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解读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预拌混凝土作为建筑工程中广泛使用的重要材料,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为了确保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符合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规程至关重要。
一、原材料质量管理1、水泥水泥是预拌混凝土的主要胶凝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
在选择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时,应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和施工要求进行综合考虑。
同时,要对水泥的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等性能指标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稳定可靠。
2、骨料骨料包括粗骨料和细骨料,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粗骨料应质地坚硬、级配良好,最大粒径不应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 1/4 和钢筋最小净间距的 3/4。
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其细度模数应在 23 30 之间,并应控制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3、外加剂外加剂的使用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和施工条件进行选择,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控制掺量。
外加剂应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稳定性,且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4、矿物掺合料常用的矿物掺合料有粉煤灰、矿渣粉等。
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其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应经过试验验证。
二、配合比设计管理1、设计依据配合比设计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条件、原材料性能等因素进行。
要考虑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耐久性、工作性等要求,确保配合比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试配与调整在确定初步配合比后,应进行试配,并根据试配结果对配合比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配合比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且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3、配合比验证在正式生产前,应对调整后的配合比进行验证。
验证应包括混凝土的工作性、强度等性能指标,确保配合比能够满足工程实际需求。
三、生产过程质量管理1、计量控制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计量精度。
水泥、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计量误差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
2、搅拌控制搅拌时间应根据搅拌机类型、混凝土配合比和搅拌量等因素确定,确保混凝土搅拌均匀。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1
预拌混凝⼟质量管理规程-1预拌混凝⼟质量管理规程XXXX混凝⼟有限责任公司⽬录(⼀)预拌混凝⼟管理章程: (2)第⼀章:总则第⼆章:混凝⼟原材料及配合⽐质量控制…第三章:混凝⼟⽣产过程质量控制第四章:混凝⼟合格控制第五章:附则(⼆)产品⽣产技术(安全)交底规定 (11)(三)操作室操作规程 (12)第⼀章:规程第⼆章:操作程序(四)清理搅拌机罐内安全制度 (21)(五)⽣产事故管理办法 (22)(六)物料堆场管理办法 (25)预拌混凝⼟质量管理规程第⼀章总则1.1为了加强我公司预拌混凝⼟的质量管理,保证和提⾼预拌混凝⼟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参照GB/T19000-IS09000标准,规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于华伟预拌混凝⼟⽣产,供应和销售以及与预拌混凝⼟质量控制相关的部门。
1.3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对预拌混凝⼟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本规程,不断提⾼质量管理⽔平。
第⼆章预拌混凝⼟原材料及配合⽐质量控制2.1配制预拌混凝⼟⽤的⽔泥应符合现⾏国家标准GB175-2007《通⽤⽔泥》,当采⽤其他品种⽔泥时,应符合国家现⾏标准的有关规定。
2.2根据⼯程施⼯特点,所处环境以及设计、施⼯的要求,选择适当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泥。
2.3本公司从合格供⽅中选择供应商,对进⼚⽔泥进⾏严格控制。
进⼚⽔泥必须具有合格证书和出⼚检验报告;检验按同⼀⽣产⼚家,同⼀强度等级,同⼀品种,同⼀批号连续进⼚的⽔泥,散装不超过500t 为⼀批,每批抽样不少于⼀次。
取样⽅法应按GB12573-2008《⽔泥取样⽅法》进⾏,对⽔泥试样检验项⽬,包括与外加剂适应性试验和按GB175-2007按《通⽤⽔泥》规定的技术要求进⾏复验,合格后⽅可使⽤。
2.4⽔泥应按不同品种、强度等级分别存储在专⽤罐或⽔泥库内。
如因存储不当引起质量有明显降低或⽔泥出⼚超过三个⽉时,应在使⽤前对其质量进⾏复验,并按照复验的结果使⽤。
2.5预拌混凝⼟⽣产所⽤粗细应按GB/T14684-2011《建筑⽤砂》GB/T14685-2011《建筑⽤卵⽯、碎⽯》等国家标准的规定验收。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预拌混凝土是一种常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材料,它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耐久性,能够满足各种工程需求。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其质量稳定和工程质量可控的重要环节。
首先,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组织和职责、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检验程序等要素。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
同时,要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其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进行原材料的严格筛选和管理。
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在采购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并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确保原材料符合要求。
企业应建立原材料管理台账,记录原材料的来源、规格、数量等信息,定期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和抽样分析,以保证其质量稳定。
第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严格控制生产过程。
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按照标准配比进行生产,确保配料准确、拌合均匀。
同时,要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稳定可靠。
在生产过程中,要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及时调整生产参数,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
第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体系。
质量检验体系应包括原材料检验、成品检验和现场检验等环节。
企业应有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入厂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检验,并持续改进检验方法和技术。
同时,要对现场质量进行监控和检验,确保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的质量可控。
最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质量意识和质量培训。
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通过培训,使员工了解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掌握相关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技术,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质量控制能力。
综上所述,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筛选和管理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体系,加强质量意识和质量培训,可以有效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工程质量可控性,为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技术规程
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技术规程1. 引言本技术规程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目的是确保预拌混凝土生产的质量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并保证工程结构的安全可靠性。
2. 质量管理体系2.1 质量管理组织架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架构,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应包括质量管理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等。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生产部门负责具体的生产操作,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研发工作。
2.2 质量管理制度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质量控制和检验要求等内容。
3. 原材料管理3.1 水泥管理水泥是预拌混凝土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水泥进行分类、质量检验和储存管理,并按照需求进行订购和供应。
3.2 骨料管理骨料是预拌混凝土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混凝土的品质和性能有着重要影响。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骨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骨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3 外加剂管理外加剂是改善混凝土性能的重要辅助材料。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外加剂进行质量检验和管理,确保外加剂的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并能够满足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4. 设备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设备是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和维护。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生产过程管理5.1 生产计划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能够按照计划进行。
生产计划应详细说明生产任务、生产时间和生产数量,并与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5.2 生产操作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生产操作程序,确保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和可控性。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预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规程
预拌混凝土是一种在工厂里生产并运输到工地现场使用的混凝土材料。
它具有高强度、优异的耐久性和较好的耐久性,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领域。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预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的规程:一、材料控制1.水泥:水泥应符合国家标准,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严格控制水泥的品质。
2.骨料:骨料应满足相关标准,骨料应洁净、无腐蚀性,控制骨料的粒径和含泥量。
3.粉煤灰:粉煤灰应具有活性,含量符合要求,保证粉煤灰的品质。
4.外加剂:外加剂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按照要求进行试验,严格控制外加剂的掺入比例。
二、配合比设计1.根据工程要求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合理设计配合比,包括水灰比、水胶比等参数。
2.配合比设计应进行试验检验,保证混凝土配合比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三、生产工艺控制1.搅拌设备: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搅拌设备应保持清洁,搅拌时间和速度应符合要求。
2.搅拌过程:混凝土搅拌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确保混凝土配合均匀。
3.运输过程:预拌混凝土运输应尽量缩短时间,避免混凝土失去流动性。
四、施工质量控制1.模板安装:模板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牢固,保证混凝土浇筑尺寸的准确性。
2.浇筑过程:混凝土浇筑应分层浇筑,采用振捣器进行振捣,确保混凝土的密实性和均匀性。
3.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养护,保持足够的湿润度,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五、质量检验与验收1.混凝土强度检验:对浇筑的混凝土进行抽样检验,进行强度试验,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外观质量验收:对混凝土的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包括裂缝、空鼓、孔洞等问题的排查。
3.验收标准:对混凝土的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才能保证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性。
希望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预拌混凝土工程质量。
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讲解
(一)原材料质量控制原材料进厂前首先要让供货厂家出示各种原材料合格报告,报告存档,以备出现问题有追溯性。
对于骨料来说,运输车辆来卸料时必须专门指定位置卸料,不得随意卸料,不同规格的料混掺到一起,而且堆积高度不得高于8米,以免出现上小下大现象有条件的情况下有仓库最好,避免下雨、下雪等天气使原材料含水率突然增高,使混凝土出现意外的离析试件。
对于水泥、粉煤灰,必须有明确标示,不同强度等级不同厂家的水泥不得混掺,需分批储存,防止受潮结块,超过3个月后必须检测后合格才可使用。
卸料时必须由站内人员指定罐体卸料,避免出现粉煤灰与水泥混掺或卸错罐者,那样造成的损失是难以弥补的。
外加剂建议车车做检测,不同品种不同厂家的外加剂不得混掺,因其掺量较少,产生的作用较大,如果一车出现问题,损失也是很大的。
在原材料进厂以后,要进行取样检测,把原材料检测数据方面的一些问题与选材做个简单的介绍:(1)水泥:水泥的品种与强度等级的选用一般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要求、以及工程环境确定。
水泥主要控制项目: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含碱量、氯离子含量等。
水泥选择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水泥,稳定性好。
在生产混凝土时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度,否则会使用水量与外加剂掺量急剧增大。
选用水泥要与外加剂适应性好,对混凝土不产生较大的性能影响。
(2)粗骨料(破碎石):主要检测项目为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压碎值、坚固性等。
颗粒级配对混凝土影响较大,颗粒级配不好,骨料的孔隙率过大,必须使用更多的胶凝材料来填充,致使混凝土生产成本加大。
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压碎值超出标准范围会使混凝土需水量加大,塌落度损失过大,硬化后影响混凝土抗压抗拉抗剪切强度,使混凝土容易开裂,耐久性下降。
(2)细骨料(砂):主要检测项目为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氯离子含量等。
细度模数、颗粒级配对混凝土的工作性影响较大。
泥块含量与含泥量影响混凝土的强度与耐久性。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OC 31页)
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督培训中心二ОО六年十月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督培训中心二ОО六年十月编制说明本规程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05年度编制计划》的通知(京建科教[2005]293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北京市混凝土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J01-6-90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应用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定稿。
并改名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以与国家产品标准《预拌混凝土》的名称相一致。
随着混凝土外加剂的广泛应用,预拌混凝土从生产设备、工艺控制及应用技术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J01-6-90已经不适应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要求,本次修订对原规程的章节及内容均做出了较大修改,删除了原规程中一些不适用的规定,增加了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方面的要求,补充完善了材料应用、材料试验、配合比确定、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管理、设备计量检定及施工现场试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内容。
考虑到北京市的建设工程已经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而预拌混凝土为重要的建筑结构材料,其质量好坏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有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故本规程经申请批准确定为条方强制,规程第3.0.1、3.02、5.1.6、5.3.2、5.5.1、6.0.5、9.0.3、10.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会同北京市混凝土协会主编,邀请了北京市14家大中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参加编制。
编制组由政府、协会和企业的代表组成,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本规程编制过程中,注意了技术内容的表述尽可能简洁,并使各项要求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杨思忠解读《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由中国水泥网、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主办,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特别主办的第四届水泥企业发展混凝土产业高峰论坛3月30日正式开幕。
在此次高峰论坛上,北京市政建材集团总经理杨思忠给大家解说了针对混凝土行业新修订的早在2006年就发布过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这次新修编的版本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一、修编背景1、近年来,随着北京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水平发生较大变化,新技术层出不穷,如聚羧酸系外加剂的使用、混凝土及其原材料标准大部分进行了修订,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均产生一定影响;2、国家大力提倡节能环保,北京市世界城市建设目标,对预拌混凝土行业提出新的管理要求。
质量和环保要求越来越高;3、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对混凝土质量提出更高要求;4、通过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管理,确保混凝土工程的质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并对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产生积极影响,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5、原材料标准的修编报告中,杨思忠还提到了一些原材料标准的修编,比如水泥、矿粉、外加剂等标准,当时已经完成修编和新制定标准,技术要求发生变化;砂、石国家标准当时正在修编,目前已发布,2012年2月1日实施;再生粗、细骨料国家标准当时正在修编,目前已经发布,2011年8月1日实施。
并且在混凝土标准修编中,已经有很多标准出台,像《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2010年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还有2011年实施的《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6、相关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北京市2008年发布的《轨道交通工程结构混凝土裂缝控制与耐久性技术规程》,也是在地铁轨道交通建设中取得了良好效果;还有北京市正在修订的地方标准DBJ01-6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等等这些行业规范的实施都是需要互相融入的。
基于这样的背景,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进行修编势在必行。
解读《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解读《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王宪钦
【期刊名称】《天津建设科技》
【年(卷),期】2008(018)002
【摘要】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3月18目颁布了地方标准《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29-184-2008)(以下简称《管理规程》),该规程自2008年5月1目起施行。
【总页数】3页(P7-9)
【作者】王宪钦
【作者单位】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202
【相关文献】
1.北京将实施《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J],
2.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发出通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J],
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发出通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J],
4.《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亟待修订完善——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审议会在太原召开 [J], 于丽芬
5.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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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团体标
安徽建筑中图分类号:C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359(2023)1-0101-02DOI:10.16330/ki.1007-7359.2023.1.0411编制背景预拌混凝土质量合格与否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
据统计,安徽省目前大大小小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有1000多家,各家技术力量不一、管理水平各异。
受环保大环境影响,国家关停了许多小规模、不合格的矿山,也禁止了河道开采行为,造成砂石原材料高度紧缺、天然砂石价格暴涨、生产原材料品质良莠不齐、部分不合格的劣质原材料被用于混凝土生产,导致混凝土质量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给业界敲响了警钟。
目前安徽省各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试验室管理、原材料选用、生产过程和运输过程控制水平参差不齐,混凝土的交接验收和质量控制工作不到位,致使混凝土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尽管随着混凝土生产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加强,企业的绿色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标准落实不力、措施不严等问题。
混凝土施工中存在现场任意加水、局部过度振捣、润管砂浆不当与混凝土混浇、养护不规范等现象,也是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的重要原因。
针对目前预拌混凝生产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亟需出台相应技术规程,明确划分责任界限,规定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的技术质量和生产技术控制要求,规范施工行为,使安徽省混凝土市场更加规范化。
2编制过程2020年10月,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批准了《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立项。
编制组组建了标准编写团队,经三年多时间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在标准编写过程中,编制组始终遵循“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编制方案,在广泛的工程调研和试验的基础上,总结了安徽省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经验,形成了标准初稿,广泛征求了行业专家、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经过多次研讨、论证及审查,并对标准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完成了标准编制。
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前言本规程为条文推荐性标准,其中第3.0.6、3.0。
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7〕2号)文件要求,由北京市混凝土协会会同相关单位对原有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11)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充分讨论了原标准内容的适用性,调研了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现状,探讨了国内外预拌混凝土行业质量管理新思路和新方法,结合北京市近年来预拌混凝土生产的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规程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原材料管理;5 设备管理;6 试验管理;7 生产管理;8 运输与交付;9 浇筑与养护;10 资料管理。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对术语进行了增减,增加系列配合比等术语;2调整了基本规定要求;3原材料管理中增加了再生骨料的要求,调整矿物掺合料试验项目;4 补充了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加搅拌机下料口、运输车卸料口的视频监控要求;5 补充了试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加系列配合比设计、试验与确定方法;6 补充了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加应用ERP信息化管理和使用自动含水率测定装置的相关要求。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混凝土协会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混凝土协会《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标准编制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69号金隅科技大厦一区A3门一层,邮编:100041,电话:010-********(传真)、010-********,电子信箱:bj—concrete@)。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混凝土协会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亚东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航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住总商品混凝土中心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班诺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诚智乾懋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京华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燕通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北京华城监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钻石科技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刘建江李彦昌董晓明刘洪波司天森张培戴清波杨思忠齐文丽胡耀林安同富聂法智陈喜旺徐宝华蔡亚宁马雪英高金枝谢开嫣李帼英于明楚建平周成斌岳爱敏王海波1 总则1。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临沂金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混凝土相关标准,参照GB/T 19000—2000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积极采用GB/T 19000—2000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确保有效运行,实行质量否决权。
第四条站长(经理)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站长(经理)应将本企业的宗旨、方向和内部环境统一起来,创造使员工能够充分参与实现企业目标的环境。
站长(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站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按本规程要求,参照GB/T 19000—2000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编制为保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所必需的程序文件,主要应包括:文件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不合格控制程序、内部审核程序、纠正措施程序、预防措施程序以及企业为确保其过程有效运行和得到控制所要求的程序文件。
第二章质量管理及其机构第一条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企业设立以站长(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和建立符合要求的试验室。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应有相应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成品质量的检验工作。
第二条站长(经理)在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一)负责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决定有关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措施。
(二)确保整个企业关注顾客的要求。
(三)确保实施适宜的过程以满足顾客要求并实现质量目标。
(四)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企业目标。
DB13T 1545-2012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DB13/T 1545—2012
5.3.10 试验取样频率及数量
3
5.3.10.1 同厂家、同规格的骨料每 400m 或 600t 为一检验批;当同厂家、同规格的骨料连续进场且 质量稳定时,每周检验不少于一次。 5.3.10.2 砂的每一检验批取样一组,天然砂数量为每组不少于 22kg,人工砂每组不少于 52kg。 5.3.10.3 碎(卵)石每一检验批取样一组,数量不少于 190kg。
5.2 水泥
3
DB13/T 1545—2012
5.2.1 应选用新型干法回转窑工艺生产的水泥,不得使用立窑工艺生产的水泥,不得使用袋装水泥。 5.2.2 水泥品种的选用应根据预拌混凝土的设计、施工要求确定。 5.2.2.1 宜选用通用硅酸盐水泥。有特殊需要时,也可选用其它品种水泥。 5.2.2.2 对于有抗渗、抗冻融要求的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5.2.2.3 当使用碱活性骨料时,应采用低碱水泥。 5.2.3 预拌混凝土所用水泥应满足 GB 175 标准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5.2.4 水泥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防潮措施。水泥进场后应按品种、等级、生产厂家分仓存储,不 得混仓。当水泥出厂时间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必须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合理处 置该批水泥。 5.2.5 不得混合使用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 5.2.6 水泥进场复检项目应包括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安定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细度、 氧化镁含量、氯离子含量、碱含量(碱含量低于 0.6%的水泥)。 5.2.7 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按不超过 500t 为一检 验批抽样复检。 5.2.8 每一检验批应从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12kg。 5.2.9 样品经充分拌匀后,按规定方法分成两份,一份进行复检,一份装入留样筒留存,留存时间不 少于 3 个月。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临沂金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混凝土有关原则,参照GB/T 19000—2023原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合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和地方原则,积极采用GB/T 19000—2023原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企业旳实际,制定可行旳质量管理体系文献,并保证有效运行,实行质量否决权。
第四条站长(经理)是本企业产品质量旳第一责任者,站长(经理)应将本企业旳宗旨、方向和内部环境统一起来,发明使员工可以充足参与实现企业目旳旳环境。
站长(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站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详细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结合实际状况,按本规程规定,参照GB/T 19000—2023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编制为保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所必需旳程序文献,重要应包括:文献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不合格控制程序、内部审核程序、纠正措施程序、防止措施程序以及企业为保证其过程有效运行和得到控制所规定旳程序文献。
第二章质量管理及其机构第一条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企业设置以站长(经理)为首旳质量管理组织和建立符合规定旳试验室。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旳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应有对应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旳质量管理工作。
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成品质量旳检查工作。
第二条站长(经理)在企业质量管理方面旳职责(一)负责制定企业旳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旳,决定有关实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旳旳措施。
(二)保证整个企业关注顾客旳规定。
(三)保证实行合适旳过程以满足顾客规定并实现质量目旳。
(四)保证建立、实行和保持一种有效旳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企业目旳。
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规程的全面规定
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规程的全面规定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规程的全面规定1. 引言预拌混凝土是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项目中。
为了确保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以及满足各项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规程应运而生。
本文将深入探讨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规程的全面规定,以便读者对该规程有一个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
2. 规程内容概述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原材料采购和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包括水泥、沙、石子、外加剂等。
规程对于原材料的采购、检测、储存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和可控。
2.2 设备和生产线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所使用的设备和生产线是保证生产质量的关键因素。
规程对于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养护和维修等进行了规定,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3 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检验,以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坍落度、骨料分布等指标符合要求。
规程对于生产过程的控制要求、质量检验方法和频率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2.4 产品质量追溯和标识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追溯和标识是生产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规程对于产品质量追溯的要求和标识的内容进行了规定,确保产品可以追溯到生产的具体批次和生产线,方便质量管理和问题溯源。
2.5 不合格产品处理和质量事故处理在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合格产品和质量事故。
规程对于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和质量事故的报告、处理和防止再次发生等进行了规定,确保不合格产品及时淘汰和处理,质量事故得到及时控制和解决。
3. 规程实施的意义与存在的问题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规程的全面规定对于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提高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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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特点:Ø工艺特点:工艺极其简单,基本只有存储、称量、搅拌工艺。
Ø产品特点:属于复合材料,非常复杂。
前 言1Ø质量特点:1、时效性:时效性指预拌混凝土必须在有效的时间段内完成生产、运输、交付、泵送与浇筑等环节,否则预拌混凝土性能会受很大影响。
前 言1前 言1Ø质量特点:2、滞后性是指预拌混凝土在现场交付时只能检验拌合物的性能,其硬化后的重要性能指标——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均要在交付后的不同龄期进行检验与评定,在时间上会有长达28天甚至60~90天的滞后。
同时由于交付后由使用方(施工方)负责的泵送、浇筑与养护等环节对混凝土硬化后的性能指标会产生很大影响,其结构中混凝土性能的前Ø质量特点:3、复杂性复杂性是指影响预拌混凝土质量的因素复杂多变,主要有: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波动大,而每种材料的质量波动都会对预拌混凝土质量产生一定影响;2)混凝土生产工艺简单原始,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低,人为因素多,导致预拌混凝土质量受生产过程的影响大;3)施工过程中,浇筑、振捣和养护等过程对结构混凝土质量影响也很大;4)温度、湿言1预拌混凝土质量: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由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硬化混凝土力学性能、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等构成。
前 言2前Ø拌合物的性能混凝土各组成材料按一定比例配合,拌制而成的尚未凝结硬化的混合物,称为混凝土拌合物,也称为新拌混凝土。
其性能主要有:工作性能(和易性:坍落度、扩展度、粘聚性,坍落度经时损失等)、凝结时间、泌水和压力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等。
言2前 言2Ø力学性能混凝土力学性能是指混凝土抵抗压、拉、弯、剪等应力的能力。
混凝土强度是混凝土硬化后最重要的力学性能,也是混凝土质量最直接的指标。
通常以混凝土强度控制混凝土质量,以抗压强度作为一般评定混凝土质量的指标,并作为确定强度等级的依据。
其性能主要有: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拉强度、抗剪强度、粘接强度及弹性模量等。
前Ø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是指混凝土在实际使用条件下抵抗各种破坏因素的作用,长期保持强度和外观完整性的能力,以及混凝土结构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在各种环境条件作用下,不需要额外的费用进行维护修缮加固处理而保持其安全性、正常使用和可接受的外观能力。
其性能主要有:抗水渗透、抗冻、碳化、开裂、徐变、抗氯离子渗透、抗侵蚀、耐磨、碱骨料反应、体积稳定性(热膨胀性、收缩)等性能。
言2前 言3《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的演变过程Ø1990版:《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J01-6-90。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所。
批准单位: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1990年6月1日。
Ø2006版:《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06。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批准单位: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单位:同前。
实施日期:2007年2月1日。
前 言3《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的演变过程Ø2011版:《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11。
主编单位: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批准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1-8-25。
实施日期:2011-12-1。
规程发布实施已达7年,期间北京市新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行业新标准颁布实施。
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等Ø《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11/T1029-2013)等;Ø相关先进管理理念及办法需补充,如企业及行业的信息化管理等。
修编说明Ø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5日)Ø作为建筑结构中使用量大宗的建筑材料,预拌混凝土的绿色生产和质量控制对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意义重大。
通过优选原材料、再生骨料使用、合理地配合比设计、绿色生产、剩退灰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可有效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实施绿色施工。
基于以上几点,从质量控制为出发点,原标准的一些条款已经无法更好地满足现阶段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需要。
为把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水准的目标,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进行修编。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1 对术语进行了增减;2 调整了基本规定要求;3 原材料管理中增加了再生骨料的要求,调整了水泥、矿物掺合料等的复试项目;4 补充了试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加系列配合比设计方法;5 补充了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加搅拌机下料口、运输车卸料口的视频监控要求;6 补充了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加应用信息化管理和使用自动含水率测定装置的相关要求;7 增加了对混凝土养护的要求。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原材料管理试验管理设备管理1 2 3 4 56标 准目 录生产管理7运输与交付8浇筑与养护9资料管理1001总则1.0.1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管理水平,做到保证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0.3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2术语2.0.1 预拌混凝土 ready-mixed concrete在搅拌站(楼)生产的、并采用运输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交货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
2.0.2 工作性 workability混凝土拌合物在一定施工条件下,便于施工操作且能保证获得均匀密实的性能,主要包括流动性、黏聚性和保水性。
2.0.3 混合砂 mixed sand天然砂、机制砂、再生细骨料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砂。
删除:初凝时间、废石1、取消本章强条 原3.0.8条;2、取消原材料管理的强条,移入本章作为3.0.6条;3、3.0.8的部分内容移入运输管理章节。
0 3基 本规 定 3.0.1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取得预拌混凝土资质。
3.0.2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质量控制制度。
3.0.3 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合格后方可上岗。
3.0.4 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应满足DB11/642《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的要求,试验室应符合DB11/T386《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3.0.5 预拌混凝土企业向建设工程供应的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预拌混凝土》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的约定。
3.0.6 原材料进场后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复试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0.7 严禁在预拌混凝土运输、输送和浇筑过程中加水。
04原材料管理4.1 一般规定4.1.1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健全原材料管理制度。
4.1.2 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根据技术要求和工程特点选用。
4.1.3 原材料采购合同中应包含买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卖方相应的质量承诺。
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4.1.4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原材料供应商档案,对原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环保及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稳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
订货前,应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和确认。
4.1.5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对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验和确认,并将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4.1.6 原材料应分仓储存,并设有明显标识。
标识应注明原材料的品名、厂家、等级、规格、检验状态等信息。
4.1.7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制定不合格原材料评审处置措施与制度,不得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存档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印章,有经手人签字和复印日期,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新增条款,提出了处置要求。
应上报技术负责人,同时对材料进行隔离、标识,并按不合格原材料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2 水泥4.2.1 预拌混凝土所用水泥应满足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4.2.2 水泥品种的选用应根据预拌混凝土的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程所处环境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选用通用硅酸盐水泥;2 对于有抗渗、抗冻融要求的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3 重点工程宜选用比表面积不大于350m2/kg的水泥。
4.2.3 水泥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防潮措施。
水泥进场后应按品种、等级、生产厂家分仓存储,不得混仓。
当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一个月)时,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
4.2.4 水泥进场复试检验项目应包括胶砂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比表面积。
同厂家、同品种、同等级的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
当同厂家、同品种、同等级的散装水泥连续进场且质量稳定时,可按不超过1000t为一检验批。
水泥比表面积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对预拌混凝土性能的不利影响越来越明显,因此限制水泥比表面积能够更好地满足预拌混凝土性能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水泥比表面积不宜超370m2/kg,重点工程所用水泥比表面积不宜超过350m2/kg。
根据北京市场上常用水泥的统计结果,比表面积超过370m2/kg的水泥约占20%,限制这部分水泥不会影响正常的供应保障。
4.3 骨料4.3.1 骨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4.3.2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确保骨料的来源符合相关规定。
4.3.3 预拌混凝土所用的细骨料,宜选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天然砂或机制砂。
当采用混合砂时,混合砂的混合比例应经试验确定。
4.3.4 预拌混凝土所用的粗骨料,宜选用粒形良好、质地坚硬的洁净碎石或卵石。
粗骨料宜选用二级或多级配。
4.3.5 满足预拌混凝土性能要求的工业尾矿或废渣可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其质量应符合JGJ52《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4.3 骨料4.3.6 预拌混凝土所用的再生细骨料应符合GB/T25176《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的规定,再生粗骨料应符合GB/T25177《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的规定。
4.3.7 骨料进场应按规定取样进行复试检验。
细骨料的复试检验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粗骨料的复试检验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
同厂家、同规格的骨料不超过400m3或600t为一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