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_HR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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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围

目的:为规劳动合同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下属公司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2、原则

2.1合法原则:合同双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基本准则。

2.2诚信原则:合约双方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3平等协商原则:合同双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合同中争议以平等协商作为首选处理方法。

3、职责划分

3.1合同申请人职责:合同续期员工须在收到本人《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后附)于15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决定,并在《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填写意见。

3.2用人部门负责人职责:

3.2.1负责对本部门新录用员工的工作考核:部门负责人应在新员工入职前制定清晰可行的考核标准,并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保留完整考核资料(须有

被考核人签字),督办《新员工月度跟进记录》(后附)。

3.2.2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督办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满转正评估表》(后附)并签署明确意见,并于员工试用期结束5个工作日前将该表及全部考核资料移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3.2.3负责对部门合同期员工的考核(须有被考核人签字)。

3.2.4负责对合同期满员工的表现进行工作评价,并在5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填写意见。如不同意员工合同续签,应及时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沟通,并将全部考核资料移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3.2.5负责部门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工作。

3.2.6新入司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及上述表单督办事宜,由其上级直接主管领导负责。

3.3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劳动关系专员职责:

3.3.1负责在新员工入职当天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于1个月到劳动部门备案。

3.3.2负责新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

3.3.3负责合同到期员工《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的发放、跟踪与回收。

3.3.4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

3.3.5负责离职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失业手续办理。

3.3.6负责离职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的办理。

3.3.7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信息、社会保险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更新统计。

3.4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对劳动关系专员工作的监督,负责对员工合同签订工作的审批。

3.5所有劳动合同须经总裁或授权人批准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劳动合同订立

4.1劳动合同文本公司委托代理人需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4.2劳动合同文本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拟订和修改,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后使用。

4.3新员工须真实填写《入职登记表》,使用欺诈手段(其中包括提供伪造或过期的离职证明、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及其它《入职登记表》中应提供的应聘信息)入职,公司视为重大违纪处理,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违约金。

员工应使用与本人一致的签署劳动合同,员工所填住址应为本人有效联系地址,如地址变更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更正,否则由员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4劳动合同作为新员工入职的要件,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得入职。

4.5所有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5.1正式录用员工入职前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及时提供办理用工所须资料:

4.5.1.1本市员工:失业证或档案+10日解除合同报告书,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文本签字(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一式两份)。

4.5.1.2外来员工: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个

人社会保险编号(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文本签字(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一式两份)。

4.5.1.3由于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以上材料者,本人应提供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5.2离退休人员和协保人员可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

4.5.3临时员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领取)。

4.5.3.1因公司业务工作需要,须聘用临时用工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临时用工审批表》(后附),经分管领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录用。

4.5.3.2临时员工和非全日制员工应自上班之日起5日与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4.5.3.3公司聘用临时用工人员应以退养、退休、协保人员为主。

4.6由于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以上材料者,本人应提供书面说明且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书面说明承诺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仍未提供上述材料的,公司有权拒绝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解除,并不支付违约金。

4.7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种类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四类,具体签订类别由公司与员工在不违背《劳动合同法》情况下协商确定。

4.7.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4.7.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4.7.3以完成一定的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到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日期为止的劳动合同。

4.7.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小时计酬,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薪酬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的劳动协议。

4.8劳动合同期限。

4.8.12008年以后入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约期限原则规定如下:

员工类别首次签约期限二次签约期限三次签约期限

部门经理级以下1年3-8年无固定期限

中心级1-3年3-8年无固定期限

总监级以上3年3-6年无固定期限

4.8.22008年1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或其它用工协议的员工,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约的,合同期限原则上根据上表第二次签约期限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4.8.3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本人自愿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续约申请表》(后附)申明。

4.8.4例外情况:经个人申请和总裁批准后,可以采用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4.9试用期规定:

4.9.1新员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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