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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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起源
在中国文字史上,“税”字什么时候被制造出来没有明确的记载。据史学家初步考证,殷墟甲骨文和商周金文中没有发觉税字。它的最早运用,当推《春秋》所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的“初税亩”,嗣后是《左传·哀公二年》的“初,周人与范氏田,公孙庞税焉”。二者均发生在春秋中期以后,彼此相隔一百年,一在鲁国,一在晋国。税字的原始意义相当于“脱”,引申为“舍”、“释”、“遗人”之义,用在征敛上确实是疏送、给人一份财物。后来与贡、赋混用,释为赋、敛、租等等。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进展,税字的意义不断简化,在现代汉语中差不多上成为税收的简称。
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作为国家参与分配的要紧形式,大致是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时期产生的。这一时期的社会条件是:①生产力的进展使剩余产品成为普遍现象,绝大多数劳动力都能提供数量不等的剩余产品,使国家征税具有了经济基础;②土地私有制逐步代替土地国有制,奴隶主的国家经济逐步演变为封建的地主经济,使国家行使职能的物质需要难以靠国有土地的产出来满足,只能采取税收形式参与私有经济或非国有经济的收入分配;③国家的社会职能与经济单位及个人的生产经营进一步分离并趋向稳固,相应地建起了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使国家有力量组织较大规模的征税活动;④商品交换有了较大进展,使税收分配的形式比较规范。随着这些条件的成熟,税收也逐步显现。
在中国,较为规范的税收形式始于春秋后期鲁宣公十五年实行的初税亩。在欧洲,显现在罗马帝国奥古斯都执政时期(公元前27~公元14)。在此之前,奴隶主国家的收入要紧来自国有土地,如中国古代的贡助彻,即所谓“相地宜所有以贡”。当时的商品交换尚不发达,且官营占主导地位,因而“市廛而不税,关讥不征”。在欧洲,征税往常也存在官产收入、特权收入等形式。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时期,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税收产生的条件差不多成熟。贡助彻制及官产收入和特权收入等自然而然地转变为税收。
税收理论
税收理论是人们在实践中积存的税收知识的总和,反映人们对税收现象的认识过程和对各种税收现象本质联系的描述,具有明显的时代特点和阶级倾向。
中国古代税收思想在中国,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要紧形式比欧洲罗马帝国早500多年,•对税收理论的认识也先于欧洲。要紧有:
轻税治国主张“轻税富民”,认为只有人民富裕,国家才能富强。尽管这种思想在
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的多数朝代都不能见诸实践,但在税收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这种主张多出自历代儒家学派,被奉为治国安邦的重要原则之一。春秋时期,孔丘曾主张“敛从其薄”,反对竭泽而渔。他的学生把他的治税思想概括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孟轲不仅主张“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孟子·尽
心上》),而且提出税收规范问题,要求“取民于有制”。孟轲之后的荀况,汉朝的董仲舒和司马迁,唐朝的李翱都主张轻税富民,且观点更加完善和系统。宋朝以后,随着工商业的进展和税制的演变,税种税目日趋纷杂,税收负担不公平的现象日趋严峻,轻税富民思想逐步演变为适度税负和公平负担的主张。见轻徭薄赋。
重税治国与轻税思想相反的一种主张是“富国贫民”,要紧代表人物是战国时期的
商鞅、韩非等。商鞅认为富国、强国和治国是同义语,“强者必富,富者必强”。而要使国家富强,就要使人民贫穷。“贫者重尝”,便于促使。即贫穷的人民为了求生必须加倍劳动,富了就会对赏赐不在乎,也不再劳动,对国家不利。因而商鞅主张实行重税,使人民“家不积粟”,为生活努力操劳。韩非认为人一辈子来就自私自利,个人欲望无止境,不可能得到满足,而且富裕会使人懒惰。因而也主张治国必须重税,认为轻税和轻刑一样有害。另外,东汉时期的荀悦也主张重税,认为减轻税负只是使豪强地主得到好处。他说“文帝不正其本,而务除租税,适足以资豪强也”(《申鉴·政体第一》)。但他的重税政策是针对豪强而言的,与商鞅、韩非的“富国贫民”政策不同。重税治国思想在中国古代学术界尽管不占要紧地位,但历代封建王朝大都奉行重税政策。
均贫富主张用税收均衡社会财宝。孔丘提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
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意即社会财宝分配不均会造成社会不安。后来有许多理财家和改革家如荀悦、苏绰等都主张用税收调剂社会财宝的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这种均贫富思想包括两层意思:①财宝多者多纳税,限制土地过分集中,减轻穷人的税负;②按照土地和财宝多少征税,使负担均衡。中国自秦汉以后,豪强兼并土地现象日趋严峻,限田产均贫富成为当时社会的要紧矛盾,均贫富的税收思想反映了当时的斗争。它尽管不能从全然上解决问题,不能改变豪强地主的兼并,但经常成为经济改革和税制改革的起因,对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经济进展有积极作用。
重农抑商也称“重本抑末”,是中国古代注重农业限制商业的一种思想。认为农业
是生产物质财宝的本源,人类摆脱自然统治的起点是从种植食物开始的,农业生产又为人类提供差不多的生活资料,构成大工业显现往常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重农抑商的要紧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荀况等。他们都主张为鼓舞农业而对商业实行重税,限制商业的进展。随着商品生产的进展,重农抑商思想受到后来的理财家批判。如明朝的徐光启认为商业的进展对社会没有害处,不能因注重农业而限制商业。王源提出:“本宜重,末亦不可轻。假令天下有农而无商,尚能够为国乎?”(《平书订·财用下》)。重农抑商政策在古代曾起过促进农业生产进展的积极作用,在近代则限制了商品经济的进展。
西方国家税收理论要紧包括古典学派税收理论、凯恩斯主义税收理论、供给
学派税收理论。
古典学派税收理论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产生于17世纪中叶,完成于19世纪初,
要紧代表人物有英国的W.配第、A.斯密、D.李嘉图。他们的税收理论与其经济观点相一致,反映了由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变,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推进的历史趋势,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要紧内容有:
①关于税收性质。古典学派将税收视为爱护国家荣誉和社会文明的费用。配第认为税收是国家必要费用的来源之一;斯密认为公共资本和土地,即君主或国家所持有的两大收入源泉,既不宜用以支付也不够支付一个大的文明国家的必要费用。那末,这种必要费用的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