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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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1.中日韩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1.1中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尽管中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有了较大提高,但寿命的延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健康寿命的延长以及生命质量的提高。

有研究表明,平均预期寿命提高的同时,将可能出现老年人带病期延长,健康寿命增加较小甚至不增加的现象1。

由于高龄老人快速增长,老年人口总体健康水平呈下降趋势,患痴呆症的老年人、卧床不起的老年人增加,需要家庭和社会护理照料的老年人也会大量增多。

据2005年的数据显示,从总体上看,60-64岁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比例高达96.8%,仅有3.2%的老年人不能自理,60-69岁不能自理的比例也只有5.1%,因此70岁以下低龄老人生活照料护理问题并不突出。

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及身体条件的变化,7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不断提高,80-84岁老年人有1/4生活不能自理,90岁以上老年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已达50%。

图1-1:中国老年人分年龄生活不能自理比例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04中国人口》,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载于杜鹏、武超,“中国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状况与变化”,《人口研究》,2006.1。

另外,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城乡老年人口的生活自理能力也不同。

据《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城市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占总体的85.4%,9.6%能部分自理,5.0%完全不能自理;农村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占79.0%,能部分自理的占14.1%,完全不能自理的占6.9%。

城市老年人生活自理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

如此可见中国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比例已与日本(2000年为12.9%)和韩国(2003年为15.0%)的基准持平。

1.2日本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随着高龄老人的增加,卧床不起和患痴呆症需要护理的老年人也将会逐年递增。

在下表1-1中表明需要护理的老年人的需求率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出上升趋势。

日本和韩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比较研究及中国的选择

日本和韩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比较研究及中国的选择

日本和韩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比较研究及中国的选择作者:崔仕臣林闽钢来源:《当代经济管理》2020年第01期[摘要]随着全球范围内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发展,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的护理需求问题开始凸显。

为应对老年长期护理费用的筹资问题,部分国家率先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通过对日本和韩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背景、筹资责任、给付方式、政策效果、发展趋势的比较研究,围绕学界存在的主要争论,对比目前中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主要条件,提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应该是首选,而需要率先在中国建立起以“失能老人补贴+护理服务”制度为主的长期护理制度。

[关键词]老龄化;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失能老人补贴[中图分类号]F84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20)01-0092-06一、问题的提出随着全球范围内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发展,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的护理问题开始凸显。

为应对老年长期护理费用的风险,美国于20世纪70年代推行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德国于1995年推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随后日本和韩国分别于2000年和2008年模仿德国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中国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老龄化速度加快,到2017年底,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5 8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4%。

[1]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为4 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

[2]预计到2030年和2050年,中国失能老人将分别达到6 168万人和9 750万人[3]。

2012年7月,青岛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之后,北京、上海和吉林长春市也开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制度”。

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实施老年护理补贴、护理保险,增强老人对护理照料支付能力。

老龄化背景下中日韩家庭养老

老龄化背景下中日韩家庭养老

也逐渐兴起。
政府政策支持
02
韩国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支持家庭养老,如提供财政补贴、提供
护理保险等。
社区服务体系
03
韩国在社区层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
供便利的养老服务。
04
老龄化对中日韩三国养老 的影响
对经济的影响
劳动力短缺
随着老龄化的加深,中日韩三国 都面临着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这 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影响经济
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资料分析、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对中日韩三国的家庭养老问题进 行深入研究。
02
老龄化现象概述
老龄化的定义和衡量标准
老龄化的定义
老龄化是指人口总体年龄结构中老年人口比例不断上升,而 少年儿童比例和青壮年比例相对下降的过程。
老龄化的衡量标准
老龄化的程度可以用老年人口系数、老龄化指数和长寿指数 等指标来衡量。
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能够增强他们的身心健康,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福利保障水平
01
02
03
应关注老年人的生活质 量和福利保障水平,为 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物质
和精神关怀。
国家和社会应加大对老 年福利的投入,改善老 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
条件。
应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 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他
老年福利
日本政府提供了丰富的老年福利服务,包括养老 金、医疗保健和家庭护理。
3
养老设施
日本建设了大量养老设施,包括养老院和老年人 公寓。
韩国的政策措施
养老金制度
韩国实施了基础养老金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
医疗保障
韩国建立了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包括老年人医疗保健。

当代中_日_韩养老模式变迁比较

当代中_日_韩养老模式变迁比较

西北人口 $%*+,-./+ 0%1234+5%6
!"8 左右。农业为主的传统生产方式决定了老年人在 生产的经验上与技能的传授上起着权威作用, 而现代工 业大生产中经验与技能已不再起决定作用, 老年人在整 个社会中的权威地位受到挑战, 传统伦理已不能左右人 们的养老行为。因而韩国提倡 “ 以家族赡养为主, 以社 会保障为辅 ” 的养老模式。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 经济不发达, 仍然保持着传统 农业和现代工业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人口中 :"8 左
中国人口报 》 文摘 ” 。 ! 参见 《 !""" 年 7 月 7# 日第三版 “ 浙江老龄信息 》 。 " 浙江省老龄委员会 !""" 年 < 月 !" 日 《 # 郅玉玲 & 浙江省城镇家庭代际互助关系分析 & 人口研究, 7999& = $江苏省老年学学会,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浙江省老龄科研中心& 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养老模式研究课题调查资料, !"""& #& !""" 年第 # 期 $%& # ’ (! ) !"""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急速发展, 养老问题已成为世界 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养老方式因老年人的居住 形式、 经济来源不同而划分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 集 中养老与分散养老等形式。一般来说, 分散养老是同家 庭养老相联系, 集中养老是同社会养老相联系。 中、 日、 韩三国同属东北亚区域。这三国历史上受 儒教文化的影响,历来倡导敬老养老。 “ 父母在,不远 游 ” 的传统文化深入人心,家庭一向是养老的主要场 所。二战以后, 特别是近二、 三十年来, 随着经济快速发 “ 展, 女性就业率提高, 孝悌 ” 观念和家族制度的变革, 东 越来越少。日本、 韩国、 中国都已经或正在经历着传统 家庭解体的变革过程。 个社会的孝亲行为, 这是世界普遍现象, 东北亚区域也

浅谈日韩两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

浅谈日韩两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

我 国已于 1 9 9 6 年颁 布《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老年人权益法 》 , 这是我 国历史上第 一部专 门保 障老年人权益 的法 律 ,标志着 我 国老年人权益保 障和我 国老龄事业 的发展从此 走上了法制 化 的道路 ,在很 大程度上填补 了法律层 面上 我国老年人权益 保护 的空 白。但 我国作为人 口大 国 ,同时作 为世 界上第一个 老年人人 口过亿 的国家 ,需要对老年人权益保 护工作 更加重 视 ,将诸 多难 点的解决办法落人实 际并加 以解决 。这就要求 需要 出台更 多更 细致 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养老方法并不 断完善 养老制度 。 ( 三 )大力弘扬 尊老爱老社会 风尚 政府应鼓励社会各界对老 年群体 的关心 ,深发动 ,光宣 传 ,努力 弘扬敬 老爱老的 良好氛 围 ,促养 老之风 ,树 社会文 明。大力鼓励有 经济实力的企业做 与老龄人 口相关 的慈善事 业 ,并通过相关 教育媒体宣传等途径鼓励大学生 在完 成学习 任务 的情况下充 分发挥 自身优势到老年福利 机构 做志愿者服 务等 。 老龄化人群作为社会 中相对脆 弱的团体存 在着 ,老龄化 现象是 当今 政治 制度 、经济形态 、思想文化 、 代 际关 系等诸 多 因素综合作用 而形 成的结果 ,是社会经济发展 到一 定阶段 的必然产物 。现代化 发展进程 中养老 问题逐渐 突出 ,需 要社 会与个人 据 自身国情改进而来 。而作 为 亚洲 四小龙之一的韩 国则在近年来 也紧跟 日本的步伐建立 了 相应 的养老金制度 。韩 国的养 老金 主要 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 以军人 、公 务员 、私立 学校教 职人员 为对象发 放 的养 老金 , 另 一类 则是 以一 般 国民劳动 人员 为对 象而 发放 的 国民养 老 金 。韩国的养老金制度虽然相对 于 日本 而言起步较 晚 ,但迄 今为 止未遭受严重考验 ,这 与充分 借鉴 日 本 在发展公共养老 基金制度 的同时结合 自身国情加以完善的做法不无关系 。 二 、日韩两 国老人护理模式 2 0 0 0年 4月开 始 , 日本政 府 开 始 实施 老 人护 理 制 度 。 日本 的老人护理制度具有 系统化 、细致 化 、责任 明晰化等特 征 。老人福 利政策均 有相关 法律保 障。如 日本 政府 1 9 8 2年 出台的 《 老人保健法 》中明文规定老人定期 体检 ,及之后颁 布的 《 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 》 , 《 社会福祉法 》 , 《 健康 增进法 》 等 ,都使 老年 人的养老 、护理 、保健等相关 福利政策逐渐得 以完善并 向 系统化 的方 向发展 。在 日本 ,大约 7 5 % 的老人 都拥有 自己居住环境稳定舒适 的住所 ,其余 一部分老人租住 在 国营或 地方政府提供租赁服务 的高级 公寓里 ,另一部分 老 人便居住在 民营或 自家所有的房屋或政府专 门为老年人供给 的房屋里 ,住房 问题基本都 能得 以解 决。 韩国护理模式 中较为突 出的是 老人 福利设施 ,包括老人 疗养设施 、养 老设 施及老人福利会馆等 ,政 府表示今后拟通 过给予减税等 优惠政策鼓励大企业集 团对养老设施项 目进行 投资 ,办 收费养老院等 ,同时大力鼓励优 秀企业会社或大学 生团体等平 日里进行爱老扶老 的志愿 者活动。 据 不完全统 计 , 韩国百分之六 十以上的大学生都 曾于学 生时期在养老机构 中 进行过时 间长 短不等的志愿者服务 。一 般来 说探望者事先有 专业人员 的培训 和辅导 ,使他们懂得 老人的心理诉求 ,并 主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1.概述1.1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的背景和发展趋势1.2 本文概述2.养老护理服务需求比较2.1 中日韩老龄化程度比较2.2 养老护理服务需求量比较2.3 养老护理服务质量需求比较3.养老护理服务体系比较3.1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法律法规比较3.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比较3.3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比较4.养老护理服务融资机制比较4.1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融资来源比较4.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融资方式比较5.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评估比较5.1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质量标准比较5.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评估机制比较6.养老护理服务创新及发展趋势6.1 中日韩养老护理技术创新比较6.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模式创新比较6.3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一体化发展趋势比较注释:1.养老护理服务:指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养老院和康复机构等服务的行业。

2.养老护理服务需求量:老年人对养老护理服务的实际需求量。

3.养老护理服务质量需求:老年人对养老护理服务质量的期望和要求。

4.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包括法律法规、机构和人员等,构成养老护理服务的整体系统。

5.养老护理服务融资机制:指为养老护理服务提供经费支持的机制和方式。

6.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对养老护理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以确保服务质量。

7.养老护理技术创新:在养老护理过程中,利用新技术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8.养老护理服务模式创新:创新养老护理服务的提供方式和方式,满足多样化需求。

9.养老护理服务一体化发展趋势:养老护理与医疗、保险等服务形成融合发展的趋势。

附件:1.附件一: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法律法规比较表格2.附件二: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比较表格3.附件三: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评估比较表格本文档涉及附件,请查阅相关表格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法律名词及注释:1.养老护理服务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养老护理服务管理和运营的法律和法规。

中日韩三国养老模式,哪款更适合你?

中日韩三国养老模式,哪款更适合你?
韩 国的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采用 长期 护理保险 与同民医疗保险搁绑 的方式运 行 。按照法 律规 定 ,韩 同国 民强 制参保 长期 护 理 保 险 ,但 是 未 满 65岁 的 闰 民 只 有 患 老年 疾 病 时 才 能 享 受 护 理 服 务 。 根 据《长 期护理保 险法 》的规定 ,其资金 主 要来 源于保 险金 、国家 和 自治体 以及 自 付部分 ,比例分别为 60%、20%和 20%。
对 比 的 角 度 去 思 考 老 龄 化 问 题 和 对 策
老 龄 化 — — 中 日韩 社 会 共 同 的 挑战
Lll】H韩 ■ 同 面 临 着 共 同 的 老 龄 化 挑 战 。截 止 到 2015年 年 底 ,中 同 60岁 及 以 上 老年 人 口达到 2-22亿 人 ,占总人 口比 重 达 到 l6.1% 在 了 国 之 中 ,中 国是 老 龄 人 数 最 多 的 家 ;日本 则 是 老 龄 比 例 最 高 的 家 。2(}15年 ,日本 的老龄 化 比例 达 到 33%,而 韩 同将会 成 为世 界上 老龄 化 比例 发 展 最 快 的 家 。
韩 国 :综合性 福 利养老 院
在 韩 罔 ,我 们 拜 访 了 首 尔 汀 北 老 人 综 合 福 祉 中 心 。江 北 老 人综 合 福 祉 中心 成 立 于 2013年 5月 ,是 南 江 北 区 政 府 委 托 衣 恋 福 利 财 团 运 营 ,法 人 是 衣 恋 (Eland)福 利 财 团 (注 :Eland集 团主 要 生 产 服 装 ,在 中 也 有 销 售 )。该 中心 所 在 的 建 筑 南衣 恋 集 团 资 4.3亿 韩 元 建 造 。成 直 以后 ,衣恋集 团每 年还 资两 亿 ,补 贴福 利中心的运营 ,这笔费用 占衣 恋集 团收 益的 10%。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引言养老护理服务需求增长随着人民寿命的延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护理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长。

在中国,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2亿,而和韩国的老年人口比例也在不断上升。

这使得养老护理服务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养老护理服务政策中日韩三国在养老护理服务政策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在中国,政府一直在推动养老护理服务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建立养老护理机构和培训护理人员。

和韩国也实施了类似的政策,但在政策重点和实施方式上存在一些差异。

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中日韩三国都建立了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但在规模和数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是最早开展养老护理服务的国家之一,的养老护理机构数量庞大,覆盖了全国各地。

中国和韩国的养老护理机构数量相对较少,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相对较低。

护理人员培训与就业养老护理服务离不开专业的护理人员。

中日韩三国都有一定的护理人员培训和就业机制。

在,护理人员需要通过专业的培训和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与此相比,中国和韩国的护理人员培训和就业机制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提升。

养老护理服务质量与评估养老护理服务的质量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中日韩三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评估机制。

的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评估相对较为完善,包括定期检查、评估和认证。

中国和韩国的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评估还需要加强,提高服务质量。

养老护理服务费用养老护理服务费用是制约老年人使用养老护理服务的重要因素。

的养老护理服务费用较高,部分老年人无法负担。

中国和韩国的养老护理服务费用相对较低,但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一定的经济压力。

中日韩三国的养老护理服务业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和挑战,包括养老护理服务需求增长、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发展、护理人员培训与就业、服务质量和费用等。

中日韩三国可以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共同应对养老护理服务的挑战,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中日两国养老方式的对比研究

中日两国养老方式的对比研究

中日两国养老方式的对比研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方式成为了一个国家面临的重要问题。

中日两国作为亚洲的邻国,有着不同的养老方式。

本文将以人类的视角,对中日两国的养老方式进行对比研究,以期了解两国在养老方面的异同,并为其他国家提供借鉴。

中日两国的养老观念存在差异。

在中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很多老人期望子女能够照顾自己。

因此,中国的养老方式以家庭为主导,多数老人选择与子女同住或者由子女提供经济支持。

而在日本,独居养老成为主流。

日本的老年人更加独立和自主,他们更倾向于通过社区设施和专业机构来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

中日两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存在差异。

在中国,尽管养老机构建设逐渐完善,但供应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

大部分老人仍然依赖家庭照料,而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

相比之下,日本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成熟。

日本政府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资助政策,鼓励私营机构提供养老服务。

日本养老院数量众多,并且注重提供专业护理和康复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中日两国的养老文化存在差异。

中国的养老文化注重家庭的传统价值观念,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和尊重。

老人在家庭中享有尊贵的地位,子女会尽力照顾他们的生活和健康。

相反,日本的养老文化更加注重个人尊严和独立性。

老年人在日本社会中被视为自主决策的个体,鼓励他们保持社交活动和参与社区事务。

然而,中日两国的养老方式也存在一些共同点。

首先,两国都面临着养老金不足的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金制度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其次,两国都面临着养老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

养老服务人员的培养和招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日两国的养老方式存在一些差异和共同点。

中国注重家庭养老,而日本更加强调独居养老。

中日两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文化也存在差异。

但是,两国都面临着养老金不足和养老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

通过对中日两国养老方式的对比研究,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经验,为其他国家的养老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面对人口老龄化这一全球性挑战时,各国应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国情的养老方式,以保障老年人的福祉和尊严。

2023版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2023版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1. 政策和制度:一直以来对养老护理非常重视,国家制定了完善的政策和法规,建立了覆盖各个层面的养老护理制度。

中国和韩国在这方面相对较晚,但也在近年来加大了对养老护理服务的政策支持和制度建设。

2. 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养老服务非常成熟和专业化,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和技能要求非常高。

中国和韩国在这方面相对有待提高,部分地区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还有待完善。

3. 技术创新:在养老护理领域非常注重技术创新,例如智能化养老设备和辅助护理等。

中国和韩国也在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但在应用和普及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4. 人员需求和供应:和韩国因为老龄化问题,人员需求较大。

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年轻人从事养老护理工作,韩国也在增设养老护
理专业课程。

相比之下,中国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相对较少,人才供应不足。

5. 费用和支付方式:的养老护理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政府也提供一定的补贴。

中国和韩国的养老护理费用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支付,政府补贴水平和支付方式各不相同。

总体来说,的养老护理服务业发展较早且成熟,经验丰富;中国和韩国在这方面相对较新,但也在积极推动发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三国都将面临养老护理服务的挑战,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养老护理服务需求的增长。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简版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简版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1. 引言养老护理服务是一个日益重要的产业,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加剧,中日韩三个国家的养老护理服务业也面临着不同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通过对比中日韩三国的养老护理服务业的特点、发展现状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探讨其差异和相似之处,并对未来的趋势进行分析。

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的特点比较2.1 中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特点中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特点在于规模巨大,人口基数庞大,且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较快。

然而,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传统的家庭护理模式仍然占主导地位,养老院等专业机构的发展相对滞后。

此外,中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专业人才短缺,很多机构缺乏专业护理技术支持。

2.2 养老护理服务业特点养老护理服务业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快速发展,至今已成为国内重要的产业之一。

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私营部门投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

此外,养老护理服务业吸引了大量年轻的劳动力,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

2.3 韩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特点韩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相对来说较为落后,与中日两国相比,规模较小。

尽管韩国政府也开始重视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但在政策支持和人才培养方面仍存在不足。

此外,韩国的文化和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接受养老护理服务的态度。

3.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比较3.1 中国养老护理服务业发展现状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养老护理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出了一系列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护理服务的发展。

目前,养老院、护理院和护理站等专业机构逐渐增多,但与日韩相比仍存在差距。

养老护理服务业的专业人才培养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3.2 养老护理服务业发展现状养老护理服务业得到了持续的政策支持,行业发展迅速。

根据统计数据,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数量持续增长,服务内容和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此外,政府通过引入外籍护理员以缓解人员短缺的问题。

3.3 韩国养老护理服务业发展现状近年来,韩国政府开始关注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一:引言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1.3 研究方法二:养老护理服务业概况2.1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发展历程2.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现状比较2.2.1 养老护理机构数量2.2.2 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数量2.2.3 养老护理服务质量比较2.2.4 养老护理服务费用比较三:养老护理服务政策比较3.1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政策概述3.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政策比较3.2.1 养老护理服务监管机构3.2.2 养老护理服务经费来源3.2.3 养老护理服务政策支持程度四: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培养比较4.1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培养现状比较4.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培养政策比较4.2.1 养老护理服务相关专业设置4.2.2 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培养体系4.2.3 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比较五:养老护理服务技术比较5.1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技术发展现状比较5.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技术政策比较5.2.1 养老护理服务技术研发投入5.2.2 养老护理服务技术推广应用5.2.3 养老护理服务技术创新成果比较六: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政策文件摘录2.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名录3.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费用对比表4.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人才培养课程设置表5.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技术创新案例集附注:1. 法律名词及注释:1.1 养老护理服务: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支持等服务的行业和活动。

1.2 养老护理机构: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照料、护理等服务的机构,包括养老院、护理院等。

1.3 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指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护理工、护士、社工等。

1.4 养老护理服务质量:指养老护理服务的标准和效果,包括医疗护理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等方面的质量。

1.5 养老护理服务费用:指老年人接受养老护理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住宿费、护理费、医疗费等。

日本和中国在老龄化及相关政策方面的对比分析?

日本和中国在老龄化及相关政策方面的对比分析?

日本和中国在老龄化及相关政策方面的对比分析?日本和中国在老龄化及相关政策方面的对比分析随着人口结构变化,老龄化已成为全球共同的挑战。

日本和中国是两个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两国的政策与措施也各不相同。

本文将从老龄化现状、政策措施、养老服务等方面对两国进行对比分析。

一、老龄化现状1.日本日本的老龄化程度已经到了全球最高水平,约三分之一的人口已经超过了65岁。

预计到2055年,65岁以上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40%左右。

同时,由于生育率持续低迷,劳动力缺口日益加大,对日本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2.中国随着生育率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中国老龄化程度也在加剧,截至2020年,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5%左右。

预计到2050年,这一比例将上升至31.1%,超过3亿老年人需要养老支持。

与日本不同的是,中国还面临着城乡老龄化差异、养老金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二、政策措施1.日本日本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包括:(1)加大养老金支持力度。

近年来,日本政府一直致力于优化养老金制度,提高老年人养老金的收入水平,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2)推动社区养老服务。

日本政府积极鼓励社区发展养老机构和服务中心,提高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降低养老成本。

(3)推进老年人就业。

日本政府大力鼓励老年人就业,保持其经济独立性,减轻国家养老负担。

2.中国中国政府目前正在制定的老龄事业“十四五”规划,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未来,中国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养老金体系、开展养老社区服务,鼓励发展老年人保险等举措。

(2)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通过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发展家庭养老、护理员服务、康复理疗等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等提升服务效率。

(3)完善老年人就业与培训。

政府将加大对老年人就业培训和安置的支持力度,提高其经济社会参与度。

三、养老服务1.日本日本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居家养老服务:包括家政服务、社区日托中心、护士上门服务等。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1范本)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1范本)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护理服务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领域。

中日韩作为亚洲三国,都面临着相似的老龄化挑战。

本文将以中日韩三国为例,比较它们之间的养老护理服务业发展现状、政策措施和制度特点。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的现状中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现状中国养老护理服务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

目前,中国养老护理服务业面临着床位不足、人员短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部分高级养老院和社区服务机构提供较为完善的设施和服务,但大部分基层养老机构还存在设施简陋、服务不足等问题。

养老护理服务业现状养老护理服务业起步较早,相对较为成熟。

政府积极推动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了养老护理保险制度。

养老院数量较多,且设施和服务质量普遍较高。

同时,还鼓励家庭养老,支持亲属提供护理服务。

韩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现状韩国的养老护理服务业相对于中国和来说还相对不够发达。

韩国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养老护理服务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养老护理行业,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扶持政策。

目前,韩国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数量不多,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床位的供给。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比较中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政策措施中国政府注重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

例如,支持社区养老护理服务发展,推动养老院和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等。

同时,中国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护理服务业,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

养老护理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政府对养老护理服务业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关注。

建立了养老护理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险费的收取来支付护理服务费用。

此外,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职业发展通道,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韩国养老护理服务业的政策措施韩国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对养老护理服务业的政策支持。

推出了养老护理人员培训项目,鼓励民众参与养老护理行业,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就业机会。

此外,韩国政府还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护理服务业。

在家政服务方面,中国和韩国之间有何不同?

在家政服务方面,中国和韩国之间有何不同?

在家政服务方面,中国和韩国之间有何不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中国和韩国都拥有发达的家政服务行业,但是在细节方面有很多不同之处。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中国和韩国在家政服务方面的不同之处。

一、服务范围在服务范围方面,中国和韩国都有很多共同点,比如家庭保洁、衣物清洗、老人陪护等。

但是两国在服务项目上还存在差异。

在韩国,家政服务通常包括做饭、带孩子、照顾宠物等。

在韩国,家政服务员不仅在外出工作时需要照顾宠物和孩子,甚至还要承担起做饭的任务。

因此,在韩国,家政服务员需要具备更多的技能和经验,而且在薪酬上也比中国更高。

而中国的家政服务行业更加注重家庭保洁和老人陪护。

在中国,家政服务员通常只需要打扫卫生、做饭等基本服务,不需要去照顾宠物或带孩子。

因此,在中国,家政服务员的薪酬也相对较低。

二、服务质量无论是在中国还是韩国,家政服务员的服务质量都非常重要。

在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较快,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服务员的素质不高,执行力不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这影响到了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和信誉。

在韩国,由于家政服务的规范化程度更高,家政服务员的素质也较高,服务质量相对中国更加稳定。

韩国政府还规定了家政服务行业必须持有认证才能工作,这样能确保服务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服务方式在服务方式方面,中国和韩国的家政服务也存在差异。

在中国,家政服务员通常会到客户家中工作,但如果需求量比较大,服务机构还会提供家庭保姆和日托服务。

而在韩国,大部分服务都是到客户家中进行的。

除此之外,还有传统文化方面的差异,例如:在韩国,家致服务员会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穿戴传统的韩国服装,再搭配现代元素,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总结而言,中国和韩国在家政服务方面表现出了不同的特点。

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较快,但存在一定的素质和服务质量问题;韩国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比较规范,服务质量相对较高。

在选择家政服务时,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方式。

中、日、韩三国老年护理的比较分析

中、日、韩三国老年护理的比较分析

中、日、韩三国老年护理的比较分析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基于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各个国家的老年护理工作也在竞相开展与不断总结提升。

现就中、日、韩三国老年护理的情况与发展进行比较分析,旨在为我国老年护理工作提供借鉴与启示。

1.老年健康护理的相关政策及服务体系1.1 国外(1)日本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日本经济飞速发展,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益严重。

1994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就已达到14%。

据推测到2020年前后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25%而跨入高龄社会[1]。

为应对多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本从1986年6月出台了“长寿社会对策大纲”;1989年12月制定了“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十年战略”即所谓的“黄金计划”;1997年年成立了介护保险法;1999年12月制定了“黄金计划21”;2000年4月开始实施介护保险制度即高龄者保健福祉制度[2]。

在相关政策及福祉措施的保障下,日本老年护理不断进步与发展。

老年人可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及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形式,其费用主要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负担,本人只负担一小部分。

(2)韩国韩国在近三四十年的发展中,人口结构也在不断变化。

据韩国国家统计厅预测,韩国在2000年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7%,到2018年上升为14%,而到2026年这个比重将达到20%[3]。

韩国政府于2002年11月颁布了《扩充老年护理机构十年计划》,计划每年扩充100所老年护理机构。

而按这个标准实施,护理人力资源将严重不足,于是在2005年修改了原来的计划,于同年9月颁布了《老年护理机构综合投资计划》,计划在2006-2008年间,集中投资建设919所老年护理机构。

韩国政府尽管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制度实施的2008年,护理机构和人员充足率也只达到了66%[4]。

在保险给付金方面,韩国较日本更加严格,排除了一些轻度能力受限的老年人,个人承担的费用也较日本更高一些。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精简版范文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精简版范文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护理服务业成为中日韩三个国家共同关注的焦点。

中日韩三国在养老护理服务业方面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和经验。

1. 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国:中国在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上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

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养老护理服务的投入,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

:是亚洲地区最早开始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国家之一。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养老护理政策,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发展。

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相对完善,包括床位供给、专业护理人员培养等方面。

韩国:韩国在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起步较晚,但也在近年来加大了对养老护理服务的投入。

韩国政府鼓励私人部门参与养老护理服务业,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2. 养老护理服务质量与标准中国:中国养老护理服务质量与标准有待提高。

目前,中国正在着手建立养老护理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并推动养老护理服务标准化的工作,以提高养老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在养老护理服务质量和标准方面已经相对成熟。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养老护理服务标准,并对养老护理机构进行定期监管和评估,以确保养老护理服务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韩国:韩国在养老护理服务质量和标准方面也有一定的成绩。

韩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养老护理服务标准,并对养老护理机构进行监管和评估,以提高养老护理服务的质量水平。

3. 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培养与管理中国:中国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培养与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

目前,中国正在加大对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在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培养和管理方面比较成熟。

设立了专门的护理学院,培养出大量专业护理人员。

政府也对养老护理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评估,以确保其素质的提升。

韩国:韩国在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培养和管理方面也有自己的经验。

韩国政府积极培养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并加强对其管理和培训,以提升服务质量。

日本、韩国老龄产业发展比较

日本、韩国老龄产业发展比较

政策目标
日本政府的目标是实现“健康长寿社会”,重点发展 养老服务业,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韩国政府的目 标是“幸福老龄化”,注重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 福利水平。
日本、韩国老龄产业市场竞争比较
市场竞争
日本老龄产业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之间 竞争激烈,市场集中度较高;韩国老龄 产业市场也呈现出激烈竞争态势,但市 场集中度相对较低。
老龄产业现状
韩国老龄产业主要包括养老服务、健康保健、旅游、房 地产等领域,其中养老服务和健康保健是主导产业。
老龄产业特点
韩国老龄产业呈现出多元化、全方位的发展特点,不仅 满足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还注重提高老年人的生 活质量。
韩国老龄产业发展趋势及挑战
发展趋势
韩国老龄产业发展趋势包括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化、健 康保健更加智能化、旅游更加个性化、房地产更加宜 居化等。
两国老龄产业的发展均面临着一些挑战,如资金不足、 人才短缺等。
日本和韩国的老龄产业发展迅速,且具有广阔的市场前 景。
两国老龄产业的发展存在差异,但也有一些共同点。
研究展望
深入研究日本和韩国老龄产业 的发展经验,为其他国家提供 借鉴。
进一步探讨如何有效利用政策 工具,推动老龄产业的发展。
深入研究老龄产业的发展趋势 ,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
加强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建立健全老龄产业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 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吸引优秀人才
通过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老龄产业,包括海外留学人才和 知名专家学者。
推动老龄产业创新发展
01
加强科技创新
02
促进业态创新
加大对老龄产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提高老龄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正规范本(通用版)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正规范本(通用版)

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护理服务业在中日韩三个国家日益受到关注。

由于文化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日韩三国在养老护理服务业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对中日韩三国的养老护理服务业进行比较,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这三个国家在养老护理服务方面的发展和面临的挑战。

养老护理政策中日韩三国在养老护理政策上存在一些差异。

在中国,养老护理政策主要由政府负责,而和韩国则更侧重于公私合作。

中国实行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和韩国也有类似的制度,但其具体实施方式和覆盖范围略有不同。

同时,三国在养老护理服务质量和标准方面也有所不同。

养老护理服务更加注重个性化和细致化,韩国则更加注重技术和专业性。

养老护理机构中日韩三国养老护理机构的发展也有所不同。

中国养老院数量较多,但由于资源分配不均,部分养老院设施简陋,管理不善。

养老院数量较少,但是服务质量较高,机构管理规范。

韩国养老院则相对较少,主要依赖家庭护理服务。

除了养老院,中国还采用“互助养老”模式,即老年人相互照顾,而和韩国则更依赖专业护理人员。

养老护理服务员工养老护理服务员工是养老护理服务业的关键。

在中国,养老护理服务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相对较差,这也导致了行业的人才流失问题。

和韩国则更注重养老护理服务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

在,养老护理服务员工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韩国也推行类似的培训制度。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养老护理服务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

养老护理服务技术创新在养老护理服务技术方面,中日韩三国都进行了一系列创新。

中国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推出了一些养老护理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服务。

同时,和韩国也在养老护理服务技术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如智能护理设备的开发和智慧养老社区的建设。

这些技术创新有助于提升养老护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养老护理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尽管中日韩三国养老护理服务业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许多挑战。

首先,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对养老护理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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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1.中日韩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1.1中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尽管中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有了较大提高,但寿命的延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健康寿命的延长以及生命质量的提高。

有研究表明,平均预期寿命提高的同时,将可能出现老年人带病期延长,健康寿命增加较小甚至不增加的现象1。

由于高龄老人快速增长,老年人口总体健康水平呈下降趋势,患痴呆症的老年人、卧床不起的老年人增加,需要家庭和社会护理照料的老年人也会大量增多。

据2005年的数据显示,从总体上看,60-64岁的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比例高达96.8%,仅有3.2%的老年人不能自理,60-69岁不能自理的比例也只有5.1%,因此70岁以下低龄老人生活照料护理问题并不突出。

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及身体条件的变化,7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不断提高,80-84岁老年人有1/4生活不能自理,90岁以上老年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已达50%。

图1-1:中国老年人分年龄生活不能自理比例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04中国人口》,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载于杜鹏、武超,“中国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状况与变化”,《人口研究》,2006.1。

另外,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城乡老年人口的生活自理能力也不同。

据《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城市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占总体的85.4%,9.6%能部分自理,5.0%完全不能自理;农村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占79.0%,能部分自理的占14.1%,完全不能自理的占6.9%。

城市老年人生活自理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

如此可见中国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比例已与日本(2000年为12.9%)和韩国(2003年为15.0%)的基准持平。

1.2日本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随着高龄老人的增加,卧床不起和患痴呆症需要护理的老年人也将会逐年递增。

在下表1-1中表明需要护理的老年人的需求率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出上升趋势。

例如,65-69岁时的需求比例为1.5%,而80-84岁时约为11.5%,85岁以上约为24.0%,也就是说在4人中就有1人需要进行护理。

1邬沧萍,社鹏等:《中国人口老龄化:变化与挑战》,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p7。

表1-1:按年龄层类别统计出需要护理的日本老年人需求比率资料来源:根据《国民生活基础调查》与厚生省老人保健福祉局《社会福祉设施调查》推算的数据,载于佐藤信人:《介護保険-制度としくみ-》,建帛社,1999,p4。

根据以上数据由笔者整理制表。

还有一些老年人虽然平时不需要护理,但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提供帮助,即所谓的“身体虚弱的老年人”,据估计这些老年人大约也和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数量相同。

卧床不起的老年人、患痴呆症的老年人以及身体虚弱的老年人加起来的总人数在1993年为200万人(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占11.8%),2000年为280万人(占12.9%),预计在2010年将达到390万人(占14.1%),而当“团块世代”群体进入高龄老人时期时,即在2025年将达到520万人(占16.0%)。

1.3韩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需要护理的老年人也将逐年递增。

在“公共老人疗养保障推进规划团报告书”中指出,2003年患老年痴呆症和中风需要护理的老年人约为59万人(约占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5%),然而预计到2007年将约为72万人、2010年为79万人(约占14.7%)、2020年将增加到114万人(约占14.8%)。

表1-2:韩国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数量的变化(预测)(单位:人)2349号2004,法研。

注:最重症及轻症残疾老人,作为痴呆症患者,包含在最重症及重症人数中。

2.中日韩养老护理服务业比较分析2.1中国老年人养老服务业之实施现状分析2.1.1实施背景21世纪中国人口的发展趋势将是低生育、高寿命、人口负增长及人口老龄化,而目前中国作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已经进入了“老年型”国家行列。

与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进程相比,中国呈现出“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底子薄、高龄化趋势显著、城乡之间差异明显、老龄化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等特点。

中国传统养老方式是以家庭赡养为主,老年人在家庭即可得到基本的护理和照料。

然而受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数剧增、家庭规模小型化等因素影响,照料与护理长期患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将会给家属的生活、经济、体力和心理等各方面都带来难以承受的压力。

随着中国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和生活自理预期逐年增长,高龄老人的健康状况改善程度会低于预期寿命的延长,在高龄老人的活动能力、反映能力、健康状况普遍下降的情况下,需要对高龄老人日常生活照料采取相应对策;目前中国生育率下降、离婚率上升、年轻人独立意识增强、老年人生活水平提高等原因导致了家庭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然而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关于孝顺和家庭义务的思想依然对老年人照顾起到支持作用。

因此,随着老年人家庭结构的变化,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增强家庭的赡养功能,选择以家庭为基础的社区护理照料模式。

2.1.2实施现状(1)现行的养老保障与医疗保障制度不足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仍处于建立过程中,覆盖面窄,且养老金额较低,特别是广大农村的老年人基本上被排除在制度保障范围之外。

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仍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所得以及外出务工子女的补贴,除五保户老人及部分老年人享受补贴或低保金外,绝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尚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表明,城市老年人养老保障覆盖率2000年男性为85.6%,女性为53.6%,2006年男性为89.1%,女性为64.6%。

而农村老年人收入的总体水平及增长幅度仍然偏低,由2000年的3.3%上升到2006年的4.8%。

以上数据表明,2000年至2006年的6年间,城市老年人中以离退休金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比例有显著提高,标志着中国城市老年人以往主要依靠家庭子女供养的传统养老方式已基本上改变。

而农村老年人领取离退休金的比例虽较2000年略有提高,但整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对子女或其他家属成员的供养依赖程度仍然很高。

在医疗保障方面,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还未完全覆盖所有城市老年人,农村则更是不足一半。

2000年到2006年,城市男性老年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比例从67.3%增加到82.9%,女性从36.9%增加到65.9%;农村男性老年人从10.0%增长到44.2%,女性从7.9%增长到45.2%;2006年城市老年人医疗费支出(扣除非本人承担医药费)在消费结构中占8.8%,农村则占到10.7%;农村老年人非常担心生病无钱医治的比例从17%上升到了20%。

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仍较为匮乏,城市社区居委会中有59%缺乏全科医生,56%缺乏护理指导人员,49%缺乏护理员,38%缺乏照料人员,34%缺乏志愿者。

(2)缺乏完善的社会化护理服务体系愿意到养老机构长期疗养护理的老年人总量不断增加,对养老机构床位的潜在需求量2000年为1,821万张,到2006年已上升为2,261万张,但社会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与需求相差甚远,仅为149万张,尚不足需求的1/12。

且能够接受政府援助性的社会福利服务的对象仅限定为独居的空巢老人。

在社会中占比率最多的中间阶层老年人根本无法享受此类服务。

另外,敬老院确实可以弥补家庭照料资源的不足,但由于敬老院的护理人员无法完全满足老年人患病时的护理需求,因此敬老院中入住的往往是一些生活尚能部分自理、护理需求较低的中高龄老人2。

(3)缺乏完善的老年复制的制度体系和法律环境中国从整体上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面向老年福祉的制度体系和法律环境。

中国早在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创建了劳动者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并经过1958年和1978年的两次调整,对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养老条件、养老待遇等做了一些规定。

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王莉莉、陈立群、麻凤利,“北京市社区敬老院服务状况分析”,《市场与人口分析》,2005年增刊,p57等。

改革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1995年3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进而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具体规定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等3。

在社会保险体系中,中国虽然制定了一些有关老年人的养老保险相关措施,但是大多数都是立法层次过低,并且具有较强的临时过渡性特点。

而目前专门面向老年人福祉及社会保障的制度中,只有199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同时尚未建立其他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与制度,而且整个社会的养老基础还十分薄弱,国家缺乏充分的财力来支持养老事业。

2.2日本老年人养老护理服务业——“护理保险制度”之概况2.2.1实施护理保险制度的背景21世纪的日本,人口高龄化迅速发展,需要护理的老年人也将急速增加,护理的长期化以及护理者自身的高龄化等各种问题也同样令人担忧。

核心家庭化的发展,老年单身户和仅有老年夫妻户家庭的增加,以及护理赡养观念的变化,都导致了家庭承担年迈父母护理的功能下降,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护理年迈的父母成为了中长期性的负担。

因此日本迫切需要建立一种体系,给予护理以社会性的支援。

另外,老人福祉制度与老人保健医疗制度不断产生各种矛盾与问题,已无法应对今后的老龄社会。

2.2.2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理念护理保险制度是基于以下基本理念创建的,它与以往的“施舍型”制度中的老人福祉观点不同,使日本对于老人福祉的理念发生了巨大的方向性转换。

(1)倡导个人自立的精神:社会提供支援的目的是使达到需要护理状态的老年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个人能力,以个人意志为基础,尽可能独立自助地进行日常生活。

(2)尊重个人自主选择的权利:这种制度以利用者为主体,即使陷入需要护理的状态,仍然尊重服务利用者的意志,以利用者的选择为基础。

选择权作为护理利用者的一项权利,使其可以从各种服务事业团体中选择利用必要的护理服务。

这使得护理等福祉服务主要依靠公共提供的税收实施的“施舍型”制度开始向利用者和服务事业团体之间的“契约型”制度转变。

(3)推崇居家护理的风尚:实施护理保险制度的目标是希望构建一个地域共助的社会,使老年人在久居习惯的家庭和土地上,在接受护理的同时还能和自己熟悉的人一起尽可能长时间、安心且自立地在家中生活。

护理保险制度使老人福祉的提供方法产生了较大的方向性转变,由“在福祉设施机构进行支援”变为“在居家进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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