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历史进路与理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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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功利主义的划分与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化

两种功利主义的划分与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化

作者: 杨健潇
作者机构: 吉林大学,吉林长春130012
出版物刊名: 党政干部学刊
页码: 36-38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8期
主题词: 功利主义 政治道德 利他主义 后果论
摘要:功利主义可以划分为政治功利主义和伦理功利主义两种理论形态,而依据功利主义的理论逻辑,只有政治功利主义才应当是功利主义的合理形式。

功利主义自西季威克开始逐渐演变为一种系统化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发展的伦理学化倾向标志着功利主义政治学的衰落,而伦理功利主义无法摆脱其内在的理论困境,功利主义也只有回归政治才能够实现自身的发展。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伦理学理论),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

提倡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

主要哲学家有约翰·史都华·密尔(John Stuart Mill)、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等。

功利主义内涵:功利主义外延:功利主义思想:功利主义的发展:功利主义由来:功利主义思想雏形西元前5世纪的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前4世纪的伊比鸠鲁、中国古代的墨子及其追随者的伦理学中都存在着如何促使最大快乐的思维,他们是古人中的功利主义先驱。

亚里斯提卜提出感觉主义的主张,认为感觉是真与善的标准,因为在认识方面,只能由感觉给人以真理,在道德领域,真实的东西或目的(比如至善),也是有感觉提供的。

亚里斯提卜把认识论中的感觉论和伦理学中的快乐主义相结合,创立了独特的享乐主义学说。

他把苏格拉底的至善解释为快乐,声称感官快乐和个人享受是人生所追求的目的,伦理学也就是求得最大快乐的知识。

他指出寻求肉体感官快乐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的天职。

公开主张为求得肉体的快乐可以不择手段,知识和智慧为人提供了达到快乐的方法和手段。

亚里斯提卜的快乐至善论,为后来的伊壁鸠鲁学派所继承并加以改造。

伊壁鸠鲁古希腊哲学家、无神论者,伊壁鸠鲁学派的创始人。

他的学说的主要宗旨就是要达到不受干扰的宁静状态。

传说中该学派居于他的住房和庭院内,与外部世界完全隔绝,因此被人称为“花园哲学家”。

据说在庭院的入口处有一块告示牌写着:“陌生人,你将在此过着舒适的生活。

在这里享乐乃是至善之事。

”3世纪以后,伊壁鸠鲁的学说成了基督教的劲敌。

在中世纪,伊壁鸠鲁成了不信上帝、不信天命、不信灵魂不死的同义语。

哲学观点:伊壁鸠鲁的哲学正象他那时代所有的哲学(只有怀疑主义是部分的例外)一样,主要的是想要获得恬静。

他认为快乐就是善,并且他以鲜明的一贯性坚持这种观点一直到底。

他说:“快乐就是有福的生活的开端与归宿”。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


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边沁着眼于制 定法律的原理、根基和总设计。

“边沁发展了第一个彻底的近代功利主 义体系,聚焦于制度结构、公共政策、 立法、政治管理的问题。” ——贝克

其次,按功利主义的观点,道德不再被理解为忠 实地服从上帝颁布的准则,或者忠实地服从我们 在日常生活中认识到的一套固定不变的规则。相 反,道德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世界上的一切存在者 的幸福——凡是有助于促进整个福利的行动和政 策,就是正确的行动和政策。



功利主义采取一种完全不同的进路。它要求我 们问:哪一种选择会有最好的结果?哪一个行 动会在所有相关者的幸福中产生最大的幸福差 额? 功利主义的结论:当结束生命能最大限度地减 少痛苦,安乐死在道德上就是正当的。
(2)动物权利问题

基督教传统认为,唯独人以上帝的形象被创造, 并且动物没有灵魂。这样,事物的自然秩序允 许人将动物用于任何他们看来适当的目的。

边沁的快乐计算法

(1)强烈性。强度越高的快乐价值越大; (2)持久性。越持久的快乐价值越大; (3)确定性。快乐越是确定,其价值就越大, 痛苦则相反;(如赌博)

(4)临近性或遥远性。越早出现的快乐其价值 越高,越迟出现的则越低。 (5)丰富性。有些行为只伴随着单一的快乐, 有些则丰富多样。例如为了果腹的饮食,其快 乐很单一,而读书则不但能给人知识,教给人 生活的技能,而且能增长人的智慧,其快乐是 丰富多样的。

“电车难题” (The Trolley Problem)

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 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 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 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 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 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 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 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 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简述功利主义伦理学

简述功利主义伦理学

简述功利主义伦理学功利主义伦理学是一种以功利为中心的伦理学理论,它的核心思想是追求最大幸福最大化。

在功利主义伦理学中,行为的道德价值是根据其结果或后果来评判的,而不是根据行为本身的特点或意图来评判。

因此,功利主义伦理学强调的是追求最大化的幸福和最小化的痛苦。

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和约翰·斯图尔特·穆勒。

他们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应该通过其对社会整体幸福的贡献来衡量。

边沁和穆勒认为,人们的目标是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因此,道德行为应该是能够最大化幸福和最小化痛苦的行为。

在功利主义伦理学中,决定一个行为是否道德的标准是它的后果。

如果一个行为的结果是使最大数量的人获得快乐或幸福,那么这个行为就被认为是道德的。

相反,如果一个行为的结果是带来痛苦或痛苦,那么这个行为就被认为是不道德的。

因此,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目标是追求最大化的幸福和最小化的痛苦。

在实践中,功利主义伦理学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教育等。

在政治方面,政策和决策应该以最大化整个社会的幸福为目标。

在经济方面,商业活动和市场行为应该追求最大化消费者的福祉和利益。

在教育方面,教育政策和实践应该以最大化学生的幸福和发展为导向。

然而,功利主义伦理学也面临一些批评和挑战。

其中一个批评是关于如何衡量幸福和痛苦的问题。

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定义和理解幸福,这使得确定一个行为的后果对于所有人来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另一个批评是功利主义伦理学可能会忽视一些重要的道德原则,如公正和个人权利。

在追求最大化幸福的过程中,可能会忽视一些少数人的利益,这可能会导致不公正和不平等。

尽管存在一些批评和挑战,功利主义伦理学仍然是一种重要的伦理学理论。

它提供了一种基于后果和幸福的道德判断方法,可以用来指导我们的行为和决策。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道德困境和抉择,功利主义伦理学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框架来思考和解决这些问题。

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功利主义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功利主义伦理困境

指导思想来帮助工作者的实践过程 ,也可 以作为一种 阻碍力量产生伦 理 困境 ,影响 工作进程 。
【 关键词 】 功利主义 ;利益对 象;伦理 困境
功 利主义是 以边 沁等人为代 表的一种 主流的社会思想 , 是道德哲学理论 的一种 ,也是社会工作思想流派之一 。它强 调行为 的结果 ,而不考虑行为 的动机与手段 ,人都应该选择 能 “ 达 到最大善 ”的行为 ,使 服务对象 “ 达 到最大善 ” ,获 得最大利益也是社会工作者 的 目标 ,但是从不 同角度将功利 主义运用到社工实践 中去 时,社会工作者不可避免地要遇 到 伦理 困境 ,面对两难选择 ,社会 工作 者该 怎样选择 ? 利益对 象的选择 社会工作有其 自身的专业 伦理来指 导从 事该专业 的工作 人员正确履行责 任和义务并 预防道德 风险 ,其 中包括社会 工 作者对 服务对象 的伦 理责任 、对服 务机 构的伦理 责任 、对 社 会 工作专业 的伦 理责任等等 , 社会 工作 者要 以服务对象的利 益为重 ,但 当服务对 象的需求 或者利益与服务机构或者其所 在系统的要 求相矛盾时 ,社会 工作 者应该怎样协调两方的利 害关 系呢? 在笔者 的专业实践 中就 曾遇到过这样 的难题 ,实 习的学 校刚刚引入社会工作 ,对社会工作并不是十分 了解 ,校方希 望社工作为其学校工作成效的一部分 ,这样就使得工作者不 仅要评估学生的 自 身 问题与需求 ,还要考虑校方要求 的工作 效果 。但学 校制定 的任务没有考 虑学生 的实际利益诉求 时 , 甚至不利于学生健康发展时 ,学校社工 的选择就是非常重要 的因素 。比如在做学校小组活动时 ,校方将班级成绩低 的同 学组织起来要求社工开展一个提高学 习兴趣 的小组 ,以 自己 的标准选 出社工 的案 主,并给社工设定工作 目标 ,工作者通 过初步接触评不能对部分学生产生帮助。 学校是个 比较小范围的行政体 ,政府作 为社会 强大的行 政力量 给予社会 工作 的压力更 大。政府 主导推动社会 工作职 业 化的过程 ,同时也是政府 追求和实 现其部 门利 益的过程 。 因政府利益诉 求而形成 的社会工作 职业化制度 安排及导 向 , 会 导致 社会 工作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性质变异 、目标偏离 等倾 向 ,并 引发社会 工作 职业 伦理的紧张与冲突 。这样的案 例在社 工实践中非常普遍 ,谁的最大利益为先 ,哪种需求为 先 ,都 是需要社会工作者进行权衡考量 的。

目的论还是义务论_伦理学的困境与出路_任丑

目的论还是义务论_伦理学的困境与出路_任丑

第61卷 第4期2008年7月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Wuhan University Journal (Humanity Sciences ) Vol .61.No .4July 2008.401~406 收稿日期:2008-03-23作者简介:任 丑,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博士后,西南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北京100732。

目的论还是义务论———伦理学的困境与出路任 丑[摘 要]貌似对立的目的论和义务论都是通向自由的必要环节,它们内在的逻辑联系彰显了伦理学的内在逻辑进程:善—正当—自由,这就确证了伦理学是自由之学。

[关键词]目的论;义务论;自由[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 (2008)04-0401-06目前,伦理学非常关注目的论和义务论之间的分歧和对立,却很少深入研究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这就难免陷入在二者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的困境。

实际上,目的论和义务论之间不仅存在着表面的分歧和对立,更重要的是它们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这正是伦理学摆脱困境的可能出路。

一、义务论和目的论的外在分歧一般来说,目的论认为善独立于、优先于正当,正当依赖于善,善是其判断事物正当与否的根本标准。

根据对善的不同解释,目的论可区分为快乐主义、幸福主义、功利主义等类型,其中功利主义是典型的目的论。

与目的论相对,义务论认为正当独立于、优先于善,善依赖于正当。

依据对义务的不同理解,义务论可区分为规则义务论、行为义务论等类型,其中康德的规则义务论是典型的义务论。

为了简明集中起见,我们主要以康德的义务论和功利目的论为考察对象。

(一)康德义务论的义务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以自由规律为根据,从义务的性质提出了完全的义务、不完全的义务,从义务的对象提出了为他人的义务和为自己的义务。

按照“道德形而上学”的层次,他将义务整理为:对自己的完全的义务,对他人的完全的义务,对自己的不完全的义务,对他人的不完全的义务。

功利主义 PPT

功利主义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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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革命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首先是作为一种社 会—政治哲学而出现的。功利主义思想家的初衷 是要寻求一种道德哲学,其目的是要为社会改革 和评价一个特定的社会制度提供一个合理的基础。
边沁认为,一个合理的社会是一个让大多数人获得幸福
的社会,而且,如果一个社会制度不能满足这个要求,那 么人们就应该进行社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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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利主义的进路
案例(2):广西玉林狗肉节
动物是否有权利?
案例思考与讨论
(动物的感受、福利是否应 该得到关怀?动物是否具有人 一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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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乐死问题
西方社会主流的道德传统是基督教传统。基督教认为 人的生命是上帝给予我们的礼物,只有上帝可以决定 它什么时候会终止。
(创世纪)人是上帝创造的,人拥有上帝的形像,故 此每一个生命都有其神圣的价值,不可以随意杀害。 (申命记)上帝说:“你们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 是上帝,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 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
因此,人和非人(动物)有同等的资格得 到道德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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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沁论证说,动物的痛苦与人类的痛苦 其实并无本质差异。 “总有一天,其他 动物也会获得只有暴君才会剥夺的那些 权利……总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腿 的数量、皮肤绒毛的形式、骶骨终端的 形状都不足以作为让一个有感知能力的 生命遭受类似厄运的理由。……问题不 在于‘它们能推理吗?’,也不在于 ‘它们能说话吗?’,而在于‘它们会 感受到痛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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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边沁着眼于制 定法律的原理、根基和总设计。
“边沁发展了第一个彻底的近代功利主 义体系,聚焦于制度结构、公共政策、 立法、政治管理的问题。” ——贝克

关怀伦理学的两种理论进路 ——论赫尔德对斯洛特的批评何以无效

关怀伦理学的两种理论进路 ——论赫尔德对斯洛特的批评何以无效

提要:关怀的本质为何?这是当代关怀伦理学家们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之一。

斯洛特是美德进路的代表,他将移情视为关怀的基础;相应地,赫尔德持实践与价值理论立场,认为关怀是遵循着积极价值观的实践活动。

在多篇文献中,赫尔德质疑了斯洛特的理论主张,并提出了四点批评。

斯洛特虽回应了赫尔德的意见,但多以澄清问题为主旨,并未直接对实践与价值理论作出评价。

然而,实践与价值进路的关怀理论是存在问题的,它不仅无法驳倒美德进路,甚至其自身的合法性也有待商榷。

关键词:关怀伦理;美德;实践与价值;移情;工作作为一个方兴未艾的伦理学流派,关怀伦理学已引起学界越来越强烈的关注。

学者们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关怀伦理学做出了多种界定,颇有百家争鸣之势。

在众多声音之中,有两种理论进路尤其值得关注一一以M.斯洛特(Michael Slote)为代表的“美德进路”和V.赫尔德(Virginia Held)提出的“实践与价值进路"。

尽管两派均认为对方的工作具有启发性,且享有许多共识,但是在界定关怀伦理学的本质时,双方存在着分歧。

本文的工作便是为这场讨论提供一些新的论证思路。

首先,笔者将交代斯洛特的主要理论,以勾勒美德进路视角下的关怀伦理学;在此基础上,笔者在阐述赫尔德的理论一一作为实践与价值的关怀伦理学一一的同时,亦会概括赫尔德对美德进路的诘难,并证明赫尔德的指责是站不住脚的;最后,笔者会基于斯洛特的回应意见,进一步论证赫尔德理论内部的矛盾之处。

一、关怀伦理学的美德进路按照美德进路的阐释,关怀的本质是美德,美德体现于关怀者的内在动机(motivation),而非关怀行动所带来的后果(功利主义)或者某些可以普遍化的原则(义务论)。

换言之,关怀行动能否成功,取决于实施该行动的关怀者是否“充分地”或者“良好地”展现了其关怀动机。

在这个意义上,斯洛特将关怀伦理学的本质界定为“基于行动者的美德伦理学” (agent-based virtue ethics),动机是行动者行动的基础和评价准绳。

功利主义在伦理学中的应用

功利主义在伦理学中的应用

功利主义的核心原则是最大幸福原则
功利主义强调后果论, 即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
于其结果
• 行为应旨在实现最大数量人的最 大幸福 • 通过权衡不同行为的幸福和痛苦 来实现这一原则
• 与义务论相对立,义务论认为行 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其内在性质 • 功利主义关注行为的实际效果, 而非其内在动机
功利主义主张公平原则, 即在同等的幸福和痛苦 之间,应优先选择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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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在伦理学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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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功利主义的定义与起源
功利主义是一种伦理理论,主张行为 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其结果
功利主义的起源可以追 溯到古希腊哲学家伊壁
鸠鲁和庄子的思想
• 由英国哲学家杰瑞米·边沁和约 翰·斯图亚特·密尔提出 • 强调最大幸福原则,即行为应旨 在实现最大数量人的最大幸福
功利主义强调 公平原则,有 助于个人在道 德行为中关注 公平和正义
02
• 有助于我们在面对道德困境 时,考虑到每个人的利益 • 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遵 循公平原则,减少贫富差距
功利主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功利主义强调 企业社会责任 和公平原则, 对企业社会责 任具有指导意

01
• 企业应关注其行为对员工、 消费者和社会的影响 • 通过实现最大数量人的最大 幸福来评估企业的道德价值
功利主义强调公平原则, 可能导致公平与效率之
间的权衡问题
• 在实现公平原则的过程中,可能 牺牲效率和经济利益 • 面临公平与效率之间的伦理抉择
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与反驳
批评功利主义过于关注行为结果和最 大幸福原则,忽视道德义务和道德原

浅谈功利主义的得与失

浅谈功利主义的得与失

浅谈功利主义的得与失摘要:功利主义是伦理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其基本原则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它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说,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经过穆勒、边沁的发展功利主义的思想才得以形成。

功利主义的产生有着社会历史意义,但功利主义也有其致命的弱点和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当前如何看待功利主义的得与失,以及辨析“义”与“利”的正确关系,对建设当代社会主义有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功利主义;公平正义;“义”与“利”当我们考察道德的起源时,可以发现一切道德都是根据行为事实的某种效用制定出来的。

哈逊湾原始部落有一条匪夷所思的道德规定,要求“应该勒死年老体衰的父母”。

当父母年老体衰时,儿女们为父母挖好坟墓,在一顿饱餐以后用腰带勒死父母,然后掩埋入土。

我们不禁会想为什么会有这种残忍的道德规范呢?原来,哈逊湾原始部落,生产力落后粮食不足,即是平均分配食物也难以支撑所有人口的生命。

因此年轻人只有勒死自己的父母,才能保证下一代甚至是整个部落的传承延续。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道德的目的是增加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利益是道德的基础。

而如何区分道德规范的优劣之分,功利主义学家们给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答案,作为衡量一切行为之善恶和一切道德之优劣的道德终极标准。

功利是与最大幸福原理相等同的概念,穆勒在《功利主义》中说道:“把功利或最大幸福原理当作道德基础的信条主张,行为的对错,与它们增进幸福或造成不幸的倾向成正比。

所谓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是指痛苦和丧失快乐。

要清楚地揭示这个理论所建立的道德标准,还有很多东西要说,特别是要说明,痛苦和快乐的观念究竟包含了那些东西,在多大程度上这是个未决的问题。

不过,这些补充说明并不影响到这种道德理论所根据的人生理论——唯有快乐和免除痛苦是值得欲求的目的,所有值得欲求的东西(它们在功利主理论中与在其他任何理论中一样为数众多)之所以值得欲求,或者是因为内在于它们之中的快乐,或者是因为它们是增进快乐避免痛苦的手段。

简述功利主义伦理学

简述功利主义伦理学

简述功利主义伦理学功利主义伦理学是一种伦理学理论,它强调行动的道德性取决于其对社会福利的贡献。

根据功利主义的观点,一个行动是否道德取决于它的结果是否最大化了社会的幸福感或利益。

简而言之,功利主义的核心原则是追求最大幸福原则。

功利主义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

他认为,人们的行为应该追求最大化幸福感的结果,而不是遵循固定的道德规则。

边沁主张,一个行动是否是道德的取决于它的结果是否最大化了社会的幸福感。

他提出了“最大幸福原则”,即一个行动是道德的,只有当它的结果对社会造成的幸福感最大化。

功利主义的核心概念是“幸福感”或“利益”。

幸福感可以理解为个体或社会的快乐程度或满足感。

功利主义者认为,幸福感是衡量行动道德性的标准。

一个行动是否道德,取决于它是否增加了幸福感或利益。

根据功利主义的原则,一个行动是道德的,只有当它的结果对社会造成的幸福感最大化。

这意味着个体应该考虑到所有受影响的人,并努力使他们的行动对尽可能多的人产生积极的影响。

例如,一个医生在决定给予急需救治的患者治疗时,应该考虑到患者的病情、治疗的效果以及是否能最大化患者和其他人的幸福感。

功利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关注的是整体的幸福感,而不是个体的利益。

这意味着个体的权益可能会被牺牲,如果这样做能够最大化社会的整体幸福感。

例如,一个个体可能需要放弃一些个人福利,以支持社会的福利。

然而,功利主义并不意味着可以为了追求幸福感而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

功利主义者认为,每个人的幸福感都是重要的,所以他们主张要尽量平衡不同个体的利益,以实现整体的最大化幸福感。

因此,功利主义并不是绝对的,而是要在不同情境中权衡不同的利益。

功利主义的一个争议点是如何衡量幸福感。

因为幸福感是主观的,不同个体对幸福的定义和评价可能存在差异。

这使得衡量幸福感变得困难。

功利主义者提出了一些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基于多数人的意愿或利益来决定社会的幸福感。

尽管功利主义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困难和争议,但它仍然是一种重要的伦理学理论。

功利主义造成污染边沁的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造成污染边沁的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造成污染边沁的功利主义:读后感功利主义《功利主义》读书报告读了密尔的《功利主义》,似乎觉得这本书比他的《论自由》更加好懂一些,可能是因为对我来说自由有些抽象了,功利具体一些。

第一次看到“功利主义”这四个字,脑子中的第一反应就是现实主义,即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做的一切往往都是为了追求个人的私利,人们一般只关注自身的利益。

所以呢我就郁闷了,在我看来功利主义说白了就是财富,名利至上,那么为什么如此浅薄的伦理道德观念会在西方有如此之大的影响呢。

于是我迫不及待得读起《功利主义》来,读后才发现真的是一叶障目啊。

在《功利主义》中,密尔所指的“功利”并不是我们世俗地对功利的理解,即“狭隘的仅仅存在于口语中的意义上使用的一词,将其看作快乐的对立面”抑或是“把一切都交给快乐来处理,而且是交给最粗俗的快乐”。

书中密尔认为:“功利主义的标准不是指行为者自身的最大幸福,而是指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 所以我们不能光从“功利主义”四个字去肤浅地理解《功利主义》,否则很可能误解和曲解,庸俗地认为功利主义仅仅是追求个人功利和幸福的个人主义。

当下中国社会面临着各种挑战和矛盾,包括信仰缺失、贫富差异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愈演愈烈(各地的雾霾频发不断)、道德底线不断被践踏……面对这种种中国社会问题,中国的一些所谓的公知往往谈及这些问题时说,这些矛盾就是由主张功利主义的思想导致,急功近利的发展导致社会的不协调的发展,导致社会出现裂痕,最终只是恶性循环。

我不能否定他们的观点,但是我想说的是他们在这里说的功利只能说是典型的功利主义,并不是密尔书中所指的功利主义。

这种用功利主义批评功利主义的情形屡见不鲜,说明人们很容易想当然将典型的功利主义和密尔的功利主义混淆,同时也说明人们这种典型功利主义已经根深蒂固,只要一提起功利主义人们潜意识里就将它与典型功利主义等同起来。

无独有偶,一些人针对密尔的“最大幸福原理”:功利主义的行为标准不是行为者本人的最大幸福,而是全体人员的最大幸福。

功利主义评述

功利主义评述

Liaoning Medical University功利主义评述伦理学原理作业学 院: 思政部 专 业: 伦理学 年 级: 2010级 姓 名: 武贝博 学 号: 2010057辽宁医学院2011年10 月25厚德修身精术济世功利主义评述1、功利主义的渊源功利主义思想自古就有,从历史上看,公元前五世纪的亚里斯提卜,公元前四世界的伊壁鸠鲁就提出过快乐主义和幸福主义的人生观,他们应该是功利主义的先驱。

其后经过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的反封建运动,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功利主义思想逐步形成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基础之上,。

这个时期,持有功利观点并且有代表性的思想家,如,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洛克、孟德威尔、哈奇森、休谟和亚当.斯密等人,以及法国哲学家卢梭、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人,提出了功利在伦理道德思考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功利主义内涵的多种理论要素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证,对于功利主义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基本框架形成于十八世纪后半叶,作为一种系统的伦理学说,是由英国著名的道德学家和法学家耶利米.边沁首创,边沁于1781年首先使用“功利主义”一词。

他认为道德就是追求快乐,快乐的根源在于利益的满足,利益、功利是人们行为的唯一标准和目的,是人类幸福的基础。

他把社会看做个人的总和,也把社会利益看做个人利益的总和,从而得出结论:道德生活的目的就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著名的伦理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将边沁的功利主义推向一个更高的阶段。

并对功利主义伦理学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密尔在其《功利主义》一书中明确的论述了功利是什么?他认为功利主义就是承认功用为道德基础的信条,也就是最大幸福主义,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不幸福是痛苦和丧失掉快乐。

“最大幸福主义”是密尔功利主义最大的特点。

20世纪以后功利主义受到摩尔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中仍然有图尔明、史密斯、罗尔斯等人为功利主义辩护。

从经济背景看,功利主义是英国工业革命的产物,反映了工业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为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制定了新的道德规范。

什么是功利主义

什么是功利主义

什么是功利主义2008-05-22 08:49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又译为功用主义或乐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

它产生于近代英国,是伴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而形成和发展的。

该学说最早萌芽于培根和霍布斯的伦理学说中,18世纪的哈里森·孟德威尔和斯密对其都有一定的发展,至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边沁和密尔最终将其建立成一种系统的有严格论证的伦理思想体系。

功利主义思想早已有之。

古希腊学家伊壁鸠鲁就提出过人生的目的在于摆脱痛苦和寻求快乐,求乐避苦是人的本性,是人的最大利益。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爱尔维修用求乐避苦的人性主张来反对封建束缚和禁欲主义,并从理论上对利益原则进行了探讨。

后来,边沁接受了这些思想,创立了功利主义伦理学说。

那么,什么是功利主义呢?功利主义是以行为的目的和效果衡量行为价值的一些伦理学说中最有影响的学说之一。

这些学说通统被称为'目的论',或者称为'效果论'。

然而,功利主义理论有许多类型。

这些理论共同认为:行为和实践的正确性与错误性只取决于这些行为和实践对受其影响的全体当事人的普遍福利所产生的结果;所谓行为的道德上的正确或错误,是指该行为所产生的总体的善或恶而言,而不是指行为本身。

功利主义法学生产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英国,是把功利主义运用到法学领域而产生的法学流派。

功利主义基于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来说,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基本职能。

功利主义法学的最基本特点就是强调追求“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是立法的宗旨、评判法律优秀的标准和法律实务欧洲大陆,对政治学、法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0世纪以后,功利主义法学的一些基本原理被西方法学、社会法学、自由主义法学、经济法学等所吸收。

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是围绕苦与乐的分析展开的,所谓乐就是幸福(功利),在道德上就是善。

《功利主义》读后感

《功利主义》读后感

《功利主义》读后感
《功利主义》是一部由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所著的经典著作,该书
深入探讨了功利主义这一伦理学理论,并对其进行了系统性的阐述和分析。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功利主义这一伦理学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在《功利主义》中,密尔提出了“最大幸福原则”,即行为的好坏取决于其产生
的结果是否能够带来最大幸福。

这一原则强调了以人的幸福为中心,追求最大幸福的理念。

在现代社会中,追求个人利益和幸福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目标,功利主义的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社会现象。

然而,功利主义也存在一些争议和局限性。

在实践中,如何确定“最大幸福”以
及如何权衡不同人的利益和幸福成为了一个难题。

有时候,为了追求最大幸福,可能会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和幸福,这种“为了多数人的幸福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的做法在伦理上是否合理,也值得我们深思。

另外,功利主义还存在着对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挑战。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
行为往往受到道德准则和伦理规范的约束,而功利主义的理论则更注重于结果的好坏,这与传统的道德观念有所不同。

因此,如何在功利主义的理论框架下解决道德困境,也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总的来说,通过阅读《功利主义》,我对伦理学理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伦理学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考道德和价值观的新视角,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于伦理学和道德规范的思考和探讨。

希望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能够更好地运用功利主义的理论,为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幸福做出更大的贡献。

伦理学的重要理论

伦理学的重要理论

《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及其价值》伦理学作为一门研究道德的学科,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产生了许多重要的伦理学理论,这些理论为我们思考道德问题、规范行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一、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伦理学理论,它强调行为的后果对于道德判断的重要性。

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边沁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它所带来的快乐和幸福的总量。

穆勒则进一步完善了功利主义理论,他认为快乐不仅有数量之分,还有质量之分,高级的快乐比低级的快乐更有价值。

功利主义的优点在于它提供了一种相对客观的道德判断标准,能够帮助我们在面对复杂的道德问题时做出决策。

例如,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可以考虑哪种政策能够带来最大的社会效益。

然而,功利主义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过于强调结果,可能会导致忽视行为的动机和过程。

其次,功利主义在计算快乐和幸福的总量时存在困难,不同的人对于快乐和幸福的感受是不同的,很难进行统一的衡量。

二、义务论义务论是一种以义务为基础的伦理学理论,它强调行为本身的道德价值,而不是行为的结果。

义务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

康德提出了“绝对命令”的概念,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它是否符合普遍的道德法则。

康德认为,人作为理性的存在,应该遵循道德法则,而不是仅仅追求个人的利益。

义务论的优点在于它强调了道德的普遍性和绝对性,能够为我们提供明确的道德准则。

例如,“不杀人”“不撒谎”等道德准则是普遍适用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遵守。

然而,义务论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可能会导致过于僵化的道德判断,忽视了具体情境的复杂性。

其次,义务论在确定道德法则时存在困难,不同的人对于道德法则的理解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美德伦理学美德伦理学是一种以美德为核心的伦理学理论,它强调人的品质和性格对于道德行为的重要性。

功利主义的历史

功利主义的历史

超越两种功利主义梁捷【内容提要】本文全面地回顾了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功利主义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在文艺复兴以后逐渐成型,最终在边沁和密尔手里奠定了基础。

此后,功利主义几经起伏,受到一系列的批评,同时,经济学家也在努力地重新建构社会福利函数,为功利主义寻找逻辑基础。

到了20世纪中叶,行为功利主义和准则功利主义的发展使它恢复了活力,尽管它们互相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近年来,黑尔和海萨尼又分别用伦理语言和理性选择等不同方法对两种功利主义进行综合。

此外,功利主义也遭受了新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等各个方面的批评,但它仍然在各种压力下缓慢地摸索,发展。

【关键字】功利主义,道德哲学,行为功利主义,准则功利主义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思想其实早在希腊哲学中就已经有了萌芽,并在中世纪有所发展。

从历史上看, 重功利的伦理传统似乎比重道义的伦理传统还要早。

公元前五世纪的亚里斯提卜,公元前四世纪的伊壁鸠鲁就都曾提出过快乐主义或幸福主义的人生观。

普罗塔哥拉为代表的智者派和以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为代表的感性主义伦理学都意识到了人的维度。

普罗塔哥拉有句千古传诵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而这个尺度在他看来就是人的感觉;德谟克利特则把“完人”和“至善”明确地同追求幸福的伦理要求联系起来,试图从现实生活和物质利益角度来阐明道德现象;伊壁鸠鲁更是把追求快乐看作是人生最高的善,在他看来,道德的价值不在于道德本身,而在于由道德引发出来的快乐,否则,道德就毫无价值而言。

爱尔维修也曾说,“如果爱美德没有利益可言,那就绝无美德”。

但是,功利主义真正的成形,则是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之后了。

近代功利主义的产生就是以欧洲文艺复兴和人性的发扬为历史基础。

作为弗兰西斯•培根的秘书, 霍布斯深深受其唯物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的熏陶。

就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霍布斯和洛克继承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传统, 论证功利主义的人性基础,即人趋乐避苦的本性, 设想人们达到共同利益的方法和途径, 初步地构筑了这一理论。

功利主义伦理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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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效益与短期利益的取舍
功利主义认为企业应该注重长期效益,避免短视和片面的利益追求, 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个人道德选择的功利主义思考
1 2
个人行为的后果考量
在个人道德选择时,功利主义强调应该考虑个人 行为的后果,以最大化社会总体福利。
个人权利与集体利益的权衡
个人在行使权利时,应该考虑对他人和社会的责 任和义务,避免对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造成损害。
功利主义认为个人有权自主选 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这有助于促进个人自由和创造 力的发展。在社会生活中,应 该尊重个人的选择权,鼓励个 人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功利主义认为个人应该对自己 的行为负责,承担起自己的责 任。通过培养个人的责任感和 义务感,可以促进个人成长和 发展,同时也有助于集体福祉 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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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道德原则与实际情境的结合
在个人道德选择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道德原则,以实现个人行为与社会总体福利的最 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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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与规则的道德性
行为道德性
功利主义者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取决于它是否能够产生最大的幸福或最小的不幸。他们主 张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的道德性,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或意图。
规则道德性
除了关注行为的道德性,功利主义者还强调规则的道德性。他们认为,如果一个规则能够 产生最大的幸福或最小的不幸,那么这个规则就是道德的。规则应该被制定和遵守,以实 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当代发展
当代功利主义在理论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例如以罗尔斯和诺齐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 ,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优先性,以及以阿 马蒂亚·森为代表的新功利主义,强调在追求 幸福时应该考虑个体之间的不平等和差异。
功利主义与其他伦理学说的比较

伦理学中的功利主义 以电车停车难

伦理学中的功利主义  以电车停车难

可以发现,智能设备面临的挑战之一是如何融入人类的复杂世界。“电车问题”中 面对困境的“你”拥有自由意志,却陷入两难境地。而无人驾驶汽车伦理困境中的 “主人”,实际上是实现这一技术以及允许其应用的群体,他们的能力远超个人,那 他们能否做出完美的道德决策?
当伦理困境不再是个人选择问题,而成为人类整体选择问题,每个人都必须负起思 考的责任。
感谢您的耐心观看
PART 02 直面社会热点 无人驾驶引起热议
无人驾驶汽车让伦理向技术提出挑战
载有一车小朋友的无人驾驶汽车,它两边有两位骑 摩托车的人,一位戴着头盔而另一位没有。这样的 场景在现实中应该不会罕见。当遇到紧急情况时, 比如智能汽车前面的货车突然刹车,为避免车上小 朋友出现伤亡,它可以向两边急转,但这就会撞向 两位骑摩托的人。这辆无人驾驶的智能汽车应如何 设计程序来处理这种紧急情况?如果人工智能应该 尽可能减少死亡,那么就应该选择去撞戴了头盔的 摩托车手,但这毕竟伤害了一个无辜的人!
目前,面对这个难题的不再只是冥 思苦想的哲学家,政策制定者和汽 车生产商也需要思考并解决这一伦 理困境。
实际上,站在伦理角度的问题极为复杂,站在无人驾驶汽车技术实现角度也同样复杂。 人工智能技术和人类伦理无情地纠缠在一起。一些媒体曾提出观点,认为人类是无人 驾驶汽车的天敌。“谷歌的自动驾驶汽车,经常会采取最谨慎的驾驶办法,但这令其 与路面上其他车辆格格不入。”一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无人驾驶汽车与人类司机在 十字路口相遇时无法通过测试,“因为它的传感器一直在等其他(人类)司机彻底停 下来,让它过去。但其他司机一直向前蹭,寻找有利时机。这种情况让无人驾驶汽车 陷入瘫痪。”
伦理学中的功利主义 ——电车难问题
电车难题中的功利和道德之争
你会做出什么选择?

评述功利主义伦理观优缺点。_概述说明

评述功利主义伦理观优缺点。_概述说明

评述功利主义伦理观优缺点。

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在伦理学领域中,功利主义是一种重要的伦理观。

它强调行为的目标应该是追求最大程度的幸福或最大化利益,即以最大化整体福祉为准绳来评估行为的正确与否。

基于这个理念,人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境和后果来决定行动的正当性。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三个方面評測功利主義伦理观的优缺点。

首先,我们将探讨功利主义伦理观的优点,包括最大幸福原则、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社会进步与公共利益。

然后,我们将详细分析功利主义伦理观存在的缺点,其中包括忽视个体权利与正义、权力滥用与少数群体权益问题以及测量幸福和无法预测后果问题。

接下来,在应用案例分析部分,我们将探索功利主义在医学伦理、教育领域和环境保护中的运用,并对其进行深入剖析。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并比较功利主义伦理观的优缺点,思考其在现实生活中的适用性,并提出其他伦理观相互辅助的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评述功利主义伦理观的优缺点。

通过深入探讨其优点和缺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功利主义伦理观对个人、社会和环境带来的影响。

此外,通过应用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功利主义伦理观在不同领域中的实际运用和潜在问题。

最终,我们希望读者能够对功利主义伦理观有一个全面而准确的认识,并能够就其在现实生活中的适用性进行深思熟虑。

2. 功利主义伦理观优点2.1 最大幸福原则功利主义伦理观的最大幸福原则认为一个行动的道德价值应该根据其对社会造成的总体幸福程度进行评判。

这一原则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首先,最大幸福原则将重点放在了整个社会的幸福上,而不仅仅关注少数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

它追求社会全体成员的最大化利益,通过追求整体幸福来实现公平和正义。

其次,最大幸福原则强调以实际结果来评判行动的好坏。

这一观点强调实用性和结果导向,能够有效地指导行动和决策,并且易于操作。

通过权衡不同选项对于整体幸福产生影响的方式,我们可以做出更符合社会利益的决策。

最后,最大幸福原则鼓励了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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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历史进路与理论困境关于《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历史进路与理论困境》,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功利主义是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其特征是追求“最大幸福”。

以边沁和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面临何谓“幸福”以及如何测量“幸福”等理论困难,现代新功利主义放弃快乐、幸福等功利价值观念,代之以福利主义的功利价值观念。

但是新功利主义依然面临一系列困难,如,如何将功利原则贯彻实施,如何论证“最大化”原则的正义性,如何实现功利价值即在人们之间实施正义分配等等。

功利主义的困难其实也是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即如何从“是”推出“应该”的问题,这首先要求对何谓价值作出实质性回答。

下载论文网[关键词]功利主义;价值;困境[作者简介]孔红艳,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讲师、中山大学伦理学与实践理性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山大学外国哲学专业博士,广东广州510300[中图分类号]B8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434(2008)09-0006-05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或功用主义,是伦理学的重要理论,它和道义论一起占据着传统伦理学特别是规范伦理学的统治地位。

功利主义的特征是追求“最大幸福”――既包括个人的最大幸福,也包括人类共同体的普遍幸福。

这种价值观和道德理论在直观上是合理的,在结构上也很简单,具有很强的理论说服力,因此功利主义一直是伦理学中一个值得偏爱的理论。

在我们的日常道德生活中、在社会政治以及法律领域,功利主义一直是指导人们实践行动的一个重要原则。

功利主义尽管有着源远流长的发展历史,尽管对人们的道德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作为道德理论它依然存在着某些理论困难。

,正因为这些理论困难,功利主义在学术领域常遭遇道义论、直觉主义等伦理学派的诟病和非难。

那么功利主义的困难主要在哪里呢?我们能不能克服这些困难?本文拟从考察功利主义的历史进路出发来思索功利主义存在的难题和困境,并且期望寻求一个走出困境的大致方向。

一、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前身:自然法理论和情感主义伦理学功利主义思想最早可能起源于古希腊的亚里斯提卜和伊壁鸠鲁,17、18世纪的自然法理论以及情感主义则是其直接理论来源。

自然法论者霍布斯和坎伯兰德认为,从经验出发,通过科学地研究和理解人的本性,可以推导出人作为一个道德存在者应该做什么。

霍布斯认为,人的本性就是保全他自己的生命,每个人都把保存自己的生命作为善,而把不利于自己生命生存的看作为恶。

但是,在自然状态下,每一个人对于自己的善的追求导致人与人之间持续不断地发生冲突。

这时,人的理性以及自我保存的愿望导致人们通过订立契约的方式形成一套自然法,这就是道德规范产生的根源。

对于霍布斯来说,人们成立自然法和道德规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自我保存的欲求,因此自然法所规定的道德规范是以关于人的天性的事实为依据并最终是为之服务的。

同霍布斯不同,坎伯兰德认为,人的自然目的不是自我保存,而是幸福,但是如果我们进行理性的审视,就能够发现对于这一目的的利已主义追求是非理性的。

一个人对自己的个体利益的追求只有通过对公共利益的追求才能实现,因此自然法的首要原则是仁爱。

至于为什么人们能够通过追求公共利益而获得幸福,他认为这是上帝的意志造成的。

上帝这样制造了人,使得他在从事仁爱活动时感觉到幸福,反之则痛苦。

这样,坎伯兰德认为自己解决了道德义务的第一原理问题,即道德义务来源于“仁爱和个人幸福的必然联系”。

但是,无论是霍布斯还是坎伯兰德,他们的说法都存在一定问题,因为这种说法预设了个人对自我利益追求同对公共利益的追求是不可能发生冲突的。

然而经验事实告诉我们,一个人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经常处于矛盾与冲突之中。

甚至有一部分人,如集权者、奸商、强盗等等,他们的幸福与快乐其实建立在另外一部分人的痛苦与不快乐之上。

因此,以自然本性为依据阐释道德规范的产生,不能为道德义务的建立提供充分的依据。

以沙甫慈伯利和休谟为代表的情感主义者从另一个方向论证道德规范的建立。

同自然法论者相似,沙甫慈伯利认为追求自我利益是每个有生命东西的天性,但是正像身体的一个部分不能脱离它的整体而自存一样,物种也不能脱离它的环境而存在。

并且,正像身体的一个部分必须依靠整个身体的健壮而强壮一样,任何个体的利益必须依赖于整个物种的繁荣而增强。

因此他认为,没有行动或追求可以被称作“善”,除非它在某种程度上增进或维持了公共善。

和自然法论者不同的是,沙甫慈伯利强调道德行动或行动的主体不仅要符合“公共善”,而且要出自于对公共善的“情感”,即公众情感。

公众情感就是我们对公众利益或他人利益的一种爱好的意向,它包括“怜悯”、“仁慈”等内容。

在这里,“情感”这一心理形式在道德形成中的作用和地位被突出了。

公众情感不仅是道德行为产生的动力,也是衡量道德与否的根本标准。

可以说,沙甫慈伯利的道德理论还是建立在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联系基础上,虽然添加了“情感”这一因素作为联系二者的中介,其实质同自然法论者没有根本的区别,因此同样不能够为道德义务和道德原则的建立提供可靠的依据。

休谟最早发觉事实与价值、道德是两个不同的领域。

在他看来,事实是存在于对象之中并可以为理性所把握的对象及其性质,而价值和道德并不存在于对象之中,不是对象的性质,因而不是理性所能把握的。

既然理性不能把握价值和道德,道德如何可能呢?休谟认为道德源于人们天生所具有的同情心。

所谓同情,就是从利己的出发点推延出去,从而对他人的利益和感情能够理解,对他人的愿望和要求能给予支持并促使其实现。

但是,休谟以同情为道德基础的情感伦理学与其说为道德的有效性提供依据,不如说为道德的产生提供一种自然主义的解释。

这种自然主义的解释无法说明道德义务和道德法则的规范有效性和普遍约束力。

即,他不能说明道德的“应该性”。

道德要求它的原则能够普遍化,对不同的人在相同情形下有同样的约束力。

但是人类的同情不具有这样的普遍性。

因为按照休谟的说法,同情根源于利己,但每个人对自己的利益看法是不同的,由此推断每个人对别人的同情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也就是说,同情这种情感的内容具有偶然性,而没有必然性。

既然如此,同情怎么可能作为指导人们道德行动的意志的准则呢?因此,情感、同情都不能够为道德法则的普遍有效性提供可靠的依据,尽管它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道德行为的产生。

二、边沁和密尔的古典功利主义以边沁和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是在吸收了自然法理论和情感主义伦理学中的合理因素后发展起来的。

与情感主义者偏重于对道德现象的解释不同,功利主义者坚持捍卫道德原则的规范性本质,他们力图找出一个最高原则作为衡量事物以及行动的普遍标准。

边沁认为,人的本性是趋乐避苦。

对于人类来说,快乐是具有内在价值的最根本的善,因此能够满足人们追求快乐或免除痛苦的需要的行为就是应当去做的。

所谓需要,也就是功利或利益。

功利原则指的就是:“当我们对任何一种行为予以赞成或不赞成的时候,我们是看该行为是增多还是减少当事者的幸福;换句话说,就是看该行为增进或者违反当事者的幸福为准。

”由此,边沁推导出衡量行为的最高道德原则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他认为这就是人类行为的正确适当的目标。

密尔与边沁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将功利原则作为道德理论的基础,都相信功利主义道德原则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能够通过理性建立起来。

他们的差别主要在于对功利或幸福的理解上,边沁相信幸福就是快乐的体验以及痛苦体验的免除,各种各样的快乐之间仅存在量的区别,因而是可以衡量的;密尔则认为,快乐不仅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不同,精神的快乐高于感官的快乐。

在这种区分的基础上,依据最大幸福原理,人类行为的最后目的“是一种尽量免除痛苦,在质和量两方面尽力多多享受的生活”。

在密尔看来,只有这样理解的功利主义才是全面的。

密尔功利主义理论最为著名的也最受争议的是他对功利原则的证明。

密尔认为,功利原则的证明就是对“最后目的”的证明,换而言之,就是对“终极可欲的东西”的证明。

他第一步证明幸福是可欲的。

关于这个证明学术界的讨论已经很多,本文就不再赘言了。

简单说,密尔在这里犯了休谟早就提到过的“从事实判断导出规范判断”的逻辑错误,20世纪的摩尔称之为“自然主义谬误”,认为其谬误在于一是给不可定义的下定义,二是把价值归结为事实。

密尔的第二步证明普遍幸福是可欲的。

这又是一个有问题的论证。

因为从每个人都欲求自己的个人幸福,逻辑上推导不出人们应该欲求和促进集体的普遍幸福。

罗尔斯认为,功利主义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把仅仅对一个单一个体适用的选择原则扩展到了社会层面,这种扩展好像把所有的人“合并”为一个人,从而无视了人与人之间的分离性。

密尔的第三步证明只有幸福是可欲的。

前两个步骤只是证明了幸福是行为的目的之一,但不能说明幸福是唯一的目的,因此需要证明人们除了幸福之外从未欲求过别的东西。

密尔通过一系列的论证,表明了人们所欲求的一切其他事物都不过是幸福的一部分,或者是获得幸福的手段,如美德、健康、金钱、权力或声望等等,实际上说人们所欲求的只有幸福。

密尔的这种论证是比较牵强的。

首先,如果把人们实际上所欲求的一切东西都看作是幸福,那么所谓幸福就是指一切为“人所欲求的东西”的总和了。

这样,密尔所要证明的“惟有幸福是可欲的”就变成了“惟有‘人所欲求的东西’是可欲的”这样一个空命题。

其次,如果密尔的“幸福”、“快乐”是指一种欲求满足后的精神体验,那么,人就成为快乐、幸福精神体验的一个载体,人和人之间的区别以及个体的独特性就不重要了,人就成了产生幸福效用的工具而不是内在目的了。

由于古典功利主义伦理学存在以上困难。

到了二十世纪,在道义论、直觉主义以及以摩尔为代表的元伦理学的批判下,功利主义逐渐走向衰落。

但是功利主义的影响并未消除,一方面它在美国实用主义那里获得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延伸;另一方面,现代新功利主义运用经济学尤其是福利经济学理论的理论成果,对古典功利主义者所使用的基本概念进行了内涵上的修正,从而对功利内容和标准、功利的实现手段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功利比较和计算等问题有了新的见解与推进。

三、现代新功利主义伦理学现代新功利主义主要从两个方面解决古典功利主义的困难,一是力图克服“幸福”内容的形式性,二是努力实现功利价值的可测量性。

为了克服“幸福”内容的形式性,新功利主义放弃了快乐、幸福等功利价值观念,代之以福利主义的功利价值观念。

他们不再像古典功利主义那样把快乐和幸福当成衡量价值的尺度,而是以个人福利、效用或利益的满足作为标准。

他们认为,这些标准更具有价值上的客观性、普遍性以及可测量性。

台湾淡江大学的盛庆王来提出的“统合效用主义”就是这样一种新功利主义理论。

该理论认为,任何价值都是相对于某一目的而言的,离开目的的价值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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