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爆炸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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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经过
自2001年以来,我市已连续发生4起立式蒸汽锅炉爆炸事故。
事故简要经过如下;
1、2001年5月31日,巨野县巨野镇乡盛木业公司一立式蒸汽锅炉发生爆炸,锅炉型号不明,为非法制造、非法安装的“土锅炉”。
早晨5时许,司炉工点火升压,6时10分离岗,6时30分锅炉爆炸,锅壳飞出约350米远,此时车间尚未开始生产,故仅造成一人轻伤。
2、2001年9月15日,牡丹区都司镇明洋裘皮服装厂一锅炉发生爆炸,锅炉型号为:CLSG0.05-95/70-A,该锅炉系常压锅炉非法改装的蒸汽锅炉,早晨8时许,车间工人停工就餐,司炉工关闭出气阀门后离岗,约30分钟后锅炉爆炸,锅壳飞出约300米,3间厂房倒塌,由于现场无人,幸无人员伤亡。
3、2001年9月23日,曹县庄寨镇森源细木工板厂立式蒸汽锅炉发生爆炸,该锅炉为非法制造、非法安装使用的“土锅炉”。
当天下午生产正常进行,下午5时左右突然停电,车间生产停止,司炉工将锅炉压火并关闭出气阀门,晚7时锅炉爆炸,炉胆下陷约0.7米,锅壳及烟筒炸飞约60米,当时车间无人,厂区内5人受轻伤。
4、2008年8月9日,曹县常乐集乡永达木制品厂锅炉爆炸,锅炉型号为LSC0.3-0.4-AⅡ,出厂资料齐全。
早5时50分左右,业主给锅炉点火升压,6时30分司炉工接班,未查看水位及压力表即离岗,7市许锅炉爆炸,炉胆飞出
约20米,锅壳撕裂后飞出约400米,当时车间尚未开工,出气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司炉工与准备上班的几名工人均距锅炉10米之外,事故造成两人轻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作为事故调查组的成员,笔者曾参与了上述四起锅炉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从事故经过及发生事故的原因来看,这四起事故有许多共同之处,简要归纳如下:
1、除最后一起事故外,前三起事故中爆炸的锅炉均为非法制造或非法改装、非法安装使用的“土锅炉”,锅炉结构不合理,材料、工艺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锅炉制造质量低劣。
2、安全附件失灵。
四起事故中,最后一起事故现场未找到安全阀,其余三起事故现场找到的安全阀均已锈死,有的甚至在飞离爆炸地点几百米远后仍不能手动打开。
3、爆炸发生时,出气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
上述四家企业规模较小,锅炉蒸汽仅供一台热合机或加热器,锅炉与用汽设备直接用管道相连,管道上加装截止阀,无分气包。
事故发生时车间因各种原因均处于停产状态,出气阀门关闭后,锅内压力升高,加之安全阀失灵,是锅炉爆炸的直接原因。
4、司炉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四起事故中当值司炉工均无质监部门颁发的司炉证,并且操作过程中违章作业,未按规定定期对安全阀手动排汽,致使
安全阀失灵;生产间歇擅自关闭出气阀,锅炉未压火或压火不严,造成锅内压力升高;值班过程中擅自离岗,以致酿成惨祸。
三、立式蒸汽锅炉安全管理的现状
当前,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立式蒸汽锅炉的数量在大幅度增加,以我市为例,目前经登记注册的立式蒸汽锅炉已达1060台,且多数分布在各乡镇偏远地区,管理难度大。
从行业分布看,立式蒸汽锅炉多存在于宾馆饮食业、洗浴中心、食品加工业、板材加工业、裘皮服装加工业等人员密集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近年来我市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主要是立式蒸汽锅炉爆炸事故。
因此,强化对立式蒸汽锅炉的安全管理,已成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以上事故的经验教训及笔者安全监察工作的实践来看,当前立式蒸汽锅炉从生产、使用、监察、检验等环节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附件、尤其是安全阀失灵现象较为普遍。
目前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0.4MPa的立式蒸汽锅炉多数采用的是弹簧式安全阀,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连,《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7条明确规定应定期对安全阀进行手动的排放试验。
但笔者在近年来通过对使用单位的检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多数使用单位的司炉人员未执行该规定,致使安全阀失灵。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立式蒸汽锅炉既未安装低地位安全阀手动排汽装
置,又未安装扶梯,加之使用单位重视不够,不配备扶梯,致使司炉人员对安全阀的手动排汽试验无法进行。
二是司炉人员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违章操作。
2、非法使用“土锅炉”现象仍时有发生。
“土锅炉”质量低劣,安全无保障,国家明令禁止使用。
近年来随着我市安全监察力度的加大,绝大多数“土锅炉”已被强制拆除,但少数个体私营业主由于资金不足,贪图便宜,或购买外地淘汰设备,或非法自制、安装使用,或将茶水炉私自改装为承压锅炉。
对“土锅炉”的整顿治理工作仍不容忽视。
3、锅炉水质不符合要求,私修滥用现象还存在。
立式蒸汽锅炉使用过程中多数未配备炉内或炉外水处理设施,由于原水硬度较高,锅壳及水管内部结垢严重,尤其是炉胆内的横水管易鼓包渗漏。
笔者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用户未办理任何修理告知手续,擅自请人进行修理,在锅筒前后开孔更换炉胆内的横水管,无修理方案、材料证明及检测记录,无法保证维修质量,以致埋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
4、操作人员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近年来,随着我市监察力度的不断加大,司炉人员持证上岗率逐年提高,但立式蒸汽锅炉司炉人员的持证率仍不容乐观。
立式蒸汽锅炉用户多为小型和个体私营企业,司炉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操作现象严重,甚至一些最基本的工作,如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安全阀手动排汽等都不能保证。
5、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对锅炉的安全重视不够,缺乏对司炉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制定必要的岗位责任制,甚至安排司炉人员兼职工作,随意调换司炉人员,严重影响了锅炉的安全运行。
四、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以上立式蒸汽锅炉使用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1、增加安全设施。
在立式蒸汽锅炉的设计及制造过程中,建议加装低地位安全阀手动排汽装置或扶梯。
安装过程中,在锅炉房内装设分汽包,分汽包上加装安全阀,禁止锅炉主汽管直接与用汽设备相连。
2、采取区域监管,强化监察力度。
对发现的“土锅炉”及时予以拆除。
对于无证运行、超期不检等行为应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否则历史问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在不断出现,锅炉安全运行也就无从谈起。
3、加强使用管理。
督促使用单位结合本地区水质的实际状况,完善相应的水处理设施。
没有条件进行炉外水处理的,可在锅炉进水管上加装加药罐,实施炉内水处理措施。
对私修滥用的锅炉及时予以查处。
4、加强对司炉工的管理。
司炉工是保障锅炉安全运行之根本。
司炉培训不仅要重视理论考核,还要通过实践操作现场指导,重点加强对司炉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持证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同时应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尽可能消除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