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事件——案例分析共29页
无法抵抗的血色拆迁

无法抵抗的血色拆迁鄢烈山今天10:44从前我很轻蔑怀旧情绪。
孔夫子的崇拜“三代”,古希腊人讲的什么“黄金时代”到“黑铁时代”,我想不过是以古非今的想象而已,“从前的好时光”并不存在。
如今我有点相信这种情绪的合理性了。
因为我有时也有这种感觉,比如在拆迁问题上。
大家都还记得,三年前,即2010年,江西宜黄县发生被拆迁户自焚的事件。
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以致今天“百度百科”有一个专题词条:“9·10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
概要是: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9月17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
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免职。
再往前三年,2007年3月下旬,重庆市九龙坡区正升百老汇二期工地现场,“钉子户”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主人杨武夫妇在他家的“孤岛”上坚守,引起中外舆论的关注。
这个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的户主出现在窗口,用他那标志性的动作——握紧拳头——大喊:“我要和市长对话!”“我要见(市委书记)汪洋!”7天时间里,络绎不绝的人群在那里守望着他,就像在古罗马竞技场中享受狂欢的观众那样,人群俯视着这个困兽犹斗的角斗士,不时夹杂几声“雄起”欢呼声。
最终达成了令杨武吴苹夫妇满意的妥协。
再往前,在广东,我记得面对群众反对强征强拆,张德江书记宣布关于征地和拆迁的“约法三章”:大致内容,一是按上限标准补偿,二是没有签协议不征不拆,三是补偿款不到位不征不拆。
你看,这么“回放”,是不是越往前越文明越先进?到如今,还等你拿自焚来“要挟政府”?你不同意征,不同意拆,直截了当灭了你!请看最近的几起报道:据《法制日报》载,辽宁省鞍山市据称为修建市政道路,要将一座占地60余亩的工厂强行拆除,“先拆除,后补偿”;强拆是由公安、城管和手持砍刀、棍棒的社会闲散人员相互配合,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警匪合作”。
宜黄拆迁_江西宜黄县房屋拆迁案

宜黄拆迁_江西宜黄县房屋拆迁案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宜黄拆迁江西宜黄县房屋拆迁案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艺考播音主持考试内容才艺展示(歌、舞、器乐、曲艺、健美操、武术等);命题主持。
播音艺考考试的主要内容分为指定稿件朗读、即兴评述、才艺表演、自我介绍、自备稿件等方面内容。
自备稿件播读考生根据报考学校的要求准备一篇自备稿件,时长在三分钟以内,文体一般是散文、诗歌、小故事等。
播音主持考试内容:播音主持艺考内容1:自备稿件朗读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文学作品要比一般叙述性的稿件感情更为浓烈,情节更为曲折,形象更为生动,表现手法也更多样。
宜黄县强拆事件与公共管理据宜黄县二轻局退休老干部吴允道于2023年9月写给江西省纪委领导的信中描述,2004年4月,宜黄县相关领导和轻工厂当时的厂长,在政府办公室达成协议,作价160万元,政府征收该厂全部土地(即档案面积25亩)。
宜黄事件: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3人被烧成重伤。
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中新网南昌10月10日电(张见悦何柳斌)受江西抚州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影响,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被免职,10日下午,江西省委宣传部向中新网记者确认上述消息。
播音艺考文学常识1、唐人传奇(小说发展的成熟期)陈鸿的《长恨歌》传,李朝威的《柳毅传》都是较成熟的文言小说。
(五).宋代文学。
2、测一测你的艺术指数有多少播音主持艺考的内容如下:指定稿件朗读:考官会发放一篇叙述短文给考生,内容是几百字左右,朗读的基本要求是生动、清楚、顺畅,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发声状况、语音面貌、以及基本的朗读能力和水平。
3、冷静思考,理清思路。
一般来说呢,在参加艺考的时候,考官提出问题后,考生都应该稍加思考以一下再进行所以考生不用再考官刚刚结束提问的时候就进行应该在稍作思考之后再进行宜黄县梨溪镇尚源村拆迁吗1、尚源村位于梨溪镇,地处梨溪镇东南方向,距乡镇所在地15公里。
宜黄事件中的“肉身政治”

龙源期刊网 宜黄事件中的“肉身政治”作者:李磊来源:《廉政瞭望》2010年第10期随着良知媒体的持续跟进与全国人民的集体围观,江西宜黄强拆钉子户引发自焚事件的更多细节被曝光。
除了自焚者的其中之一已经被证实死亡以外,在强拆当天还发生了“抢夺死者尸体”和“对家属实施软禁”等事件。
再加上钟家姐妹被县委书记带队的人马逼到机场厕所40多分钟以躲避强行挟持的报道,让我们诧异宜黄县的公权者们敢如此猖狂地置公民权于不顾,肆无忌惮地去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宜黄强拆事件已经相当明确的显现出,在某些地方政府的政治生态环境之中,有对私权利的随意侵犯而无对公权力的基本限制。
当钟如奎一家亮出汽油的那刻,就已经把自己的肉身作为反抗强权的最后一筹赌注,把人类的最基本的生存权放逐出去。
而当钟家两姐妹被宜黄县委书记带队的十几人围堵起来,随时将要丧失行动自由的时候,只好躲进厕所,去阻挡汹涌而来的强权侵犯。
厕所之外,是一群披着虚假合法外衣的强权者,厕所之内,则是两位相依为命,胆颤心惊的弱女子。
单薄的厕所门在强权者剧烈的敲击下,显得孱弱不堪。
直到记者赶来的时候,两姐妹才胆战心惊地走出厕所。
显然,异地记者所代表的民意关注,在两姐妹的心目中代表着一种更高的权力,这个恰如两姐妹一定要出逃宜黄飞抵北京一样,她们对本地的公权部门已经丧失了起码的信任。
也就是当肉身无法抵挡强权侵袭的时候,要寻找更强大的权力来保存生命、获取自由、捍卫财产。
现在,不管钟氏姐妹寻求更高权力保护是不是中国人惯有的“青天情结”,还是人类遭到不公平待遇总是试图去寻找更高级审判者的行动本能,我们都要欣慰地看到,起码,善良的公民并没有对宪法中赋予的正当权利完全绝望,对更高层的权力合法性也没有失去最后的信心。
让人担忧的是,在强制拆迁的大环境下,宜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燃烧的宜黄

燃烧的宜黄2010-10-08 08:44:40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宜黄县政府的“误伤论”、钟家姐妹欲进京上访而被“机场堵截”、政府“抢尸”、钟家五兄妹“被软禁”……局面仍未平复,争论依旧不止,回到事件发生的最初,到底是什么力量,令年仅31岁的钟如琴及母亲和大伯点燃身上的汽油?为什么宜黄会出现如此极端事件?《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崔晓林|南昌、宜黄报道那是一个灰蒙蒙、细雨纷飞的早晨。
早饭后,钟家大女儿钟如翠一边帮母亲收拾餐桌,一边心不在焉地向窗外张望。
同一时间,宜黄县主管城建的副县长李敏军,率领宜黄县房管局、拆迁办、公安局、城管大队等部门的近百名人员,正在赶来钟家的路上。
8点45分,眼尖的钟如翠发现,自家楼房左侧的土路上,出现了几辆警车,而更远处的滨江大道旁,则停着黄色的大铲车和红色的消防车。
此时,从警车车里下来的人,正快步朝自己家里走来。
“不好,拆房子的人来了,快上楼”,听到钟如翠的呼喊,二女儿钟如琴、小女儿钟如九及母亲、大伯快速跑上二楼,并反锁上了楼门。
此时,楼下的政府人员欲冲上二楼,并扭住了钟如翠和及时赶回家的弟弟钟如奎和钟如田。
三姐弟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场面一度相当混乱。
楼上的二女儿钟如琴、母亲罗志凤及大伯叶忠诚见自家人被抓住了,以为接下来就会拆房子,便用早已准备好的汽油点燃了自己……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就此发生。
自焚事件发生多日来,宜黄县政府发布“误伤论”、钟家姐妹欲进京上访而被“机场堵截”、大女儿钟如翠向县长下跪、政府“抢尸”、钟家五兄妹“被软禁”等一些列事件相继发生。
局面仍未平复,争论依旧不止,回到事件发生的最初,到底是什么力量,令年仅31岁的钟如琴及母亲和大伯点燃身上的汽油?为什么宜黄会出现如此极端事件?9月20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赶赴江西南昌及抚州市宜黄县,对“9·1 0”拆迁自焚事件进行深入采访。
自焚者的前半生1985年秋天,身有残疾的钟家诚,拖家带口从老家安徽农村迁移到了江西,在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一个偏僻的山地里,钟家人搭起了茅草屋,算是为自己安了家。
宜黄拆迁引发的微博巨澜

【 城事 】 江西省抚州宜黄县“ ・ ’ 自焚 9 拆迂
事 件 在 1 月 1 日再 一 次 吸 引 全 国 聚 ( ) 1
是 第一 起 。 事情 如 果 只是 到 此 为 止 , 不 远
会 带 来 广 泛 的关 注 度 。纵 观 其 全 过 程 会
访,在南昌机场遭到 了以宜黄县 委书记
期 , 是 危 机 公 关 传 播 的 最 佳 阶段 。 ( 也 如
博、 电话 、 件 、 邮 QQ 等 多种 形 式 与 钟 家 姐妹 进 行 联 系 。 当腾 讯 微 博 将 正 在 进 行 的 机 场 直 播 推 到 了微 博 页 面 的 首 页 , 于 是 一 场 由微 博 引发 的全 媒 体 报 道 开 始 全
集 的 网。 而我 们 知 道 , 统 媒 体 上 流 动 着 传
星之火, 倏地 一下就起 了燎原之势 , 吸引
着 众 多 的人 不 断关 注 , 至介 入 。 一连 甚 这 串由微 博 引发 的反 应 ,一 定 程 度 上 扩展
了原 文本 的意 义 ,促 使 了事件 向着 明 朗 的 方 向发展 。
大 舆 论 。 如 果 想 通
现实社会的过程, 最终取得 了舆 论监 督 、 l 责官 员的阶段性胜利 ,在全 国掀起 了
一
过 报 纸 电 视 甚 至 想
通 过 传 统 博 客 达 到
场巨澜。
此 种 效 果 , 几 乎 不
可 能。
【 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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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颖 ㈠ ; : )
评 论 的方 式 , 递 给 更 多 的人 。 传
让 我 们 试 着 去 描 绘 一 张 微 博 信 息 传
袖 的 角 色进 行 微 博 直 播 ,转 发 钟 家姐 妹
乌进甫案例剖析材料

乌进甫案例剖析材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您参考第一篇示例:乌进甫是一个充满争议的案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乌进甫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探讨案件的背景、争议焦点及其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希望能够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个更全面的了解。
乌进甫案例发生在2018年,当时乌进甫被控制造和传播淫秽物品罪,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
案件的起因是乌进甫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些涉黄、涉暴等不良内容,受到了公众的质疑和谴责。
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舆论热议,涉及到网络监管、言论自由、道德底线等方面的讨论。
乌进甫案例涉及到了网络监管的问题。
在信息传播日益发达的今天,互联网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主要平台。
正是由于其开放性和匿名性,互联网上也存在着大量低俗、暴力、不良内容,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
乌进甫案例的发生,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互联网监管的关注,人们开始思考如何在确保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理,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
乌进甫案例引发了广泛的言论自由讨论。
一方面,有人认为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应当受到限制,不能随意传播不良信息,影响社会风气。
也有人认为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得到保障。
这引发了对法律法规的探讨,如何在维护言论自由的也能够有效控制不良信息的传播,成为了争论的焦点。
乌进甫案例也涉及到了道德底线的问题。
在信息传播日益便捷的当下,不良信息的传播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道德底线的审视。
乌进甫案例中所涉及的内容,不仅具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性质,更是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威胁。
这使得社会对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道德底线开始反思,人们开始呼吁对不良信息进行更加严格的控制,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乌进甫案例作为一个充满争议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通过对案例的剖析,我们可以看到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监管、言论自由、道德底线等问题愈发凸显,需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希望通过本次分析,能够引发更多人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促进社会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基于矛盾视角下的群体性事件政策分析——以江西宜黄县为例

基于矛盾视角下的群体性事件政策分析—以江西宜黄县为例张彤王双摘要: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与转型的关键阶段,也是矛盾凸显期。
作为社会安全危机主要表现形式的群体性事件 频繁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预防和处置好我国现实群体性事件,对于保护好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伟大 复兴有重大意义。
本文从马克思主义矛盾复杂性来分析江西宜黄县群体性事件,并在政策层面上提出建议。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矛盾分析法;措施 中图分类号:D631.43文献标识码:A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一、 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界定群体性事件又称群体性突发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
根 据我国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公 发P〇00;|5号),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 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可见,群体性事件对社会造 成的危害是潜在的,危害涉及很多方面,对群体性事件关注 的缺乏会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如果对其处理不当,也 会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本文涉及的群体性主要是狭义上的概念,是指因人民内 部矛盾没有得到合理解决,由特定的组织者集结一部分群 众,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并且要采取特殊措施才能有效处 置的事件。
群体性事件从根本上来说是矛盾问题,要妥善处 置群体性事件,就是要正视矛盾,了解矛盾,多方面分析矛盾, 最终解决矛盾。
我国当前的群体性事件性质划分为三类:1.非对抗性的利益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群体性事件。
此类群体性事件的“冲突点”在于实际问题中利益方面的冲 突,由于自身特定的利益诉求不满引发的冲突。
目前在中国 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它的特点是具有可协调性。
例如,发生 在社会中的维权事件,这是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类 型,具体又分为农民维权、工人维权、市民维权等。
2.带有对抗性色彩的利益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群体性事件。
这一类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是参与群体成分十分复 杂,有些群体的利益直接与案件本身相关,参与进来的还有 些没有任何直接利害关系的群众;攻击的目标没有明确的指 向性,不仅仅将矛头指向党政机关,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 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实 施的行为主要是烧打砸抢。
宜黄事件实录

宜黄事件实录2019-10-232010年9⽉10⽇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主管城建的副县长李敏军带领来⾃房管局、公安、拆迁队、城管队的100余⼈,开着黄⾊挖掘机、红⾊消防车,来到凤岗镇农科所东门郊外23号的居民钟家的三层⼩楼前,声称要检查汽油。
钟家觉得事情不可能如此简单。
9时28分,钟家母亲罗志凤、⼤伯叶忠诚拎着汽油桶出现在三楼楼顶抗议。
随着楼下对峙升级,有⼈喊“把她抓下去”,⼆⼈开始泼洒汽油。
⼆⼥⼉钟如琴的⼿机录⾳显⽰,9时40分,现场⼯作⼈员开始撞门进⼊,钟家⽼⼤、⽼三、⽼四被押出。
9时50分,罗志凤、叶忠诚开始往⾝上泼洒汽油,并在数秒后点着⽕。
在⼆楼的钟如琴将汽油浇到窗框上,并且把⼀件着⽕的⽑⾐扔向下⾯的⼈群。
在她旁边的是妹妹钟如九并没有看见姐姐点⽕的动作。
但钟如琴的⾝上已瞬间着⽕……摆脱⼯作⼈员控制的⼤姐钟如翠和哥哥⼀起,迅速扑救下妹妹。
她⼜听到母亲⽤很⼩的声⾳呼喊:“⼩四救我!”此时,已经被烧光⾝上⾐服的母亲⾃⼰痛苦地挪动到了屋⾓,叶忠诚则跌在另⼀⾓落,幸亏有房檐的⽔槽挡住。
9时56分,⽼三钟如奎冲上屋顶,先将叶忠诚救下,⼜在消防队员协助下,将母亲救出。
在钟家⼈的多次请求下,10时10分左右,现场的⼀辆⾯包车将三位伤者送往医院。
18⽇,79岁的叶忠诚经抢救⽆效死亡。
事发两天后的9⽉12⽇,宜黄县政府情况通报,称上述三⼈是“以泼洒汽油等极端⽅式对⼯作⼈员进⾏威吓,不慎误烧伤⾃⼰三⼈”。
宜黄县政府表⽰,2007年,宜黄县因建设河东新区客运站,需拆迁安置21户,其中20户拆迁对象与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惟有钟家因补偿价格问题协商未成,未能拆迁。
但据调查,新客运站占地18亩,⽽拆迁21户⼟地总计58亩。
钟家⼈通过项⽬⽴体模型发现,在新客运站附近他们家的位置上,耸⽴着⼀座六七层楼的酒店。
这意味着所谓的“公益项⽬”附带着商业开发。
9⽉15⽇,《⼈民⽇报》针对宜黄⾎拆事件发表评论⽂章《主张权利不能总靠“⾃伤”》。
黄某某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

黄某某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文章属性•【案由】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规则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往往会利用职务便利触犯多种罪名。
收受贿赂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擅自侵吞国家财产,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致重大损失的,应以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
正文黄某某受贿、贪污、玩忽职守案基本案情受贿罪。
2007年至2012年,黄某某在担任宜黄县民政局副局长兼县移民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掌握全县移民项目计划审核上报、验收及资金拨付的职务便利,在移民村组申报移民项目及资金拨付过程中,为他人申请移民项目及拨付移民项目资金提供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5.2万元。
贪污罪。
2010年至2012年期间,黄某某利用担任宜黄县移民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以收取单位工作经费为名,先后收受宜黄县委党校给予的培训费返还款10.5万元,并伙同周电英、黄木金(已另案处理)将其中的4万元及新丰乡人武部长方志根所送的1万元,共计5万元予以共同侵吞,其中黄某某个人分得1.7万元。
玩忽职守罪。
2006年至2012年,黄某某在担任宜黄县移民办公室主任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县级移民部门对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和验收等工作职责,致使宜黄县乡镇村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未实施,造成国家移民项目资金遭受重大损失。
处罚情况2013年8月,黄某某因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宜黄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评论黄某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认识不深刻;滋生以权谋私思想,平时社交圈子较复杂,爱好打扑克、麻将,输赢上万元是常事;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案件还反映出黄某某作为宜黄县民政局副局长,兼任县移民办公室主任,掌握全县移民项目计划审核上报、验收及资金拨付的权利,对移民村组申报移民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决定权,个人权力过于集中,加之内部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监督,致使其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案例分析-江西宜黄强拆事件被免官员复出拷问官员问责制

江西宜黄强拆事件被免官员复出拷问官员问责制事件回放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3人被烧成重伤。
随后,3名伤者被紧急送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
事件发生后,江西省委、省政府派出调查组,于15日前往宜黄县展开调查,疑为自焚。
2010年9月18日1时左右,伤势严重的叶忠诚因抢救无效死亡。
现年79岁的叶忠诚是拆迁户钟如奎的大伯。
事发后,时任县委书记邱建国率队在机场拦截欲赴京接受采访的拆迁户家属,时任县长苏建国率人到医院抢夺死者尸体,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
事发后7天,抚州市委对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邱建国、苏建国被立案调查,但是此后一直未见有调查结论公布。
2011年12月2日,新抚州网新闻披露:“传江西宜黄县前县长苏建国复出,出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这是宜黄事件后首位官员出任新职。
”随后网上称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也已出任抚州金巢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最终这条消息得到抚州市委组织部的确认。
时隔一年,被抚州市委立案调查并予以免职的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原县长苏建国两位官员近日复出,这条消息经过“新抚州网”披露并得到确认后,引发网民热议。
一些网民认为,在曾经的“立案调查”没有下文的情况下,就让被免职官员复出,这是对民意的漠视。
不禁让人们思考应该如何完善官员责任追究和复出的机制。
网民观点两位官员的复出引起网民不满,舆论几乎呈一边倒的状况。
网民“公民西西弗斯”:“由纪委立案,还是检察机关立案?不知道。
立案后是撤案了,还是认定两人无违法行为因而无需追责?不知道。
免职是临时性的处理措施,还是定论性的责任追究?不知道。
真问责还是假问责?这个总算知道了。
”网民“江锡钰”:“当时向全国人民宣布的立案调查结果不知所踪,却等来了二人双双复出的消息,这怎能不让网民们失望甚至愤怒?”网民“徐林林”:“事实表明,“立案调查”在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成了当地官方搪塞、敷衍公共舆论,为问题官员遮丑压惊的挡箭牌。
宜黄拆迁事件带来的公共伦理的思考

房屋强制拆迁中关于行政决策的两难选择——由宜黄拆迁事件带来的行政伦理的思考近日,“宜黄强拆事件”相关报道频频见诸于各类媒体报刊中,从自焚事件的发生、机场围堵、医院抢尸、负责领导的处理决定到“宜黄反扑”,在社会各界引起了极大反响,也引发了我对这一事件背后深层次体制问题的思考。
一、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主要过程:9月10日上午,江西宜黄发生一起拆迁自焚事件:31岁的钟如琴、59岁的罗志凤和79岁的叶忠诚当场被烧成重伤,几天后叶忠诚去世。
9月16日清晨,钟如翠、钟如九姐妹要上北京接受采访,在南昌机场遭到以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为首的多人拦截,不得不躲进女厕所。
9月17日晚,以宜黄县长苏建国为首的数十人在医院抢夺叶忠诚尸体。
10月9日,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宜黄县县长苏建国双双被免职。
至此,宜黄强拆事件的处理告一段落,就在社会大众拍手称快,各类媒体纷纷讨论,认为此次处理具有风向标意义的时候,两篇文章的出现引发了一场更激烈更深层次的探讨。
10月12日,宜黄一署名慧昌的在职官员投书媒体,发表了《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的文章,其中“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言论被广泛转载。
10月14日,宜黄一署名宜人的在职官员发帖子《我是宜黄事件人员,我认为舆论对我们的指责是不公正的!》。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拆迁户是人民,但拆迁户不一定就代表人民”,这两篇引起热议的文章中的言论被网络舆论称之为自焚事件后的“宜黄反扑”。
一起原本可以是很普通的强拆导致了一个家庭一死两伤,一个县政府的官场地震,一批涉及民生项目的停工整顿,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结果。
我们并不是当事者,无法确切地了解事件的真实过程,但是通过媒体的多方报道,包括两名宜黄官员的文章,我们还是可以大概地猜出事件的梗概,孰是孰非,我们不能下定论,虽然被拆迁一方也许并不如其所说的那样单纯和无辜,但身为弱势群体,在无法守护自己的家园时的无奈之举且遭遇了失去亲人的伤痛,确实令人同情;当地县政府在事件后期的处理行为确实令人匪夷所思,但在前期拆迁阶段也并非众多网民所斥骂的无法无纪、草菅人命的冷血政府。
舆论形成过程和机制

从宜黄拆迁自焚事件看舆论形成的过程 08级新闻二班陈艳 08260435 案例:2010年9月10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
事件发生后,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
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政府为了封锁消息,竟公然到医院“抢尸”并囚禁钟氏姐妹,钟家姐妹被迫躲进厕所然后在博客上第一次将强拆消息发到网上,被无数网友转载以及媒体报道。
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江西抚州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
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此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已经被免职。
分析:舆论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糅合过程,它不仅受到社会环境和公众心理的影响,还受客体的差异的影响,所以对于舆论,我们必须根据其具体情况看待它的形成过程。
在舆论认识形成过程中,人们一般认为有四个方面即:一、社会变动、较大的事件发生刺激性意见的出现。
二、意见在社会群体的互动中趋势。
三、权利组织及其领导人、大众传播媒介促成所希望的舆论。
四、文化与道德传统对舆论形成的制约。
这四个方面是舆论形成的一般考虑,也可以说是内在的一种规律,但是正如前面所讲的一样,舆论的形成受许多方面的影响,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就以宜黄强拆事件为例来具体说明。
首先,某一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或社会问题引发了人们对它的关注、议论和评说,这是舆论形成的一个前提条件,也就是俗称的意见的产生,这种意见的产生是以社会问题的出现为基础,宜黄的强拆事件本身就是一个关乎于民生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的网友转载和媒体曝光都极大的推动了意见的产生,从而达到了舆论产生的先决条件。
其次,就宜黄事件多种意见的交汇和碰撞,便使它成为更加受人关注的议题,引发人们对于事件更激烈的讨论,形成意见在社会群体中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