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援疆援藏选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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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121号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援藏援疆干部和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组发〔2015〕2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21号)及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援外医疗队人员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国合发〔2015〕4号)精神,确保符合条件的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以下简称“三援”人员)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优惠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一)援藏援疆或援外医疗任务结束;(二)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群众满意、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三)在执行援藏援疆或援外医疗任务前专业技术职务基础上,达到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年限;(四)国家或省里已开考的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中小学正高除外。

二、申请流程(一)个人填写《“三援”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优惠政策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相应证件、文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查。

(二)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与《申请表》填写的内容逐一进行核对,在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签名、加盖公章并留存。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其《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送市州援藏援疆或援外医疗工作管理部门。

(三)市州援藏援疆或援外医疗工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援藏援疆或援外医疗工作经历及现实表现进行核实,在其《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退回其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医生援疆援藏工作制度范本

医生援疆援藏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生援疆援藏工作,充分发挥援疆援藏医生在边疆地区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参与援疆援藏工作的医生,包括但不限于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科、急诊科、康复科等专业。

第三条援疆援藏医生工作以“服务边疆、助力发展、增进友谊、提升能力”为指导思想,坚持“长期规划、重点突破、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选派与培训第四条援疆援藏医生的选派由各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边疆地区医疗卫生需求,合理确定选派名额和人员。

第五条援疆援藏医生选派前,应进行严格的选拔,确保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选派医生需接受岗前培训,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心理调适、民族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三、工作职责与要求第七条援疆援藏医生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边疆地区相关政策,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二)按照受援医院工作安排,积极参与临床、教学、科研等工作,提高边疆地区医疗服务水平。

(三)开展业务培训,传授先进医疗技术,提升受援医院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四)协助受援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提高边疆地区居民健康水平。

第八条援疆援藏医生应遵守以下要求:(一)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关爱患者,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三)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四)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四、保障措施第九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援疆援藏医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援疆援藏医生在受援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第十一条各受援医院要为援疆援藏医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确保其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对在援疆援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医院对口援疆帮扶工作计划

医院对口援疆帮扶工作计划

医院对口援疆帮扶工作计划一、结对医院及联系人确定1. 由医院负责人确定结对的医院,并与对方医院联系人进行沟通和确认。

2. 确定联系人后,加强沟通,明确双方需求和支援方式。

二、开展专业技术培训1.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结对医院进行技术知识培训,提升对方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

2. 可以通过线上培训等方式,进行远程指导和交流。

三、提供医疗设备支援1. 对口医院提供一定比例的医疗设备支援,满足其基本的医疗需求。

2. 派遣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进行相关操作培训。

四、建立远程医疗支援平台1. 结对医院建立远程医疗支援平台,通过视频会诊、远程影像传输等技术手段,为对口医院提供专家指导和诊疗支持。

2. 加强平台运营管理,确保对口医院能够及时获取支援。

五、定期开展医疗交流活动1. 定期组织医疗团队互访交流,促进双方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通过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等方式,推动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医疗卫生管理经验交流1. 派遣管理专业人员前往结对医院,进行管理经验交流与指导。

2. 推动医疗卫生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对口医院的综合管理水平。

七、健康扶贫项目支持1. 支持对口医院开展健康扶贫项目,帮助改善当地群众的健康状况。

2. 通过捐助药品、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对口医院的扶贫工作。

八、定期评估与总结经验1.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评估医院对口援疆帮扶工作的效果,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案。

2. 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帮扶计划,确保结对医院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以上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具体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对口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援疆援藏选拔管理办法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援疆援藏选拔管理办法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关于援藏、援非、扶贫人员选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援藏、援非及扶贫干部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干部和人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干部人才援藏、援非相关政策及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援藏、援非及扶贫干部人才,是指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及卫生主管部门要求,依组织选派程序选派的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章选派第三条援藏、援藏干部人才的选派,应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情况制定选派计划,由医院组织实施。

第四条援藏、援非干部人才人选条件和要求是: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受援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选拔专业技术类援藏、援非及扶贫人员,原则以专业技术骨干或后备人才为主,学科带头人不在选拔候选人之列。

第六条援藏、援非及扶贫人员的选拔,必须符合选拔程序,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基本选派流程为:宣传发动、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决定。

各类专业技术类人员的选派由主管职能部门审核把关,按照选拔程序进行选派。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七条援藏、援非、扶贫人员服务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由人事科具体负责。

人事科应注意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与派出单位的常态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第八条援藏、援非、扶贫人员应认真贯彻党的政策,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凡违反党纪、政纪的,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由受援单位与医院沟通后,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九条援藏、援非、扶贫人员服务期满应按照要求及时返回医院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延期,提前返回、延长挂职期、留任等必须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援藏、援非、扶贫人员的平时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受援单位结合实际进行,由受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核援藏干部人才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务升降、奖惩、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国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城市医疗资源下沉的对口支援医务人员。

三、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对口支援工作。

3.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4. 年龄、性别、职称等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

四、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职责1. 积极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协助开展诊疗、护理、医技等工作。

2. 开展医学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3. 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等工作。

4. 跟踪了解受援地区的医疗卫生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权利1. 受援地区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生活等保障。

2. 受援地区应给予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相应的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

3. 受援地区应保障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人身安全。

4.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享有与当地医务人员同等的工作条件。

六、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1.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应参加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

2. 受援地区应定期对对口支援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3.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应接受受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纪律和职业道德。

4.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在受援期间,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的退出机制1.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出,需提前向受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 受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退出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援疆队员管理制度

援疆队员管理制度

援疆队员管理制度一、援疆队员的选拔与任聘1. 援疆队员的选拔标准:援疆队员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相关工作经验,对新疆地区的政策法规和文化风俗有一定的了解,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同时,援疆队员需要愿意接受新疆地区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方式,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 援疆队员的招聘渠道:援疆队员的招聘可以通过单位内部推荐、公开招聘、社会招聘等途径进行,同时也鼓励引进优秀的人才来新疆从事援疆工作。

3. 援疆队员的任聘程序:经过选拔合适的援疆队员后,需要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最终确定合适人选并进行聘用。

二、援疆队员的权利和义务1. 援疆队员的权利:援疆队员有权获得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

同时,援疆队员有权保障个人安全和健康。

2. 援疆队员的义务:援疆队员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

同时,援疆队员需要尊重当地的文化风俗和宗教信仰,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援疆队员的培训和考核1. 援疆队员的培训:为提升援疆队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我们将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活动,包括岗位技能培训、新疆政策法规培训、文化礼仪培训等内容,以提高援疆队员的工作水平和适应能力。

2. 援疆队员的考核: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评估援疆队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奖励和提拔,对表现不佳的队员进行适当的处罚或调整,以保持援疆工作的高效运行和稳定发展。

四、援疆队员的福利和待遇1. 援疆队员的生活保障:对援疆队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住宿条件,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能够安心工作和生活在新疆地区。

2. 援疆队员的福利待遇:为激励援疆队员积极工作,我们将给予其丰厚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待遇、津贴补贴、奖金奖励、节假日福利、医疗保险等内容,确保援疆队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援疆队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提高援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新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医院对口支援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对口支援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对口支援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对口支援人员,包括派驻我院支援的人员和从我院派往其他医院支援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口支援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确保对口支援人员在医院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对口支援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工作需要和业务能力进行选拔。

第五条对口支援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临床经验;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

第六条对口支援人员应接受以下培训:1. 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培训;2. 医院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培训;3. 医疗技术操作培训;4. 心理素质培训。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对口支援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八条平时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业务水平;3. 团队协作;4. 沟通能力;5. 个人成长。

第九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绩效;2. 业务水平;3. 个人成长;4. 医院评价。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对口支援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对口支援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对口支援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培训和晋升机会;2. 享受医院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3.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对口支援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工作,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医院形象,树立良好职业道德;4. 保守医院秘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规定

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厅和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我院城乡对口支援管理工作,确保派驻工作扎实开展,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才培养为重点,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管理水平和技术服务水平;二、工作内容1.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医德规范、业务理论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作风、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2.充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自觉维护和树立“白衣战士”的良好形象;3.结合工作实际,对支援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帮助卫生院完善工作制度、管理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加强管理;5.依托卫生院或采取巡回医疗等方式,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开展诊疗、健康教育和咨询;6.开展临床教学和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对受援卫生院技术人员进行传帮带,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协助卫生院加强对辖区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7.积极落实好双向转诊制度,帮助卫生院提高管理水平;三、工作要求1.服务形式:按市卫生局安排,采取定期轮换的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医生到受援单位服务;2.服务时间:取得执业医师后晋升主治管医师前,以及已经取得主治管医师的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均须下乡服务一年;下乡服务的时间可以累计,但每次不得少于3个月,低于3个月的不予累计;参加政府组织的以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援外、援藏、援疆、扶贫工作时间,可计算为下乡服务年限;四、出勤制度1.派驻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受援单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无故不在受援单位工作者,按旷工论处;2.派驻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向受援单位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同时向医院医务科请假,双方均批准后方可离开;五、考核制度1.派驻人员接受受援单位对下乡人员的全面考核,同时医院医务科按支援计划及目标,对下乡人员实际工作情况作出鉴定;派驻人员应如实填写河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鉴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鉴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不能累计为下乡服务年限,重新安排到农村服务;2.下乡服务作为晋升职称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当年达到晋升条件但尚未完成到农村服务年限的,原则上暂推荐申报相应职称,但晋升后必须补足服务年限,未补足服务年限的不予聘用;3.医院对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六、工资待遇下乡服务期间,原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不变,享受正常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并给予适当生活补贴;服务期间派驻人员不得接受受援单位的任何补贴和奖金;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对口支援人员管理制度

卫生对口支援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支援单位人员、受援单位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四)注重培训,提高能力。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支援单位应按照受援单位需求,选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的医务人员参与对口支援工作。

第五条支援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相关资格证书;(二)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支援单位的工作环境;(四)自愿参加对口支援工作。

第六条支援人员派遣程序:(一)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需求,制定派遣计划;(二)通过公开选拔、组织推荐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支援人员;(三)与受援单位签订支援协议,明确支援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任务第七条支援人员应按照支援协议,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受援单位开展临床诊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二)传授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提高受援单位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三)参与受援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四)协助受援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八条支援人员应完成以下任务:(一)协助受援单位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二)协助受援单位开展急诊、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三)协助受援单位开展医疗技术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四)协助受援单位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工作。

第四章工作保障与待遇第九条支援人员在工作期间,享受以下保障:(一)受援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住宿条件;(二)支援人员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按照支援协议执行;(三)支援人员享有参加受援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术活动的权利。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科学有效地管理和激励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为促进医院发展和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岗位培训,确保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医院的各项工作,并推动解决医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实现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与本地医疗卫生事业的融合发展,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一)组织管理1.建立完善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将其纳入医院的管理体系。

2.制定工作人员的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时间、考勤制度和奖惩制度。

3.建立派驻工作人员信息档案和学习档案,及时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学习进展。

4.每季度组织一次派驻工作人员座谈会,听取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业务培训1.根据工作人员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组织培训班和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组织医院专家和优秀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实践指导和业务交流,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三)工作考核1.根据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绩效等级并作为薪酬激励的依据。

2.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

四、工作机制(一)医院党委领导加强对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组织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派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工作,并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派驻工作人员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医院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绩效。

医院援藏管理规定(3篇)

医院援藏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援藏工作管理,提高援藏医疗队伍的素质和援藏工作的实效,确保援藏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参与援藏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院援藏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援藏工作方向正确。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西藏地区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三)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援藏医疗资源,提高援藏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援藏工作程序,保障援藏工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援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援藏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援藏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医院援藏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协调解决援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开展援藏医疗队的选拔、培训、派遣和管理工作。

(四)监督援藏工作的实施,确保援藏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医院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援藏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援藏医疗队的选拔、派遣和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负责援藏工作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

(三)医务部门负责援藏医疗队的业务培训和临床指导。

(四)护理部门负责援藏医疗队的护理培训和临床指导。

(五)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援藏工作的后勤保障和日常管理。

第三章援藏医疗队的选拔与培训第七条援藏医疗队的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报名,公开、公平、公正选拔。

(二)优先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

(三)优先选拔具有援藏意愿、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高原环境的医务人员。

第八条援藏医疗队的选拔程序:(一)发布援藏工作通知,明确选拔条件、时间和要求。

(二)医务人员自愿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三)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医务、护理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医院援疆援藏实施方案

医院援疆援藏实施方案

医院援疆援藏实施方案医院援疆援藏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1. 背景我国西部地区的新疆和西藏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历史、地理和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地区的卫生健康水平相对较低,医疗资源严重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

2. 目标为了改善新疆和西藏地区的卫生健康状况,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医院决定实施“医院援疆援藏”项目。

通过此项目,我们的目标是加强新疆和西藏地区的医疗资源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实施计划1. 选派医护人员医院将派遣一支由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组成的医疗队伍前往新疆和西藏地区,为当地医疗机构提供援助。

这些医护人员将由医院根据实际需求和专业能力进行选拔,确保他们具备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2. 专业培训在派遣医护人员之前,医院将组织相关专业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病情的诊治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少数民族区域的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等,同时还将加强对跨文化医疗沟通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患者的关注和理解。

3. 质量监控医院将与援疆援藏项目地的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援疆援藏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

同时,还将向当地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支持,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4. 医疗设备支援医院将根据援疆援藏地区的实际需求,向当地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物资支援。

这些设备包括诊断设备、手术器械和医疗耗材等,能够提升当地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5. 医疗教育支援为了培养当地医疗人才,医院将提供医疗教育支援。

这包括派遣专家到当地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还将与当地医疗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动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的发展。

三、预期成果通过医院援疆援藏的实施,我们希望能够实现以下预期成果:1. 提升新疆和西藏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当地群众的就医体验。

2. 培养当地医疗人才,提高医疗机构的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4篇)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4篇)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医院间的对口支援工作,规范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被派驻到医院工作的支援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领导对派驻工作人员的管理负总责,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派驻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第二章工作安排第五条医院领导在派驻工作人员到达后,应当按照工作需要和人员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六条医院领导根据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

第七条派驻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执行工作任务,发挥专业优势,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八条医院领导应当及时调整和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以适应工作需要和人员能力。

第三章工作考核第九条医院领导对派驻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定期的工作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十条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督促。

第十一条医院领导应当将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派驻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并视情况进行奖惩。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派驻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准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安排、勤奋工作等。

第十三条派驻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四条派驻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逃避或者推脱工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当提前向领导请示并提交请假申请。

第十五条派驻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积极配合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

第五章奖惩管理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派驻工作人员,医院领导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七条对工作不称职、失职失责的派驻工作人员,医院领导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整工作岗位、降低绩效评价等。

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一、背景概述近年来,我国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的方式,加强对困难地区的援助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并实施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派驻人员的选拔与任命1. 择优选拔:对口支援派驻人员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根据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派驻人员的选拔对象合格、适宜。

2. 任命程序:经选拔确定的派驻人员,须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命手续,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妥善保管派驻人员的任命文件。

三、派驻人员的职责与权益1. 职责明确:派驻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所在单位下达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援助工作职责,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推进。

2. 权益保障:派驻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薪酬、社会保险、休假制度等方面的权益。

四、派驻人员的工作管理1. 工作计划:每位派驻人员应提前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备,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2. 工作记录:派驻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工作内容、进展情况、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相关数据。

3. 工作评估: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通过定期考核等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为后续对口支援工作提供借鉴。

五、派驻人员的管理机制1. 部门协作: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推动派驻人员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 纪律约束:对派驻人员的行为进行纪律管理,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严禁违反工作纪律、失职失责等行为。

六、派驻人员的培训与交流1. 培训机制:对新派驻人员进行入岗培训,包括工作业务知识、地方特色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2. 交流活动:定期组织派驻人员间的交流活动,分享经验、解决问题,促进工作间的互动与合作。

七、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1. 违规违纪:对派驻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了更好地管理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工作人员。

二、职责和权限2.1医院2.1.1负责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

2.1.2监督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展,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和评估。

2.1.3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保障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需求。

2.2派驻工作人员2.2.1忠实履行派驻任务,完成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2.2.2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遵循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2.3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3.1工作内容3.1.1对派驻单位进行调研和考察,了解派驻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3.1.2根据派驻单位的需求,开展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3.1.3协助派驻单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1.4做好对派驻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2工作要求3.2.1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熟悉派驻工作的业务内容和流程。

3.2.2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派驻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合作。

3.2.3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2.4具备较高的学习和适应能力,能够迅速适应派驻单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四、工作流程4.1派驻工作人员申请4.1.1派驻工作人员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表达对派驻工作的意愿。

4.1.2医院根据派驻单位的需求和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进行筛选和安排。

4.2岗前培训4.2.1医院对将派驻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

4.2.2岗前培训内容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培训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3派驻工作4.3.1派驻工作人员按照派驻单位的工作要求和医院的管理要求进行工作。

4.3.2派驻工作人员及时向医院汇报工作进展,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材料。

县医院援疆援藏工作计划

县医院援疆援藏工作计划

县医院援疆援藏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 加强援疆援藏医院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 建立健全援疆援藏工作机制,促进县域医院与援疆援藏医院的交流合作,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工作内容
1. 组织医疗专家和技术人员前往援疆援藏医院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2. 通过定期举办学术交流会、远程会诊等形式,加强与援疆援藏医院的交流合作,推动县域医院与援疆援藏医院的合作发展。

3. 组织医疗团队到援疆援藏地区开展义诊和健康宣教活动,提高当地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三、工作措施
1. 建立健全援疆援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援疆援藏工作。

2. 加强对援疆援藏医院的管理和指导,指导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3. 制定援疆援藏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工作保障
1. 加强对援疆援藏医院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2. 加强对援疆援藏医院的物资和设备支持,保障其正常医疗服
务需求。

3. 完善援疆援藏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援疆援藏工作。

援疆医生管理制度

援疆医生管理制度

援疆医生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开展援疆工作,为新疆地区提供各种援助,包括医疗援助。

援疆医生是为了支持新疆地区的医疗事业发展而派遣到当地的医疗人员。

这些医生在新疆地区开展医疗工作,为当地居民提供医疗服务,促进当地医疗事业的发展,缓解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援疆医生,保障他们的工作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援疆医生管理制度展开讨论,从人员选拔、工作安排、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分析,为完善援疆医生管理制度提供一些建议。

二、援疆医生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1.人员选拔援疆医生是从全国各地选拔并派遣到新疆地区的医疗人员,他们来自不同的医疗机构,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在人员选拔方面,应首先保证医生具有执业资格,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其次,要根据新疆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医生的专业背景,确保医疗资源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居民的医疗需求。

此外,在选拔援疆医生时,还应重视医生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挑选那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的医生。

2.工作安排援疆医生在新疆地区的工作主要包括门诊诊治、住院护理、医学教育等多方面工作。

在工作安排方面,应根据医生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确保医生能够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专长,同时也能充分融入当地的医疗团队,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要加强对援疆医生的工作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工作轮转制度,确保医生在新疆地区工作期间的工作安排得以合理规划和有效执行。

3.考核评价对援疆医生的考核评价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它能够促进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

在考核评价方面,应充分考虑医生的工作实绩和专业水平,以及对当地医疗服务的贡献程度。

同时,还要重视援疆医生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能的提升,为医生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不断提高医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另外,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和机制,确保援疆医生的工作质量得到公正、客观的评价。

援疆名医工作室管理制度

援疆名医工作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援疆名医的专业优势,提高新疆地区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援疆名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人员配备、工作职责、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援疆名医工作室的管理,确保援疆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新疆地区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人员配备与职责第四条援疆名医工作室由援疆名医、当地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五条援疆名医负责以下工作:1. 主持工作室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开展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提高新疆地区医疗服务水平;3. 对当地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诊疗水平;4. 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推动学科发展;5. 参与学术交流,提高新疆地区医学水平。

第六条当地医务人员负责以下工作:1. 配合援疆名医开展诊疗工作;2. 参与工作室的日常管理;3. 学习援疆名医的先进技术,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参与科研项目,推动学科发展。

第七条行政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行政管理;2. 协调解决工作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3. 负责工作室的经费管理;4. 做好工作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援疆名医工作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工作室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十条援疆名医应定期组织学术活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当地医务人员诊疗水平。

第十一条工作室应积极开展科研项目,推动学科发展。

第十二条工作室应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学术机构的合作,拓宽医疗资源。

第十三条工作室应定期对工作成效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四条工作室对援疆名医、当地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责任心;2. 业务水平、诊疗效果;3. 学术成果、科研项目;4. 工作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24年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2024年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医院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管理办法(一)(约5534字)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为主线,统筹安排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集中发挥各项目的作用和优势,有序、有效、深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二、工作目标-,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年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通过3年对口支援,加强县医院的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推广适宜县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显著提高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加快推进县医院人才培养;提高县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县外就诊率逐年下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到,重点实现以下目标:(一)对口支援关系更加科学、合理,每个县均有一个县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签订对口支援协议,支援医院符合受援医院需求。

(二)受援县医院建立起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农村居民常见重大疾病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普遍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疾病的诊疗水平显著提升。

(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所县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平均住院日9天,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四)按照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形成比较全面的疾病诊疗标准体系,使三级医院下转的诊断明确的患者,能够在县医院得到规范化的诊疗服务。

(五)县医院及其各科室的管理架构完整,各项制度健全,能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患者安全目标。

二级甲等以上县医院基本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能够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会诊、病理诊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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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一人民医院
关于援藏、援非、扶贫人员选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援藏、援非及扶贫干部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干部和人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干部人才援藏、援非相关政策及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援藏、援非及扶贫干部人才,是指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及卫生主管部门要求,依组织选派程序选派的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章选派
第三条援藏、援藏干部人才的选派,应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情况制定选派计划,由医院组织实施。

第四条援藏、援非干部人才人选条件和要求是: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受援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选拔专业技术类援藏、援非及扶贫人员,原则以专业技术骨干或后备人才为主,学科带头人不在选拔候选人之列。

第六条援藏、援非及扶贫人员的选拔,必须符合选拔程序,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基本选派流程为:宣传发动、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决定。

各类专业技术类人员的选派由主管职能部门审核把关,按照选拔程序进行选派。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
第七条援藏、援非、扶贫人员服务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由人事科具体负责。

人事科应注意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
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与派出单位的常态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第八条援藏、援非、扶贫人员应认真贯彻党的政策,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凡违反党纪、政纪的,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由受援单位与医院沟通后,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九条援藏、援非、扶贫人员服务期满应按照要求及时返回医院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延期,提前返回、延长挂职期、留任等必须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援藏、援非、扶贫人员的平时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受援单位结合实际进行,由受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核援藏干部人才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不占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务升降、奖惩、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待遇保障
第十一条医院人事部门应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职称认真落实援藏、援非、扶贫人员有关待遇。

援藏、援非、扶贫人员服务期间保留原聘任岗位。

第十二条援藏、援非、扶贫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晋升、晋级方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三条非正常程序选派或非医院派出的援藏、援非、扶贫人员,医院不再保留原聘任岗位,服务期间除正常工资待遇外,医院不再给予其他福利待遇(如援疆、援非补助等)。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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