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新版)
火电厂烟气脱硫项目后评价方法研究
24 技 术经济 和运 营工 作后 评价 .
在 火 电 厂 烟 气 脱 硫 项 目 建 成 并 运 营 一 段 时 期
目后 评 价 是 一 个 复 杂 的 多 指 标 半 结 构 性 问 题 。传 统
的后 评 价方 法 在处 理这 类 问题 时存 在一 定 困难 , 而 多 指 标 半 结 构 性 模 糊 分 析 评 价 模 型 与 方 法 是 适 用
L I l y2 ,
…
( 2)
r
I l
…
由 于评 价 指 标 的 量 纲 不 同 ,对 上述 指 标 值 及 标
准 值 进 行 规 格 化 , 得 相 应 的 规 格 化 向 量 及 矩 阵 式
( ) ( ) 3 、4 : R=( 1 , , 1 r … 1 ) n, 2 r
22 资料 与数据 整理 .
对收集 来 的资料 进行 审核 、 类 、 总 、 储 , 分 汇 存 以
便下 一步评 价之 用 。
23 工程 建设管 理后 评价 .
该 阶 段 主 要 是 对 项 目从 筹 备 到 施 工 阶 段 的 后 评
价 , 括 项 目筹 建 、 策 工 作 、 址 选 择 、 目设 计 、 包 决 厂 项
式 中: =1 2, , 为 指 标 数 。 , … m
指 标 的 评 价 基 于 C级 标 准 , 定 量 指 标 的 标 准 设
特 征 值 矩 阵 为
I 1 1 2 … l c
26 后评价 结论 .
对 以上评 价 的内容 进行 总结 , 提 出相应 建议 , 并 结 论 应 做 到 定 性 、 量 相 结 合 , 分 体 现 后 评 价 的 反 定 充 馈机制 , 有关 部 门参考 。 供
山西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依据标准清单2010[1].5.20
质量监督(检查)员培训教材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清单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10.05.20修订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清单1 编制说明2 电力建设工程涉及相关专业标准分类3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相关文件及责任主体单位管理相关标准名称4 建筑企业及专业人员资质管理相关标准名称5 工程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名称6 工程测量、冬季施工、地基工程相关标准名称7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名称8 混凝土工程相关材料标准名称9 混凝土工程配比设计及检测相关标准名称10 混凝土工程标准、规范附录试验方法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用材料、制品相关标准名称12 钢结构工程验收及用材料标准名称13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材料相关标准名称14 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材料相关标准名称15 脱硫工程专业相关标准名称16 风电工程专业相关标准名称17垃圾电厂专业相关标准名称18 煤层气电厂专业相关标准名称19 输变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材料相关标准名称20 结构工程设计相关标准名称21 消防工程及安全防范相关标准名称22 锅炉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3 汽机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4 焊接及金属检验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5 电气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6 热工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7 化学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8 调试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9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相关标准名称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清单编制说明为加强和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总承包及施工、商品混凝土、)及有关机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验工作的各类试验室、测量、调试)的质量行为,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控制、消除工程质量通病,针对当前在引用技术标准管理方面存在的质量通病,依据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及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规程,规范,,为便于有关单位在编制中对照执行,根据工程涉及的主要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及文件规定的要求,分类别,分专业编制本清单. 供质量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引用参考,下列事项说明如下:1。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6763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示范文本)编订: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版)《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版)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健康发展,引导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供应商、使用方提高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7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有关工作的函》(发改办环资[2005]1988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以下简称后评估)原则上是针对已建成投产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或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的烟气脱硫装置。
第三条后评估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应充分依靠专家。
第四条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后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被评估单位为脱硫装置使用方(火电厂)和脱硫装置供应商(脱硫工程公司及主要设备供货商等)。
电厂脱硫工程效果评估及风险指标分析
电厂脱硫工程效果评估及风险指标分析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加剧,电厂脱硫工程成为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措施之一。
脱硫工程的有效性和风险控制对于环保部门和电力行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电厂脱硫工程的效果评估和风险指标进行分析。
首先,电厂脱硫工程的效果评估是判断脱硫系统性能的重要手段。
脱硫效果评估可通过测量烟气中二氧化硫(SO2)的排放浓度来进行。
根据环保标准,脱硫系统应该将SO2的排放浓度降至一定的限值以下。
因此,通过对排放浓度的监测,可以判断脱硫系统的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此外,还可以采用效率评估指标来评价脱硫工程的实际效果。
脱硫效率是指脱硫系统将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去除的百分比。
通常情况下,脱硫效率应当在90%以上。
通过测量脱硫前后烟气中的SO2浓度,可以计算出脱硫效率。
该指标评估了脱硫系统在降低SO2排放方面的效果,对于评估系统的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风险指标的分析在电厂脱硫工程中也非常重要。
风险指标是评估脱硫工程带来的风险和潜在问题的指标。
其中,最常见的风险指标是脱硫剂的使用量和产生的副产物。
脱硫剂是脱硫过程中使用的化学物质,常见的有石灰石和石膏等。
使用过量的脱硫剂会增加成本,而使用过少的脱硫剂可能无法达到排放标准。
因此,在脱硫工程中,需要控制脱硫剂的使用量,通过合理的剂量分配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风险指标是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
脱硫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副产物是石膏,它是硫酸盐在脱硫过程中生成的沉淀物。
石膏的处理和处置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在脱硫工程中,需要对石膏的处理过程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确保石膏的安全处理。
除了以上风险指标,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也需要考虑。
例如,脱硫工程中使用的反应器、吸收塔和导气管道等设备的健康状况也是评估风险的重要指标。
设备的老化和损坏可能导致系统性能下降甚至故障,从而增加风险。
因此,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是非常必要的。
DLT5417-2009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电气).doc
DL/T5417-20097 电气工程7.1 一般规定7.1.1 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应经班组自检合格后,方可按本标准中的要求,逐级进行质量检验、评定、验收、签字。
7.1.2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只设“合格”级别,并且必须合格。
7.1.3 分项工程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全部达到质量标准,该分项工程应评为“合格”,如果因设备原因,无法调整或修理,此分项工程可不参加验收评定。
7.1.4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1 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2 设计及制造厂对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栏中没有填写实测数据。
3 质检人员签字不齐全。
7.1.5 各级质检人员,对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应采用实测实量量化数据的方法,验平表应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7.1.6 分部工程质量只设“合格”,且应符合如下规定:1 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应按7.3.2规定,认真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进行质量评定,并应签名验收。
2 所有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3 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分部工程中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应符合规定,带电或试运应正常。
4 各级质检人员对带电或试运结果所做的结论应确切,并签名验收。
7.1.7 单位工程质量设“合格”及“优良”两个等级,其检验及评定,应按表7.3.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的内容进行。
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下列条件,应评为“合格”。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评定应全部合格。
2)所属设备及其系统带电或试运应试运正常,并已经签字验收。
3)对本单位工程资料核查结果,执行表7.3.4规定,应资料、签字齐全。
2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优良”。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及评定应全部合格。
2)脱硫工程电气配电装置受电应一次成功。
3)所属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4)按照本标准执行表7.3.4规定,应对本单位工程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7号――关于发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7号――关于发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等两项行业标
准的公告
【法规类别】行业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7号
【修改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5号――关于修改《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 178-2005)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失效依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11号――关于发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5.06.24
【实施日期】2005.10.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第27号)
关于发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等两项行业标准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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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DLT5417--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热控)
8 热控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热控工程安装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中检验指标的质量,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评为“合格”或“优良”的标准是:8.1.1.1 检验指标合格: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标准。
优良: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标准。
8.1.1.2 分项工程合格: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且有9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指标,均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优良: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且有9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8.1.1.3 分部工程合格:该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优良:该分部工程中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标准,且有90%及以上的“一般”分项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8.1.1.4 单位工程合格:该单位工程中所有分部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分部试运基本正常、各项试验合格。
优良:该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标准”,且有90%及以上“一般”分部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且分部试运正常,各项试验合格,技术资料及质量记录齐全。
8.1.2 分项工程检验中,如果因设备原因,虽经施工人员努力,也难以达到施工质量标准的少数非“主要”检验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后,该检验项目可不参加质量评定,不影响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但应在“质量检验结果”栏内注明。
书面报告应附在该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后。
8.1.3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1) 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资金到位时间
实际支出情况(11分)
建设投资增减率
建设投资增减率=实际投资/概算投资×100%.1分:建设投资增减率≤1;建设投资增减率增加1%,扣减0.1分,扣完为止。
1
·概算投资额
·实际投资额
建安投资增减率
建安投资增减率=实际建安投资/概算建安投资×100%。1分:建设投资增减率≤1;建安投资增减率增加2%,扣减0.1分,扣完为止。
2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所有固定资产×100%。4分:固定资产利用率95%(含)以上;固定资产利用率每降低1%,扣除0.1分,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2
·固定资产实际利用情况
财务指标得分
30
综合得分
100
注:本表取自《关于对X发电厂二期烟气脱硫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X财建字〔2019〕96号)
2
·会计信息(报告、报表、账本、凭证)
信息的及时性
及时提供项目会计核算资料:1分,项目形成的资产及时登帐:1分。根据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打分。
2
·会计信息(报告、报表)
财务管理状况(4分)
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核算制度健全:1分,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1分。 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项目核算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打分。
·关于嘉华发电厂二期4×6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废水排放达标率
废水排放达标率=实际排放浓度/设计排放浓度×100%。4分:废水排放达标率≤90%;每降低1%,该项分数扣减1分,扣完为止。
4
·GB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I级排放标准
脱硫石膏回收利用率
脱硫石膏回收利用率=脱硫石膏回收利用量/脱硫石膏生产量×100%。3分:脱硫石膏回收利用率≥90%;脱硫石膏回收利用率90%~75%之间时,分数=3-(90%-脱硫石膏回收利用率)×100×0.2;0分:脱硫石膏回收利用率<75%。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费用计算标准试行》
《火电厂烟气脱硫项目后评价成本计算标准试行》火电厂烟气脱硫项目后评价费用计算标准(试行)一、火电厂烟气脱硫项目后评价工作内容1、脱硫装置实际运行参数检测,以及与设计参数的比较和分析。
2、脱硫装置技术性能分析,包括额定工况下对脱硫效率、单位消耗(水、电、吸收剂)、系统压力损失、脱硫副产品品质与可资源化、脱硫废水排放指标、脱硫项目产生的二次污染等指标的测量与分析。
3、脱硫装置运行可靠性,主要包括:(1)脱硫主设备(脱硫塔及内部设备)事故、故障及维修事件;(2)脱硫主要辅助设备(气-气换热器、增压风机、球磨机、浆液循环泵、真空皮带机、真空泵、氧化风机、烟气挡板、关键阀门等)事故、故障及维修事件;(3)实际累计运行时间、等效可用系数、等效强迫停运率、计划外停机时间和其他可靠性指标。
4、烟气洗涤效果和除雾效果检测、分析。
5、脱硫装置的国产化率、运行维护情况分析,包括脱硫装置投运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6、投资的经济参数、运行经济性参数。
二、火电厂烟气脱硫项目后评价费用计算标准序列号单位级别成本标(万元)12×125MW级机组(两炉两塔)60万元22×200MW级机组(两炉两塔)65万元32×300MW级机组(两炉两塔)72万元42×600MW级机组(两炉两塔)81万元52×800MW及以上单位(两炉两塔)90万元注:不包括评估报告审查及相关会议费用。
三、成本标准的调整:1、以上单位级别是指本期烟气脱硫工程所对应的机组容量,如果本期仅建设一台机组或仅一台机组配备烟气脱硫工程,成本标准乘以0.7系数;若本期建设容量为4台机组+4套烟气脱硫装置时,成本标准乘以1.8系数。
2、若本期工艺设计为两炉一塔时,按本期机组规模所对应的两炉两塔成本标准乘以0.85系数;若为三炉一塔时,按两炉两塔标准执行。
3、如果委托的后评估工作不包括相应的烟雾探测和测试工作,以上标准乘以0.6系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决定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决定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为落实我委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关于深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修改《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主任:徐绍史2013年8月20日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108件)序号类型名称及文号发文单位及日期1规章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煤办字[1995]第150号)煤炭工业部1995年3月29日2规章煤炭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规定(煤生字[1996]第128号)煤炭工业部1996年4月11日3规章关于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综[1997]500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9月4日4规章关于颁发《电力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综[1998]9号)电力工业部1998年1月12日5规章关于颁发《水电建设起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五项规定的通知(电综[1998]133号)-附件四:水电建设混凝土设备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工业部1998年2月21日6规章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1999]第10号)国家经贸委1999年6月16日规章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33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6月24日8规范性文件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电力工业部1979年9月27日9规范性文件关于将地方计划生育部门建设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计社[1986]2124号)国家计委、国家计生委1986年10月24日10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利电力勘测设计单位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水电财字[1988]1号)水利电力部1988年1月13日11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的通知(能源电[1988]37号)能源部1988年8月29日12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墓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计科技[1989]4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1989年1月21日13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企业技术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计科技[1989]1545号)国家计委1989年12月13日14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强电力建设行业管理的通知(能源计[1990]955号)能源部1990年10月26日15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审批规定》的通知(能源安保[1990]961号)能源部1990年10月27日16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能源部电力专用产品质检中心管理办法》等规章的通知(能源技[1991]900号)能源部1991年9月29日17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能源部关于加强电力系统外国经济专家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能源外[1991]1021号)能源部1991年12月3日18规范性文件关于发布烟草专卖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8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年4月23日19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保证城乡人民生活照明用电工作的通知(能源电[1992]622号)能源部1992年5月30日20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通知(电安生[1995]86号)电力工业部1995年2月14日21规范性文件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煤生字[1995]第249号)煤炭工业部1995年5月16日22规范性文件关于现有电厂利用外商投资进行技术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经[1995]336号)电力工业部1995年6月6日23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发电主机设备合同范本》的通知(电政法[1996]185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3月21日24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暂行)的通知(电建[1996]202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3月26日25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电力工业利用存量资产引进外商投资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电经[1996]467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7月19日26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电安生[1996]484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7月29日27规范性文件电力工业利用存量资产与外商合营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电经[1996]635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9月22日28规范性文件关于电力工业引进外商投资建设火电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电经[1996]635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9月22日29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电工程建设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暂行规则》的通知(电水农[1996]876号)电力工业部1996年12月18日30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电力工业利用外资项目设备国际招标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电外[1997]3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2月15日31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检办法》的通知(煤生字[1997]第74号)煤炭工业部1997年2月24日32规范性文件关于外商投资电力项目的若干规定(电政法[1997]155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3月20日33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电水农[1997]376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6月27日34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邮电价格的通知(计价费[1997]1995号)国家计委、邮电部1997年10月28日35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电力工程建设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电综[1997]607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10月28日36规范性文件关于明确水电工程安全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电综[1997]645号)电力工业部1997年11月14日37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文件的通知(计价费[1997]2485号)国家计委、邮电部1997年12月8日38规范性文件关于降低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补充通知(计价费[1998]422号〕国家计委、邮电部1998年3月17日39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发《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的通知(电综[1998]219号)电力工业部1998年3月18日40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邮政电信资费的通知(计价格[1999]134号)国家计委1999年2月10日41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药用阿片收购和调拨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1999]142号)国家计委1999年3月5日42规范性文件关于企业专用码头征收港口建设费问题的复函(计价格[1999]1998号)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1999年10月8日43规范性文件关于停止向列入清理整顿范围的“五小”企业供电的通知(国经贸电力[1999]1289号)国家经贸委1999年12月30日44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火电厂烟气脱硫关键技术与设备国产化规划要点》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56号)国家经贸委2000年2月21日45规范性文件关于茂名石化公司单点系泊系统征收港口建设费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格[2000]232号)国家计委2000年3月31日46规范性文件关于价格指数统计、公布、使用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的通知(计经调[2000]267号)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2000年3月15日47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0]1751号)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0年10月24日48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10月25日49规范性文件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国家计委、财政部2000年12月27日50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授牌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办高技[2001]311号)国家计委2001年3月29日51规范性文件关于车用乙醇汽油定价原则的通知(计价格[2001]1134号国家计委2001年6月29日52规范性文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国家经贸委、国税总局公告[2001]第5号)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7月3日53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直供乙烯作价规则》的通知(计价格[[2001]1850号)国家计委2001年9月29日54规范性文件关于明确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设计变更和概算子项调整审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办经贸[2001]1152号)国家计委2001年9月29日55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运行[2001]1095号)国家经贸委2001年10月26日56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调整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项目概算工作的通知(计办经贸[2002]506号)国家计委2002年4月23日57规范性文件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国家经贸委、税务总局公告[2003]第12号)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1月29日58规范性文件关于下达2003年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计投资[2003]353号)-附件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农业部2003年3月10日59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价格预警预报工作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通知(计办价格[2003]244号)国家计委2003年3月12日60规范性文件关于统一车型分类后合理调整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3年6月11日61规范性文件关于新标准汽油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3年6月23日62规范性文件关于电子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培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04年1月5日63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电监输电[2004]17号)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3月29日64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6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4月13日65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2004年流通业结构调整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经贸[2004]9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5月24日66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88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9月3日67规范性文件关于民用梯恩梯价格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04]19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9月8日68规范性文件关于请编报2004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国债)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04]1987号)-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人口计生委2004年11月2日69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4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3月18日70规范性文件关于认真贯彻《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严格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10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6月7日71规范性文件关于下达2005年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增效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506号)-附件: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5年8月9日72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15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财政部2005年8月18日73规范性文件关于按照“一矿(井)一证”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05]17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8月28日74规范性文件关于塑料安瓿包装小容量注射液价格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05]24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11月8日75规范性文件关于新疆天然气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5]25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11月22日76规范性文件关于泛生舒复等药品价格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05]26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11月29日77规范性文件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人胰岛素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05]28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12月23日78规范性文件关于含玻璃酸钠系列滴眼液价格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月6日79规范性文件关于依法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3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3月1日80规范性文件关于奥美拉唑注射剂价格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3月16日81规范性文件关于更正枸橼酸氯米芬药品名称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70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4月7日82规范性文件《煤炭经营资格证申报材料规范》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取得、变更、注销)格式与填表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第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4月20日83规范性文件关于下达2006年大型排涝泵站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726号)-附件:大型排涝泵站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6年8月28日84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6]25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1月13日85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内容换发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28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2月20日86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矿井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2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2月21日87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29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12月24日88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换发新版煤炭经营资格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1月5日89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1月25日90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5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3月19日91规范性文件关于美洛西林价格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7]6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3月26日92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稳定价格总体水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8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7月27日93规范性文件关于制定进口荧光素钠注射剂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8月16日94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煤炭经营企业“十一五”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4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9月19日95规范性文件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1月29日96规范性文件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股权投资墓金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发改办财金[2008]10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5月6日97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中央直属猪肉储备冷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8]11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5月21日98规范性文件《延续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规范》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延续)与填表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第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6月10日99规范性文件关于停止收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和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申领管理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09]1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1月21日100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09年4月14日101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19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5月7日102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2009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12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5月16日103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9年7月23日104规范性文件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报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发[2010]8号)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2010年3月15日105规范性文件关于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贡献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11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5月28日106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2010]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0年6月18日107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19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0年8月11日108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三批)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26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0年9月25日109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四批)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32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0年12月3日110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1年1月31日111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五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1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1年2月11日112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6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2011年3月24日113规范性文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六批)(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7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2011年5月11日114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2011年3月30日115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7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2012年3月23日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性文件5件)序号类别名称及文号发文单位及日期修改内容修改后内容1规范性文件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发改办东北[2009]21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10月19日正文中的“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分两批界定了全国44座资源枯竭城市”。
280万吨年催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后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
附件2
280万吨/年催化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后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一)前期工作评价
1.项目立项条件(前期评估报告评价)及决策程序评价;
2.(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工程基础资料评
价、外部环境评价、工艺方案评价)、初步设计评价(初
步设计依据及设计基础资料评价)、规模、工艺技术及主
要设备选型评价、系统工程评价、主要设计指标评价、
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评价等项目前期工作评价;
3.(预)可行性研究单位、咨询评估单位、初步设计单位
评价。
(二)建设实施评价
1.施工图设计评价(设计进度评价、设计与审定初步设计符
合性评价、设计水平及质量评价);
2.施工准备、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评价(工程管理评价、施
工准备评价、工程建设评价、工程质量评价、工程竣工验收评价);
3.项目建设管理评价;
4.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评价。
(三)生产运营评价
1.生产准备评价;
2.联合试运与试生产投产情况评价;
3.生产和经营管理评价(主要装置的达标评价、生产工艺技术评价、设备运行评价、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评价);
(四)投资与经济效益评价
1.投资执行情况评价(投资变动分析、投资水平分析、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投资控制的经验和教训);
2.经济效益评价(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程度评价、项目投产以来生产经营及效益状况、项目经济效益后评价、不确定性分析)。
(五)影响与持续性评价
1.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科技进步影响评价、项目社会影响评价);
2.持续性评价(项目规模及技术分析、生产成本分析、项目竞争力的综合分析、项目推广价值分析)。
火力发电厂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估
火力发电厂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估作者:艾同玲来源:《中国集体经济·上》2010年第10期摘要:文章分析了国内外项目后评估现状,通过对火力发电企业机组脱硫工程的评估研究,总结项目管理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经验和教训,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达到了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关键词:脱硫工程;后评估;研究一、引言项目后评估是投资项目周期的一个重要阶段,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项目后评估主要服务于投资决策,是出资人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项目后评估也可以为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完善在建投资项目,提高投资效益提供帮助。
项目后评估一般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估,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新一轮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二、当前国内外项目后评估现状分析项目评估最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美国最早启动了项目后评估工作,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为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美国对两次主要由政府控制的投资计划进行过后评估。
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各国政府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双边和多边金融组织,为了保证援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提高投资的效益,纷纷建立和健全了评估和后评价体系,创立和发展了后评价的理论和方法,扩大了其后评估机构的功能。
项目后评估已逐渐成为经济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实施投资监督和进行项目管理的得力手段和工具。
目前,后评估的发展趋势是将资金预算、监测、审计和评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效和完整的管理循环和评估体系。
我国项目后评估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尽管起步较晚,但却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方面,各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后评估工作,从1988年国家计委正式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公司进行第一批国家重点项目的后评估开始,先后就有包括国家计委、国家审计署、中国建设银行以及交通部、农业部、卫生部在内的很多部委和地方,相继加入到投资项目后评估的工作中。
DLT_5403-2007_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doc)
ICS27.100F 22备案号:J77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 T5403—2007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mmissioning and quality acceptanceand evaluation of flue gas desulphurization for thermal power plant2007-12-03发布2008-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一章、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5)5 启动调试工作 (6)5.1 一般规定 (6)5.2 启动调试工作职责 (7)5.3 机务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8)5.4 电气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11)5.5 热工控制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13)5.6 化学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14)6 脱硫装置试运行 (16)6.1 一般规定 (16)6.2 分部试运阶段 (19)6.3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20)6.4 试生产阶段 (23)6.5 工程竣工验收 (24)7 质量验收及评定 (25)7.1 一般规定 (25)7.2 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 (28)7.3 分系统调试 (30)7.4 整套启动热态调试 (54)7.5 脱硫装置168h满负荷试运 (60)附录A(资料性附录)分部试运后验收签证单63附录B(资料性附录)设备及系统代管签证书64附录C(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168h验收交接书65 附录D(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67附录E(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竣工验收证书68附录F(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分项质量检验评定表 (70)附录G(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调整试运综合质量评定表 (71)条文说明 (7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2006]1093号文)的要求制定的。
火力发电站烟气脱硫效果评估报告
火力发电站烟气脱硫效果评估报告1. 简介烟气脱硫是指通过一系列的工艺措施将烟气中的二氧化硫(SO2)去除,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本报告旨在对某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效果进行评估,以了解该发电站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2. 评估方法为了准确评估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效果,我们采用了以下方法:2.1 数据收集:收集发电站的运行数据、烟气脱硫装置的参数和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2.2 现场调研:赴火力发电站实地考察,观察烟气排放的情况和脱硫设施的运行状态;2.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烟气脱硫的效率等指标;2.4 对比标准:将评估结果与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对比,评估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3. 烟气脱硫设施概况3.1 设备描述:火力发电站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进行烟气脱硫处理。
主要设备包括烟气脱硫吸收塔、石灰石浆液循环系统和石膏脱水系统等;3.2 运行参数:根据运行数据,火力发电站的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在正常运行时,烟气脱硫效率可达到90%以上;3.3 正常运行情况: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稳定,没有发生大规模故障,能够满足发电站的排放要求。
4. 烟气脱硫效果评估结果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和现场调研,我们对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效果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如下:4.1 烟气脱硫效率评估:通过对数据分析,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效率平均达到90%以上,满足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4.2 烟气排放浓度评估:烟气排放浓度在规定范围内,未超出环境保护标准的限值;4.3 环境保护效果评估: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工艺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对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 建议和改进方案在评估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改进的空间。
基于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改进方案:5.1 定期维护和检修:加强烟气脱硫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持续提高脱硫效率;5.2 提高石灰石利用率:优化石灰石使用方式,提高利用率,减少石灰石的浪费;5.3 强化监测和监管:加强对烟气排放的监测和监管力度,确保环境保护标准的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健康发展,引导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供应商、使用方提高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有关工作的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原则上是针对已建成投产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或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的烟气脱硫装置。
第三条后评估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应充分依靠专家。
第四条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后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被评估单位为脱硫装置使用方和脱硫装置供应商。
具体项目的后评估工作按照评估单位与被评估单位签订的后评估合同进行。
第六条评估单位应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规及标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参照相关技术规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第三方考核验收试验报告、项目合同、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等,通过调查分析,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等方式开展后评估工作,并提出项目后评估报告。
第七条被评估单位应积极配合评估单位开展后评估工作,提供现场工作条件及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和相关物料平衡计算所需的原始凭据。
第八条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企业机密及知识产权,有关各方及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后评估的范围
1、每个脱硫工程公司承接的不同工艺、不同容量等级机组的首个烟气脱硫工程。
对相同。
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保要求的脱硫效率 。并确保达到二氧化硫排放标 准和总量指标要求。 第十三条 燃煤电厂( 机组) 应建立脱硫设施 运行 台帐, 记录脱硫设施运行 和维护、 烟气连续监
测 数据 、机 组负荷 、燃料硫 份分 析和 脱硫剂 的用
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 五条 安 装脱 硫设 施 的燃煤 发 电企 业 , 持 国家或省级环保部 门出具的脱硫设施验收合格文
无 法停运脱 硫设 施及 自动在线 监测系 统 。以及故
件, 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 自验收合格之 日 起执 行燃煤 机组脱 硫标 杆上 网电价 或脱 硫加价 。
量、 厂用电率 、 脱硫副产物处置 、 旁路挡板 门启停
时间 、 运行事故及处理等情况 。 并接受省级发展改
革( 经贸)价格 、 、 环保部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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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设施后 ,其上 网电量执 行在现 行上 网 电价 基础 上
每千瓦时加价 1 分钱的脱硫加价政策 。 . 5 电厂使用的煤炭平均含硫量大于 2 %或者低 于 0 %的省 ( 市)脱硫加价标准可单独制定 , . 5 区、 ,
具体 标准 由省 级价 格主管 部 门提 出方 案 ,报 国家
批准并报告省级电网企业 ;省级环保部 门在收到 申请后 1 O个工 作 E内作 出决定 ,逾期 视为 同意 。 l 遇 事故停 运应 立 即报 告 。
时, 鼓励不设置烟气旁路通道。 不设置烟气旁路通 道 的 , 保部 门优先 审 批新 ( ) 环 扩 建燃 煤 机能 的环
境 影 响评价 文件 。 国家 发展改 革委组 织新 ( ) 扩 建 燃 煤 机组进 行不设 置烟 气旁路 通道 的试点 ,取得 经验后 逐步 推广 。 第十条 国家 或省级 环保部 门负 责 电厂脱硫 设 施 的竣工 验收 ,并 自收到发 电企业竣 工验 收 申 请 之 日起 3 0个工作 内完 成验 收并 出具 验收 文件 。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价技术导则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编写说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北京恒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五月《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编写说明一、任务来源及编制过程2012年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326号)安排制定《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
标准制定工作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北京恒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完成。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等单位在接到国家能源局下达的项目任务后,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布置编制任务,并制定了工作计划。
为推进本标准编制工作的开展已完成如下工作:(1)通过专家研讨等方式讨论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2)2012年11月,召开了标准开题启动会,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编制的思路及内容。
(3)2013年5月完成标准开题报告、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初稿;在听取部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初稿修订工作。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标准编制原则:(1)以《关于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环资[2005]75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关于印发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592号)等法规文件中对火电厂烟气脱硫后评估要求为依据。
(2)以中电联发布的《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以开展的脱硫工程后评估工作经验为抓手。
(3)以规范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工程后评估工作,促进被评估电厂烟气脱硫系统运行管理水平,提高脱硫产业公司设计、建设及安装调试能力,保障脱硫产业健康发展为目的制定本标准。
脱硫工程后评估的必要性及对后评估工作的建议
脱硫工程后评估的必要性及对后评估工作的建议
舒惠芬
【期刊名称】《中国电力》
【年(卷),期】2005(38)11
【摘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的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后评估"提出评估的一些认识和具体建议,包括确定评估的阶段划分、细化每个阶段的目的要求和对现状作出客观判断等.【总页数】3页(P66-68)
【作者】舒惠芬
【作者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北京,10005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701.3
【相关文献】
1.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估体系的研究 [J], 孙卫民;薛建明;王小明
2.浅谈开展科技项目后评估的必要性及建议 [J], 钟嘉馨
3.火力发电厂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估 [J], 艾同玲
4.地方立法后评估工作研究
——以广州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实践为例 [J], 周萍萍
5.地方立法后评估工作研究——以广州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实践为例 [J], 周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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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
法》(新版)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健康发展,引导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供应商、使用方提高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7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有关工作的函》(发改办环资[2005]1988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以下简称后评估)原则上是针对已建成投产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或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的烟气脱硫装置。
第三条后评估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应充分依靠专家。
第四条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后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被评估单位为脱硫装置使用方(火电厂)和脱硫装置供应商(脱硫工程公司及主要设备供货商等)。
具体项目的后评估工作按照评估单位与被评估单位签订的后评估合同进行。
第六条评估单位应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规及标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参照相关技术规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第三方考核验收试验报告、项目合同、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等,通过调查分析,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等方式开展后评估工作,并提出项目后评估报告。
第七条被评估单位应积极配合评估单位开展后评估工作,提供现场工作条件及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和相关物料平衡计算所需的原始凭据。
第八条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企业机密及知识产权,有关各方及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后评估的范围
1、每个脱硫工程公司承接的不同工艺、不同容量等级机组的首个烟气脱硫工程。
对相同工艺技术,已在大容量机组上应用并通过后评估的,小容量机组上的首个工程可不再进行后评估。
2、每个脱硫工程公司承接的脱硫装置入口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在4000毫克/立方米及以上的首个烟气脱硫工程。
3、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如国债)的烟气脱硫工程。
4、烟气脱硫示范工程。
5、国家发展改革委、使用方、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进行后评估的烟气脱硫工程。
第十条后评估的主要内容
1、工艺技术评估。
重点评估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2、设备评估。
重点评估脱硫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的国产化情况、设备参数选择合理性;事故、故障、维修状况;磨损、积垢、腐蚀情况等。
3、系统性能评估。
重点评估系统匹配程度、装置布置和设备参数选择合理性、系统可靠性、物耗水平、副产品品质及利用、废水排放量及水质、二次污染等。
4、经济性评估。
重点评估工程及设备造价、运行费用等。
5、管理水平评估。
重点评估使用方对脱硫装置管理、运行、维护的能力和效果;供应商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合同执行情况、售后服务、信誉等。
第三章程序
第十一条项目启动
1、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后评估计划的项目,按照计划要求启动项目后评估工作。
2、属于本办法第九条1-4款范围的项目,原则上由脱硫装置使用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后评估申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
后启动项目后评估工作。
3、属于本办法第九条第5款范围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脱硫装置使用方和供应商均可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后评估申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启动项目后评估工作。
4、自愿申请后评估的单位也可直接委托评估单位进行后评估,并根据合同约定启动项目后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被评估单位需向评估单位提交后评估项目情况报告。
评估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订后评估方案。
后评估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形式、评估依据、评估内容及方法、工作进度等。
第十三条根据后评估方案,评估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调查与分析。
调查包括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和记录,察看设备与仪表运行状态,进行必要的检测与试验,与相关人员座谈等。
第十四条依据调查分析,评估单位编制项目后评估初步报告。
项目后评估初步报告编制完成后,评估单位组织召开项目后评估研讨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
根据项目后评
估研讨会情况,修改项目后评估初步报告,形成项目后评估报告。
第十五条后评估报告至少应对以下内容做出评估:
1、脱硫工艺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
2、脱硫工艺及主要设备创新点
3、脱硫装置系统运行可靠性
4、主要脱硫设备的国产化情况及运行可靠性
5、脱硫装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脱硫公司技术掌握程度及合同执行能力
7、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第十六条评估单位将项目后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交被评估单位。
第十七条一般情况下,签订后评估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项目后评估工作。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规定,评估单位根据后评估结果,适时发布项目后评估信息。
第四章专家
第十九条评估单位从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专家库中按专业随机筛选专家。
每一个后评估项目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二十条项目专家的选聘须遵循回避原则,与被评估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专家。
第二十一条参与项目后评估工作的专家不得对外泄漏后评估工作中涉及的技术秘密,且不得要求被评估方提供后评估范围以外的资料或信息。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评估单位可取消其专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所在单位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未征得评估单位的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披露或向其它第三方提供后评估工作中产生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对于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良好工程实践经验,在征得被评估单位同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评估单位可在火电行业内组织交流。
第二十四条依据《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构成及计算标准》收取后评估费用。
根据脱硫工程的性质和内容,原则上采取按脱硫
工程建设费用分档定额方式计费。
不便于采取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可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规定的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计费。
第二十五条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本办法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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