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井电缆使用保养维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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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在正常作业情况下不应猛起猛刹绞车滚筒。
4.13使用井口防喷装置时应注意:
4.13.1应按规定使用流管,电缆和流管之间间隙应大于0.1mm。
4.13.2为防止电缆抱死,密封注脂压力应逐步提高,以能达到密封又使用最小注脂压力为原则。
4.13.3电缆运行时,应随时观察防喷盒密封状况,并以此调节注脂压力。
4.13.4过防喷装置测井时的天滑轮距井口防喷盒的距离应大于1m。天滑轮槽应对正防喷盒中心孔,从天滑轮下来的电缆应和流管轴线一致。
4.14在井场停放绞车时,滚筒中部必须对准井口,其标志是井口、滚筒中部以及对车人三点一线。
4.15建立电缆使用记录
4.15.1新电缆启用时,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包括电缆型号、绞车号、长度、电气性能、出厂日期、启用日期,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3由于使用设备不小心造成结构上的损坏。
1.4松散铠装。
A2电缆打结
2.1电缆在高拉力情况下,突然被放松。
2.2没有解开电缆环结,就直接拉电缆。
A3铠装钢丝松开并变形
3.1电缆在高拉力情况下突然被放松。
3.2操作不当造成松散的外层铠装的钢丝排列混乱。
A4某些铠装钢丝变形引起它们从铠装里凸出来
不恰当的高拉力负荷,引起铠装钢丝变形。
A5外层铠装的外表很快磨损
5.1滑轮槽比规定小。
5.2滑轮安装不正。
5.3在一固定的表面上磨损。
5.4由于外界物质凝固在铠装上,使电缆尺寸超过规定。
A6铠装层之间的表面很快磨损
6.1少润滑油。
6.2存在磨损。
6.3由于盐水或硫化氢腐蚀。
6.4滑轮直径太小。
A7导电缆心与铠装层之间短路
7.1铠装给予绝缘层以高压力造成短路点。
本标准由大港油田集团测井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质勘探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港油田集团测井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金波、赵乔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DG 1112-1987;
——Q/CNPC-DG 1112-1999。
7.3电缆全部生锈,其内层单根钢丝锈蚀在10%以内,因外层单根钢丝磨损造成其直径比原直径减少20%以内,评为合格。
7.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废品:
a)电缆X和Y直径变化10%,拉断力减少25%,电缆直径减小5%,钢丝磨损30%。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电缆应作废,不可继续使用;
b)一般情况下,经拉断力试验,达不到额定拉断力75%的电缆均不能继续使用;
0.79
843.2
843.2
5.6
213
15.4
1-H-314D
8
0.5
216
46.3
4.72
27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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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1
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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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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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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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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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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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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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2
5.26
174
34.8
7-H-464D
11.9
1.11
4.1.3新电缆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拖电缆作业,以消除或减小其扭力并使其在绞车滚筒上排列整齐。拖电缆时,其拉力应满足下列条件:
a)第一层电缆张力—拉断力的10%~15%;
b)第二层电缆张力—拉断力的20%~25%;
c)第三层至电缆中部—拉断力的33%;
d)中部至电缆头—由33%逐渐下降到0。
4.2测井绞车停放在井场的位置,应能保障电缆在绞车滚筒上排列整齐。电缆在绞车滚筒与井口滑轮运行的轨迹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c)钢丝被弯转180°,其弯曲处呈尖针状的电缆,不得继续使用;
d)被接电缆达不到上述要求者,不能继续接电缆;
e)电缆绝缘降低,达不到要求而又无法修复时不可以继续使用。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表A.1铠装电缆故障的示例
现象
原因
A1由于挤压造成铠装钢丝局部变形
1.1从滑轮上跳出来。
1.2由于持续给予超过破坏强度50%的压力,使在滚筒上的电缆交叉处被挤压坏。
测井电缆使用保养维护规定
11
本标准规定了测井电缆储存、使用、保养、检查、等级划分、合理使用和维护电缆的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测井电缆的使用、维护与储存。
1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7.2超过规定温度造成绝缘层变形。
A8导电缆心短路
8.1给予电缆的电压过高使导电层超载。
8.2电缆从一个不合适的小直径滚筒或滑轮上通过。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测井过程中电缆铠装层断丝故障的处理示例
在测井过程中,如发现电缆断丝(3根以下),可在现场采用以下处理方法:
B.1.1
B.1.2
B.1.3
B.1.4
4.15.2使用单位要有完整的电缆运行记录,内容包括:电缆记号、电缆的节数、井号、运行公里数以及重做电缆头记录等。
4.15.3每次做电缆磁记号均需记录日期、磁记号长度、电缆零长,补做磁记号的地点、长度等。
4.15.4因需要重做电缆头时,应记录电缆截掉的长度及电缆零长。
4.15.5电缆维修应有完整记录,包括电缆损坏情况、截掉电缆长度、接头型号及长度等。
4.11.2当仪器进入油管喇叭口或套管鞋前,必须降速至1000m/h以下。
4.11.3电缆在套管井中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得超过6000m/h;在裸眼井或使用井口密封装置的井中,电缆运行速度不超过4000m/h;从启用起至三井次的新电缆的运行速度应小于2000m/h。
4.11.4仪器距井口100m时,上提速度应小于1000m/h。
4.11.5仪器下至距井底100m时下速应小于1500m/h;仪器下至井底后初始上提速度应小于500m/h。
4.11.6在丛式井、大斜度井、超深井、落物井、复杂井及高比重高粘度泥浆井作业时,电缆下放及上提的速度应酌情调整。
4.11.7电缆在裸眼井段停留时间不应超过1min(地层测试测井及特殊要求测井除外)
4.8在电缆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电缆打扭打结。同时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碾压电缆。
4.9不同直径的电缆,应使用不同直径的滑轮。
4.10新电缆工作拉力不应超过其额定拉断力的50%。
4.11运行电缆应符合SY/T 6548-2003规定的要求
4.11.1电缆在井中下放遇阻上提时,上提速度应控制在1000m/h以内,直至电缆达到正常拉力时方能加速。
B.1.5
B.1.6
B.1.7
B.1.8
B.1.9
型号
外径
mm
截面积
cm2
耐温
℃
拉断力
重量
铠装钢丝根数
铠装钢丝直径
铠装钢丝拉断
强度
密度
g/cm3
分布电容
PF/m
缆心电阻
Ω/km
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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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层
外层
外层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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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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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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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2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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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26
14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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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6.4电缆维修人员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对电缆进行修复保养。
6.5经维修的电缆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a)电缆应达到规定的电气性能和强度;
b)电缆锈蚀与长期搁置电缆应进行清洁和防腐。
6.6正常使用的电缆应定期实施维护保养:
a)4000米以上的深井,施工完毕后;
b)拖撬、备用车和外部施工队伍回厂后;
c)进口电缆每季度;
目 次
1
本标准代替Q/CNPC-DG 1112-1999《测井电缆使用保养维护规定》。
本标准与Q/ CNPC-DG 111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订了电缆的使用(第4章)、电缆的维修保养(第6章)的内容。
——增加了测井过程中电缆铠装层断丝故障的处理示例(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5.4发生电缆心断或绝缘破坏,应及时查找断心及绝缘破坏位置,并报有关部门,以便维修。
5.5电缆使用管理人员应根据电缆及使用情况,定期测试电缆的抗拉强度。
16
6.1在电缆使用过程中应随时修复电缆的损坏部分,包括缆心绝缘通断及铠装层损坏。
6.2电缆头每两个月应由施工小队重新制作。
6.3电缆的通断和绝缘被破坏时,小队在检查出确切的故障位置后交电缆维修组,经复查再确定维修方法。
SY/T 6548—2003 油矿承荷电缆、电缆连接器使用和维护规范
13
13.1
13.1.1
13.1.2
3.1.3新电缆入库时包装如有损坏,应对电缆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压扁或跳丝等现象,应及时查清原因及责任。
3.1.4新电缆入库时,其技术说明书、合格证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在电缆出库时交付使用单位。
4.5新电缆过防喷装置时,防喷装置应使用旧的孔径变大的流管和旧盘根,防止流管和盘根导致电缆因张力变化而发生的旋转。
4.6电缆从井中提出时,必须用气或水将电缆上的泥浆冲洗干净,具备条件的绞车应在最后一次上提电缆时,在每层电缆表面喷防锈油。
4.7电缆每次运行应在滚筒上盘绕整齐,以避免电缆铠装层及缆心的损坏。
3.2.4需废弃的电缆应放在指定地点并进行标识。
14
14.1
4.1.1根据测井作业项目、井深、地温梯度和井内介质等选用电缆。在含硫化氢浓度大于5%的井中作业时,应采用抗硫化氢电缆。通过防喷装置的电缆,不应有接头和断钢丝。
4.1.2启用新电缆时,应对电缆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查,符合出厂及测井要求方可启用,并按电缆使用记录要求项目逐项填写记录。
1-22ZT
5.6
0.25
232
-
2.4
143
11
15
0.91
0.79
-
-
5.72
128
34.1
1-32ZT
8
0.5
232
-
4.5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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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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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23.7
7-4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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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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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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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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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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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0.98
2110
1320
4.57
148
34.8
7-H-464G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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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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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P
5.6
0.25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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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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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5
0.91
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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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2
131
34.1
15
5.1每测10井次需测量和记录电缆磨损段的电缆直径。在测量电缆和钢丝直径时,应将锈蚀部分清理掉。
5.2电缆每次下井前后应检查电缆的通断阻值和和缆心绝缘值,每测一口井均应按要求填写电缆使用记录。电缆记录内容应包括使用日期、井号、井深、测量井段、下井次数、各缆心的电阻值和绝缘值。
5.3测井过程中应经常注意电缆铠装层的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整。
d)国产电缆每两个月;
e)用过的电缆不能调头使用;
f)根据使用情况做拉力实验。
17
在用电缆按其基本状况分为好、良、合格、报废四个等级,其分类要求为:
7.1电缆无锈蚀,因外层单根钢丝磨损造成其直径比原直径减少5%以内,评为好。
7.2有轻微锈蚀,因外层单根钢丝磨损造成其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内,评为良。
13.2
3.2.1电缆在储存时应安放在料台上,要求料台离地面应大于30cm,电缆上应有防雨设施。
3.2.2电缆在储存时电缆滚筒不应竖放,防止其变形损坏。
3.2.3准备继续使用的旧电缆,在存放前应对其进行清洁、干燥,防锈等处理并使其整齐盘绕在滚筒上,同时应标识该电缆的技术状况,其内容包括:型号、启用时间、长度、通断绝缘情况、铠装层性能、新旧程度评价等。
4.3新电缆第一次下井,应在套管水井内接上磁定位器和加重,下放300m,上提50m后暂停,利用磁定位器信号观察到电缆不旋转为止;再下放300m,上提50m暂停,观察到电缆不旋转。依次类推,将电缆放入井内,使电缆扭力释放。在电缆下放时,绞车滚筒上必须保留三层以上电缆。
4.4新电缆第一次及以后几次下井,应保证电缆下放和上提时的张力比为80:100。
-
7.7
522
24
2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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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j46R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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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32.1
注:
1、前5项电缆为美国罗切斯特产品。
2、第6-10项电缆为美国维克托产品。
3、第11项电缆为美国康明沙产品。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表C.1常用进口电缆参数
4.13使用井口防喷装置时应注意:
4.13.1应按规定使用流管,电缆和流管之间间隙应大于0.1mm。
4.13.2为防止电缆抱死,密封注脂压力应逐步提高,以能达到密封又使用最小注脂压力为原则。
4.13.3电缆运行时,应随时观察防喷盒密封状况,并以此调节注脂压力。
4.13.4过防喷装置测井时的天滑轮距井口防喷盒的距离应大于1m。天滑轮槽应对正防喷盒中心孔,从天滑轮下来的电缆应和流管轴线一致。
4.14在井场停放绞车时,滚筒中部必须对准井口,其标志是井口、滚筒中部以及对车人三点一线。
4.15建立电缆使用记录
4.15.1新电缆启用时,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包括电缆型号、绞车号、长度、电气性能、出厂日期、启用日期,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3由于使用设备不小心造成结构上的损坏。
1.4松散铠装。
A2电缆打结
2.1电缆在高拉力情况下,突然被放松。
2.2没有解开电缆环结,就直接拉电缆。
A3铠装钢丝松开并变形
3.1电缆在高拉力情况下突然被放松。
3.2操作不当造成松散的外层铠装的钢丝排列混乱。
A4某些铠装钢丝变形引起它们从铠装里凸出来
不恰当的高拉力负荷,引起铠装钢丝变形。
A5外层铠装的外表很快磨损
5.1滑轮槽比规定小。
5.2滑轮安装不正。
5.3在一固定的表面上磨损。
5.4由于外界物质凝固在铠装上,使电缆尺寸超过规定。
A6铠装层之间的表面很快磨损
6.1少润滑油。
6.2存在磨损。
6.3由于盐水或硫化氢腐蚀。
6.4滑轮直径太小。
A7导电缆心与铠装层之间短路
7.1铠装给予绝缘层以高压力造成短路点。
本标准由大港油田集团测井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质勘探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港油田集团测井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金波、赵乔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DG 1112-1987;
——Q/CNPC-DG 1112-1999。
7.3电缆全部生锈,其内层单根钢丝锈蚀在10%以内,因外层单根钢丝磨损造成其直径比原直径减少20%以内,评为合格。
7.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废品:
a)电缆X和Y直径变化10%,拉断力减少25%,电缆直径减小5%,钢丝磨损30%。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电缆应作废,不可继续使用;
b)一般情况下,经拉断力试验,达不到额定拉断力75%的电缆均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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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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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H-464D
11.9
1.11
4.1.3新电缆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拖电缆作业,以消除或减小其扭力并使其在绞车滚筒上排列整齐。拖电缆时,其拉力应满足下列条件:
a)第一层电缆张力—拉断力的10%~15%;
b)第二层电缆张力—拉断力的20%~25%;
c)第三层至电缆中部—拉断力的33%;
d)中部至电缆头—由33%逐渐下降到0。
4.2测井绞车停放在井场的位置,应能保障电缆在绞车滚筒上排列整齐。电缆在绞车滚筒与井口滑轮运行的轨迹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c)钢丝被弯转180°,其弯曲处呈尖针状的电缆,不得继续使用;
d)被接电缆达不到上述要求者,不能继续接电缆;
e)电缆绝缘降低,达不到要求而又无法修复时不可以继续使用。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表A.1铠装电缆故障的示例
现象
原因
A1由于挤压造成铠装钢丝局部变形
1.1从滑轮上跳出来。
1.2由于持续给予超过破坏强度50%的压力,使在滚筒上的电缆交叉处被挤压坏。
测井电缆使用保养维护规定
11
本标准规定了测井电缆储存、使用、保养、检查、等级划分、合理使用和维护电缆的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测井电缆的使用、维护与储存。
1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7.2超过规定温度造成绝缘层变形。
A8导电缆心短路
8.1给予电缆的电压过高使导电层超载。
8.2电缆从一个不合适的小直径滚筒或滑轮上通过。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测井过程中电缆铠装层断丝故障的处理示例
在测井过程中,如发现电缆断丝(3根以下),可在现场采用以下处理方法:
B.1.1
B.1.2
B.1.3
B.1.4
4.15.2使用单位要有完整的电缆运行记录,内容包括:电缆记号、电缆的节数、井号、运行公里数以及重做电缆头记录等。
4.15.3每次做电缆磁记号均需记录日期、磁记号长度、电缆零长,补做磁记号的地点、长度等。
4.15.4因需要重做电缆头时,应记录电缆截掉的长度及电缆零长。
4.15.5电缆维修应有完整记录,包括电缆损坏情况、截掉电缆长度、接头型号及长度等。
4.11.2当仪器进入油管喇叭口或套管鞋前,必须降速至1000m/h以下。
4.11.3电缆在套管井中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得超过6000m/h;在裸眼井或使用井口密封装置的井中,电缆运行速度不超过4000m/h;从启用起至三井次的新电缆的运行速度应小于2000m/h。
4.11.4仪器距井口100m时,上提速度应小于1000m/h。
4.11.5仪器下至距井底100m时下速应小于1500m/h;仪器下至井底后初始上提速度应小于500m/h。
4.11.6在丛式井、大斜度井、超深井、落物井、复杂井及高比重高粘度泥浆井作业时,电缆下放及上提的速度应酌情调整。
4.11.7电缆在裸眼井段停留时间不应超过1min(地层测试测井及特殊要求测井除外)
4.8在电缆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电缆打扭打结。同时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碾压电缆。
4.9不同直径的电缆,应使用不同直径的滑轮。
4.10新电缆工作拉力不应超过其额定拉断力的50%。
4.11运行电缆应符合SY/T 6548-2003规定的要求
4.11.1电缆在井中下放遇阻上提时,上提速度应控制在1000m/h以内,直至电缆达到正常拉力时方能加速。
B.1.5
B.1.6
B.1.7
B.1.8
B.1.9
型号
外径
mm
截面积
cm2
耐温
℃
拉断力
重量
铠装钢丝根数
铠装钢丝直径
铠装钢丝拉断
强度
密度
g/cm3
分布电容
PF/m
缆心电阻
Ω/km
kN
t
kg/km
内层
外层
外层
mm
内层
mm
外层
N
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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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220D
5.6
0.25
216
22.2
2.26
14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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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电缆维修人员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对电缆进行修复保养。
6.5经维修的电缆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a)电缆应达到规定的电气性能和强度;
b)电缆锈蚀与长期搁置电缆应进行清洁和防腐。
6.6正常使用的电缆应定期实施维护保养:
a)4000米以上的深井,施工完毕后;
b)拖撬、备用车和外部施工队伍回厂后;
c)进口电缆每季度;
目 次
1
本标准代替Q/CNPC-DG 1112-1999《测井电缆使用保养维护规定》。
本标准与Q/ CNPC-DG 111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订了电缆的使用(第4章)、电缆的维修保养(第6章)的内容。
——增加了测井过程中电缆铠装层断丝故障的处理示例(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5.4发生电缆心断或绝缘破坏,应及时查找断心及绝缘破坏位置,并报有关部门,以便维修。
5.5电缆使用管理人员应根据电缆及使用情况,定期测试电缆的抗拉强度。
16
6.1在电缆使用过程中应随时修复电缆的损坏部分,包括缆心绝缘通断及铠装层损坏。
6.2电缆头每两个月应由施工小队重新制作。
6.3电缆的通断和绝缘被破坏时,小队在检查出确切的故障位置后交电缆维修组,经复查再确定维修方法。
SY/T 6548—2003 油矿承荷电缆、电缆连接器使用和维护规范
13
13.1
13.1.1
13.1.2
3.1.3新电缆入库时包装如有损坏,应对电缆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压扁或跳丝等现象,应及时查清原因及责任。
3.1.4新电缆入库时,其技术说明书、合格证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在电缆出库时交付使用单位。
4.5新电缆过防喷装置时,防喷装置应使用旧的孔径变大的流管和旧盘根,防止流管和盘根导致电缆因张力变化而发生的旋转。
4.6电缆从井中提出时,必须用气或水将电缆上的泥浆冲洗干净,具备条件的绞车应在最后一次上提电缆时,在每层电缆表面喷防锈油。
4.7电缆每次运行应在滚筒上盘绕整齐,以避免电缆铠装层及缆心的损坏。
3.2.4需废弃的电缆应放在指定地点并进行标识。
14
14.1
4.1.1根据测井作业项目、井深、地温梯度和井内介质等选用电缆。在含硫化氢浓度大于5%的井中作业时,应采用抗硫化氢电缆。通过防喷装置的电缆,不应有接头和断钢丝。
4.1.2启用新电缆时,应对电缆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查,符合出厂及测井要求方可启用,并按电缆使用记录要求项目逐项填写记录。
1-22ZT
5.6
0.25
232
-
2.4
143
11
15
0.91
0.79
-
-
5.72
128
34.1
1-32ZT
8
0.5
232
-
4.5
275
12
18
1.11
1.11
-
-
-
100
23.7
7-46V
11.8
1.09
204
-
7.7
488
24
24
1.2
0.99
-
-
-
122
32.0
7-46ZT
11.8
1.09
232
216
75.6
7.7
507
24
24
1.24
0.98
2110
1320
4.57
148
34.8
7-H-464G
11.9
1.11
232
75.6
7.7
510
24
24
1.24
0.98
2110
1320
4.59
180
35.8
1-22P
5.6
0.25
149
-
2.5
138
11
15
0.91
0.79
-
-
5.52
131
34.1
15
5.1每测10井次需测量和记录电缆磨损段的电缆直径。在测量电缆和钢丝直径时,应将锈蚀部分清理掉。
5.2电缆每次下井前后应检查电缆的通断阻值和和缆心绝缘值,每测一口井均应按要求填写电缆使用记录。电缆记录内容应包括使用日期、井号、井深、测量井段、下井次数、各缆心的电阻值和绝缘值。
5.3测井过程中应经常注意电缆铠装层的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整。
d)国产电缆每两个月;
e)用过的电缆不能调头使用;
f)根据使用情况做拉力实验。
17
在用电缆按其基本状况分为好、良、合格、报废四个等级,其分类要求为:
7.1电缆无锈蚀,因外层单根钢丝磨损造成其直径比原直径减少5%以内,评为好。
7.2有轻微锈蚀,因外层单根钢丝磨损造成其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内,评为良。
13.2
3.2.1电缆在储存时应安放在料台上,要求料台离地面应大于30cm,电缆上应有防雨设施。
3.2.2电缆在储存时电缆滚筒不应竖放,防止其变形损坏。
3.2.3准备继续使用的旧电缆,在存放前应对其进行清洁、干燥,防锈等处理并使其整齐盘绕在滚筒上,同时应标识该电缆的技术状况,其内容包括:型号、启用时间、长度、通断绝缘情况、铠装层性能、新旧程度评价等。
4.3新电缆第一次下井,应在套管水井内接上磁定位器和加重,下放300m,上提50m后暂停,利用磁定位器信号观察到电缆不旋转为止;再下放300m,上提50m暂停,观察到电缆不旋转。依次类推,将电缆放入井内,使电缆扭力释放。在电缆下放时,绞车滚筒上必须保留三层以上电缆。
4.4新电缆第一次及以后几次下井,应保证电缆下放和上提时的张力比为80:100。
-
7.7
522
24
24
1.2
0.99
-
-
-
128
32.0
7j46RTZ
11.8
1.09
260
76.8
8.0
507
24
24
1.26
0.99
-
-
-
178
32.1
注:
1、前5项电缆为美国罗切斯特产品。
2、第6-10项电缆为美国维克托产品。
3、第11项电缆为美国康明沙产品。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表C.1常用进口电缆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