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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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特制定此奖惩办法。

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二、对资助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一)班主任

1、关于学生资助申报工作奖惩细则

1)、学生资助申报工作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每学年申报一次。

2)、在贫困生评选工作当中,各班主任要严格按照《岳麓区枫林绿洲中心小学学生资助评审认定制度》进行。

3)、确保学生申报信息正确无误,申报信息错误扣班主任绩效分。

4)、按时上交各项贫困生申报资料及附件,迟报、迟交扣班主任绩效分。

5)、贫困生申请各班主任要严格把关,学校资助中心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学生进行实地抽查走访过程中,如抽查对象与该对象得分标准不符的,取消该对象贫困生资格,并扣班主任绩效分。

6)、在贫困生公示过程中,对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学校资助中心取消举报对象资助资格。

(二)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

资助工作的人员从事资助工作的工作量计入该人员总工作量。

开展资助工作时,不能按时完成的、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引发家长上访的、档案资料装订不规范的扣绩效分;工作完成出色,受到上级表扬的加绩效分。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资助工作考核结果将计入单位年度考核总分。

2、资助工作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将优先参与评优表先。

3、对在资助工作中表现不力,造成本校资助工作滞后或出现重大失误的,将会在年度考核时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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