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工艺隐患排查表
化工企业重大隐患检查表
见检查项目
计划
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或依据
检查评价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人员资质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考核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查现场
查记录
2
两重点一重大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正常投入使用。
检查与责任制挂钩记录
2、爆炸危险场所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3、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正常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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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仓储运输
1、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
2、无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
3、无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4、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5、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3、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不间断电源;
4、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需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后进行工业化生产;
5、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需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6、新建装置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
7、精细化工企业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查现场及记录
5
安全设施
1、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6、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未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查看现场
7
安全管理
化工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企业总图布置应根据工厂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管理、厂容厂貌及发展等要求,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进行布置,符合GB 50489要求。
57
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 50160规定。
58
总图布局
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 50160规定。
49
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50
安全设施设计管理
企业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甲级资质。
51
建设项目应经过正规设计或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70
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目录列出的工艺。
71
安全操作
41
作业安全
管理
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安全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42
特殊作业现场管理应规范:
1.作业人员应持作业票证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符合要求,无违章行为;
2.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持作业票证监护;
3.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现场的设备、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志,配备消防设施与应急用品、器材等。
10
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以上职称。
2021年6月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相关人员要达到规定学历资质水平;2021年底前,其他重点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要达到规定水平。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
特种设备
1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5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学历且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
5
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43条
6
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54条
三
防火防爆
GB50489
5.1.13条
2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安全、卫生、施工安装、检修及生产操作等要求,以及物料输送与储存方式等条件确定。
GB50489
5.2.1条
3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化工企业重点安全检查表
1、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实际情况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是否依照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是否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8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如实记录;是否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原则完成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是否建立整改销号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形成闭环。
9
是否私自搭建库房、阳光棚、走廊等用于储存。
4
是否开展操作工岗位培训考核,员工是否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三级教育、消防安全、应急教育、特殊作业培训等情况是否落实。
5
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复工复产前是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
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是否对本企业的各类生产设备、储存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动力管线、电气设备、起重机械、管道阀门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
13
企业是否每日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库房是否定期巡回检查并记录库房的温度、湿度。
14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序号来自排查内容检查情况1
复工复产前是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节后复工复产方案和制定配套应急处置方案。
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定期修订完善和落实,特别是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环节相关管理和审批制度,节假日和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是否落实。
3
是否做好员工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对老员工是否有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再培训、再教育。
10
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且有效,Ll级库房是否设置防护屏障,防护屏障的结构、防护范围等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防雷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11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
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5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学历且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54条
三
防火防爆
:
1
在使用或产生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第
/
有可燃气体和粉尘泄露的封闭作业场所必须设计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作业场所中的危险物质的浓度不超过有关规定,并设计必要的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
GB50489
条
2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安全、卫生、施工安装、检修及生产操作等要求,以及物料输送与储存方式等条件确定。
GB50489
,
条
3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GB50489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
13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法》第69条
{
14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化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标准(表)
3、储罐注水措施不能保障充足的注水水源、注水压力,判定为重大隐患。
1、半冷冻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如乙烯)、部分遇水发生反应的液化炷(如氯甲烷)储罐可以不设置注水措施。二甲醚储罐可不设置注水措施。
2、卧式全压力储罐未设注水设施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17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企业未制定操作规程,判定为重大隐患。
2、企业未明确工艺控制指标,或工艺控制指标严重不符合实际工作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3、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及岗位操作记录等资料中有关数据、工艺指标严重不符、偏差较大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2、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在罐区的总进出管道上设置了总紧急切断阀,但各储罐未分别设置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3、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判定为重大隐患。
1、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在同用途的不同储罐间设置了紧急切换的方式可避免储罐出现超液位、超压等后果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12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依据GB50493,企业可能泄漏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释放源未设置检测报警器,判定为重大隐患。
2、企业设置的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种类错误(如检测对患。
5.特殊作业审批程序错误(如动火作业先批准,后动火分析等;不是指有关时间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1、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作业许可证内容不健全、作业许可证填写不规范等,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化工隐患排查表
化工隐患排查表
化工隐患排查表是用于化工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的工具。
下面是一个的化工隐患排查表,供参考。
化工隐患排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
序号隐患项目风险等级责任人措施及整改期限备注
1 生产装置是否符合标准偏高生产部长限期整改
2 生产装置是否有泄漏偏高生产部长立即整改
3 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偏高管理部长建立完善的储存制度
4 受检人员是否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偏高安全部长更新防护装备,强化培训
5 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偏高生产部长检修设备,完善运行制度
6 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偏高消防部长排查隐患,整改并检测通过
7 与邻近基础设施的风险关系偏高管理部长加强对周边风险的了解
8 安全员是否配备偏高安全部长雇佣专门的安全员
9 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及技能偏高安全部长开展安全知识培训
10 安全生产意识是否淡化偏高管理部长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
注:偏高级别的隐患是较为紧急且需要立即整改的隐患,需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提交整改重要通告。
以上是一份化工隐患排查表,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通过使用此表格,可以帮助化工企业全面了解自身的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从而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
有 无
目 (4)建设项目试生产前“三查四定”
无
(5)制定试车方案,按规范、标准组织生产
无
(1)车间按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安
全设施
有
安
(2)库房按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安
全设施
有
没
有
安 (3)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采取安全监控措
设
4
全施 设 (4)监控手段齐全有效
有
施
施 (5)充装岗位建立和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企业名 称:
企业负责
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有 无 备注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
(2)法人代表责任制
有
(3)安全员责任制
有
(4)车间主任产责任制
有
(5)岗位操作责任制
有
1
规 章 制 度
(6)综合性检查责任制 (7)季节性检查责任制 (8)防雷电、防汛、防台风责任制 (9)防火、防毒、防爆责任制 (10)动火作业责任制
无
(6)查验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
无
(7)建立防超措施
有
(8)充装设备和安全附件齐全
无
(9)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
无
(10)按规定配备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
器和防化服
有
检查人 员: 现场负责 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有 有 有 有 有
(1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责任制
无
(12)高空作业责任制
无
(13)临时用电责任制
无
(1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 有
(1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工艺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附件序号排查内容排查依据2.1.12.1.22.1.31.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每 3年运用 HAZOP 分析法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编制 HAZOP分析报告。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HAZOP 分析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应得以落实(现场核实落实情况);企业未采纳的措施应提供充足的理由。
〔2013〕88号)第五条;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T/CCSAS 001-2018)2.1.52.1.6是否存在不具备开车条件而开展试生产的行为。
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存在设备设施还未安装完毕、人员还未培训合格、未制定并组织审查试生产方案等不具备开车条件的情况下,为抢占市场而开展试生产的情况。
(查近半年新建项目试生产情况)〔2021〕129号)2.1.7《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 75号)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应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再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 号)二、工艺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一)工艺安全可靠性工艺技术来源可靠,有合规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安全可靠性论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 号)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应开展评估,并落实建议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九条。
2.1.4列出的工艺。
1.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未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2.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未经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硝化企业工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 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 号)
发现问题扣 10分
8
工艺联锁摘除/投用应有审批手续。
查DCS、查联 锁摘除审批资 料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 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化工(危 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 点指导目录》
发现问题扣 20分
查现场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
〔2019〕78 号)
发现问题扣
5分
14
按照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严 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 物质混放混存等。
查现场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 整治目录(2020年)》(应急
〔2020〕84 号)
否决项,发 现问题扣50 分
2
企业应建立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 包括编写、'申'查、批准、颁发、使用、控制、 确认、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等内容。
查制度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 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 号)
否决项,发 现问题扣50 分
3
1.企业应制订操作规程,并明确工艺控制指 标。
2.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包括:(1)岗位生产 工艺流程,工艺原理,物料平衡表、能量平 衡表,关键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 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 的方法及步骤;(2)装置正常开车、正常操 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 停车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3)工艺参数 一览表,包括设计值、正常控制范围、报警 值及联锁值;(4)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 害信息、应急处理原则以及操作时的人身安 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
10-事故隐患排查工艺专项检查表
混合时的不良后果,混合后是否发生反应;
e)对于泄漏化学品的处置方法。 a) 工艺流程简图;
b) 工艺化学原理资料;
c) 设计的物料最大存储量;
d) 安全操作范围(温度、压力、流量、液位或
组分等);
e) 偏离正常工况后果的评估及纠正,包括对员
2
工艺(操作)规 工的安全和健康的影响
程
f)修订信息
g)初始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
、正常停车、紧急停车等各个阶段的操作步骤
h)安全、健康和环境相关事项。如危险化学品
的特性与危害、防止暴露的必要措施、发生身体
接触或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安全系统及其功能管理程序;
3
培训
b)培训记录;
c)培训计划、培训方式。
4
变更管理
a)变更管理程序; b)工艺变更报告。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工艺排查表
排查对象:
NO.
专项
排查内容
a) 毒性;
b) 物理参数,如沸点、蒸气压、密度、溶解度
、闪点、爆炸极限;
1
化学品安全技术 c)腐蚀性数据,腐蚀性以及材质的不相容性; 说明书(MSDS) d)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如受热是否分解、
暴露于空气中或被撞击时是否稳定;与其它物质
现场排查
亮点
排查日期:
建议
编制部门: 安全管理部
审核:
审批:
a)操作室配置工艺卡片、工艺卡片信息齐全;
5
工艺卡片 b)工艺卡片变更记录、修订记录;
c)工艺卡片执行情况。
a)员工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工艺参数要求操
作;
6
岗位现场工艺管 b)定时巡回检查,有检查记录;
理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1
@
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企业应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3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4
企业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
17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治理通知,立即组织整改,并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18
1.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
2.企业应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变更管理
(
1
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不同部门的变更管理职责及变更的类型、范围、程序,明确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修改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开展变更相关的培训等。
(4)对控制安全风险的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后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分析。
5
企业应对厂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可能存在的较大风险进行排查:
(1)试生产投料期间,区域内不得有施工作业;
(2)涉及硝化、加氢、氟化、氯化等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及其他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3人以下;
$
(3)系统性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
(4)装置出现泄漏等异常状况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
6
企业应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外溢的场所及装置进行分析识别,并采取相应预警措施。
7
}
企业应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依据安全风险评价准则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从技术、组织、制度、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化工生产安全隐患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表格汇总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日常检查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点等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检查项目)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
管控措施
名称(示例交接班)
名称(示例巡检)
…
名称
…
名称
…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示例:每天/岗位级)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示例:每周/车间级)
(√)
.......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计划过程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点等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检查项目)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标准)
管控措施
排查类型
排查周期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隐患级别
排查人
排查时间
形成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资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人
验收情况
序号
名称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1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
….
….
….
2
3
..
..
.....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计划过程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类型
排查周期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结果
化工企业工艺隐患排查表
第5.5.2.2条
5
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 切断进料设施。
GB50160-2008
第5.5.13 条
6
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如:
1.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2.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他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措施;
3.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GB50160-2008第5.5.9条 第5.5.12条
7
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主要包括:
2.现场装置的工艺指标应按工艺卡片严格控制;
3.工艺卡片变更必须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1次/月
2
企业应建立联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1.现场联பைடு நூலகம்装置必须投用,完好;
2.摘除联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
3.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
3
企业应建立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1.岗位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 照工艺卡片参数平稳操作,巡回检查有检查标志。
2.培训管理程序应包含培训反馈评估方法和再培训规定。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员、教师的表现以及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作为改进和优化培训方案的依据;再培训至少每三年举办一次, 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频次。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 需要按照变更管理程序的要求,就变更的内容和要求告知或培训 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化工企业20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18 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 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
19 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
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
13 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检查情况
备注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
14 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5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
16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7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
5
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
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7万Fra bibliotek管道充装系统。
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
8
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9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11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
12 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023年最新最全最详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
、设备
4.未设置密闭及自动吸收系统的液氯储
存仓库(限制)
5.采用明火高温加热方法生产石油制品 的釜式蒸馏装置(禁止)(废旧土法热
查资料、现场
解工艺)
6.开放式(又称敞开式)、内燃式(又
称半密闭式或半开放式)电厂炉(禁
止)
7.无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燃气加
热炉、导热油炉(限制)
8.液化烃、液氯、液氨管道用软管(禁
4
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 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 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 入使用。
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 未投入使用;现场调节阀、紧急切断阀 未投用或旁路阀打开;有关联锁长时间 切除(超过 1 个月以上,设备大检修
查资料、现场
期间及特殊原因除外)。
1.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
学品罐区,各储罐进、出口均应设置紧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 急切断阀。 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
单位或人员的安全职责不全面的,或与
其行政职责不相符的,不判定为重大隐
患。
4.未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5.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判定为重
大隐患。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资料
1.企业未制定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非
常笼统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2.企业未明确工艺控制指标,或工艺控
求。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 全设计诊断的。
10 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
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的单位不具
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
查资料 查资料
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最新版)
70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大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大于12V。
71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没有紧急逃生设施或措施。
72 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拴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73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
74 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脚手板未绑扎牢固。
5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
57 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后未重新进行安全分析。
58 采样分析部位与动火作业部位不一致,采样检测点没有代表性。
59 受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或采取硬隔离措施。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 60 、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未按规定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44 危险化学品灌装时超过核定装载量。
45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前,车轮未固定,车钥匙未交岗位人员保管。
46 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露天堆放。
47
危险化学品仓库物品存放时,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垛距“五距”不符 合要求。
共16页,第3页
整改责任人
责任人: 整改时限
备注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16 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17 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18 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19 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20 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1 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 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38 未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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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时间:年月日
分类
序号
排查内容
依据
存在隐患
整改通知
排查频次
一、工艺的安全管理
1
企业应进行工艺安全信息管理,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应纳入企业文件控制系统予以管理,保持最新版本。工艺安全信息包括:
1.危险品危害信息;
2.工艺技术信息;
3.工艺设备信息;
4.工艺安全安全信息。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T-2010
2.现场装置的工艺指标应按工艺卡片严格控制;
3.工艺卡片变更必须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1次/月
2
企业应建立联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1.现场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
2.摘除联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
3.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
3
企业应建立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1.岗位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工艺卡片参数平稳操作,巡回检查有检查标志。
1.初始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紧急停车等各个操作阶段的操作步骤;
2.正常工况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纠正或防止偏离正常工况的步骤;
3.安全、健康和环境相关的事项。如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危害、防止暴露的必要措施、发生身体接触或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安全系统及其功能(联锁、监测和抑制系统)等。
第4.1条
1次/半年
2
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危害辨识、风险分析工作。应定期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企业应在工艺装置建设期间进行一次工艺危害分析,识别、评估和控制工艺系统相关的危害,所选择的方法要与工艺系统的复杂性相适应。企业应每三年对以前完成的工艺危害分析重新进行确认和更新,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工艺可结合法规对现役装置评价要求频次进行。
安监总管三〔20置要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安监总管三〔2009〕
116号
1次/半年
4
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在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或在其他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措施;
3.较高浓度环氧乙烷设备的安全阀前应设爆破片。爆破片入口管道应设氮封,且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充氮。
GB50160-2008第5.5.9条第5.5.12条
7
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主要包括:
2.定时进行巡回检查,要有操作记录;操作记录真实、及时、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日志内容完整、真实。
评估人员签字
基层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1次/半年
8
无法排入火炬或装置处理排放系统的可燃气体,当通过排气筒、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满足GB50160、GB50183等规范的要求。
GB50160-2008
第5.5.11条
GB50183
第6.8.8条
三、现场工艺安全
1
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艺卡片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操作室要有工艺卡片,并定期修订;
AQ3034/T-2010
第4.3.1条
5
操作规程的审查、发布等应满足:
1.企业应根据需要经常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确保反映当前的操作状况,包括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和设施的变更。企业应每年确认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2.企业应确保操作人员可以获得书面的操作规程。通过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如何正确使用操作规程,并且使他们意识到操作规程是强制性的。
2.培训管理程序应包含培训反馈评估方法和再培训规定。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员、教师的表现以及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作为改进和优化培训方案的依据;再培训至少每三年举办一次,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频次。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需要按照变更管理程序的要求,就变更的内容和要求告知或培训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AQ3013-2008
第5.5.2.2条
5
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GB50160-2008
第5.5.13条
6
安全阀、防爆膜、防爆门的设置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如:
1.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3.企业应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修改以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确保使用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
AQ3034/T-2010
第4.3.2条
6
工艺的安全培训应包括:
1.应建立并实施工艺安全培训管理程序。根据岗位特点和应具备的技能,明确制订各个岗位的具体培训要求,编制落实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查和演练。
1.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应连接至适宜的设施或系统;
2.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紧急排放时,液化烃或可燃液体应排放至安全地点,剩余的液化烃应排入火炬;
3.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4.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
GB50160-2008第5.5.7条第5.5.10条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AQ3034/T-2010
第4.2.3条
3
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要进行HAZOP分析。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安监总管三〔2010〕
186号
1次/半年
4
企业应编制并实施书面的操作规程,规程应与工艺安全信息保持一致。企业应鼓励员工参与操作规程的编制,并组织进行相关培训。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应保存好员工的培训记录。包括员工的姓名、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等都要以记录形式保存。
AQ3034/T-2010
第4.4条
1次/季度
二、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
1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
31条
1次/半年
2
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应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