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计算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用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计算表

福建扬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雨宁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30条、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2、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3、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30条】前提为医疗机构证实、经办机构同意【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4、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符合规定的从保险基金领取】。

6、、医疗期工资等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领取【33条】。

7、医疗期护理费:【33条】停工留薪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负责】。

二、构成残疾:

○1一级伤残:

1、医疗费:【30条、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2、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3、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30条】前提为医疗机构证实、经办机构同意【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4、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符合规定的从保险基金领取】。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7、停工医疗期工资等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领取【33条】。

8、医疗期护理费:【33条】停工留薪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领取】。

9、残疾生活护理费【34条】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10、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基金领取【35条】。

11、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90%,保险基金领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保险基金应补足差额【35条】。

12、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5条】。

13、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5条】。

14、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以下的待遇【39条】。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二级伤残

1、医疗费:【30条、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2、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3、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30条】前提为医疗机构证实、经办机构同意【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4、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符合规定的从保险基金领取】。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7、停工医疗期工资等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领取【33条、】

8、医疗期护理费:【33条】停工留薪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领取。

9、残疾生活护理费【34条】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10、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基金领取【35条】

11、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5%,保险基金领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保险基金应补足差额【35条】

12、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5条】。

13、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5条】。

14、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以下的待遇【39条】。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三级伤残

1、医疗费:【30条、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2、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3、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30条】前提为医疗机构证实、经办机构同意【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4、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符合规定的从保险基金领取。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7、停工医疗期工资等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领取【33条】。

8、医疗期护理费:【33条】停工留薪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领取。

9、残疾生活护理费【34条】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10、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基金领取【35条】。

11、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0%,保险基金领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保险基金应补足差额【35条】

12、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5条】。

13、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5条】。

14、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还可以享受以下的待遇【39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