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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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的招标行为,加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并有效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顺驰(中国)华北集团所属各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工程;修缮工程;设备和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等合作方的确定一律按本办法的招标程序执行。
(二)小型工程、零星工程(包括:围墙、大门、自行车棚等)以及经主管副总以上领导同意后的特急工程,由项目部组织招标或比价,详细资料报成本部(运营部)备查,由成本部监督执行。
(三)对于专业垄断及不适于招标的业务操作,需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报主管副总审批,详细资料报成本部(运营部)备查,由成本部(运营部)监督执行。
(四)招标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邀请议标等方式进行。
三、职责及管理的实施
(一)招标原则及要求
1、各项招标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综合评定、择优定标的原则。
2、每项招标工作原则上有不少于三家投标单位参加竞标;投标前要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
3、凡属于集团甲控、甲供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必须在集团圈定的范围内利用分公司二次招标的形式选定。凡材料、设备档次差异较大或集团甲控、甲供材料、设备范围内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执行本招标程序并提前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4、评标应以方案可行、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报价合理和售后服务优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5、严格招投标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及主管建安工程、装修工程和材料设备采购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应回避竞标;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不经招投标或集体讨论而指定施工(供货)单位;严禁明招暗定,招标走过场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特别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招标人员泄漏标底,以各种形式同投标单位有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通过招标为己谋取私利的行为,应严肃处理。对于触犯法律的应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任何部门及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标单位索要物品;也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形式的馈赠,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要追究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触犯国家相应法规条款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责任。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招标人员任何物品;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招标的公平、公正。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我方有权取消其合作资格,并在以后的所有顺驰项目中不再使用。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应招标工作肢解或捏造事实,使之符合本规定的排它情形,不进行招投标。
(二)部门设置及职责
1、项目部对招标结果负责,负责填报《招标成果审批表》。
2、工程管理部对招标过程负责,负责组织、记录、收集相关资料等招投标全过程各项工作,使招投标工作过程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
3、成本部(运营部)为项目工程部提供经济技术支持,提供相关招标的标底等经济技术数据,并审核《招标成果审批表》。
4、分公司项目部根据项目整体工作计划安排,每月20日前向工程管理部(运营部等相关部门)提交下月招标计划,填写《月度招标计划申请表》。
5、工程管理部(运营部)收到项目部月招标计划后2日内,审核项目部招标计划。与项目部确认招标方式,招标地点,提供招标侯选单位。
6、工程管理部(运营部)配合项目部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工作安排计划。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
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要求等
(3)合同主要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
(5)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提供工程量清单
(6)技术、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要求条款
(7)设计图纸
(8)投标辅助材料
7、工程管理部(运营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招标小组并填写《***工程招投标评标小组成员登记表》报请公司副总审批。评标小组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成本部主管、及相关专业工程师组成。
8、招标小组成员的职责与权利:
(1)认真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保质保量、科学公正地完成评标工作
(3)按规定准时到场参加评标,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的各种规定。
(4)严格执行评标标准,对投标内容独立发表和保留自己的意见,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科学公正地评分和签署意见。
(5)对投标书中有疑义时,可以向投标人质疑。
(6)小组成员必须对评标的全过程严格保密。中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不得对外泄露。
(7)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如果已进入的必须更换。
(8)小组成员须在《招标成果审批表》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如果小组成员拒绝在《招标成果审批表》上签字,同时未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9、工程管理部(运营部)组织评标小组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审核《***工程投标资格预审表》。对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并上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将中标单位列为“合格合作方”。
10、工程管理部(运营部)召开标前会并对招标文件向投标单位进行澄清和答疑,如有必要组织投标单位现场勘察。
11、工程管理部(运营部)负责主持招标会议,并作好记录工作。招标会议的一般顺序为:(1)主持人宣布开会(2)介绍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3)宣布招标小组人员名单(4)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5)宣布评标原则(6)检验投标人有关证件、标书密封情况,宣布有效标书(7)抽签决定唱标顺序,依次启封投标书,宣讲投标书主要指标(8)公布标底(9)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10)宣布复会(11)公布评标结果(12)招标人代表讲话(13)会议结束。
12、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项目部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3、确定中标单位后,项目部负责填报《招标成果审批表》进行审批,申报正式合同;工程管理部对招标过程中的全部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14、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集团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