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培训课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一、编制范围
建筑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渝开发•南城国际一期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及施工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修订函等所确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背景音乐系统、管网、桥架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子系统及其相关部分建设,即:
(1)视频监控系统;
(2)可视对讲系统;
(3)停车场管理系统;
(4)离线式电子巡更系统;
(5)综合布线系统(含通信网络);
(6)周界防范系统;
(7)信息发布系统;
(8)机房电源系统;)
二、编制依据
1、渝开发·南城国际一期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
4、渝开发.南城国际一期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业务联系函件等。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招标图说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中的计量规则编制。规范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招标图说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招标施工图说及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业务联系函件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图说自行复核,如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疑义(包括工程量不符、漏项、错项等),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对有疑义的内容进行复核,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将被视为已涵盖本工程招标图说的全部的工作内容工程量;如果在开标前投标人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任何异议,将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已涵盖本工程招标图说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量,各投标人依据此清单内容和工程量,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图说以及合同条款包括的内容并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后进行总价包干报价。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招标图说若有施工内容而清单中无项目的(或漏项)或工程量少算的,视投标人在投标时经过充分测算后,将其费用包含在了其他项目中,不另外进行报价和结算。如投标人中标,该投标人的投标价即被认为是涵盖了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作内容的合同价,实行工程招标图说建设任务和价格包干,除合同规定可以进行调整的事项外,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变动。
四、投标报价说明(包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3.2条投标报价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施工设计图说等的相关内容,依据国家现行的技术和经济规范、标准,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结合企业自身实
力及市场行情对本次招标范围自主报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费包括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所有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运输费、管理费、所有常规及非常规检验试验费、特殊检验试验费(包括2012年12月31日前规范要求及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检测试验费)、人工费调增、融资财务费用、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配合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生态小区正式评审验收费用等其他任何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和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规定在投标函中以暂定金额单列,进入合同总价。
4、本工程人工费调整,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行测算计入报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5、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设备(如果有)由各投标人按招标施工设计图及相关规范规定,参考《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指导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企业自身采购渠道及实力自主报价(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不属于投标人承包范围或不由投标人采购的除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6、招标文件明确的所有履约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方式所产生的财务费用由
各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内,不单独计取。
7、投标人的投标包干报价,还应包括其他按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包含在总价中的费用。
8、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
9、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
10、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图说的相关内容。
1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2、招标图说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招标图说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3、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若与招标图说不符时,投标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作内容”栏内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确定后报价。
1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作内容”栏内的“工作内容”、招标范围内设计招标图说所示工作内容、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细目的全部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