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群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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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群理论:项群理论是我国著名学者田麦久先生以及他的同事在竞技体育领域所建立的重要的基础理论。项群训练理论是竞技体育的一般训练理论和专项训练理论之间的一个层次,它是以不同项目的本质属性所引起的项目之间的异同点为依据,将一组具有相似竞技特
征及训练要求的运动项目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研究。项群理论认为由于训练活动的基本任务在于提高和发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在体能类
中又有快速力量性、速度性、耐力性三个项群;在技能类中有表现难美性、表现准确性、隔网对抗性、同场对抗性、格斗对抗性五个项群。
一、项群训练理论的建立及其科学意义
(一)项群训练理论的构思与命名
运动训练的理论源于运动训练的实践。在专项运动训练实践的过程中发展起来了各个专项的训练理论,继而以其为基本,又发展和建立了一般训练理论。
一般和专项这两个层次的训练理论各有着自己的研究领域和适用范畴。一般训练理论研究普遍适用于众多运动项目的共同规律,是在高层次上指导运动训练实践活动的理论体系;专项训练理论密切结合专项训练实践,研究适用于专项训练活动需要的指导性的理论问题以及具体的可应用的训练方法。但随着运动训练实践的发展,这一体系已日益表现出其明显的不足,即一般训练学在力求概括适宜于所有项目的共同规律时遇到巨大的困难;同时专项训练学受到视野的局限而难脱狭窄并难以深化和提高;以及这两个层次中间所出现的明显断裂。
人们在探讨研究众多竞技运动项目共同规律的过程中强烈地感受到,在许多方面常常难以甚至不可能将不同项目所具有的多种风格和特点简单地作出单一的概括和归纳。而如果将某几个项目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它们之间的许多共同的特点便会立即清晰在显现出来。例如足球`水球`曲棍球的进攻和防守战术;马拉松跑、长距离游泳和公路自行车运动员对心血管系统的功能和肌肉耐力的高度要求;艺术体操、技巧和花样游泳的动作创新与编排技巧;乒乓球、羽毛球和网球的发球和接发球技术等等。
由不同项目的本质属性所引起的项目之间的异同点是我们划分项目类属的基本依据。不同竞技项目的异同源于竞技运动发展的历史、比赛的规则等方面。这些异同点的存在表明,按照不同项目的类属特点进行深入的探讨,既可比一般训练理论更加准确而深入地提示同类项目的规律,又可在专项训练理论的基础上有所升华和提高;并能有机地加强这两个层次理论之间的联系。这无疑地将会大大地充实运动训练的理论体系,进而推动运动训练实践的迅速发展。
田麦久和他的同事将运动项目的类属聚合命名为“项群”,揭示项群训练基本规律的理论命名为“项群训练理论”(1983)。
(二)项群训练理论的基本内容
可以把项群训练训练理论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各项群的形成与发展;
——各项群竞技能力决定因素的系统分析;
——各项群运动成绩决定因素的系统分析;
——各项群训练的基本特点(负荷内容与量度,训练的组织与控制)。
(三)项群训练理论的科学意义
1.鲜明地概括了同一项群不同项目的共同规律;
2.加强了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3.实现了训练学理论原有两个层次之间的有机过渡。
二、竞技运动项目的分类及项群体系的构成
对众多的竞技运动项目予以科学的分类,是构筑项群体系、进行项群理论研究的重要先决条件。
(一)竞技运动项目分类标准的择定
竞技运动项目的分类标准:
——按运动项目的主导因素;
——按运动项目的动作结构;
——按动作技术的确定性特点;
——按人与器材的关系;
——按比赛场地的不同特点;
——按参赛人数的多少;
——按比赛成绩的评分方法等等。
按不同分类标准建立的分类体系,各有其自己的适用范围,各有其理论与实践价值。应根据不同分类体系在运动训练理论研究和训练实践中的适用范围和应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最重要、最为实用的分类标准,建立科学的分类体系。
(二)竞技运动项目主要分类体系的建立
竞技运动项目的三个主要分类标准:
1.依决定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分类
以运动项目所需运动能力的主导因素,可将所有的运动项目首先分为体能主导类和技能主导类两大类。继而以各项目体能或技能的主要表现形式或特征作为二级分类标准,把体能主导类项目分为快速力量性、速度性及耐力性三个亚类,把技能主导类项目分为表现难美性、表现准确性、同场对抗性、隔网对抗性及格斗对抗性五大类。
体能主导类快速力量性项群包括田径中的跳跃、投掷、举重等要求运动员具有高度爆发力的项目;体能主导类速度性项目则包括一切短距离的竞速运动项目,即短距离跑、游、赛场自行车、速度滑冰等;体能主导类耐力性项群是个大家族,包括中长距离及超长距离的走、跑、骑、游、滑、划所有的项目(P36表2—8)。
技能主导类中,运动员在比赛中力求完成高难度的精彩动作,并同时着力展示运动美、人体美的所有项目,包括在水、陆、空、冰等不同场地竞技的项目,包括徒手和持器械的项目,集束为表现难美性项群。而表现运动员准确完成专项技术能力的射击、射箭和弓弩则被集束为表现准确性项群。
技能主导类中的对抗性项目被分别归入三个项群。比赛时用网将双方选手隔开,各据一方徒手或持器械击球竞技者称为隔网对抗性项目;双方选手在同一块场地上追逐争夺,以将球射投入对方特定网区中得分的项目称为同场对抗性项目;而以对手的躯体为攻击对象,双人进行格斗的项目则称为格斗对抗性项目。
表2-8按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对竞技项目的分类
2.依运动项目的动作结构分类
吸取马特维耶夫(苏)按动作结构分类基本思想的内核,我们首先把所有的竞技项目划分为单一动作结构、多元动作结构及多项组合结构三大类,然后以各类动作的组合形式为二级分类标准,将单一动作结构类再分为周期性、非周期性及混合性三个亚类,将多元动作结构类再分为固定组合和变异组合两个亚类,将多项组合结构类再分为同属多项组合和异属多项组合两个亚类。
单一动作结构类的混合性亚类兼有周期性与非周期性的特点。各种跳跃及标枪的助跑为周期性动作,而最后的跳跃及掷标枪则为非周期性动作。
多元动作结构类中,固定组合亚类项目要求运动员在比赛中完整地“再现”训练千百次重复练习的动作组合,而变异组合亚类项目运动员则要在比赛中根据对手所采取的技、战术情况,将平素训练中所掌握的技、战术“元件”即时地组合成相应的技术动作或战术配合。
多项组合结构中,有些多项比赛的各个单项属同一个运动大项,如体操男子六项全能、田径女子七项全能等,称为同属多项组合;而也有些多项比赛的单项分属不同的运动大项,则称为异属多项组合,如近代五项、冬季两项及铁人三项等。
表2-9 按动作结构对竞技项目的分类
3.依运动成绩的评定方法分类
按照各项比赛成绩的评定方法,可将众多竞技项目分为测量类、评分类、命中类胜类及得分类五大类。
测量类项目的运动成绩可由对高度、远度、重量或通过一定距离所需时间的测量予以确定。评分类项目比赛中,裁判员按特定的规则和评分办法,对运动员所完成的动作质量给予评分。命中类中的无防型项目(射击等)由在没有防守的情况下,命中某一目标的次数多少而决定比赛的成绩;设防型项目选手则必须突破对方的防守命中特定目标而力求取胜。得分类项目均按局(盘)进行比赛,一方得分达到规定数目时即为获胜,得分的途径既有本方运动员进攻命中,也包括对方的失误“送分”。制胜类项目比赛中,运动员可以通过取得绝对胜利而结束比赛,而在没有出现绝对胜利的情况时,则仍需按命中得分的情况判别胜负。
(三)三个主要分类体系的对应联系
以上三个分类体系从不同的角度描绘了竞技运动项目总体的内部结构。由于三个体系的分类标准之间有着密切的相互联系,因此,各个体系中所划分的项群之间也很自然地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例如,技能主导类表现难美性项目同时都属固定组合多元动作结构,又都是通过由裁判员给分的方式而评定其运动成绩高低的。体能主导类耐力性项目都属周期性单一动作结构,又都通过准确的计时判定其运动成绩。因此,在组织训练活动的过程中,可以其中一个体系为,划分不同的项群,进行相应的研究。
由于一切运动训练活动都必须围绕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发展予以科学地规划和组织实施,所以以决定竞技能力的主导因素为主要的分类标准,将以奥运会项目为主的众多竞技项目分八个项群,并进而对各项群的训练理论进行专门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