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良种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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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项目广东省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项目广东省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项目广东省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8.04.18•【字号】粤财农[2008]146号•【施行日期】200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项目广东省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8〕146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农业(畜牧兽医)局: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府〔2006〕3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

2008年4月18日广东省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府〔2006〕37号)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2008年至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乡一品”专项资金1500万元。

第三条扶持范围省政府确定的50个山区县所属乡镇和粤北山区、东西两翼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革命老区乡镇。

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已扶持过的乡镇原则上不再申报。

第四条资金用途项目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先进适用技术培训与示范,项目生产基地部分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等启动性环节。

第五条项目要求(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

项目拟开发的主导产品要具有地方特色,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区域优势,优先选择能取代进口、填补国内市场空间(白)和质量档次高的名、特、优、稀、新产品及著名传统特产。

(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

开发项目要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基础,进一步开发易被群众接受,具有可供较大规模连片开发、优化提高的潜力。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2.22•【字号】粤农办[2012]45号•【施行日期】201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办〔2012〕45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的意见》(农农发〔2011〕6号)精神,落实农业部在全国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我省科学施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根据全省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全省科学施肥工作,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现代农业强省建设。

附件: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广东省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方案我省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土壤类型多、作物品种多、复种指数高、肥料用量大,农民对科学施肥的需求十分迫切。

为深入推进我省科学施肥工作进村入户,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的意见》(农农发〔2011〕6号)和农业部在全国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全省科学施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和节能减排两个大局出发,坚持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协调统一的理念,以提高肥料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耕地质量建设和水肥一体化等土肥项目为抓手,增强土壤肥料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学施肥技术推广普及,全面提升我省的科学施肥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节能减排,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幸福广东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06.09•【字号】粤农[2014]175号•【施行日期】2014.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2014〕175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根据农业部印发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方案》(农办农〔2014〕1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6月9日广东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

为切实加强我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应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农业部《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果菜茶等园艺作物为重点,以确保不发生重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推进科学用药、科学施肥为途径,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源头治理与标本兼治并进,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产”的过程控制、“管”的制度保障,在更大规模推进标准化生产、更大范围推行质量可追溯、更严制度上落实监管责任,全力保障种植业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重点根据我省种植业生产的特点和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监管的重点:(一)重点产品。

蔬菜、水果、茶叶等鲜活农产品,特别是叶菜类、豇豆、茄果类、韭菜、草莓等产品。

(二)重点区域。

蔬菜、水果、茶叶等优势产区,特别是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及北运菜基地、果菜茶出口基地、供港蔬菜基地等。

(三)关键环节。

突出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夏秋季蔬菜、茶叶、水果和冬季大棚蔬菜病虫害防控用药时,严格规范用药品种、时间、剂量及方法,采收时严格执行安全用药间隔期。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9.03.20•【字号】粤农函[2009]181号•【施行日期】200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09〕181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种子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的和谐稳定。

自国办发[2006]40号文和省府办[2007]31号文下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全省种子管理体系初步形成,种子管理工作显著增强。

但是,随着国有种子公司脱钩改制,种子市场的放开,种子经营销售单位和网点的增多,监管难度加大,种子质量事故时有发生。

为加强当前和今后的种子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种子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种子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种子管理工作,特别是种子质量监管工作的领导,层层制定责任制,把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及时掌握情况,检查督促,对重大责任事故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要积极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办发(2006)40号”文要求,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进一步完善种子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使各项管理工作都做到科学、规范、有章可循。

二、健全管理体系,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保证经费、强化手段、依法监管、搞好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一支战斗力强、协调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种子管理队伍。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7.09.19•【字号】粤农[2007]235号•【施行日期】2007.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07〕235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局:现将《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精神,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广东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整治组”。

“农产品整治组”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参加。

在专项整治期间,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行动。

组长:谢悦新省农业厅厅长副组长:林果先省农业厅副厅长彭海斌省工商局副局长成员: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经贸委、农业厅、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农产品整治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由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省农产品整治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加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测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第四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第四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第四批省级农业
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09.09.14
•【字号】粤农函[2009]768号
•【施行日期】2009.09.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第四批省级农业标准化
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粤农函〔2009〕76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示范区承建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在各地级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的自查考核验收基础上,先后派出检查组对第四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了随机抽查。

经审核,现将通过考核验收的第四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予以公布。

二OO九年九月十四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农[2012]74号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农[2012]74号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农〔2012〕74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种植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种植业各项工作落实,我厅组织制定了《2012年广东省种植业工作要点》。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面夺取粮食好收成,努力促进种植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2012年广东省种植业工作要点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稳定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种植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千方百计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努力促进种植业全面协调发展。

2012年种植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稳定粮食生产,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3750万亩以上,总产量1360万吨以上;优化产业结构,经济作物进一步挖掘产业内部增收潜力,着重提升园艺产业素质,全面提高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水平;促进提质增效,种植业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进一步提高;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安全使用,抓好重大植物疫情和病虫防控,抓好农业防灾减灾,确保生产安全、产业安全和产品安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1.05•【字号】粤府办[1995]8号•【施行日期】1995.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一月五日广东省农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将原农业厅、乡镇企业管理局、畜牧局合并组建新的农业厅。

一、组建原则和指导思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率。

农业厅要改革旧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方式,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弱化和逐步取消微观管理职能,把产品评优、成果评奖、咨询、培训、技术指导、科学普及等工作逐步转移给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加强运用政策法规进行宏观调控,监督管理、指导种植业、畜牧业、乡镇企业生产健康发展等方面的职能,有效地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管理体制。

二、主要职责农业厅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种植业、畜牧业、乡镇企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畜牧业、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订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经济、技术、产业政策和农民奔小康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种植业、畜牧业、乡镇企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主管行业的结构布局调整。

(三)参与研究制订和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与财政补贴等有关农村经济的政策;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的工作。

广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04.23•【字号】粤农[2010]150号•【施行日期】2010.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广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0〕150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分县计划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表(略)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品质和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通过实施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良种,加快良种推广步伐,提高种粮效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一)补贴范围: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在广东省内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在生产中使用水稻、玉米、小麦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早稻、玉米、小麦10元/亩;中稻(一季稻)、晚稻15元/亩。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一)积极推介良种。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10.15•【字号】粤农计[2013]86号•【施行日期】2013.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3〕86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经济促进局,南雄、紫金、兴宁、封开、龙川、五华、博罗、阳春、徐闻、高州、英德、普宁、饶平、罗定县(市)农业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4〕186号)规定,省财政今年拟继续对全省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12〕140号)要求,项目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确保科学、公正、公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请你们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广东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梁国新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综合处蚁文娟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2013年10月15日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二、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根据“十二五”期间每年在全省建设10-15个区域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的规划目标,在2012年省级财政扶持全省竞争性立项建立10个区域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扶持建设15个区域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重点改善良种良法示范基地改善生产条件,包括基地农田道路、电力通讯、水源、给排水等生产条件设施建设、技术设施、良种良法展示和地力建设,示范带动本地区农作物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提升种植业生产效益,提高财政资金配置的有效性和使用效益。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粤农函[2008]289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粤农函〔2008〕289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示范区承建单位:根据《广东省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现场考核、我厅随机抽查验收,下列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考核验收,现予以公布。

附件: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区名单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区名单第二批(2003年下达)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1.广州市:肉鸽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2.汕头市:乌酥杨梅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3.韶关市:佛手瓜标准化示范区;沙田柚标准化示范区4.河源市:鲜桃标准化示范区5.梅州市:麻竹笋标准化示范区6.惠州市:黑皮果蔗标准化示范区;马铃薯标准化示范区;龙门“年桔”标准化示范区7.汕尾市:木薯标准化示范区;陆丰市大豆标准化示范区8.东莞市:糯米糍荔枝标准化示范区9.江门市:金山火蒜标准化示范区10.阳江市:西瓜标准化示范区;蛋鸭标准化示范区11.湛江市:北运辣椒标准化示范区12.茂名市:北运蔬菜标准化示范区;瘦肉型猪标准化示范区13.肇庆市:杏花鸡标准化示范区14.清远市:红茶标准化示范区;瘦肉型猪标准化示范区;枇杷标准化示范区15.潮州市:芡实标准化示范区16.揭阳市:蕉柑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17.云浮市:十月桔标准化示范区18.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大顶苦瓜标准化示范区(第三批)。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办[2010]250号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办[2010]250号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办〔2010〕250号)各市、县(区)农业局,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成员单位: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自2008年调整充实以来,按照我厅统一部署,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把关、技术督导、队伍培训、施肥指标体系建设和开展专题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普及推广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大覆盖作物和实施范围,提高肥料利用率,更好地发挥专家组的支撑作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立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的通知》(农办农[2010]45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职责,建立了工作机制。

现将专家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市、县(区)农业部门要对专家组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专家组成员要根据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给予大力支持配合。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工作方案为适应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我省测土配方施肥行动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立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专家组的通知》(农办农[2010]4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员构成专家组设组长1名,成员9名,秘书处成员2名,名单如下:(一)组长张育灿,广东省土壤肥料总站推广研究员,负责专家组全面工作。

省财厅省农业办省良种培育和引进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省财厅省农业办省良种培育和引进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广省财厅、广省府农业办《广省良种培育和引进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发文单位:广省财厅广省府农业办文号:粤财农[1999]225号发布日期:1999—9-10执行日期:1999-9-10生效日期:1900-1-1**市、顺德市财局、农委(办)、省级农口**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现将《广省良种培育和引进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9年9月10日广省良种培育和引进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广省委、广省人民府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精神,良种培育和引进工作的进程,促进我省农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来源(一)由省财纳入省级农口支出预算安排;(二)年终结余款项转下年继续使用.第三条使用范围(一)农、林、牧、渔的优良品种种质**的引种、繁(选)育、试验、示范、表证和推广;(二)良种培育和引进的配套技术及必要的仪器。

第四条项目的申报与审批程序(一)凡具备农、林、牧、渔**行业种苗培育或引进能力和条件的省市农口部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或其他企**均可申报;(二)申请省良种培育和引进专项每年进行一次,于当年4月30日前申报,过期无效;(三)凡申请省良种培育和引进专项必须由承担单位填写《广省良种培育和引进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经主管单位同意后,连同有关资料一起报省府农办审查,同时抄报省财厅一份;(四)由省府农办、省财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综合平衡后制定年度计划,由省财厅、省府农办联合发文,项目经费由省财厅按财预算拨款渠道下拨.第五条的管理和监督(一)**承担单位要切实对良种培育和引进专项的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改变用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财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二)年终承担单位要向项目下达部门及当地财部门报送当年使用情况和工作总结,有关的市县财部门将专项收支情况汇总向省财厅报送决算;(三)省府农办、省财厅将对承担单位的经费使用进行检查监督和追踪了解,发现弄虚作假、挪用挤占项目经费行为的,除追回拨款外并追究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六条本办法由广省人民府农业办公室、省财厅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第七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8.11.28•【字号】粤农函[2008]829号•【施行日期】2008.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粤农函〔2008〕829号)各地级市农业局、畜牧局,示范区承建单位:根据《广东省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在各地级市农业局(畜牧局)组织开展的自查考核验收基础上,先后派出检查组对第三批和部分尚未通过考核的第二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了随机抽查。

经审核,现将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予以公布。

2003年第二批1.佛山市:三洲黑鹅标准化示范区2.珠海市:荔枝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3.河源市: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2004年第三批1.汕头市:广东省狮头鹅种鹅标准化示范区2.珠海市:珠海斗门区鹤洲莲藕标准化示范区3.茂名市:茂南区南亚热带名贵中药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高州市蛋鸡饲养标准化示范区4.河源市:龙川县佗城反季节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5.潮州市:萝卜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化示范区6.肇庆市:广东省剑花标准化生产示范区7.江门市:台山市优质稻标准化示范区8.韶关市:乐昌市马蹄标准化示范区9.揭阳市:揭东县吴厝淮山标准化示范区10.湛江市:广东省香蕉标准化示范区11.东莞市:无公害商品猪标准化示范区12.惠州市:甜玉米标准化示范区13.梅州市:优质稻标准化示范区14.阳江市:黄鬃鹅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04]261号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04]261号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04〕261号)各有关地级市农业局、畜牧局:根据《广东省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决定对我厅立项的第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请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组织有关专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第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于2005年1月31日前将所有考核材料和考核验收联系人及电话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我厅将根据上报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联系人:赵苹陈建军联系电话:************传真电话:************附件:第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第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名单1、汕头市农业局:白沙短叶13号萝卜标准化试验示范区2、茂名市农业局:红阳农场红阳桃标准化试验示范区3、茂港区农业局:羊角、七径优质花生标准化示范区4、化州市农业局:化州名昌龙眼标准化试验示范区5、河源市和平县农业局:和平猕猴桃标准化试验示范区6、广东国宾集团公司:岭头单丛茶标准化试验示范区示范区7、清远市农业局:清远市清远麻鸡标准化示范区8、四会市农业局:四会砂糖桔标准化示范区9、肇庆市农业局:肇庆“皇妃牌”贡柑标准化示范区10、江门市农业局:江海区万亩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1、韶关市农业局:韶关廊田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12、揭东县农业局:“古山二号”龙眼栽培标准化试验示范区13、普宁市水果蔬菜局:青梅标准化试验示范区14、郁南县农业局:郁南无核黄皮标准化试验示范区15、增城市农业局:增城丝苗优质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6、雷州市农业局:雷州市英利镇芒果标准化示范区17、遂溪县农业局:遂溪县糖料甘蔗标准化示范区18、湛江市农业局:湛江市绿色食品广海鸡标准化示范区19、中山市农业局:1、中山市有机香蕉标准化示范区;2、中山市石歧乳鸽标准化示范区20、梅州市农业局:梅州市甜玉米标准化示范区21、阳江市农业局:阳江市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22、汕尾市畜牧局:陆丰黄牛标准化示范区——结束——。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建设广东省40个产粮大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2009]178号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建设广东省40个产粮大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2009]178号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建设广东省40个产粮大县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建设广东省40个产粮大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2009〕17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为稳定发展我省粮食生产,省政府把建设40个产粮大县列入2009年省政府的工作重点。

为扎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产粮大县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把《建设广东省40个产粮大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建设广东省40个产粮大县工作方案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

广东是人多地少的缺粮省,是全国最大的粮食主销区,广东的粮食安全在全国粮食安全大局中占有特殊重要地位。

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入,我省粮食生产向产粮大县集中的趋势日益明显,产粮大县对稳定全省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的骨干作用,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测算,40个产粮大县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62.10%;粮食播种面积占全省的64%;粮食总产量占全省的65%。

在全省粮食生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稳定全省粮食安全大局至关重要。

为提高产粮大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全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和确保粮食安全的工作方针,产粮大县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不懈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区域安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以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生产条件;以政策扶持为支撑,进一步加大项目投入的力度,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提高生产水平;以稳定粮食面积为基础,进一步强化立法执法和行政推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以挖掘增产潜力为途径,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区域布局和结构,加快形成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产业发展格局;以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和耕地产出水平。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粮油糖作物高产创建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粮油糖作物高产创建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粮油糖作物高产创建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粤农函[2012]150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粮油糖作物高产创建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函〔2012〕150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局:为深入推进我省粮油糖高产创建活动,稳定发展粮油糖生产,我厅组织省粮油糖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专家研究提出了《2012年广东省粮油糖作物高产创建技术指导意见》。

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2012年广东省粮油糖作物高产创建技术指导意见近年来,我省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粮油糖高产创建活动,通过集成、展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单产提高,带动区域平衡增产,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粮食生产实现连续三年增产。

但部分地方水稻仍存在管理技术不到位,基本苗不足,晒田不充分,病虫防控不理想,晚稻后期断水过早,以及部分地方油料、甘蔗增产技术落实还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产量不高,效果不佳。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作用,深入推进我省粮油糖高产创建活动,提升高产创建水平,稳定发展粮油糖生产,提出如下技术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开展粮油糖高产创建工作的部署,按照农业部粮油糖高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以提高单产为目标,以技术集成创新为突破口,突出重点技术,狠抓关键环节,深入指导服务,合理选种密植,精确施肥管水,科学防灾减灾,实现粮油糖高产创建示范区大面积平衡增产。

二、总体要求(一)因地制宜选用示范品种。

选用示范品种,要把握五个基本特性,即适应性、丰产性、抗病性、品质和生育期。

地力较低、土质粘重、前期慢发的田块,宜选用分蘖力强的穗数型品种。

广州市农业局科教处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农业局科教处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农业局科教处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农业局•【公布日期】2007.09.18•【字号】穗农[2007]135号•【施行日期】2007.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广州市农业局科教处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2007〕135号)区、县级市农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广州市农业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执行。

附件:1.邬毅敏常务副市长及陈国副市长批示(略)2.《广州市农业良种补贴实施方案》3.《广州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二○○七年九月十八日附件2广州市农业良种补贴实施方案为加快农业良种繁育、推广与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4〕16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穗字〔2006〕3号)的要求,从2007年起,在市农业局部门预算安排一定农业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为规范农业良种补贴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所指农业良种是特指列入广州市农业良种补贴目录,具有市场需求,产品质量有优势的农作物种子种苗,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主要农作物种子种苗必须是五年内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的品种。

(二)良种推广能集中连片,突出规模效应,能够形成一定的生产区域。

(三)良种是广东省或广州市农业主导品种。

(四)良种推广能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0.01.22•【字号】粤农[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农〔2010〕25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现将《农业部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农发[2009]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种子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种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针对种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种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确保种子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种子生产、流通等重要环节的监管,确保种子质量安全,严防质量不合格的种子流入市场,进入生产环节。

一是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在种子销售季节,对辖区内的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范围要覆盖所辖的各种子交易市场及种子经销户,检查内容不仅包括种子质量、种子标签、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还要增加品种真实性、转基因品种等内容。

重点要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种子,经营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各地要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制定抽查计划,依法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活动,重点监测当地重要农作物种子及群众反映较多、问题较突出的区域和企业。

三是严把“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关。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13.11.12
•【字号】粤农电[2013]58号
•【施行日期】2013.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粤农电〔2013〕58号)
各有关地级市、省财政直管县(市)农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3]86号)精神,经商省财政厅,定于11月14日在广州召开2013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专家评审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1月14日8:30-15:00。

二、参加人员
本项目申报单位各派1-2名相关人员。

具体人员请各有关市农业局、省财政直管县农业局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参加人员食宿自理。

三、会议地点
广州市燕岭大厦三楼燕逸1号厅(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

请与会人员11月14日上午8:00-8:20到燕岭大厦三楼燕逸1号厅报到,并于11月13日15:00前将与会人员名单传真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

联系人:卢志灵,电话:************,传真:************。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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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良种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粤农[2009]10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9.04.21
【实施日期】2009.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良种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农〔2009〕10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切实抓好我省农作物良种示范工作,加快新良种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厅制定了《广东省良种示范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从发展现代农业的高度,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切实把良种示范区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并将良种示范区落实情况及年度工作总结及时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良种示范区工作方案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

良种是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对农业的发展起着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

良种示范是良种推广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良种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有效途径。

为切实抓好我省良种示范工作,加快新良种的推广应用,完善和规范良种示范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良种在种植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中的龙头作用。

通过加强新良种的示范和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的研究展示,加快良种推广应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良种示范区的建设,建立我省区域性良种示范平台,强化良种示范工作,辐射带动全省新良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争主要农作物品种年更换率达20%以上,良种覆盖率3年内达96%以上,推动我省农作物优势产区和主产区品种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不断提升我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农业持续发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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