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疗文书书写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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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一、病历的范围:
●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
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手术护理记录单
护理记录
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
1、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文字:
●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血压:mmHg。
3、用笔:
●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
●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
●年、月、日、时
●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
2002. 8. 1. 2pm.
5、页码:
●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 纸张大小
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
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
●上级: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注明修改日期,并在修改处签名.
7、权限:病历内容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 ,并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
写病历。(按住院医师使用)
●执业医师: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
●术者或一助: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必须有手术者签名。---------
8、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包括上级医师修改)
● 门急诊病历: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 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
● 住院志、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手术记录、转科记录、交接班记录、辅助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24小时内
●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
●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一周内
● 阶段小结:每个月
● 病程记录:
9、格式内容:
●患者知情同意: 范围、医患签名
●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首次病程记录
● 医嘱:医护亲笔签名
10、医师签名:签署本人全名,清晰易辨。
三、门(急)诊病历
(一)门诊病历
1、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2、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患者每次就诊均应书写门诊记录。
3、编号: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应编号,医院不负责保管的门诊病历手册可无编号。
4、编注页码:
4、门诊病历: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5、门诊病历首页: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6、门诊手册封面: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7、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8、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9、第一次在某科就诊按初诊病历记录要求;随诊、复诊、取药的门诊记录按复
诊病历记录要求。
10、辅助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
内归入病历。
11、诊断证明、病假证明、须向患者或家属
交待的病情及有关注意事项均应记录在
病历上。(知情同意书最好留院方)。
12、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同住院病历)
(二)急诊病历
书写要求及内容除与门诊病历相同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就诊时间、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到分钟。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等有关生命体征。
危重疑难的病例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对神志不清的病人应注明病情陈述者、对病情的了解程度及与患者的关系。(三)急诊观察室病历
急诊观察室的病人要求建立大病历。
各项记录内容的具体要求参照住院病历。
出急诊观察室时必须有出室小结(或转科记录), 格式同住院病历中的出院记录,
要说明患者出室去向(入院、转院、回家)及注意事项。
四、住院病历:
客观性病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
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主观性病历资料: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
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一)住院志
● 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入院记录
●书写形式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 经治执业医师在患者入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入院记录:
由经治的执业医师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一般资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
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 12→10项:籍贯、现住址、工作单位→ 出生地。
● 病史陈者中减去了对病史可靠程度的判断。
2)主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