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矿权投资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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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投资煤矿的法律规定(3篇)

印尼投资煤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印尼作为全球重要的煤炭生产国,其煤矿资源丰富,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投资者的关注。

为了规范煤矿投资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投资者权益,印尼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印尼投资煤矿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印尼煤矿资源概况印尼煤炭资源丰富,储量居世界第三位,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加里曼丹、爪哇等岛屿。

印尼煤炭种类繁多,包括烟煤、无烟煤、褐煤等,广泛应用于电力、钢铁、化工等行业。

近年来,印尼政府积极推动煤炭出口,使其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

三、印尼煤矿投资法律法规体系印尼煤矿投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 基本法律《矿业法》(Undang-undang Pertambangan Mineral,简称UPM)是印尼煤矿投资的基本法律,于1967年颁布,后经过多次修订。

该法规定了矿业活动的原则、矿业权制度、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2. 矿业权制度相关法规(1)《矿业权法》(Undang-undang Hak Pertambangan,简称UHP)是规范矿业权制度的主要法规,于1981年颁布。

该法规定了矿业权的取得、转让、变更、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2)《矿业权使用费法》(Undang-undang Pungutan Uang Hak Pertambangan,简称UPUHP)是规范矿业权使用费收取的法规,于1991年颁布。

该法规定了矿业权使用费的种类、计算方法、收取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3.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相关法规(1)《矿产资源法》(Undang-undang Pertambangan Mineral,简称UPM)规定了矿产资源开发的原则、审批程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2)《环境保护法》(Undang-undang Perlindungan Lingkungan Hidup,简称UPLH)是规范环境保护的主要法规,于2009年颁布。

该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原则、制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中国投资印尼煤矿产业分析报告(精编版)

中国投资印尼煤矿产业分析报告(精编版)

中国投资印尼煤矿产业分析报告(精编版) 中国投资印尼煤矿产业分析报告前言: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各国对于能源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

除了可再生能源外,其他绝大多数能源都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是否拥有充足的能源也成为各国经济能否稳定快速发展的判断标准之一,因而能源的争夺也成为各国竞争的重点。

煤炭作为能源领域重要的矿产资源,其用途十分广泛,可以用于发电、建材、工业锅炉、生活等等。

根据进出口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煤炭进口量达到1.8亿吨,已经超越了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煤炭进口国。

中国煤炭进口量激增的重要原因是国内煤炭行业的内部整合和技术改造迫使大量的中小煤矿主退出市场。

煤矿主拥有大量闲置资金,如何引导他们进行正确投资,正成为政府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印度尼西亚作为全球最大的煤炭输出国,拥有相当丰富的煤炭储备,如果将闲置资金用于海外煤炭资源的开发,一方面能为中国高速的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能源供应,另一方面也能丰富国内民间闲置资金的投资渠道。

本报告将阐述投资印度尼西亚煤矿开采的可行性分析。

一、印尼煤矿产业现状。

1、储量大。

据统计,印尼煤炭资源储量为580亿吨,已探明储量193亿吨,其中54亿吨为商业可开采储量;由于很多地区尚未探明储量,印尼政府估计煤炭资源总储量或达900亿吨以上。

2、产量大、出口量大。

印尼2011年煤炭产量为3.4亿吨,2012年预计可能达到3.9亿吨。

预计到2025年,印尼煤炭产量将达到4.05亿吨。

印尼2010年煤炭出口总量约为2.75亿吨,其中70%销往亚洲地区,主要是印度、日本、中国等。

印尼煤炭对中国的出口增长速度较快,平均年增长率达21%,2010年达到4290万吨。

如今印尼已经是中国南方部分地区的主要煤炭来源地。

3、露天开采。

与中国矿井采煤相比,印尼煤矿90%采取露天开采,开采成本较低,安全性强,易于管理控制。

4、主要矿区分布。

印尼已探明煤炭储量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两岛,特别是集中在苏门答腊岛的中部和南部,以及加里曼丹岛的中部、东部和南部。

海外投资矿权流程及条件

海外投资矿权流程及条件

海外投资矿权流程及条件我给你说啊,这海外投资矿权啊,可不像在自个儿家院子里种点菜那么简单。

我当时啊,就跟个没头的苍蝇似的,两眼一抹黑就想去弄这个矿权。

我那模样啊,头发乱得像个鸟窝,眼睛里满是迷茫,脸上还带着一种愣头青的傻气。

我就这么闯进了那个复杂得像迷宫一样的海外投资矿权的世界。

首先呢,你得有那个钱,可不是小数目啊。

我就到处去凑钱,找那些朋友啊,朋友一看到我,就像看到讨债的一样,眼睛瞪得老大,往后躲着说:“你咋想起来干这个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就陪着笑说:“哥,这可是个大机会,你就信我一回。

”那场面,真是又尴尬又好笑。

有了钱还不行,你得去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

那法律条文啊,就像天书一样,密密麻麻全是字。

我找了个当地的律师,那律师长得特别严肃,眼睛小得像条缝,说话还带着一股傲慢劲儿。

我就陪着小心跟他说:“您可得给我讲明白喽。

”他就一边翻着文件一边慢条斯理地给我讲,我听着就像听外语似的,脑子嗡嗡的。

然后就是找矿源,那地方啊,有的在深山老林里,荒得很。

我跟着勘探队进去,那里面的树长得比房子还高,阴森森的。

勘探队的那些人啊,一个个灰头土脸的,像刚从土里钻出来一样。

他们拿着那些仪器在那捣鼓,我就在旁边干着急,啥也不懂,就盼着他们能喊一句“找到了”。

还有啊,你得和当地的政府部门打交道。

那些官员啊,有的很热情,有的就爱摆架子。

我去办事的时候,看到那些办公室里,有的人忙得像陀螺,有的人在那慢悠悠地喝茶看报纸。

我站在那,心里直打鼓,想着可别出啥岔子。

这过程中,各种手续要办,各种文件要填,我都感觉自己不是在投资矿权,而是在玩一个超级复杂的游戏,一不小心就满盘皆输。

再就是要考虑当地的人文环境。

有些地方的老百姓,对矿啊有特殊的感情,觉得是他们的圣地啥的。

我有一次就遇到一群当地老百姓围过来,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脸上带着警惕的神情,叽里咕噜说着我听不懂的话。

我当时就懵了,不知道该咋办。

还好有个翻译在旁边,费了好大劲才解释清楚。

中资印尼锌矿项目一览

中资印尼锌矿项目一览

中资印尼锌矿项目一览该文档旨在提供中资在印尼的锌矿项目的概述。

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和数据: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中资印尼锌矿项目- 项目类型:采矿项目- 项目地点:印度尼西亚- 项目所有者:中资公司项目背景- 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锌矿生产国之一。

- 中资公司在锌矿开采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 中资公司决定在印尼开展锌矿项目,以利用印尼丰富的矿产资源。

项目目标- 开发和经营一个现代化的锌矿项目。

- 提供就业机会和经济发展机会给当地居民。

- 为印尼的锌矿产业增添价值。

项目计划1. 前期准备阶段:- 获取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 确定矿区边界和资源储量。

- 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2. 开发阶段:- 建设开采设施和相应的基础设施。

- 进行矿石开采和加工。

- 实施环保措施。

3. 运营阶段:- 矿石提炼和加工。

- 锌产品销售和分销。

- 进行持续的环境监测和管理。

项目预期效益- 创造就业机会:项目预计将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为当地居民带来经济收益。

- 贡献经济增长:项目的开发和运营将为印尼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 增加出口收入:项目锌产品的销售有望增加印尼的出口收入。

项目风险和挑战- 环境影响:矿产开采可能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和管理措施。

- 社会接受度:项目在当地社区的接受度和支持度是一个重要因素,需要进行有效的社会沟通和参与。

- 法律和政策变化:变化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可能对项目的开发和运营产生影响,需要进行及时的监测和调整。

结论中资印尼锌矿项目将为印尼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创造机会,并为印尼的锌矿产业增添价值。

然而,项目也面临一些环境和社会方面的挑战,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

中资公司将与当地社区和相关方合作,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共赢。

印度尼西亚煤矿投资参考资料(10.13上报)

印度尼西亚煤矿投资参考资料(10.13上报)

印尼煤矿投资参考资料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一、印尼共和国国家概况历史:1942年日本占领印尼,1945年日本投降后,印尼爆发八月革命,8月17日宣布独立,成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1947年后,荷兰与印尼经过多次战争和协商,于1949年11月签订印荷《圆桌会议协定》。

根据此协定,印尼于同年12月27日成立联邦共和国,参加荷印联邦。

1950年8月印尼联邦议院通过临时宪法,正式宣布成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人口:约2.3亿,人口数世界排名第四。

民族:有100多个民族,最大的为爪哇族(45%);华人约占5%。

语言:官方语言为印尼语,英语较为流行。

宗教:伊斯兰教占比例最大(87%)。

货币:印尼盾,可自由兑换。

1美元≈9200印尼盾。

地理:亚洲东南部,又17,000多个岛屿组成,总面积为190万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30个省、2个特别行政区及1个首都区。

主要城市:雅加达、泗水、万隆、棉兰等。

时区:首都雅加达位于东7时区,比北京时间晚1小时。

矿产资源:石油、天然气、金、铁、镍、铬、铝、铜、煤炭等。

煤炭出口居世界第一位;金、铜和镍的产量列世界前十位。

气候:地处热带,分为雨季(4月-10月)及旱季(11月-3月)。

GDP:2010年GDP达7067亿美元,人均GDP达3004.9美元竞争优势:政治社会总体稳定;经济增长前景看好,自然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市场化程度较高,金融市场充分开放;人口众多,劳动力成本低。

投资主管部门: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在东盟地位:印尼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简称“东盟”)最早的成员之一;目前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2009年GDP总值约合5470亿美元),也是东盟最有影响力的成员之一。

二、印尼煤炭资源概况及主要开发商据印度尼西亚能矿部统计,2010年煤炭资源量为1049亿吨,已探明储量211亿吨,其中商业可开采储量为54亿吨。

主要分布在加里曼丹(Kalimantan)岛和苏门答腊(Sumatera)岛。

印尼投资煤矿的法律规定(3篇)

印尼投资煤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印尼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出口国之一,其煤炭资源丰富,储量位居世界前列。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煤炭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印尼煤炭市场对我国煤炭企业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印尼投资煤矿并非易事,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印尼投资煤矿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供我国企业在印尼投资煤矿时参考。

二、印尼投资煤矿的法律框架印尼投资煤矿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部法律法规:1.《投资法》(Investment Law)《投资法》是印尼关于投资的基本法律,旨在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公平、公正、透明和有利的投资环境。

根据《投资法》,印尼政府鼓励外国投资,并对投资进行分类管理。

2.《矿业法》(Mineral and Coal Mining Law)《矿业法》是印尼关于矿业和煤炭开采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矿业权的授予、管理、保护和转让等内容。

根据《矿业法》,印尼政府将矿业权分为勘查、开发、加工和出口四个阶段。

3.《煤炭和矿业商务法》(Coal and Mineral Business Law)《煤炭和矿业商务法》是关于煤炭和矿业商务活动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煤炭和矿业商务活动的主体、行为、责任和处罚等内容。

4.《环境保护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环境保护法》是印尼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目标、措施和责任等内容。

投资煤矿企业需遵守该法,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5.《劳动法》(Labor Law)《劳动法》是印尼关于劳动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和劳动关系等内容。

投资煤矿企业需遵守该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印尼投资煤矿的法律规定1.投资类型印尼《投资法》将投资分为以下几类:(1)鼓励类投资:印尼政府鼓励外国投资于能源、交通、通讯、农业、渔业、旅游、教育和卫生等领域。

(2)优先类投资:印尼政府优先考虑外国投资于国家发展战略、产业升级和就业创造等领域。

印尼矿业政策与投资环境

印尼矿业政策与投资环境

七、印度尼西亚(一)印尼矿业政策(1)矿业管理体制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是印度尼西亚矿业的政府主管部门。

其中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制定矿产资源和地矿产业政策,颁布和执行矿业法规,并通过政策导向、矿业执法进行全国矿业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全国基础地质调查、广义环境地质调查和研究、矿产资源总量调查和评价研究,为引导矿业投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该部下设的地质与矿产资源局、石油与天然气管理局分别管理全国的固体矿产和油气资源的有关工作。

(2)矿业法规2009年1月印尼正式签发2009年4号令,即《矿产和煤炭矿业法》,新法取代了实施42年的1967年的11号法(印尼原矿业法)。

新矿法的主要有一下重要的内容:1)、矿业权的设置与管理新矿法中的矿业许可证包括3种:普通矿业许可证(IUP)、民间矿业许可证(IPR)、特别矿业许可证(IUPK)。

普通矿业许可证又分为两个阶段(或两部分):勘探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勘探许可证的权限包括普查、勘探和可行性研究;采矿许可证的权限包括矿山基建、矿产开采、加工运输和销售。

民间矿业许可证主要是用于小规模矿产开发,由当地县/市长负责发证,优先颁发给当地的个人、社会团体、合作社。

许可证初始期限最长5年,此后可以延长。

个人最大许可面积为1 公顷;社会团体最大面积5公顷;合作社最大面积10公顷。

特别矿业许可证由部长负责颁发,主要是针对特别可开采区而颁发的。

一个特别许可证的权限区内只授予1个品种金属或煤矿的特别开采权。

许可证持有者对矿权区内发现的新矿种拥有优先权。

特别矿业许可证包括勘探和生产运营两个阶段。

不同矿产各阶段在面积和期限上有不同的规定。

金属矿产勘探期间最大10万公顷,生产运营期间最大25000公顷;煤炭勘探期间最大面积5万公顷,生产运营期间最大15000公顷;金属特别矿业许可证的勘探期限最长8年,煤炭的勘探期限最长7年,金属或煤炭的生产运营期限最长20年,可延长2次,每次10年。

2)、权利和义务普通矿业许可证和特别矿业许可证持有者在符合法律规定下有权利用因生产所需要的公共设施及便利;除了放射性矿产衍生物,在缴纳了相关勘探和开采税费后,普通矿业许可证和特别矿业许可证持有者有权拥有生产的矿产品;普通矿业许可证和特别矿业许可证印度尼西亚持有者不能将其转让给第三方;只有在进行了一定阶段勘探后,才可在印度尼西亚股票交易中心转让其所有权或股票,转让前需通知主管的部长、省长或县/市长。

印尼矿产资源

印尼矿产资源

印尼矿产资源(2012-03-17 01:12:00)文章来源:驻印尼使馆经商参处印尼是东盟最大的国家,陆地面积191.9万平方公里,海洋面积316万平方公里(不含专署经济区),矿产资源丰富。

金属矿主要有:铝土矿、镍矿、铁矿沙、铜、锡、金、银等;非金属矿主要有煤、石灰石和花岗岩。

锌、水银、锰、铅、白土、安山岩、石英沙、长石、白云石、高岭土、膨润土、沸石、磷酸盐、石膏等也有一定的储量。

但是由于印尼地质勘探技术落后,统计工作薄弱,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差,政府对本国的资源储备状况掌握极不完整,长期以来矿产资源主要由外国公司开发利用。

根据印尼能矿部的统计资料,其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和分布情况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和分布情况(一)主要金属矿1、铝土矿印尼铝土矿资源储量为19亿吨,探明储量为2400万吨,主要分布在邦加岛和勿里洞岛、西加里曼丹省和廖内省。

2004年产量为133万吨,出口110万吨。

目前主要由印尼国营矿业公司PT. Aneka Tambang TBK进行铝土矿的开采工作,开采地点主要在廖内省宾淡岛和西加里曼丹省。

印尼国内对铝土矿的需求量很少,虽然印尼有铝业公司如PT. Inalum,但其通常直接从国外(如澳大利亚)进口铝材。

2、镍印尼镍矿资源储量约13亿吨,探明储量6亿吨,主要分布在马露古群岛、南苏拉威西省、东加里曼丹省和巴布亚岛。

2004年镍矿砂产量约400万吨,出口约325万吨。

目前,主要由印尼国营矿业公司PT Aneka Tambang Tbk和加拿大的PT International Nickel Indonesia(INCO)公司经营。

与铝土矿一样,由于冶炼技术和设备的缺乏,印尼国内对镍矿需求很少,对镍产品的需求则从国外进口如中国、日本和美国。

3、铁矿印尼铁矿主要分布在爪哇岛南部沿海,西苏门答腊、南加里曼丹和南苏拉威西,总储量为21亿吨,但开发利用较少。

目前,从事铁矿生产的主要有印尼国营矿业公司和印尼铁矿砂公司,年产量仅几万吨。

投资印尼矿山要注意的问题

投资印尼矿山要注意的问题

投资印尼矿产七大问题须注意所属铁合金系别:关键字:矿产内容概述:近些年,国内不断有各类团体前往印度尼西亚考察矿产资源开发情况,投资意向浓厚,但投资落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印度尼西亚矿产资源丰富,金、铁、镍、铝、铅储量较大,较适合投资开发。

但有...近些年,国内不断有各类团体前往印度尼西亚考察矿产资源开发情况,投资意向浓厚,但投资落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印度尼西亚矿产资源丰富,金、铁、镍、铝、铅储量较大,较适合投资开发。

但有七大问题需要中国投资者注意。

要对所谓的中介多加防范。

因为国内各类团体到印尼投资矿产的意向较为迫切,所以有些矿产中介一旦发现投资意向便前来洽谈。

他们利用国内团体不谙印尼语、不了解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盲区,一边虚与回旋,一边利用各种机会套取多种形式的劳务费,结果使国内的团体花了钱却见不到矿,最后扫兴而归。

要小心投资陷阱。

印尼有些拥有矿产资源的公司往往自己不投入资金采矿,而是首先从中国寻找合作伙伴,以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由中方公司出资、出设备,启动采矿工作。

一旦发现有价值的矿产,印尼方公司马上翻脸,通过各种手段驱逐中方,如果中方坚持留下来采矿,印尼方公司就利用事先布好的法律陷阱,要求中方公司支付数百万美元的资金方能采矿,最终总是使中方公司吃亏。

要理清矿权。

矿产拥有权是一项极为复杂的事宜,在印尼现行法律之下,个人、地方政府、中央政府都有可能单独或者联合拥有对某一矿区的开采权。

在开采阶段可能干扰较少,一旦发现足量矿产,各方闻风而至,出具各种文件说明自己也拥有部分甚至全部的产权,其目的是为了分一杯羹。

这样的局面轻者会干扰开采工作,重者会使投资者的权益被瓜分甚至全部被掠夺,造成血本无归的结果。

要熟悉法律、法规。

有关矿产的法律、法规十分繁杂,有中央法规,还有地方法规。

在采矿之前最好安排专人详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知晓其中的奥秘,一来避免触雷,造成损失,二来可以趋利避害。

海外投资矿权流程及条件

海外投资矿权流程及条件

海外投资矿权流程及条件海外投资矿权呀,这可有点复杂又有趣呢。

一、了解当地矿业政策。

不同的国家矿业政策那可是千差万别。

有些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特别欢迎,大开方便之门,有些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限制。

比如说,有的国家规定外资在矿业公司里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一定限度,就怕本国的矿业资源被外国完全掌控了。

而且呀,当地的环保政策也是必须要搞清楚的。

要是不小心触犯了人家的环保红线,那投资可就打水漂了。

就像在某些国家,对于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水处理、土地复垦都有超级严格的要求。

你要是不按照要求来,不仅会被罚款,还可能被直接吊销矿权呢。

二、矿权类型要分清。

海外的矿权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

有勘探权,这就像是你有了一个寻宝的许可证。

你可以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勘探,看看地下到底有没有宝藏,也就是有价值的矿产资源。

还有开采权,这个就更厉害了,就表示你可以正儿八经地把那些矿产从地下挖出来,变成钱啦。

不过这两种矿权的获取条件也是不一样的。

勘探权可能相对容易一点,但是你得在规定时间内有一定的勘探成果,不然可能就会被收回。

开采权呢,除了要满足勘探的成果要求,还得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实力来保证开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地质勘探工作不能少。

在考虑投资矿权之前,地质勘探可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你得知道那个地方到底有没有矿,有多少矿,值不值得投资呀。

这可不是随便挖挖就能知道的。

得找专业的地质勘探团队,用先进的设备去探测。

有时候,表面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地方,地下可能藏着大宝贝呢。

但是勘探也有风险,花了大价钱勘探,结果啥都没有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就像你满怀期待地打开一个宝盒,结果发现里面是空的,那种失落感可不好受。

四、资金准备要充足。

海外投资矿权那可是个烧钱的事儿。

从前期的勘探,到后期的开采、加工、运输,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

你得有足够的钱来购买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办理各种手续。

而且在投资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比如矿难、设备损坏之类的,这都需要额外的资金来解决。

印尼矿山的初步设计方案

印尼矿山的初步设计方案

印尼矿山的初步设计方案一、印尼矿山的基本情况介绍镍、铬矿是生产不锈钢的基本原料,全世界镍、铬矿主要集中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两个国家,我国缺少镍、铬矿资源。

为解决国内原料不足问题,内蒙古华业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经国家商务部批准,批准证书(2007)商合格境外投资证字第001287号,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境外企业—国际华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公司),投资方为内蒙古华业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和印尼五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万美元,中方占51%,其他方占49%。

该矿山位于印度尼西亚东苏拉威西省LUWU县Malili镇Lampia村(东经121.05'46".南纬02.43’17”)。

该地区自然地理环境较好,平均湿度为86%,平均温度22~36度,全年分为两季,4月至9月为旱季,10月至次年3月为雨季,年平均降雨为2000mm,适合全年工作。

矿区海拔在30-400m,相对高差较小,矿山虽处于群山环抱,但是由于矿区内构造简单,开采十分方便,是典型的露天矿山,矿体分布区以混交林为主,矿区内基本无居住居民,对今后露天开采非常有利。

矿区紧濒BONE海湾,由于该矿区处于BONE海湾的环抱之中并且该地区历年来均未发生过大规模地震,所以该地区在码头装运方面受自然条件影响的因素特别小。

主矿区紧挨省级公路,距Malili县城30多公里,为避免矿石拉运对省级公路的影响,矿山已对矿石拉运所需经过的必需道路进行了必要的扩建,加之矿区最远的矿点距装港码头仅有3公里,故运输十分便利。

该矿山已经有矿权可开采面积2800公顷,储量约3亿吨左右,矿品位基本为:镍平均品位1.5%,铬2%,铁25%,还有锰、金等金属。

镍、铁粘土矿平均含水量在30%以上。

矿体都分布在地表浅部,一般情况下地表0一l米为腐植土,l米以下至半氧化岩石以上是粘土矿层(体)。

目前最深矿体纯厚度45米,最浅的纯厚度仅3米,一般纯厚度在1 5米左右。

海外投资矿权流程及条件

海外投资矿权流程及条件

海外投资矿权流程及条件海外投资矿权啊,这事儿可有点复杂又有点有趣呢。

一、为啥要海外投资矿权呢?有好多原因哦。

有些国家啊,它们地下的矿产资源特别丰富,但是自己开发能力有限。

对于咱们这些想找机会赚钱的投资者来说,就像是发现了宝藏一样。

比如说,一些非洲国家有大量的金矿、铜矿等,当地的矿业技术可能没那么先进,咱们要是有能力去投资开发,那可不得了。

而且,从长远来看,矿产资源在全球的需求一直都很旺盛,像金属矿用于各种制造业,能源矿那更是涉及到全球的能源供应,所以这可是个很有前景的投资方向呢。

二、海外投资矿权的流程。

1. 信息收集。

得先去到处打听消息啊。

你不能闭着眼睛就去投资吧。

这时候就要关注一些国际矿业的资讯平台、参加矿业展会,或者和那些在海外矿业有经验的人聊聊。

就像找对象一样,你得先知道有哪些潜在的目标,然后再深入了解。

比如说你知道某个国家有一片地区可能有大量的铁矿,那你就开始把这个地方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啦。

2. 实地考察。

这可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哦。

你不能光听别人说,自己得去看看。

到了那个地方,看看当地的基础设施怎么样,交通方不方便。

要是矿在深山老林里,但是周围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那运输成本可就高得吓人了。

还要看看当地的政治环境稳不稳定,如果老是打仗或者有各种政治动荡,那投资风险可就太大了。

而且啊,还要考察一下当地的劳动力情况,是不是有足够的工人,他们的技术水平怎么样。

3. 法律和政策研究。

每个国家关于矿权的法律和政策都不一样。

有的国家可能对外来投资者比较友好,给的优惠政策很多,但是有的国家就很严格,各种限制。

你得找专业的律师或者咨询机构来好好研究一下。

比如说在一些国家,矿权的申请手续超级繁琐,需要提交一大堆文件,而且对环保的要求极高,你要是不搞清楚,到时候被罚款或者项目被叫停,那就亏大了。

4. 合作伙伴选择。

自己单干有时候太难了,找个靠谱的合作伙伴很重要。

这个合作伙伴可以是当地的企业,他们熟悉当地的情况,有当地的人脉关系。

印度尼西亚矿业投资政策分析TBA

印度尼西亚矿业投资政策分析TBA

印度尼西亚矿业投资政策分析TBA印度尼西亚矿业投资政策分析印尼矿业投资法案1.新矿权法颁布以前印尼矿业管理的法则和法规1.1与矿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印尼1967就颁布了基本矿业法(1967年的11号法)。

以后还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与矿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但总体看,印尼矿业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

管理条例不够清晰。

有些法规还相互矛盾。

1999年国会通过了有关地方自治的1999年22号法,22号法将中央政府的一些权力下放到了地方政府,包括矿权管理、国内贸易、投资和工业政策等。

2001年5月22法开始实施,从此印尼矿业管理(至少有相当部分)进入到了一个地方自治的时代。

依据1967的矿业法,印尼矿业管理是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1999年22号法给予地方政府矿业管理较大的权力。

这与1967 年的矿业法直接相矛盾。

事实上在2001年5月以后1967年11号法在对矿产经营保护方面似乎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法律效力,特别是对新的矿业投资。

1999年国会通过了关于财政分配25号法律(2001年执行),25号法将使至少25%国内收入通过中央分配基金转移到地方政府。

1999年25号法规定,矿业部门(油气除外)的税收收入20%归中央政府,80%归地方政府(省政府拿其中的16%,矿山所在城市分64%)。

权利金也是二八开,20%归中央政府,80%归地方政府,其中地方政府中省政府分16%,矿山所在城市分32%,省内其他城市分32%。

另外,矿山所在的省政府和其他地方政府将从征收的税后的石油权利金中得到15%的份额,天然气中的30%。

1999年41号的森林法禁止露天采矿。

这对森林覆盖率高达67.8%印尼矿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2000年关于权利金的13号法,将权利金的标准比以前提高了一块。

关于有害废弃物管理1999年18号法,其管理标准过于严格,矿产开发成本将大幅度提高。

1.2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矿业管理方面的权力分配根据1967年的矿业法,印尼的矿业管理是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在印度尼西亚开展投资合作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和注意事项

在印度尼西亚开展投资合作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和注意事项

4在印度尼西亚开展投资合作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在印尼开展技资合作,其相关于续和程序问题可向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等官方机构咨询,也可向律师、投资顾问、咨询机构和中国驻印尼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等部门咨询。

4.1在印尼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哪些手续?4.1.1设立企业的形式在印尼,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代表处两种04.1.2企业注册的受理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代表处均需得到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 批准。

外国投资可以在印尼雅加达由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批准,也可以由其在印尼各地和驻国外的代表机构批准。

但是,外资欲在保税区内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各保税区管理机构向技资协调委员会(BKPM)递交投资申请,进而获得技资协调委员会的批准。

4.1.3企业注册的主要程序[查阅投资目录]技资者在印尼投资前,首先应查阅《非鼓励投资目录》(DNI),该目录包含了对国外投资者禁止和限制经营的业务范围。

[资金投资规程]如在印尼进行资金投资,投资者必须专门查阅《资金投资技术指南》(PTPPM),该《指南》中的一些章节列明了允许投资的具体经营范围,资金投资的申请和运作行为,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

[批准机构和证书]若投资申请得到批准,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 主席、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 主席颁布投资批准证书。

[批准时间]从收到申请到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全过程,最多只需10个工作日。

[登记注册】在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后,外国投资公司即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条款,以章程公证的形式,到税务等政府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成立。

在印尼投资注册主要程序如图:外仨亘直接括8i (PMA)申盲目主房在E主臼/投资机构一国有企业1、有限迸口许可证< APIT>L 人力资源计划批T佳(RPTKA/TA.01 > 3、福吾乡毛3比r佳斗吉E翌量4. 本货物控制清单!)持喜多毛3比r佳斗5(房毫柯料货物控制洁单3:去徨和司法部公司章程税务部门纳税注田登记号< NPWP >地区I市级音B门1、且斤:rn也T筐寺=2、1二企也且吁辛r:&3、工程施工准字< !MB>4.损害法准字< HO贝JUG>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四届〉投资执行准宇:1、有限进口许可证<APIT >2、人力资源计划批准(RPTKAfTA.01 >3、海关批准书E资本货物控制洁革!)4.海关3比准书E原材料主旨物主圭常U清单〉5、外国人工Tlei住宇C IKTA >投资协调垂员会(BKPM)地区投资协调委员(BKPIVID),会长期营业1执照(IUT)图4-1:外国直接投资(PMA )申请程序及其执行准则4.2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是什么?4.2.1获取信息印尼的承包工程项目主要分为四类,即国际金融机构援助项目,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提供资金的项目;外国资金援助的印尼政府项目;外国和本国资金技资的政府项目;私人资金项目。

中资企业在印尼开展矿业投资并购的流程和要点(车林睿 北京金诚同达)

中资企业在印尼开展矿业投资并购的流程和要点(车林睿 北京金诚同达)

中资企业在印尼开展矿业投资并购的流程和要点(1)外资开展矿业并购的流程根据印尼《矿产和煤炭矿业法》、《公司法》、《投资法》等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在印尼开展包括镍矿在内的矿业并购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五个步骤:(1)被并购企业的内部流程:首先企业负有通知员工和工会的义务,企业员工有权申请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其次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并决议通过被并购事项;最后应当将并购事项进行公示;(2)矿业企业的并购活动应当得到印尼能矿部(MEMR)或颁发采矿证的省长的批准通过;(3)应当得到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的审批通过;(4)因并购而修改的公司章程,应当得到印尼司法人权部(MoLHR)审批通过,在司法人权部(MoLHR)审批之前,该章程应当事先经印尼公证师签署并认证;(5)对于触发了反垄断审查条件的并购活动,交易方有义务将并购方案提交到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KPPU)进行反垄断审查。

(2)外资开展矿业并购的要点依据外资企业在印尼进行矿业并购的一般流程,外资开展矿业并购的要点主要有:(1)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及股东要求: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至少为100亿印尼盾(约合人民币441万元),实缴资本至少为25亿印尼盾(约合人民币11.1万元)。

另外,外资企业需至少两名以上股东(个人或公司);(2)需要及时关注印尼政府发布的投资清单中对外资股份的限制:采矿业曾于2013年被列入外资投资负面清单,但在2021年,印尼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从负面清单准入制度变为正面清单管理;(3)须得到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的批准:每一项外资投资并购交易都需要经过投资协调委员会的事先批准;(4)修改的章程在提交印尼司法人权部(MoLHR)的批准之前,应事先经印尼公证师的公证(5)在外资并购后的资产规模触发反垄断机制后,交易方有义务提交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KPPU)进行反垄断审查,否则将会面临每日10亿印尼盾,总计最高250亿印尼盾的罚款;(6)外汇管制的规定:获得海外注资的印尼企业需要定期向印尼中央银行提交“外汇流通报告”和“审慎性原则报告”两种报告。

在印度尼西亚投资程序

在印度尼西亚投资程序

在印度尼西亚投资程序1第一章投资的批准步骤在印度尼西亚可以成立100%的外国直接投资(PMA)的独资企业,也可以成立外国与印尼的合资企业,这两种企业都应当是印尼的有限责任公司(PT)并在印尼注册。

投资者在印尼投资前,首先应查阅《非鼓励投资目录》(DNI),该目录包含了所有对国内和国外投资者均禁止经营的业务范围,以及仅对国外投资者禁止经营的业务范围。

该目录还包含了一些业务范围,其经营者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方可准许,例如与国营或地方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小企业者进行合作,以及在某些地点营业等。

关于在印尼进行资金投资,投资者必须专门查阅《资金投资技术指南》(PTPPM),该《指南》中的一些章节列明了允许投资的具体经营范围,资金投资的申请和运作行为,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

外国投资可以在印尼雅加达由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批准,也可以在各省由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批准,或者可以由投资协调委员驻某些外国的代表处批准。

因此,投资者可以方便地选择上述任何一个机构(详见附件一)递交其投资申请。

但是,外资欲在保税区内投资项目,投资者必须经过各保税区管理机构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递交其投资申请。

在外国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给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或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机构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如某些行业政策以及金融政策对申请文件进行评估。

若评估中需要进一步澄清有关事项,将专门发信给投资申请者,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信息。

若投资申请得到批准,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主席、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主席颁布投资批准证书。

从收到申请到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全过程,最多只需十个工作日。

在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后,外国投资公司即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条款,以章程公证的形式,依法成立。

第一节向印尼共和国海外代表机构、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提出申请和得到批准程序在全世界,印尼共和国海外代表机构,包括大使馆、总领馆和领事馆共有156个。

印尼投资建厂流程

印尼投资建厂流程

印尼投资建厂流程《印尼投资建厂指南》嘿,朋友们!如果你想在印尼投资建厂,那可得好好听我唠唠啦。

首先呢,你得搞清楚印尼的市场情况。

印尼那可是个大地方,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都不一样。

就像咱中国的南方和北方,差别老大了!所以啊,别一股脑儿就冲进去,得先摸摸底,看看啥行业在那儿有前途。

选好了行业,接下来就得找地儿啦。

印尼的土地政策可得弄明白,别到时候找了块地,结果发现手续不全或者有啥纠纷,那可就麻烦咯。

就好比你买房子,得搞清楚房产证啥的是不是齐全呀。

然后呢,就是各种手续啦。

印尼的政府部门也不少,这个章那个章的,得一个一个跑。

可别嫌麻烦,这就跟咱去办身份证似的,该走的程序咱得走到位。

建厂的时候,可得找靠谱的施工队。

不然建出来的厂房歪歪扭扭的,那不是闹笑话嘛。

就像咱自己家里装修,也得找个手艺好的师傅不是。

还有啊,人员招聘也很重要。

印尼的工人有他们自己的特点和习惯,你得了解清楚,怎么和他们打交道,怎么让他们好好干活。

这就像带孩子一样,得有耐心,还得有方法。

设备采购也不能马虎,质量得过硬。

不然三天两头出问题,你这厂还怎么开呀。

就像咱家里的电器,老坏的话多闹心呀。

在印尼投资建厂,还得注意当地的法律法规。

有些咱在中国习以为常的事儿,在那儿可能就行不通。

就好比有些菜咱中国人爱吃,外国人可能就吃不惯。

另外,文化差异也不能忽视。

印尼有他们自己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咱得尊重人家。

别做些让人家不高兴的事儿,不然以后咋合作呀。

总之呢,在印尼投资建厂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但只要你用心去做,把该考虑的都考虑到了,还是很有前景的。

印尼的市场很大,机会也很多,就看你能不能抓住啦!加油吧,朋友们!相信你们一定能在印尼闯出一片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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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矿权投资前期准备2016-10-28周姣璐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bjdacheng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受到当前全球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其中不乏前往东南亚国家收购矿权的投资者。

本所律师团队代理的客户就是其中之一。

客户此次在印度尼西亚投资项目的总额大约在人民币200亿元左右(包括建造发电厂、港口和物流园区、矿砂加工厂等)。

其拟通过收购印尼当地一家拥有矿权的公司的股权,与当地企业合作,一道开采、冶炼矿砂。

初步加工后的矿产品可广泛用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经过先进技术手段提炼的矿产品,因其加工、储存和运输成本较中国同类产品低,将被运回国内销售。

本所律师团队在接触本项目伊始,客户已前往印度尼西亚考察多次,并聘请了专业的投资顾问和技术顾问,从宏观层面及技术层面对项目进行了初步调研。

因此次的投资金额巨大,客户听取并采纳我们的意见,决定聘请当地律师对项目合作方、矿权的真实性等进行背景调查,同时,就外国企业在印尼投资给予相关意见。

国庆节长假前夕,我们与印度尼西亚律师合作出具了印度尼西亚矿产投资项目的背景调查报告及外国企业印尼投资法律环境指引。

该两份报告已递交给我方项目投资人,作为此次印度尼西亚并购项目继续进行与否的评估依据之一。

本文中,本所律师团队基于此次项目的调研结果,拟就印度尼西亚矿权投资前矿权背景调查、合作方背景调查,及可能存在的交易限制等几个内容与各位读者进行交流。

1矿权背景调查(一)矿权的真实性调查矿权的背景调查通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要求目标公司提供矿权经营许可(Production Operation Mining Business License,“IUP-OP”),第二部分,前往MEMR(Minister of Energy and Mineral Resources)进行询问并核实矿权经营执照所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二)矿权背景调查的内容1、可开采矿产的地址、范围;2、开采范围是否与其他公司的开采区域重合;3、IUP-OP有效期;4、IUP-OP是否可以更新,可以更新几次;5、矿产所在地上是否有林地,是否需要林业部门审批;6、所持有的采矿许可证的类型对外商投资持股比例的限制等。

同时,如果合作方或目标公司以招投标方式获得IUP-OP,我们建议投资人在尽职调查中就招投标流程的合法性进行确认,以保证IUP-OP的来源合法。

(三)与采矿权相关的其他内容1、矿权是否可以被质押获得融资印尼律师认为,IUP属于一项私有权利,而非一件物品或是资产,在印尼,担保只能设置于资产或者库存商品上。

根据印尼矿产法的原则,采矿权仅是政府部门授予某个人从地下或地表开采矿产并经营矿产的权利,而不是当然地授予该矿产开采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

开采者利用矿产所在地上土地权利,应当先行与土地所有权持有人进行协商,以租赁、转让或者租借的方式使用土地,并给予补偿款。

只有当矿产开采人以买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才能将土地或与土地相关的权利进行抵押:(1)种植权;(2)建设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等。

谨慎起见,印尼律师已向DGCM(Directorate General of Coal and Mineral)的官员核实了上述回复内容。

2、环保要求印尼《环保法》规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及5,000,000,000卢比(大约383,400美元)的罚款。

每家企业应当在申请营业执照前,根据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而进行不同类别的环保评估,分为SPPL(Environmental Statement Letter),UKL-UP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fforts Report/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Efforts Report),以及AMDAL (Environmental Impact Analysis)。

对环境会产生影响的企业应当进行并提供UKL-UPL评估报告,比如,食品生产型企业。

对环境存在严重影响的企业应当进行AMDAL,比如,在工业园区以外进行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但是,类似咨询服务企业则仅需要提供SPPL。

一般来说,从事矿产开采、冶炼、运输等业务的企业,需要根据其每年累计产量来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强制性AMDAL评估。

某些未达到产量基准线的采矿企业,可能仅会被要求提供UKL-UPL报告。

但是,任何持有采矿执照的企业都有义务根据自身的环保评估报告要求每半年递交一份有关公司计划和环保义务的报告给予有权机关备案。

2目标公司背景调查(一)调查方式的特殊性印尼律师告诉我们,在印尼做公司背景调查具有其特殊性。

与其他国家不同,印尼国内目前还没有特别完善的网上或者电子查询系统,也不具备可信赖的公司注册信息查询机构。

因此,大部分查询工作需要以人力方式去完成,比如,向相关政府部门(包括MOLHR (Minister of Law and Human Rights)、MOT(Minister of Trade),或者MEMR)进行口头的、非正式询问和确认。

(二)目标公司背景调查的内容在进一步推进交易前,比如在签署LOI前,我们建议投资人需要了解目标公司的以下信息:1、公司是否存续(有助于确认交易的真实性)2、公司成立时间(有助于预估尽职调查的复杂性)3、注册地址(有助于定位并确认是否存在相关地区政策)4、注册资本(有助于提前判断是否需要增资)5、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判断公司章程中是否具有阻碍交易的内容)4、公司经营范围(有助于判断是否可以从事拟投资的相关行业)5、公司股东(确认老股东持股情况)6、管理层名录(有助于了解管理层架构)7、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协议的人员名字(确认交易文件的签署人是否具备相关授权)(三)新公司法颁布的影响根据印尼2007年颁布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在2008年8月16日之前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进行完善,否则印尼地区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公诉人的要求解散公司。

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未听说有某家公司因为这个原因被宣告解散,但是谨慎起见,投资人需对此细节进行核实。

3交易限制(一)采矿企业的外商投资比例限制外商投资的采矿企业中外资持股比例的多少取决于采矿许可证的类型,比如,1、仅从事勘探的IUP持有人,外资占股比例可达75%;2、从事地下开采的IUP持有人,外资占股比例可达70%;3、从事生产经营,包含自行冶炼和加工的IUP持有人,外资占股比例可达60%;4、从事生产经营,不包含自行冶炼和加工的IUP持有人,外资占股比例可达49%。

(二)反垄断申报根据印尼法律,如果兼并、合并或者股权收购交易造成资产总额或者销售额超过印尼反垄断或者反不正当竞争的限额要求,则交易双方应当在兼并、合并或者股权收购交易生效后的30日之内向KPPU报告(“事后通知”):1、资产总额超过2,500,000,000,000卢比(约191,700,000美金);或2、总收入或者销售总额超过5,000,000,000,000卢比(约383,400,000美金)。

除了事后通知外,交易前向KPPU(Business Competition Supervisory Commission)进行口头或者书面咨询也是可行的,但是此种咨询不能免除当事人的事后通知义务。

(三)登报公告公司控制权变更如果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则按照当地公司法规定,应当在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之前30日,以登报公告的方式就收购相关事宜通知债权人与员工。

4其他关注点(一)外国雇员招用限制1、职位限制。

在印度尼西亚,人力资源总监或者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位应当由印度尼西亚本地人担任。

印尼法律对其他高管的国籍及人数并无强制性规定,但是要求总裁等职位的高管必须在印尼居住,以履行其对企业经营进行日常管理的义务和责任。

同时,在采矿行业,印尼对使用外籍员工还存在其他职位限制。

比如,行政负责人、经济分析师、电子通讯技术人员等的职位必须由本国人担任。

2、职务数量限制。

外国人被禁止在一家或者多家印度尼西亚企业中担任多个职务。

在印尼,招用外籍员工必须获得政府部门(通常是Minister of Manpower and Transmigration)的批准。

(二)印尼节假日印度尼西亚有90%的民众信奉伊斯兰教。

投资人在安排交易进程表时,需要对印度尼西亚的公众假期予以提前了解,否则,政府部门关闭可能导致投资人无法按时获得政府批文,从而拖延交易进程。

以2016、2017年为例,印尼有15天国定假期以及4天集体休假(相比之下,中国法定假日11天左右)。

本文所涉项目在前期背景调查过程中,因客户未能在6月底及时决策,导致律师团队在7月中旬着手调查后,刚好碰上开斋节。

开斋节结束后,政府部门的官员又连续享有集体休假。

在该时段内,背景调查工作停止近2周,直接影响到投资项目的融资进度。

————————————————————————————以上系本所律师对印尼矿权投资前期准备的一些分享。

投资东南亚国家与投资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关注点有所不同,东南亚国家的投资项目不可控因素更多,面对的问题更复杂。

因此,我们建议投资人在正式投资前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另外,积极学习被投资国的法律和文化、不以中国化思维去引导海外交易,是我们一直以来建议投资人需要遵循的海外投资原则。

希望本文对拟前往印尼及其他东南亚国家投资矿权的投资人能有所启示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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