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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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采取邀请方式选择********防水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乙方自愿接受邀请并对本工程承包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承诺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故甲方在充分让利的情形下,以合理低价法确定乙方作为施工单位,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以邀请方式确定乙方为施工单位,故乙方对本合同全部内容已经充分知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的法定事由,同时乙方也明知甲方是在做出很大让利以合理低价方式选定的,而其并非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
第一条项目简介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1)部分城市明珠一期防水工程(具体栋号及施工部位以甲方书面通知指定为准,即本合同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只是城市明珠一期防水工程的一部分),包括施工图纸、规范要求,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和审图意见所包含的所有地下室、外墙面、屋面防水工程。
1.4承包方式:本项目防水工程采用“大包干”的形式。一次性包定,包所有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生活和施工用水用电及材料送检、资料、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包一
次验收通过。
1.5工期:总工期50天,开工日期、栋号及施工部位以甲方通知为准。
1. 6材料品牌及施工要求:挡土墙、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防水材料采用“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卓宝牌”聚合物防水材料涂膜型;屋面和地下室顶板防水材料采用“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卓宝牌”911防水材料涂膜型。其厚度(涂膜型最少涂刷四遍)以不小于现行验收规范规定的厚度为准并且保证不漏水。
1.7合同价格:
1、本工程采用“大包干”的形式,一次性包死的“交钥匙价”为:外墙面按7.00 元/平方米,挡土墙、厨房、卫生间按12.00 元/平方米,地下室顶板和屋面按17.00 元/平方米,合同价格不因政策和市场价格变化或其他原因而作任何形式的调整。尽管施工图纸和监理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本协议要求施工时须加强的部位,其合同单价也不做调整。
2、本合同结算办法是按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面积)×本合同单价来结算(由甲方和监理验收审定的实际面积)。
3、本合同单价是乙方在清楚其承包范围、技术要求和甲方的要求,并在充分考虑了一切条件的情况下,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城市明珠一期施工图纸、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和审图意见等,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内全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做任何调整方承诺并保证已计取了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涉的一切必要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可预见费、工程风险费、工期补偿费、赶工费、施工时间和工序调整措施增加费,垃圾弃运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水电费、保险费等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2)所有材料现场内一次和多次转运费。
(3)停电、停水等造成成本增加费。
(4)材料按规定的试验费、检测费。
(5)国家规定要缴纳的承包工程之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费用,及合同执行中政府规定的或增加的由乙方支付的各种税费。
(6)乙方为实施本工程而投保的劳动保护、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第三者意外伤害险等各项保险费用。
(7)任何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机械停滞等情况,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8)甲方在合同中,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或者有瑕疵,或者合同其它内容描述不准确或者有瑕疵,甚至存在漏项从而引起增加的费用。
(9)分期施工可能造成的成本增加(人员安排、施工组织等)的所有费用。(10)出现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而给工程本身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自身责任范围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11)其他未列明但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变更和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更改通知以及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认可的施工图;
(4)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决议;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代理人梁小林、叶色华、王洪涛。
3.2凡是涉及验收、造价等所有指令、通知或者变更,均须以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派人员郑家武、石丽娥和钟子丰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其它任何形式对甲方无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4.2乙方应服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用水用电及材料堆放等服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安排,按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水电费。
4.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撤换施工队伍中行为不轨、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及表现不良的人员,撤换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重新在本工地工作。撤换和新人到岗必须在3日内完成。
4.4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包括资料编制、整理和归档),因为自检工作不及时带来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未经中间验收且获得有关部门书面确定,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后续工序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返工、维修、质量缺陷所导致的索赔等均由乙方承担。
4.5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不论大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4.6竣工验收前乙方退场时,必须清理现场,保证施工场地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清场验收。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