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框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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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股份公司方案框架报告
根据浙南市场领导小组的指示,为完善并规范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增强企业竞争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关于设立“浙南农副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拟编制以下方案(草案):
一. 设立依据:
(一)根据(1992)402号”文件,关于中心市场项目设立。
(二)根据(2011)80号文件内容结果,“中心市场服务处”由公司和公司以51%和49%的股权比例组成。
二. 设立重要性: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制度:
通过对公司股份制改革,可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投资多元化,创造有利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的制度基础。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这对于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为公司多元化发展奠定基础,促进融资渠道向资本市场发展。
随着市场变更为股份制公司并上市,可多元化发展,有利于公司的价值最大化,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 设立章程框架:
股份公司采取原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类型的形式,由原投资法人温州市农村综合开发总公司(以下称甲方)及浙江中盛实业投资公司(以下称乙方)共同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
第一章股份公司名称、宗旨、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股份公司名称为:(名称不仅体现公司行业特点,应具备
公司经营发展的前瞻性,建议再斟酌)。
住所:。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管理形式
股份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份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附:机构框架图,请领导补充调整)
机构框架图
第二章发行股份总额、方式、股份类别和每股金额
第五条股份总额
股份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_10000__万股,股份公司的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__1__元
第七条发行股份方式
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足额认购,以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资产按1:1的比例折算。
第八条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三章发起人认缴股份的数额、出资比例、方式及缴付时间
第九条发起人认缴股份数额、出资比例
温州市农村综合开发总公司(以下称甲方) 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 51 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浙江中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49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公司章程、规则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及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
4.当公司依照国家政策法律上市时可优先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终止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按认购股份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按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章股权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股权管理基本规则:按公司法规定执行
第六章股东大会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总经理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重大股权变更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7.选举董事会或更换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议事规則:按公司法规定执行
第七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一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由最大股东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