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中的封建宗法制度看典型女性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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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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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所在学部:文学部

专业:汉语言文学

班级(届):2014届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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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从《白鹿原》中的封建宗法制度看典型女性命运

学部:文学部

专业:汉语言文学

班级:2010级2班

学生:$$$

指导教师:$$$

论文编号:2014230501032

目录

中文摘要、关键词 (1)

引言(绪论) (2)

一、在封建宗法制度下“仁义白鹿村”的环境 (3)

(一)父系世系体现的男权社会 (3)

(二)宗法制度导致的“家国同构” (3)

(三)男权社会下宗法制度长盛不衰 (4)

二、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典型女性扮演的角色 (5)

(一)吴仙草——封建宗法制度的捍卫者 (5)

(二)田小娥——封建宗法制度的牺牲者 (6)

(三)白灵——封建宗法制度的叛逆者 (7)

三、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女性的价值与地位 (9)

(一)女性的价值——生育工具 (9)

(二)女性的地位——“物化的人 (10)

结论 (10)

参考文献 (12)

英文摘要、关键字 (13)

从《白鹿原》中的封建宗法制度看典型女性命运摘要:中国受封建传统文化影响几千年,宗法制度更是践行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白鹿原》从女性命运角度出发,展现出在白鹿原上,女性的命运多舛,揭露封建宗法制度这一典型环境对女性的迫害,从而论证典型环境与典型人物的辩证关系。

全文共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简单介绍《白鹿原》写作的准备、背景与成就,根据前人所研究的方向,找到空缺点,探讨《白鹿原》中的典型女性与所处的环境的关系,用典型环境与典型人物的辩证关系原理论证女性悲剧的根源。第二部分探讨封建宗法制度下“仁义白鹿村”的环境,了解这一典型环境,寻找与女性人物的交织点。第三部分是分析典型女性人物代表,找到在其环境中的定位,所扮演的角色。笔者在封建宗法制度中判定典型女性扮演的角色,剖析女性的命运发展。第四部分是通过以上背景与人物的分析,得出女性悲剧的根源在于封建宗法制度下没有自我价值,沦为生育工具。

关键词:封建宗法典型环境女性命运

引言

“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1] 。这是《白鹿原》开篇提到的一句话。《白鹿原》也不失所望,用扬扬洒洒的五十万字向读者们展示了中国五十多年来陕北地区的历史变迁,真正的浓缩了中华民族的农村的人间万象。对于作者陈忠实来说,这部长篇小说是他经过了当地生活的亲身体验和自身文学素养的常年积累而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当《白鹿原》一经问世就一鸣惊人时,我们也不会觉得奇怪了。在《白鹿原》发表之前,陈忠实写完了九个中篇,在农村生活了许多年。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创作出的《白鹿原》自然是得天独厚,享尽了作者之前所有最动人的情感和语言的精髓。这是《白鹿原》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性别角度看,作品对于女性人物形象的塑造和女性命运的多舛是一个值得谈论与分析的方向。笔者从女性所处的历史背景出发,研究典型女性在“白鹿原”中的生活与生存。在这个被称为“仁义白鹿村”上,这些女性生存的艰难。艰难的原因,又是什么?笔者将矛头对准了——封建宗法制度。在这个如史诗般恢弘的著作中,众多男性如白嘉轩、鹿子霖等仗着封建宗法制度对男性赋予的“特权”为所欲为。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受迫害的女性被血肉鲜明的暴露在“仁义白鹿村”上。本文就《白鹿原》中封建宗法制度下的典型女性命运的多舛,以及产生的原因加以分析。

[1]陈忠实:《白鹿原》.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扉页.2002年版.

一、在封建宗法制度下“仁义白鹿村”的环境

《白鹿原》叙述的是从清末到建国初渭河平原半个世纪的恢宏史诗,展现了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人间万象。作品围绕着儒学的“仁义”准则展开,体现了中国传统的文化现象——以“宗法”为单位,施行“仁义”,长年累月,经历千百年,形成了一套封建宗法制度与思想。封建家族与封建文化的本质在《白鹿原》中显露无疑。

(一)父系世系体现的男权社会

宗法制度的实质是以血缘为基础,重视婚姻、祖宗、伦理和人性。封建的宗法制度是父系家长制。。受革命冲击之前的白鹿原是典型的宗法制社会。族长白嘉轩不仅是白家的当家人,也是白鹿村的领导者。族长是宗法制社会的最高行政长官。族长由长门白姓的子孙承袭下传。如此,白家如同封建社会的皇族一样,“世袭”族长,永久把持着“皇权”。中国历代依照“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原则继位。所以族长白嘉轩用尽各种手段培养继承人长子白孝文。当白孝文与田小娥的“勾当”暴露后,废其长子立白孝武。族长的位置绝不旁落,村里也没有人表示过异议。

除此之外,最明显的体现是男女的地位差别。封建宗法制度的落后在于男尊女卑观念的深刻。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其实是男性的专史。在长期统治中国乡土的宗法制度的影响下,男性权利被合理化、制度化、扩大化。“三从四德”、“男尊女卑”、遵守“贞洁妇道”等封建枷锁牢牢地束缚着女性的言行举着与思想。维系宗法社会的血缘是父系的血缘,是男性的天下。所以这就注定了女人只能活在男权的威严下。无论是思想还是肉体都必须紧紧尾随在男权之后,没有“自我”。在《白鹿原》的男权社会中,男人支配着一切。祠堂作为权利的象征,是女人的禁地。“白鹿村的祠堂里每到晚上就传出庄稼汉门粗浑的背读《乡约》的声音”,“每个男人把在学堂背记的《乡约》条文再教给妻子和儿女”,女人没有任何参事议事的权利。祭祀是家族重大的活动,但女人不能参加。种种事情表面了,在封建宗法制度下的“仁义白鹿村”,男人是天,是地,是主导一切的,是典型的男权社会。

(二)宗法制度导致的“家国同构”

在革命冲击之前的白鹿原是典型的宗法制社会。小说叙述的焦点始终围绕着原上的宗法制与农村变迁。在白鹿原上,白、鹿两大姓的人聚族而居。白嘉轩作为一族之长,是原上的最高行政长官,统管着原上的大小事务。族长是白鹿村权利的核心、在封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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