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测量技术要求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4.5 控制测量
4.5.1 控制测量的基本要求
充分利用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JNCORS 系统)和已有的各等
级平面和高程控制点,采用 GPS 静态定位、网络 RTK 技术、图根导线(网)等 方式进行地籍图根控制测量。 4.5.2 地籍控制测量 4.5.2.1 图根点布设要求
图根点在基本控制点或 JNCORS 系统的基础上加密,以直接满足城镇土地调 查的需要、便于利用为原则,点位一般布设在道路、街巷的交叉口及其它利于 采集界址点和碎部点的地方。图根点的密度应满足《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
求,一般地区 8-10 个点/每幅图,复杂地区不低于 15 个点/每幅图,建筑物密 集地区应适当加密,还应保证图根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 5cm 。
4.5.2.2 图根点标志
图根点设临时标志,当测区基本控制点密度较疏时,应适当埋设固定标 石。埋石确有困难时,可在沥青或水泥地面上打(嵌)入刻有十字的钢桩代替 标石,在四周凿刻深度为 1cm 、边长为 15cm×15cm 的方框,涂以红漆,写点 号。每幅 1:500 图埋石(钢桩)点数量不得少于 4 点。 4.5.2.3 图根点编号
图根点编号共 5 位。第一位为标段的英文字母代码,13 标段为 M,点号均自
0001 开始编排,如
A0001、A0002,C0003、D0008 等。
4.5.2.4 采用 JNCORS 系统进行图根测量
采用 JNCORS 系统进行图根控制测量时,应使用三脚架模式,不得采用单杆 模式。每点均应独立测量两次,每次不少于 15 个历元,两次测量的平面坐标之 差不应大于 2cm ,高程之差不应大于 3cm ,取两次测量的中数作为最后成果。 4.5.2.5 静态 GPS 测量
采用静态 GPS 方式加密控制点时,标志选设、观测和数据处理等应严格按
照相关规要求进行。
4.5.2.6 图根导线测量
图根导线测量依据各等级基本平面控制点,可分为两级进行布设,布设形 式为附(闭)合导线或结点网。
注:① S 为斜距(km ),Hc 为基本等高距(m );D 为水平距离(km );②仪
因地形限制导线无法闭合时,可布设不多于 2 条边,总长不超过 160m 的支 导线。支导线首站要联测两个已知方向,边长要进行对向观测,角度测量左右 角各一测回,其测站圆周角闭合差不应超过±40″。
当局部地区图根点密度不足时,可在不低于一级图根导线的点上,利用全 站仪采用极坐标法(角度测量左右角各一测回、距离进行对向观测或单向观测 两次)补充测站点,边长不应超过定向边长的 2 倍。
利用支导线和极坐标方式测量的图根点数量不得超过图根点总数的 20%。 图根点的边长测量采用光电测距方法,每条边观测 l 测回,每测回读数 两次。
4.5.2.7 图根高程测量
图根点的高
程测量可采用直
接水准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的方式进行。采用 水准测量方式时,
应符合《城市测量规》(CJJ 8-99)对图根水准的相关要求;
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方式时,应符合下表规定。
器高和觇标高应准确量取至毫米,高差较差在限差时,取其中数;③计算三 角高程时,角度应取至秒,距离和高差应取至毫米。
图根导线记录可采用 PDA 电子手簿或 PC-E500 袖珍电子计算机作为记录器, 也可采用其它合适的记录方式。 4.6 地籍测量
4.6.1 地籍测量的基本要求 4.6.1.1 地籍测量的比例尺
地籍测量的比例尺为 1:500 4.6.1.2 地籍测量的基本方法
地籍测量采用全野外数据采集数字成图法绘制 1:500 地籍图,全野外数据 采集可采用
GPS-RTK 和全站仪进行,业图形处理在统一购置的软件 CASS 7.1 国土版下进行。
D
4.6.1.6 地籍图的高程精度要求
4.6.1.3 地籍图的图幅划分与编号命名
地籍图的图幅采用 50cm×50cm 的正方形分幅,按高斯--克吕格坐标格网 线划分。划分方法如下图所示 1:500
幅
4.6.1.4 地籍图的基本等高距与高程注记
地籍图均需勾绘等高线,1:500 比例尺地籍图的基本等高距为 0.5m ,图上 地形点的高程注记至 0.01m 。
4.6.1.5 地籍图
的图上平面精度要求
为保证地籍图的精度要求,地籍图上的主要地物点的平面精度
应满足本设
计要求,其它地物点、地貌点平面精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地籍图的高程精度要求应满足《城市测量规》4.1.9 条的要求,城市建
筑区和基本等高距为 0.5m 的平坦地区及其它区域的铺装路面,其高程注记点相 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5m。 4.6.1.7 地籍图的基本容
地籍图应准确全面的表示行政界线、权属界线、界址点、地类界线、块地界线、保护区界线;地理名称和单位名称等主要地籍要素,还应表示《城市测量规》CJJ8-99 要求的其他容,因图面负担过重个别的次要地形要素可适
当综合。
4.6.1.8地籍图的图式表示与数据分层
地籍图的表示方法应严格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1001-93、《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的要求进行,严格按《省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
4.6.2地籍要素测量
4.6.2.1地籍要素测量的容
地籍要素测量的主要容包括:界址点、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
块地界线、保护区界线、主要地物点、地形地貌点、地理名称和单位名称等。
地籍要素测量成果应能满足地籍图编制、面积量算、统计的和地籍数据库建库
的基本要求。
4.6.2.2地籍要素测量精度
行政界线、权属界线、界址点、地类界线、块地界线、保护区界线、主要
地物点、地形地貌点测量精度,应满足本设计书中规定的精度要求。
4.6.2.3地籍要素测量方法
地籍要素测量采用全解析法。按全野外数据采集的方法,利用GPS-RTK 和
全站仪进行实地数据采集(坐标、高程)。
4.6.2.4地籍要素测量时应注意的问题
全站仪设站时,仪器对中误差应小于5㎜,应尽量选择距离较远的已知点
定向(即长边定短边),并检测另一已知点,以确保设站和定向的正确性。相邻
测站间应以明显地物点或界址点作为重合检查点,严禁隔点采集数据。
采用GPS-RTK测量时,要注意避免在高大的房屋角和信号弱的地方采集数
据,确保地籍要素测量的精度。
4.6.2.5地籍测量时特殊情况的处理
(1)地籍测量时山区等高线的处理
地籍测量时个别无法采用全野外采集数字法测图,可采用最新的最大比例
尺(一般不超过 4 倍)的地形图矢量化放大编绘,但应注意同实测区域等高线
的接边,其围的界址点、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建筑物、构筑
物等必须实测,其围并应征得监理的同意。
(2)地籍测量时建筑施工区的处理
首先按现状实测,提交验收时将地籍要素、数据库更新到最新现状。
4.6.3地籍图编制
4.6.3.1地籍图容
地籍图是专题图,它首先要反映地籍要素以及与地籍有密切关系的地物,
其次在图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反映其它容。地籍图应采用定制的
CASS7.1 国土版绘制,其主要容包括:地籍要素、数学要素及地物要素。
4.6.3.2地籍要素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籍要素包括:行政界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