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修订)

合集下载

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度

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度

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度前言中专生是我们国家的未来希望,他们的行为举止是给人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之一。

为了保障中专教育质量,学校特制定了本规范制度,希望学生们自觉遵守。

行为规范1. 课堂行为规范1.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事先向班主任申请。

2.保持课堂安静,不得在课堂上大声嬉闹,不得做与课程无关的事情。

3.注意课堂纪律,不得向同学传小纸条等,不得吃东西喝水,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2. 宿舍行为规范1.入住宿舍后,要按规定向宿舍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

2.要保持宿舍干净整洁,不得将床铺、桌面等物品乱放乱扔,不得在宿舍内吸烟。

3.尊重室友,互相包容,不得进行互相侵犯或是干扰彼此休息的行为。

4.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各种违法活动或危险活动,特别注意用电用火等安全事项。

3. 校园生活行为规范1.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或污染环境,不得在校园内抽烟。

2.尊重学校老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对老师进行侮辱或冷嘲热讽的言论,不得打闹或是影响他人。

3.注意个人形象,不得穿违反校园着装规定的服装,不得化妆成品过重或影响他人的异味。

4.不得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不得在校内或校外进行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4. 活动行为规范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必须遵守各项制度和安全规定,严禁擅自离队,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向领队汇报。

2.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3.参加比赛活动时,要重视比赛纪律和规则,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不得影响他人比赛。

处罚规定根据违反规定的情节、性质和后果,将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

结语中专生的行为举止不仅关乎个人荣誉和体面,也影响到整个中专学校的形象。

各位中专生要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做一个文明有礼的中专学生,同时又保持着独特的个性品质。

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不佩戴首饰,不烫发,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披肩,不穿高跟鞋和无后襻的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学会自我调适情绪,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8、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

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9、平等待人,与人和善。

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

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10、尊重教职员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递接物品时要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1、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欺负同学,不以大欺小,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2、使用礼貌用语,要讲普通话;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

13、尊重他人隐私,未经许可不随意进入他人房间、不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4、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5、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考试不作弊。

16、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6、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出入学校要凭校徽、校牌,上课期间要凭老师签字。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有事须请假。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主动学习,认真预习、复习,按时按量完成作业。

花垣县中等职业技术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花垣县中等职业技术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花垣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意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响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要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头发要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不纹身刺字。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准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

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与传销,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

不看色情、凶杀暴力、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的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网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二、真挚友爱,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

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侯;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收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2、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找老师解决,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末经允许不得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

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要表示歉意,借他人的钱物要及时归还。

三、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认真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7、认真预习、复习。

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拖欠,考试不作弊,诚信参考。

合理安排课余时间。

18、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劳动、社会实践活动。

19、认真值日,打扫教室、寝室、清洁区卫生,保持校园的干净整洁,保持图书室、阅览室的安静。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与行为规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与行为规范

导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爱祖国,有梦想。

爱学习,有专长。

爱劳动,图自强。

讲文明,重修养。

遵法纪,守规章。

辨美丑,立形象。

强体魄,保健康。

树自信,勇担当。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尊自爱,注重仪表诚实守信,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规则钻研技能,敬业爱岗第一部分:朗读概念朗读,是把文字转化为有声语言的一种创造性活动。

是一种出声的阅读方式,它是学生完成阅读教育任务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功,朗读是阅读的起点,是理解课文的重要手段。

它有利于发展智力,获得思想熏陶。

通过朗读,大者可以陶冶性情、开阔胸怀、文明言行、增强理解,小者可以有效地培养对语言词汇细致入微的体味能力以及确立口语表述最佳形式的自我鉴别能力。

因此,要想成为口语表述与交际的高手,就不能漠视朗读。

第二部分:朗读方法1. 朗读首先要正确“正确”指的是用普通话读,发音清楚响亮,不读错字、不掉字、不添字、不颠倒、不唱读,能读出轻声和儿化音。

朗读正确,是读书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比较难达到的要求,稍不注意,就会出错。

要读得正确,必须养成认真读书的习惯,读书时要做到“三到”,即眼到、口到、心到。

2. 在读正确的基础上,要做到朗读得流利流利指的是不断读,不读破句,不重复字句。

要做到流利地读就不能看一个词读一个词,看一句话读一句话。

要做到嘴里读这个词的时候,眼睛就看到下面一个词甚至几个词;嘴里读这句话时,眼睛就看到下面一句话。

3. 朗读速度要适中在朗读过程中还要注意停顿,标点是书面语言的组成部分,它表示了句子的不同语气和不同长短的停顿,所以要能根据文中的标点读出适当的停顿。

正确地读出标点的停顿,可以帮助理解词句的结构、文章的意思及作者的思想感情。

除了注意长句中间的停顿,在读完课题后,也应稍做停顿。

读作品时,每个自然段之间也应有停顿。

4. 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读理解是朗读的实质,也是朗读的目的,如果朗读得正确、流利、速度也合适,停顿也正确,但读完后不理解内容,等于白读。

滑县裳华职业技术中专学生日常学生行为规范

滑县裳华职业技术中专学生日常学生行为规范

课堂课间行为规范讨论稿l、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迟到要喊“报告”,老师同意后方可入班。

2、预备铃响,学生迅速进入教室坐到自己位置,拿出上课用品放在桌子上,做到头正、腰直、手放下,静候老师上课。

3、上课铃响,老师进入教室,全体学生起立致敬喊:“老师好”,老师示意后方可坐下。

4、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讲普通话。

5、提问先举手,回答问题须立正,经老师示意后方可坐下。

6、保持课堂安静,不随意插嘴,不起哄、不顶撞老师。

7、上课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玩手机、照镜子、看课外书、瞌睡、乱丢垃圾等。

8、上课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及奇装异服。

9、课堂上不违规用电。

如不充电、不开电棒、电扇、不动摄像头等。

10、下课铃响,起立向老师致敬,请老师先行。

11、下课后将凳子统一放到桌子下面,学习用品放到指定位置。

12、值日生要及时擦黑板,捡拾教室垃圾,保持教室清洁。

13、课间不攀爬护栏,不拥堵楼梯,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在楼内玩球等危险性活动。

14、课堂上和课间不擅自离校,离校须交由班主任签名的放行条。

学生宿舍内务行为规范讨论稿一、宿舍5SK规范1.整体布置:床、柜及其他生活用品统一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高雅健康。

2. 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不能在床、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乱挂。

3. 床面: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能堆放杂物,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洗漱等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整洁有序,不堆放杂物。

5.地面:保持地面洁净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脏衣服及其它杂物,尤其床下面要经常清洁。

6.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统一在阳台晾晒。

7、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8、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9、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二宿舍休息规范1.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

《中职生日常行为规范》(可编辑修改word版)

《中职生日常行为规范》(可编辑修改word版)

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

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不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

不打架骂人、说脏话。

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

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网吧、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9.要讲普通话。

使用礼貌用语。

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

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等。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

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珍惜时光。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

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

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考试不作弊。

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

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做有损于国格和人格的事。

3、不打架斗殴、不赌博偷盗、不酗酒吸烟、不吸食毒品,不逃学逃夜,不看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网吧等场所,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上课专心听讲,独立完成作业,培养创新能力。

5、提高技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培养职业道德。

6、学会自我调节情绪的能力,积极参加心理健康辅导活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达到《国家体锻标准》。

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学习和掌握一定的艺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艺术欣赏能力。

8、为人诚实守信,考试不作弊;切实履行就业协议,不违约。

9、说话和气,待人有礼;异性交往,大方得体。

10、尊重他人隐私,不随意进入他人房间,不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日记,尊重少数民族同学的民族习俗。

11、遵守“七不”规范。

12、爱护自然环境,树立环保意识。

13、善待他人,乐于助人,学会与他人合作。

14、学会料理个人生活,主动承担部分家务,热心参加公益劳动和志愿者活动。

15、生活俭朴,学习理财,不浪费水、电、粮食等。

不烫发、不染发、不发妆、不戴首饰,着装整洁大方。

(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熟记国歌歌词,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不烫发,不染发,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披肩,不穿高跟鞋.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学会自我调适情绪,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不气馁,保持心理健康。

8.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

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

不带过多贵重物品和现金到学校,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抢、防骗、防盗。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9.平等待人,与人为善。

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

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10.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递送物品时要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1.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12.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公共场合要讲普通话.13.尊重他人隐私,不随意进入他人房间、不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4.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5.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考试不作弊。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6.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出入学校要凭校徽、校牌。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有事须请假。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认真预习、复习,主去学习,按时按量完成作业,上课期间不听音乐,手机要关闭或铃声调至振动,一旦被老师发现要由家长来领或由班主任保留半年,再还给学生.18.认真参加技能训练,提高专业动手能力。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博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蓄胡须,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

尊重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

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时要多做自我批评和反省。

11、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缺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

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中职学生行为规范

中职学生行为规范

中职学生行为规范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中职学生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穿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色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

尊东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

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团结、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

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套路按,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一、热爱祖国,积极向上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术、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维护祖国利益,尊重民族习惯,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危害民族团结的活动。

4、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反对个人主义。

二、遵纪守法,严于律已。

5、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和社会主义法则,反对无政府主义。

6、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上课、实习、集会和参加其它集体活动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不做与该活动无关的事。

7、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未经允许不得外宿,不得留宿他人。

8、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拥挤。

三、关心集体,遵守公德。

9、关心和爱护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他人的事。

10、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安全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对违反社会秩序和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揭发和斗争。

11、爱护公物,不私自拆换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爱护花草树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12、拾金不昧,不私拿别人的钱物,未经同意,不拆看他人的书信、日记。

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四、自尊自爱,文明礼貌。

13、举止文明,行为端正。

不骂人,不打架斗殴,不起哄滋扰,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听不唱格调低下的歌曲,不赌博,不吸烟酗酒。

14、服饰整洁大方。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在会场、教室等公共场所不穿背心、拖鞋和裤衩。

15、尊老爱幼,礼貌待人。

尊敬长辈和教职工,见面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礼貌,关心家庭,体贴父母,团结同学,正常交往,不谈恋爱;发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评;乘坐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弱、病、残、孕妇及师长让位、让座。

中职学生行为规范

中职学生行为规范

中职学生行为规范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中职学生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穿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色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

尊东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

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团结、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

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套路按,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度

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度

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度前言为了维护学生的学习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确保校园环境安全干净有序,特制定此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度,请全体学生认真遵守。

一、宿舍行为规范1.宿舍卫生1.1 宿舍内要保持整洁,衣柜里的衣物要摆放整齐。

1.2 宿舍内的垃圾要及时倒掉,厕所每日清洁,保持厕所清洁干净。

1.3 宿舍内不能使用明火,禁止烟熏火燎,不得存放可燃物品,不得私拉电线,不得损坏宿舍设备。

2.宿舍安全2.1 宿舍门户要随时关锁,不得私自将宿舍门开启或让生疏人员入宿舍。

2.2 宿舍内不得架设违反学校章程的宣传品。

2.3 因违规行为造成宿舍设备毁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宿舍作息3.1 学生要按时就寝,禁止打扰其他同学休息。

3.2 食品垃圾和饮料瓶等不能放在房间里,禁止在房间存储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在房间内如厨房一样进行明火烹调。

3.3 禁止看成人内容,不得违反学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恶意损害他人。

4.宿舍舍友关系4.1 学生要相互尊重,不得私自调换床位,禁止随意搬换家具。

4.2 宿舍内发生的矛盾要通过协商解决,不得诬告或恶意攻击其他同学。

4.3 宿舍内不能存放违禁物品,如酒精、毒品等。

二、校园行为规范1.校园安全1.1 学生要爱惜公共设施,不得破坏或污损,如监控设施,消防器具等。

1.2 禁止学生在教学楼过道或楼道内乱扔垃圾,如橡皮、纸屑等。

1.3 禁止交通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乱穿马路等。

2.校园卫生2.1 学生要保持教室、图书馆等区域的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教室、图书馆、校园灌木等场所乱涂乱画。

2.2 学生要养成更换鞋套的好习惯,保证教学区地面的清洁卫生。

2.3 禁止抽烟、吸毒等行为,损害自身身体健康和他人利益。

3.校服着装3.1 学生要穿戴整洁、得体的校服,不得赤膊、裸露,不得搭配不恰当的配饰。

3.2 校服使用期限一般为两年,学生要注意维护、清洗校服。

3.3 不得佩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标志、徽章等。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修订)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修订)

XXX学校学生行为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施细则》、《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的职专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施细则》、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困难补助金;(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技能证书、上岗证;(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可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裳华职业技术中专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裳华职业技术中专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裳华职业技术中专学生一日行为规范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早操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到操场出操,要做到快、静、齐,保持队伍整齐,跑操誓言声音响亮。

要叠好被褥,摆放好物品。

保持好宿舍卫生,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不随地吐痰。

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二、教室、卫生区5SK工作值日生要及时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教室、公共卫生区,保持好教室、公共卫生区整洁,无杂物。

爱护,保护学校财务。

三、上课要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听课,记好笔记,不迟到、不说话、不玩手机、不违反课堂纪律,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按时完成作业。

四、集会学校集会、课间操等大型活动,要整队入场,不说话喧哗、不起哄、不乱扔果皮、纸张,退场时要按顺序退场。

五、午休要按时休息,不许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午休后要按时起床,按宿舍管理要求整理床铺,然后到教室上课。

六、活动1、积极参加课外活动,锻炼身体,要注意运动安全,防止意外受伤。

不允许在教室、宿舍进行体育活动。

2、学生在校一律佩带胸卡,凭胸卡进出学校或宿舍。

3、要爱护花木,不踏草坪。

4、在学校不穿奇装异服,不佩戴饰物、不化妆描眉,不留长发。

5、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6、说文明话、不带脏字、不骂人、不打架斗殴。

7、严禁从窗户向外倒水、扔垃圾。

七、就餐到食堂就餐,要有秩序,排队买饭,不得加塞、拥挤,不准把饭带回宿舍,爱惜粮食,尊重师傅的劳动,不乱倒饭菜。

八、宿舍晚自习后要尽快到宿舍休息,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打牌、下棋,严禁彻夜不归,通宵上网。

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及时关灯。

严禁私自留宿,不准随意窜宿、换宿,不许在宿舍私拉电线、乱用电器。

《职业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职业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职业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职业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目标
本文档旨在规范职业学生的日常行为,以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
素养和道德品质,提升他们的职业能力。

行为准则
1. 尊重他人:职业学生应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并以友善和
礼貌的态度与他人交往。

2. 遵守纪律:职业学生应遵守学校和班级的纪律规定,如按时
上课、准时完成作业等。

3. 保持整洁:职业学生应保持个人卫生并保持研究环境的整洁,如保持教室和实验室的整齐和干净。

4. 勤奋研究:职业学生应认真对待研究任务,积极参与课堂讨
论和实践活动,并主动寻求知识和技能的提升。

5. 合作共享:职业学生应与同学合作,相互支持和分享资源,
遵守团队合作的原则。

6. 保护环境:职业学生应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妥善处理垃圾
和化学品,并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

7. 忠诚守信:职业学生应遵守诚信原则,坦诚待人,诚实守信,并遵守学校的保密规定。

惩罚措施
违反本行为准则的职业学生将面临以下惩罚措施:
-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

- 纪律处分:在学校纪律处分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 研究处分:如取消课外活动资格、禁止参加学校特殊活动等。

- 暂停入学资格: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让其退出学校。

- 终止合作关系:对涉及职业实或就业的情况,与相关公司或
机构终止合作关系。

本文档将在职业学生加入学校时向其宣读,并要求他们遵守行
为准则。

学校将定期对行为准则进行评估和更新,并依据行为准则
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学校学生行为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施细则》、《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的职专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施细则》、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困难补助金;(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技能证书、上岗证;(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可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第七条学校要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通过校务公开及聘任学生干部等方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九条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职专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

学生成立团体,需向学校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批准。

学生团体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学生进行课外活动在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帮助。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

第十四条学生(或学部)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必须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

对未获批准的,学校依法劝阻或制止。

第十五条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要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

学生必须遵守《厦门市同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等住宿管理规定。

第四章学生违纪的认定及处理第十七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有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十八条留校察看原则上以一年为期,毕业班学生可为半年。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内有明显进步表现的,可以解除其留校察看;无明显进步表现的,应延长其留校察看时间;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内又受警告或以上处分错误的,应给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对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者,按以下规定处理:1、经教育后认错态度好,并有真诚悔改或显著进步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经教育后仍坚持自己的错误而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条对组织和煽动闹事,罢课、罢考、扰乱社会秩序和教学秩序,张贴大、小字报者,按以下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能正视错误者,给予记过处分;2、情节较重,但经教育后认错较好,并有真诚悔改或显著进步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3、情节较重,经教育后坚持错误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以下规定处理:1、过失者,按损坏物价值予以赔偿;2、故意者,视其情节除赔偿、罚款外,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3、毕业(结业)等原因离校时,破坏公物或在公共设施上乱图乱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通知用人单位。

情节恶劣者,取消其就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偷窃、诈骗、敲诈勒索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者,按以下规定处理:1、作案价值在100元以下(含本数,下同)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并退还财物;2、作案价值在100-500元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并退还财物;3、作案价值在5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并退还财物;4、因作案受两次(含两次)记过以上处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退还财物;5、作案未遂,但经保卫、公安部门确认已作案者,给予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严禁学生酗酒,违者给予警告处分;屡犯或因酗酒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凡在学生宿舍往楼下扔酒瓶或其它重物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二十四条禁止学生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一经发现,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虽未直接参与赌博,但在现场观看或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品行不端者,按以下规定处理:1、扰乱课堂、考场、会场、学生宿舍区、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秩序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在校外的言行有损于学校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3、严禁学生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会场等公共场所吸烟,违者给予通报批评,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以上处分;学生不得穿背心、吊带服或拖鞋等进入上述公共场所,违者给予警告处分;4、在校园内男女交往要举止得体。

在校期间因男女交往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5、观看或复制、传播色情网、黄色淫秽录相、刊物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妨碍他人通信自由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利用电脑、网络或其它通讯工具进行非法活动,侵害他人权益,发表或散布反动言论和不良信息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在浴室、厕所等场所行为不轨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有调戏、侮辱异性等流氓行为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情节恶劣者,违反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者,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9、在工作人员(含学生干部)执行公务时,不听劝阻,态度恶劣,且威胁、辱骂工作人员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侮辱、谩骂、诽谤、诬告、陷害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包括学生干部),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学籍。

第二十六条对肇事、策划、打架、斗殴者,按以下规定处理:1、肇事者(通过各种方式的言行挑起事端、争执、纠纷):(1)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视情节态度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视情节态度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策划者:(1)策划怂恿他人造成打架事端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2)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3、打人者:(1)动手打人未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态度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致他人轻微伤者,视情节态度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致他人轻伤者,视情节态度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4)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殴打事态发展,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者:(1)未造成伤害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2)造成伤害后果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3)后果伤害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持械打人者:视情节态度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6、持械威胁者:(1)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2)引起事端或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结伙斗殴者:(1)结伙打群架,加重处分,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2)纠集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其他参与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9、目击事件过程而故意为他人作伪证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打架事件处理过程中,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10、一人有两款以上行为者,加重一级处罚。

11、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态度差、表现不好,将加重处分等级。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态度好、表现好、有悔过之意,可以从轻处分等级。

12、打架后,以“私了”为名勒索财物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13、殴打教职工或管理人员(包括执行公务的学生干部)者,加重处分。

14、打架情节严重者或态度十分恶劣者交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处理。

15、打人致伤者,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均需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和其它损失,如不按期缴纳赔偿费,从重处分。

第二十七条在学校规定晚自习时间内,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自习,具体按《厦门市同安职业技术学校考勤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如有违犯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含三次)以上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留宿者给予男女双方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

第二十九条学生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将异性留宿者,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生在晚自习时间后外出,在学生宿舍熄灯前未归或翻越学校大门、宿舍大门、栏杆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屡犯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