压配电结线方式图.........................................................14附图2:各类用户高压供电方式示意图................................................... 16附图3:含居民用电的综合型低压配电系统分类计量设计示意图 (17)1.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

1.2根据深圳城市发展规划,特区内的福田、罗湖为市级中心;南山区、盐田区,以及特区外宝安区的新安镇、西乡镇,龙岗区的龙岗镇(龙岗中心城)为次级中心。

本标准所指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即为与上述区域相对应的由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及与其联网的中压(10kV)、低压()配电网;本标准所指的用户为在上述区域内由深圳供电局通过中压或低压配电网供电的用户。

关于《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解读

关于《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解读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解读配电网是直接面向终端电力用户的电网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三五”电网建设的重点。

电力行业标准《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于2015年编制完成,是指导我国配电网规划设计的纲领性标准文件。

结合标准编制原则与思想,对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对我国配电网规划工作有所指导和帮助。

0引言配电网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面向电力用户,承担着99.9%以上客户的供电服务,是改善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1-2]。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国家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快,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及储能装置快速发展,配电网呈现出愈加复杂的“多源性”特征,终端用电负荷呈现出增长快、变化大、多样化的新趋势,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转型升级的任务更加紧迫。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与《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提出要结合当前我国配电网实际情况,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将不低于2万亿元。

大规模的建设改造背景下,配电网亟需出台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

按照《行动计划》中“加强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强化技术标准的指导意义,提高配电网建设质量,2015年6~12月,在国家能源局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组织领导下,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和国家电网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电力行业标准《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简称《导则》)。

标准规定了我国110(66)、35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配电网规划设计的技术原则,是指导我国配电网规划设计的纲领性标准文件。

本文主要结合《导则》的编制思想,对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解读。

1《导则》编制的背景“十二五”期间,我国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水平虽有显著提高,但整体发展水平仍较为薄弱,且城乡及区域发展水平不均衡。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深圳供电局企业标准 Q/3SG—1.03.02—2001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2001—09—30 发布 2001—10—01 实施前言为规范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规范用户电能计量方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划分、规划设计原则及深圳城市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的结线方式;规定了用户供电方式与技术要求;规定了电能计量方式;规定了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生技部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深圳供电局计量测试所、深圳供电局生技工作组。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负责解释。

目录1. 范围 (1)2. 引用标准及规范 (1)3. 总则 (2)4. 一般技术要求 (2)5. 中低压配电网结线 (5)6. 用户供电 (7)7. 用户电能计量方式 (11)8. 配网自动化原则- (11)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图1:城市中压配电结线方式图 (14)附图2:各类用户高压供电方式示意图 (16)附图3:含居民用电的综合型低压配电系统分类计量设计示意图 (17)1. 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

1.2根据深圳城市发展规划,特区内的福田、罗湖为市级中心;南山区、盐田区,以及特区外宝安区的新安镇、西乡镇,龙岗区的龙岗镇(龙岗中心城)为次级中心。

本标准所指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即为与上述区域相对应的由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及与其联网的中压(10kV)、低压(380/220V)配电网;本标准所指的用户为在上述区域内由深圳供电局通过中压或低压配电网供电的用户。

2. 引用标准及规范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导则的条文。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介绍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逐条修编的说明如下:
1.1节说明了本次《导则》适用范围为国家电网公 司所属的城市电网经营企业。
1.2节主要叙述编制城网规划应遵循的法规。 1.3节强调了城网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
部分,以及应落实供电设施用地等内容。 1.4节明确提出应通过科学的规划,来建设网络坚
第二章 规划的编制和要求
2.4.5 分期规划 通过计算校核,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新建变电站的站点位 置、线路路径方案,最终确定分期末及各规划水平年的目标网架,并 给出电网现状及各分期末的城网规划地理接线图和潮流图。具体如下: 2.4.5.1 输电网和高压配电网规划 城市电网规划中所涉及的输电网,是指在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 输电网站点和线路。 (1)编制远期初步规划。根据远期预测的负荷水平,按远期规划 所应达到的目标(如供电可靠性等)和本地区已确定的技术原则 (包括电压等级,供电可靠性和接线方式等)和供电设施标准, 初步确定远期电网布局,包括以下内容:
2.1.4 城网规划设计的范围应注意与输电网规划相区 分和协调。
第二章 规划的编制和要求
2.2 规划年限和各阶段的要求
2.2.1 城网规划年限应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总 体规划的年限一致,一般规定为近期(5年)、中期 (10~15年)、远期(20~30年)三个阶段。
2.2.2 近期规划应着重解决城网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逐步满足负荷需要,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要依据近 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逐年改造和新建的项目。
2.2.3 中期规划应与近期规划相衔接,预留变电站站 址和通道,着重将现有城网结构有步骤地过渡到目标网 络,并对大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好前期工作。
2.2.4 远期规划主要考虑城网的长远发展目标以及电 力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进行饱和负荷水平的预测研究, 并确定电源布局和目标网架,使之满足远期预测负荷水 平的需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深圳供电局企业标准 Q/3SG—1.03.02—2001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2001—09—30 发布 2001—10—01 实施前言为规范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规范用户电能计量方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划分、规划设计原则及深圳城市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的结线方式;规定了用户供电方式与技术要求;规定了电能计量方式;规定了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生技部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深圳供电局计量测试所、深圳供电局生技工作组。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负责解释。

目录1. 范围 (1)2. 引用标准及规范 (1)3. 总则 (2)4. 一般技术要求 (2)5. 中低压配电网结线 (5)6. 用户供电 (7)7. 用户电能计量方式 (11)8. 配网自动化原则- (11)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图1:城市中压配电结线方式图 (14)附图2:各类用户高压供电方式示意图 (16)附图3:含居民用电的综合型低压配电系统分类计量设计示意图 (17)1. 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

1.2根据深圳城市发展规划,特区内的福田、罗湖为市级中心;南山区、盐田区,以及特区外宝安区的新安镇、西乡镇,龙岗区的龙岗镇(龙岗中心城)为次级中心。

本标准所指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即为与上述区域相对应的由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及与其联网的中压(10kV)、低压(380/220V)配电网;本标准所指的用户为在上述区域内由深圳供电局通过中压或低压配电网供电的用户。

2. 引用标准及规范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导则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在被引用标准被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能源电[1993] 228号“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原则”GB 12325-90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Q/3SG-1.03.01-2001 “深圳电网中低压配电设备技术规范及选用原则”Q/3SG-1.05.01-2001 “11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范”SD325-89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3. 总则3.1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构成及规划原则3.1.1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由电缆线路、架空线路、架空及电缆混合线路、户外环网柜、电缆分接箱、配电所(含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柱上开关、开闭所、接户线、计量装置及配电自动化装置等构成。

3.1.2配电网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其规划应与市规划部门密切配合,纳入城市的发展规划。

3.1.3配电网的规划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并与高压电力网的规划建设相结合,与业扩报装工程相结合,与配电网的大修、改造相结合,与市政工程相结合。

3.1.4应将配网自动化纳入城市配网规划,逐步实现配网自动化。

3.1.5在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中应积极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设备,中压配网设备应向绝缘化、无油化、紧凑型及智能型发展。

3.2城市中压配电网的结线方式应在满足供电可靠性的前提下力求简洁,便于实现配网自动化。

3.3应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供电区域的中压配网结线方式,但同一城市的中压配网结线方式应尽量减少。

3.4用户的供电方式应由供电部门核准确定。

4. 一般技术要求4.1电压等级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标准电压等级如下5. 中低压配电网结线5.1中压电缆网络深圳市中压电缆网络结线方式有开式环路、闭式环网、“n供一备” 环网、多回路平行线式等结线方式。

5.1.1 开式环路结线开式环路结线为大用户间“手拉手”环接在一起的一种开环结线,是闭式环网结线的前期结线阶段,见附图1-1(a)。

5.1.2 闭式环网结线闭式环网结线是由开式环路结线发展而来。

可由两个单开式环网回路末端相连形成或一个开式环网回路末端接入变电站实现闭环。

其结线见附图1-1(b)。

5.1.3“n供一备”结线为充分发挥闭式环网结线供电可靠性高的优点,克服其资源利用低的缺点,可广泛采用“n供一备”的结线。

其中,对普通公用网络原则上采用“三供一备”结线;同时,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可靠性要求也可采用“两供一备”结线及“四供一备结线”。

为防止将电源并列,电源切换柜须加装闭锁装置。

如附图1-2,1-3,1-4所示:5.1.4多回路平行线式结线此种结线方式如附图1-5所示,与“n供一备”结线方式类似。

这种结线方式适用于10kV大用户末端集中负荷。

这些回路可以来自不同变电站的10kV母线,也可以来自同一变电站的不同10kV母线段,具有较高的供电可靠性。

5.2 中压架空线网络结线由于城市中压网络将逐步电缆化,因此,对暂时需要采用架空线路的网络,其结线方式应简洁并易于实现电缆化改造。

可采用柱上负荷开关将线路进行适当分段(3分段)和联络(闭式环网),其结线图见附图1-6。

5.3 低压配电网络结线市区低压电缆网原则上采用放射形结线。

放射形网络如下图所示:5.4 中压配电网的组网原则5.4.1对环网结线方式,每一环网回路最大电流不宜超过450A(约8000kVA)。

根据不同的负荷性质,在考虑变压器负载率及同时系数后,单回线路配电变压器安装容量可适当提高。

5.4.2对环网结线方式,每一环网回路的主环网节点一般6~8个为宜,每一节点变压器安装容量不宜低于2000kVA。

环网主节点为大用户或公用环网开关柜。

5.4.3特区外及特区边缘地带,由于单台小变压器用户较多,应适当设置公用环网开关箱作为环网回路的主环网节点,由主环网开关引出的分支回路可适当装设电缆分支箱供终端小用户,具体参见6.2.3-(3)。

5.4.4对新用户电源安排组网时,应注意尽可能避免环网回路电缆迂回。

已投运的“手拉手”环网供电的两用户间出现新用户时,若线路容量未满,可采用电缆解口方法将新用户接入,但不宜过多地解口,以限制电缆中间头数量。

5.5中压配网改造原则5.5.1城市中压配电网应向电缆化发展,应及时调整线路供电半径以降低线路损耗。

5.5.2对架空线逐步进行电缆化改造,对原架空线上的用户,容量较大的应改为环网供电,对小容量支线用户可在干线上加装户外环网柜或电缆分支箱供电,取消现电缆段之间的路边柱上开关台架和刀闸支架。

5.5.3现有架空线不允许再增加新用户(临时施工用电除外),并且架空线上的老用户扩建时,尽可能从原架空线上拆除,改接电缆环网回路;新用户受条件限制只能由架空线供电者,也不再直接T接架空线,应与由该架空线供电的附近其它用户“手拉手”环网,以利于今后电缆化改造。

5.5.4确需新建架空线路时,应采用15米电杆,电杆拉线要采用绝缘拉线,对穿越带电导线的拉线须用两端绝缘的拉线。

绝缘导线的施工必须对切开连接的裸露接头及接续金具加装防水的绝缘罩和防护措施。

5.5.5变电站10kV架空出线在1km范围内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减少变电站近区故障的发生几率。

变压器台架引下线采用绝缘导线,且变压器高、低压出线端子也应采用绝缘措施。

5.5.6新建变电站附近原由较远的其它变电站供电的线路应就近改接自新建变电站供电。

结合负荷调整,有计划地加大导线截面。

5.5.7 10kV中心开关站(1)除负荷密度较低的地区外,原则上不再新建10kV中心开关站。

(2)对已原有的老开关站的改造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如下改造:a 对老工业区的开关站结合旧城改造将其负荷转移后取消。

b对确有必要保留的开关站,应对其设备进行无油化改造。

小型开关站也可将其开关柜更换为免维护的SF6环网柜。

c对有条件的宜将出线所带的用户改作电缆环网回路供电。

原两进线电缆中一根用作主环网,另一根可作备用电源电缆发展成“三供一备”结线,另加装的电源切换柜可装在原开关站配电室或装在用户配电室。

6. 用户供电6.1 负荷分级与用户分类6.1.1 用电负荷分级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负荷等级的划分标准如下:(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伤亡的负荷;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负荷;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的负荷。

(2)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负荷;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的负荷。

(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6.1.2 用户分类根据各个用户其用电负荷拥有各级负荷的比例可将用户分为三类。

(1)一类用户二级及以上负荷超过50%以上的用户。

(2)二类用户二级及以上负荷超过20%以上的用户。

(3)普通用户绝大部分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的用户。

6.2 各类用户高压供电方式6.2.1 一类用户(1)单个配所变压器总容量8000kVA及以上采用多回路平行放射式供电。

其中,配电变压器总容量小于12000kVA的,采用“两进线单母分段”结线,两路进线互为备用,装备用电源自投(BZT)装置,选用真空断路器手车柜供电,见附图2(a);单配电所变压器总容量大于12000kVA,采用“三路进线两用一备”结线,正常时,两回线路各带一半负荷、另一回备用。

当任一进线故障时,经倒闸操作(可自动完成),可由备用线路带其全部负荷,符合N-1原则。

见附图2(b)。

(2)单个配电所变压器总容量4000~8000kVA采用两进线单母线结线方式。

其中一路主供电源为专用线路,备用电源为与其他普通用户回路共用的公共备用回路。

选用环网柜或真空断路器手车柜均可,见附图2(c)。

(3)配电变压器总容量4000kVA以下采用具备双电源互投功能的环网柜单母线接线,两路供电电源分别来自不同的公用电缆线路,一供一备,见附图2(e)。

6.2.2 二类用户(1)单个配电所变压器总容量8000kVA及以上采用两进线单母线结线方式。

其中一路主供电源为专用线路,备用电源为与其他普通用户回路共用的公共备用回路。

选用环网柜或真空断路器手车柜均可,见附图2(c)。

(2)配电变压器总容量4000~8000kVA采用两进线单母线环网柜结线方式。

其中主供电源与其它用户环网供电,环出端与电源切换柜连接,由一路与其他普通用户回路共用的公共备用回路作备用,见附图2(d)。

(3)配电变压器总容量4000kVA以下采用两套环网柜分别接入两环网回路的双开式结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