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历次重大调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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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历次重大调整一览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2010年06月23日

中国财政部周二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包括部分钢材和有色金属加工材等。

以下是根据过往报导及中国官方媒体的数据整理的,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出口退税政策历次重大调整背景资料:

--2010年7月15日

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包括部分钢材和有色金属加工材,玉米淀粉及部分塑料及制品等。其他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还有部分橡胶、玻璃及制品,银粉、酒精、农药、医药、化工产品等。

--2009年6月1日

提高部分机电和钢铁制品,以及玉米淀粉和酒精的出口退税率。将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并将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2009年4月1日

将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此次调整共涉及3,802个税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的有合金镍条、型材,镍丝,镍管;铝合金制空心异型材;不钢热轧条;外径25mm 的其他精炼铜管;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金属家具等制品等。

--2009年2月1日

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至15%,此次调整涉及3,325个税号。

--2008年11月1日

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分为5%、9%、11%、13%、14%和17%六档。

--2008年8月1日

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2007年7月1日

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经过这次调整以后,出口退税率变成5%、9%、11%、13%和17%五档。

--2005年

分期分批调低和取消了部分"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适当降低了纺织品等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重大技术装备、IT产品、

生物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2004年1月1日

调整出口退税率为5%、8%、11%、13%和17%五档。

--1998年

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率至5%、13%、15%、17%四档。

--1995年和1996年

第一次大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由原来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调整为3%、6%和9%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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