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退耕还林补植造林作业设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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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论
1.1项目名称:敖汉旗退耕还林补植造林项目
1.2项目建设单位:敖汉旗人民政府
1.3法人代表:黄彦峰
1.4技术负责人:侯跃龙
1.5项目实施单位:金厂沟梁镇、贝子府镇、宝国吐乡、丰收乡、牛古吐乡、四道湾子镇、下洼镇、玛尼罕乡、萨力巴乡等9个乡镇和马头山林场等。
1.6建设内容及规模:退耕还林工程补植造林10221亩
1.7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7.42万元,其中: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28.71万元,地方自筹28.71万元。
第2章基本情况
2.1自然条件
2.1.1 自然地理概况
敖汉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东南部,科尔沁沙地南缘,燕山山脉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东邻通辽市奈曼旗,北隔老哈河与翁牛特旗、松山区相望,西与辽宁省建平县接壤,南
与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毗邻。
地理坐标为北纬41°42′—43°02′,东经119°30′—120°53′。
南北长176公里,东西宽122公里,总土地面积1245万亩。
(一)地形地貌
敖汉旗总的地势为南高北低,从南向北由浅山丘陵、黄土丘陵过渡到黄土漫岗及风沙坨沼地貌。
南部浅山丘陵属燕山山脉努鲁儿虎山东段,海拔高度多在600—800米之间,相对高度200米左右,水土流失严重,山体破碎,沟壑纵横,地下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中部属黄土丘陵区,海拔高度在500—600米,相对高度150米左右,地势比较平缓,兼有风蚀和水蚀两种危害,侵蚀沟深而多;北部属风沙坨沼区,海拔高度在400米以下,相对高度低于100米,地势起伏较小,地貌多为起伏不大的黄土漫岗及固定、半固定及流动沙地,风蚀危害比较严重,沙丘多为西北—东南走向;此外,沿老哈河、孟克河、叫来河两岸有宽度不一的冲击平原,地势平坦,海拔高在350—500米。
(二)气候
敖汉旗地处中温带,是典型的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并呈由南向北递减性差异。
年平均气温7.5℃左右,极端最高气温39.7℃,极端最低气温-30.7℃,≥10℃年有效积温2700—3200℃。
全旗年平均降水量310—400mm,由南向北减少,并
集中在7—9月,年蒸发量2200—2600mm,是降水量的6—8倍。
年日照时数为2750—3020小时,无霜期平均143天,最短130天,平均风速4m/s,大风多出现在4—5月份,最大瞬时风速30m/s。
(三)土壤
据敖汉旗一九八五年土壤普查结果,全旗主要有4个土类,即:南部山地主要为棕壤和褐土。
土层厚度由山体下部至上部递减,在20—100cm,土层较薄,PH值在7—7.5,棕壤有机质含量2%左右,褐土1.5%左右;中部黄土丘陵及黄土漫岗主要为栗钙土,这一地区土层深厚,地下水位较深,一般在20米以上,PH值7.5—8,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2%以下;北部沙地主要为风沙土,以流动、半流动、固定沙地和覆沙地为主,土壤质量较差,PH值8—8.5,土壤有机质量含量在0.1—0.8%,地下水位在18米以上。
(四)植被
敖汉旗地处欧亚草原区,由于地带性影响由南向北植被类型有明显的差异,南部为浅山丘陵森林草原,只有大黑山地区存在着小面积的次生林,树种以白桦、椴树、丁香、虎榛子等为主,其它地区存在着小面积灌木丛,以丁香、虎榛子、绣线菊为主,其余地区以低矮小灌木和针茅等杂草为主,盖度不足15%。
这一地区人工植被以水土保持林为主,主要造林树种为
油松、山杏、沙棘,小面积分布有樟子松、落叶松,在沿河两岸分布一部分杨树;中部黄土丘陵及黄土漫岗原生植被较少,原生植被只有低矮灌木及杂草,主要为胡枝子、甘草、黄蒿、百里香及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植被盖度在 10%以下。
人工植被以水保林和防风固沙林为主,主要造林树种为杨树、山杏、沙棘和柠条等;北部风沙坨沼区原生植被以旱生草本植物为主,主要为黄柳、沙蒿和沙蓬等,在丘间地分布着少量的自然柳树。
人工植被以防风固沙林为主,主要造林树种为杨树、山竹子、柠条,零星的分布一部分樟子松。
2.2社会、经济条件
2.2.1人口及组成
全旗15个乡镇(苏木)、11个国有林场、2个国有农场和3个办事处,总人口59.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3.27万人,占全旗总人口的91.2%,在总人口中蒙古族占15.8%。
2.2.2 经济状况
2010年,全旗15个乡镇(苏木)、11个国有林场、2个国有农场和3个办事处,国民生产总值30.57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3.76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77.7%。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7.01亿元,占总产值的29.5%;林业产值1.57亿元,占总产值的6.6%;畜牧业产值14.95亿元,占总产值的62.9%;渔业产值0.23,占总产值的1%。
财政收
入17028万元,常年粮食产量72亿公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899元,贫困人口收入300—600元/年·人。
2.2.3生态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敖汉旗经过几十年,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截止现在,全旗实际有林面积560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5%,森林覆被率40.31%,全旗活立木蓄积543万立方米。
全旗以生态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初步形成。
在几十年的工程建设中,特别是70年代末以来,全旗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全国防沙、治沙工程,平原绿化及近几年启动的国债造林为主体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这些工程建设的实施,为全旗的生态建设注入了大量的资金,有效的保证了生态建设的进行。
二十多年来,重点工程造林保存343万亩,占造林保存总面积的64.8%。
现在重点工程建设已成为全旗生态建设的主体。
林业生态建设的不断发展,使林业在全旗的经济、社会及生态建设上发挥重大的屏障作用,使全旗林、农、牧走上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全旗的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的成就,同时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第一,造林树种单一,纯林多,抵御自然灾害和病虫危害能力弱。
全旗人工造林已经形成了南部以油松为主,中北部以杨树为主体的格局,在近几年严重干旱的情况下,造成了大量杨树中幼林的死亡,同时,每年用于松毛虫综合治理的
投入多达20余万个工日,折资近400万元。
第二,树种结构不尽合理,经济效益低。
多年的造林,使林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44.1%,但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的比例不足15%,大部分树木已形成了低产林,远远没有发挥林业应发挥的效益。
第三,林业防护林体系不尽完善。
虽经治理,仍有大面积的荒沙、荒山没有得到治理,大面积的沙化耕地没有林网的保护,这些地块多处在偏远地区,治理难度大。
第四,林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制约了林业的发展,由于没有后期资金的注入,造林后抚育工作严重滞后,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树木的生长。
第五,林业生态建设科技含量低。
2.2.4水土流失、风蚀沙化状况
据2000年末统计,全旗有沙漠化和潜在沙漠化土地120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9.6%,水土流失面积300多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4.1%,草原沙化退化面积180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4.5%。
严重的风蚀、沙化,造成了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平均每年流入江河的泥沙量近0.5亿吨。
第3章任务安排
敖汉旗退耕还林补植造林项目总建设面积10211亩,分布在9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
其中:金厂沟梁镇120亩、贝子府
镇1600亩、宝国吐乡2000亩、丰收乡2244亩、牛古吐乡1200亩、四道湾子镇604亩、下洼镇21亩、玛尼罕乡430亩、萨力巴乡1870亩、马头山林场122亩。
第4章造林设计
4.1造林时间
造林时间为2012年春季。
4.2树种选择
根据项目区立地条件类型、自然状况等因素,选择造林树种为杨树、山杏、柠条、枸杞等为补植造林树种。
4.3造林密度
杨树、樟子松每亩补植造林50株;山杏等灌木每亩补植造林70株。
4.4栽植方法
人工植苗造林。
(见造林图示)
4.5抚育管理:株间除草。
4.6立地类型表
根据造林项目地块土壤质地、地形地貌、土层厚度等主要因子确定立地条件类型如下表:
地类型表
4.7典型设计
(一)根据立地条件类型和所确定的林种、补植树种编制营造林设计(详见造林典型设计表)。
造林典型设计表
(二)栽植图示
俯视图侧视图
4.8 技术措施
4.8.1抗旱造林
(1)苗木处理:起苗前灌足底水,起出苗木用湿土保湿,苗木假植后浇水,运输时蘸泥浆、打包、封车、保湿。
苗木运到造林地后湿土培根假植,随栽随取。
(2)栽植:人工植苗造林。
4.8.2 抚育管理:每年人工株间除草二次,除草时间6、7月各一次。
4.8.3管护措施
(1)项目区实行全年禁牧。
对于项目造林地块严禁牲畜进入,设专职护林员看护,并落实管护责任。
(2)入秋前清理林地边缘的杂草和枯枝;利用电台广播等方式在林地周围的村庄积极宣传护林防火知识;护林员积极巡护,及时发现消灭火情,避免造成损失。
(3)做好森林检疫监控测报工作,防止病虫害的漫延,
发现疫情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除治,并及时上报森保站。
4.8.4病虫鼠害防治
(1)利用混交造林,带状造林,形成自然生态防治。
(2)对于针叶树种的松毛虫,采取系毒绳、冬防除治、化学药剂防治等措施;人工捕杀、药物防治等措施控制鼠害。
(3)加强病虫害的监控和测报工作。
实行每季一上报,并做好监测记录。
第5章苗木设计
5.1苗木标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DB15/374-2002)。
5.2苗木选择
苗木一律选取色泽正常、苗干通直、充分木质化、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的优质壮苗。
杨树为1年生I级扦插苗,山杏、沙棘为一年生实生苗。
5.3 需苗量
计需各类合格苗木61.991万株,其中:杨树16.215万株,樟子松8.0万株,山杏37.776万株。
第6章施工组织设计
6.1施工原则
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严格按照《森林法》及《造林调查规划设计规程》等有关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规划设计编制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项目设计批复后方可施工建设。
6.2组织管理
1、由林业局统一组织招投标,招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对造林项目实行包干制,以验收结果兑现施工费。
2、统一整地,统一栽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施工。
3、项目资金管理参照京津风沙源造林项目执行,采用报帐制。
由林业局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在招投标时予以公布,阳光作业。
4、旗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程督查组,总体负责督查工程建设质量和完成情况。
5、建立档案,旗林业局、林场分别建立档案,图、表、卡、册、设计书齐全。
第7章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8.1概算依据
依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项目成果巩固投资标准。
8.2 投资预算
8.2.1投资标准
乔木投资标准56.2元/亩,其中:种苗投资28.1元/亩(杨树0.56元/株),栽植投资10元/亩,浇水费7.6元/亩,抚育费5元/亩,管护费5元/亩,设计费0.5元/亩。
灌木投资标准56.2元/亩,其中:种苗投资28.1元/亩(灌木0.4元/株),栽植投资10元/亩,浇水费7.6元/亩,抚育费5元/亩,管护费5元/亩,设计费0.5元/亩。
8.2.2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57.42万元,其中:苗木费28.71万元,栽植投资10.211万元,浇水费7.77745万元,抚育费5.1055万元,管护费5.1055万元,设计费0.51055万元。
8.3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7.42万元,其中: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投资28.71万元,地方自筹28.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