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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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城市与乡村的文化特征比较

古代城市与乡村的文化特征比较

古代城市与乡村的文化特征比较古代,城市与乡村是两个主要的社会形态,其文化特征也有着重要的差异。

在古代中国,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文化系统,虽然相互影响,但是依然各自独特。

以下将从城市、乡村的定位、文化生活、社会风貌等方面论述古代城市与乡村的文化特征比较。

城市与乡村的定位不同古代城市作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其地位一直高于乡村。

城市的居民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政治水平,经济收入也要比乡村高。

城市的建筑风格、商业产业和文化传播也是以繁荣、丰富、时尚为主。

而乡村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城市的文化和商品也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才能传递到乡村。

因此,乡村和城市的地位在社会层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文化生活的区别城市与乡村的文化生活也有着明显的差异。

城市的文化生活以散发文艺气息的娱乐活动、饮食文化以及奢华的服装等为主。

文艺方面,城市具有更高的文化素质,城市出现了许多文人、墨客和名流,他们的创作活动也更具有影响力,文学艺术呈现出繁荣的局面。

此外,城市的饮食文化也变得日益复杂,出现了既可供餐桌又具有观赏性的菜品,形成了独特的餐饮文化。

同时,城市更注重服饰的协调性及改变,出现了更多类型的服装,而乡村则以朴素为主,并以自己的特色饮食和穿戴方式共同构成了独特的文化。

社会风貌的不同城市和乡村的社会风貌也不尽相同。

城市中社会分工的发达使得不同职业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常常是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的因素影响。

而乡村的人们则更趋向于简单而开放的生活。

乡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是互相扶持、彼此关心,没有很强的政治和经济关系,人们更加关注家庭和个人的生活。

同时,城市的人们处于高度的竞争环境中,相对较为紧张,而乡村则以相对宽松的环境逐渐成长。

结语总之,城市和乡村是两个不同的生活圈,城市和乡村的文化也有着不同的特征。

尽管存在明显的差异,但城市的文化和乡村的文化都是古代中国的文化。

在今天的社会中,过去的那些文化特征大多已经消失,但其中的某些元素和特点仍然影响了现代社会的发展。

明朝乡村管理制度

明朝乡村管理制度

明朝乡村管理制度一、政治制度明朝时期乡村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乡村自治”,明初为了确立封建专制国家的统治地位,不得不进一步掩盖劳动人民的政治权利,但在农村地区却形成了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自治制度。

乡村自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中一个比较特殊、比较先进的制度,它是中国封建社会乡村社会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乡村政治制度在明代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乡村政治管理体制明朝乡村政治管理主要是依靠地方官员,如乡绅、保甲等。

乡绅是地方政治的骨干,有地方户口的乡绅,就是乡邻中的重要人物,其地位尊贵,乡绅的产生、身份、资历、待遇、责任、权利等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这一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民族的生活和社会制度紧密相联系的。

明代乡村有镇保法,明初,由于战乱频仍,民众生活苦难,村民不堪重负,导致许多农民纷纷逃入深山老林。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使农业得以发展,明太祖下令吏民合力组织镇公保甲。

镇对军事,公对民政,保负保障安全,甲维护社会秩序。

(二)乡村官制明代乡村政治管理的基本单位是“乡”,乡一般由乡官(乡绅)管理。

除了乡布监、巡操、令等官吏,还设立了常设的乡官,如乡丞等。

(三)乡村选举制度明代乡村政治管理一般采取推举官员制度,乡公一般是由四方推举产生,多半由农民连名举荐。

推荐上级官员,集体推荐下级官员。

(四)乡村自治范围明代乡村自治权力的范围包括新任用官员的考核,发动土民徭役,在部分地区,乡级政事由乡绅排定,乡绅配掌政权。

(五)乡村治安保卫制度乡村治安保卫制度主要包括乡绅执法,保甲保民等。

管理农村治安、打击盗贼成了农民的家常便饭。

乡绅、保甲是依靠农村宏大的人力和物力。

与这些制度密切相关的,还有乡村人民的自发性治安保卫行动。

这种治安保卫制度的运行,极大地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的权利。

以上是明代乡村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这一政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为当时乡村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了保障。

二、经济制度明代乡村经济制度也有其特点。

明代乡村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制度明代土地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制度、田制、地公制度等。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1. 社会等级制度:古代乡村的政治文化具有浓厚的等级制度色彩,严格区分上下,贵贱之分明显。

士农工商四民之间阶层明显,牛马车辆,土地房产都是阶层的象征。

2. 家族文化: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以家族制度为主要特征,重视家族的血缘关系和家族的传承。

家族是农民社会的主要组织形式,以家族为基础,形成了具有深厚地文化内涵和社会意义的乡村文化习俗。

3. 商贾文化: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还有着强烈的商贾文化,商人和财富在当时的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商业交流和贸易活动都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4. 礼仪文化:对于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而言,礼仪文化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礼仪规范几乎渗透到了人们的方方面面,乡村民众也以礼仪讲究而闻名。

5. 宗教信仰:中国的乡村社会还有着深刻的宗教信仰,尤其是儒家思想对于乡村社会的影响尤为深刻。

6. 传统文化:在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中,各种传统文化和习俗如独具特色的节日、民间舞蹈、歌谣、民间传说等等都有着浓重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村治理是指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和指导的一种体系。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体现了以农村为基础的政治治理思想和实践,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的基本单位是乡村,乡村是一个政治、经济和文化相结合的社会组织单位。

在中国古代,乡村的治理是由地方政府、地方官员以及农民自身共同参与的。

地方政府在乡村中一般设立有乡、里、保等行政单位,由地方官员负责管理乡村事务。

地方官员是乡村治理的主要执行者,他们的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矛盾、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体现了以“德治”为核心的治理理念。

在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中,注重德政,强调德行。

地方官员要以身作则,以廉洁、公正、勤政为行政原则,深受乡民的尊重和爱戴。

地方政府也重视德才并重,注重选拔有德有能的官员来管理乡村事务。

这种“德治”思想在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还体现了以“兼容”为基本原则的治理特色。

在古代中国的乡村治理中,地方政府注重兼容并包,尊重乡村的传统习俗和文化,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利益。

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法规时,要兼顾乡村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政策,以适应乡村社会的发展。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还重视“自治”的原则。

在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中,地方政府尊重农民的自治权,鼓励农民自主组织,管理乡村事务。

地方政府也注重培养乡村领导干部,推动乡村自治的发展。

通过自治,农民可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事务,参与乡村建设,推动乡村的发展。

在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中,地方政府还注重公平正义,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利益。

地方官员要求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

地方政府还注重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具有独特的特点和贡献。

古代乡村管理制度

古代乡村管理制度

古代乡村管理制度古代乡村管理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壮大,农业生产日益丰富,村落逐渐形成。

古代乡村管理制度在秦汉时期逐渐完善,主要包括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村社自治制度等方面。

明清时期,乡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得到长足的发展。

在古代乡村管理制度中,地主家庭的地位非常重要。

同时土地制度上的改革和游牧民族的侵扰等因素,导致了封建社会的渐趋式微。

二、古代乡村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1. 地主家庭作为基本单位地主家庭在古代乡村管理制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单位。

地主家庭的首领通常是一方大族的族长,他们承担着村落的事务管理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地主家庭有着自己的土地和生产工具,以及一定数量的佃户和奴隶。

2. 村社自治制度村社是古代乡村管理制度中的基本组织形式,村落通常由几个家族组成。

村社设有长老会,对村落的重大事务进行决策。

村社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治权,管理村内事务和解决纠纷。

3. 土地制度古代村落中的土地制度非常严格,根据各族之间的势力强弱,划定土地的所有权。

地主拥有自己的土地,佃户则租佃地主土地种田,为地主提供劳力和部分作物。

4. 户籍制度古代乡村管理制度中的户籍制度是相对严格的。

每个家庭都要有户籍,确定个人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为社会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

5. 公共事务的管理古代乡村管理制度中,村社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包括公共田地的管理、水利工程的维护等等。

三、古代乡村管理制度对古代社会的影响1. 维护社会秩序古代乡村管理制度是古代社会基本的自治形式,它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2. 促进农业生产古代乡村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帮助人们共同管理土地和资源。

3. 促进社会团结古代乡村管理制度中,村社自治制度有助于促进社区内个体之间的融合,增进社会团结,形成农村社区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行动力。

四、现代乡村管理制度与古代乡村管理制度的联系与发展现代乡村管理制度与古代乡村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具有相通之处,比如家庭和村社的基本地位,土地的管理利用等。

1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含义与特征

1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含义与特征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含义和特征①  政治文化是与一个民族、国家、集团政治行为有关的情感、价值观、心理、习惯和精神,是介于政治法律制度和政治思想理论之间的东西。

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政治文化受到该民族或国家的历史传统、政治经济状况以及文化素养的局限。

在阶级社会里,政治文化还要受到阶级或阶层利益的制约。

也就是说,政治文化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它是一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的阶级斗争和社会发展中逐步积淀起来的社会政治心理、习惯、精神、情感、价值观的总和。

政治文化与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会有某些边缘性的交叉和重合,但政治文化不包含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全部。

政治文化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不会轻易改变,也不会在短期内消失,它会对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政治发展长久地发生作用。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应该是指自周秦至清朝末期三千多年所形成的政治文化,其主体应当是封建时代的政治文化。

  学者们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界定出入很大,歧义横生。

朱日耀等同志认为:“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与社会政治心理构成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三个层次中,社会政治思想占据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制高点。

政治思想是人的政治行为和社会政治心理的升华,因此,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部分保留在社会政治思想中。

”②言外之意,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主要是指中国传统政治思想。

这种认识在中国政治学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990年3月,吉林教育出版社陆续出版了一套《中国政治文化丛书》,主要是研究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

汤一介教授在该丛书的《总序》中指出:“所谓‘内圣外王之道’,实是中国的一套政治哲学,而哲学是文化的核心部分,因此也可以说它是中国政治文化的基本内容。

如何认识‘内圣外王之道’就成为了解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课题。

”而撰写这套丛书的作者的认识又有所不同。

写作《圣王理想的幻灭——伦理观念与中国政治》的朱汉民同志认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体是“内圣外王之道”,而主体要素是“儒、法、道”,儒法互补成为“外王之道”,儒、道互补成为“内圣之道”。

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

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

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是一个复杂而又独特的社会组织形式,它承载了中国古代大多数人的生活和工作,也是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石。

在这个社会里,人们以自然为生存依据,以家族为核心,面临着丰富而又复杂的社交交往。

乡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古代乡村社会的形成可以追溯到中国的农耕文化的发展。

在人们最初的聚居地里,他们以狩猎、采集为生,随着对自然环境的认知和技术的提升,他们开始种植庄稼,劳作耕耘。

这个过程中,家族逐渐成为理解和运作整个社会的主要单位,而乡村则是家族活动和交往的主要场所。

由于乡村社会的特点,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中,它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从夏朝开始,乡村社会就是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它不仅是农业生产和分配的场所,也是促进科技、文化和道德良知的源泉。

家族、宗族和血缘关系在古代乡村社会中,家族是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单位。

这个单位由一些共同的血缘关系、姓氏和居住地等因素组成,其中亲属关系是最重要的指向因素。

在中国古代,宗族是由家族逐渐扩散而成的单元,它包含了多个家族和分支。

往往宗族内部也有着明显的地位和等级区分,其中祖先崇拜也是宗族内部的重要社会文化。

农业生产和土地制度乡村社会的发展和演变,始终离不开农业生产的基础和重点。

在这个过程中,土地制度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实行集体耕种。

在集体耕种制度中,土地按家族和宗族分配,每个家庭的土地大小和地位都得到明确的规定。

同时,土地还不可以买卖或出租给其他家庭,这样可以确保土地在家族或宗族的权利掌控之下,不致失去对土地的控制权力。

乡村社会订单制度和乡村文化在古代乡村社会,人们逐渐发展了丰富多样的订单制度。

这些制度主要是指各种规范、约定和契约,用于规範社会关系,空前深入地影响着古代乡村社会的秩序、结构和运作。

在乡村社会中,文化发展也是不可忽略的一部分,其中儒家思想是最重要的部分。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人民的思想、文化和行为有极大地影响,而这种影响就是在乡村文化的日常活动中体现的。

乡土中国无为政治解析

乡土中国无为政治解析

乡土中国无为政治是由学者费孝通提出的概念,他认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政治文化和治理方式。

以下是对乡土中国无为政治的解析:
1.乡土中国:指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特征和文化传统。

乡土中国强调的是基于地域、家族
和社区的关系网络,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亲密联系和依存关系。

2.无为政治:指在乡土中国中的一种特殊的治理方式。

无为政治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而
是强调政府和领导者应该采取一种谦逊、宽容、包容的态度,尽可能减少对民众生活和决策的干预,让民众自主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3.自组织和自治:乡土中国中的无为政治鼓励社区内部的自组织和自治。

通过自组织和自
治,社区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分配资源和维持秩序,减少对外界权威的依赖。

4.基于信任和共识:乡土中国的无为政治建立在人们之间的信任和共识基础上。

社区成员
通过相互信任和共识,形成一种默契和共同价值观,从而能够自发地合作、协商和解决问题。

5.扁平化的权力结构:乡土中国的无为政治强调权力的扁平化结构。

在乡村社区中,权力
不应该集中在个人或少数人手中,而是通过共同决策和民主程序来实现,以确保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参与和表达意见的机会。

6.适应性和包容性:无为政治强调适应性和包容性的原则。

根据乡村社区的特点和需求,
制定灵活的政策和规则,允许不同的意见和做法共存,以便更好地满足社区的多样性需求。

乡土中国无为政治的提出对于理解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政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现代社会背景下,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推进,乡土中国无为政治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变革,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创新。

中国古代农村基层治理的特点

中国古代农村基层治理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特点
第一,传统社会基层治理模式的变动,都与底层社会经济状况的变迁密切相关。

乡遂制的实行迎合了夏商周奴隶制国家土地国有制生产方式的需要,乡官制正是维护封建大一统国家刚刚建立之初尚属娇弱的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中唐以后,随着均田制的废弛、两税法的实行,地主阶级内部构成发生了变动,原来实行乡官制的乡里制度,开始向职役制转化”。

第二,传统乡村社会的基层治理组织及其职位设置具有官方或者半官方的色彩,但是政治国家的权力触角却并没有直接触及乡里社会。

里甲等组织的掌权人多为乡村能人、经济大户、德高望重者,来源于本乡本土,并且与其在乡村中的社会角色密切相关,他们的职权更多地来源于国家的“认可”而非授权。

第三,传统乡村社会的基层治理模式体现了国家政权与宗族权力、底层社会自治权的一种平衡和博弈。

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也是间接式的,其利用乡村社会的权威,实现了对乡村社会资源的汲取、社会的管控和文化的控制。

在这种依赖的关系中,国家实现了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同时乡村社会也获得了一定的自治权。

第四、中国古代的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也由周之乡遂到明清保甲,辗转相承,代有兴革,绵延不绝,有它的对应性,都以巩固基层、维持治安、寓教于民、保障民生为目的。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的历史短文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的历史短文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的历史短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是历史上的重要课题,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代的乡村治理是以家族、社会和国家为单位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系统性治理模式,其独特的特点和模式影响着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变迁。

古代的乡村治理,首先体现在家族制度上。

在古代中国,家族是重要的社会单位,家族成员之间互相依存、互相扶持,共同生活、共同劳作、共同祭祀。

家族通过族规、族谱等形式加强成员之间的联系和互助,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单位。

家族成员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相互尊敬、相互帮助,在面临问题和危机时也会团结一致,共同应对。

在乡村治理中,社会团体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社会团体在古代乡村中通常指的是行会、宗族、乡里等组织形式。

这些团体在乡村中承担着社会管理、公共事务、社会福利等功能。

行会的成员通常是同一行业的人,他们通过行会互助协作、传承技艺、开展公益活动,帮助乡村经济的发展。

宗族是一个人们祖宗的血缘团体,宗族成员之间有着深厚的血缘关系,宗族通过族谱、祭祀等形式维系着成员之间的关系。

乡里是乡村治理的最基本单位,由村民组成的自治组织。

乡里通过选举产生村干部,管理村务、解决矛盾、维护稳定,是乡村治理中最基础的组织形式。

在古代乡村治理中,国家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国家通常通过任命地方官员、颁布法律法规、征收赋税等手段介入乡村的治理。

在古代,地方官员的设立和管理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地方官员在乡村中扮演着管理和监督的角色,维护地方治安和秩序。

法律法规则是国家通过制定用来规范乡村社会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对乡村社会的生产、生活、交往等方面进行规范。

征收赋税是国家在乡村中征收的财政收入,用以支持国家的运作和发展。

古代的乡村治理是一个家族、社会和国家相互结合、相互影响的多层次治理系统。

家族制度为乡村社会提供了亲情关怀和群体安全感,行会、宗族、乡里等社会团体在乡村中承担着管理、公共事务、社会福利等功能,国家则通过地方官员、法律法规、赋税等手段介入乡村的治理。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
中国古代的乡村治理,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传统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古代中国,乡村治理不仅关乎农民的生产生活,更与国家的稳定、繁荣息息相关。

在乡村治理的体制上,古代中国采用了保甲制度、里甲制度等一系列地方自治体系。

这些制度的核心在于将乡村居民按一定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组织单位,如保、甲、里等,由地方乡绅或官府任命的官员负责管理。

这些组织单位不仅负责维护地方治安,还承担着税收征缴、徭役摊派等职责。

通过这些制度,中央政权得以将权力触角延伸至基层,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控制。

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古代中国注重道德教化与法治相结合。

一方面,通过儒家思想的传播,强调孝道、忠诚、礼义等道德观念,以此来规范村民的行为,维护乡村秩序。

另一方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唐律疏议》、《大明律》等,对乡村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

这种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方式,既体现了古代中国“以德治国”的理念,又保障了乡村治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此外,古代中国的乡村治理还注重民间力量的参与。

乡绅、宗族等民间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通过制定乡规民约、调解民间纠纷等方式,参与乡村事务的管理,维护了乡村社会的稳定。

总之,古代中国的乡村治理以地方自治为基础,注重道德教化与法治相结合,同时鼓励民间力量的参与。

这种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治理经验。

中国古代乡里制度

中国古代乡里制度

xx古代乡里制度“乡”本义指方向,在先秦文献中常被引申为表示某个方向的地域。

“里”是人类的聚居地,是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的方便而形成的社会共同体。

乡、里是中国古代国家政权的基层社会组织,是国家加强地方控制的重要手段和形式。

先秦时期,原始村落是“里”的初期阶段。

它是随着人类的进化,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及改造而逐渐形成的。

这时的村落是人们生活、生产的中心,只具有经济性质,不具备政治功能。

夏商时期,随着国家的出现,原始村落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行政性质的社会共同体—邑或邑聚。

这时的邑或邑聚则具备了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意义。

邑聚作为居民的聚居点,大小不一,有大邑聚和小邑聚之分。

西周时期,小邑聚逐渐发展成“里”。

“里”是西周农民的聚居单位,是附着于土地的一种农村社会组织。

因每“里”都设有社,故“里”作为一个地方区划也叫“里社”或“书社”。

周代宗族里社的政治、经济功能较之夏商邑聚得到初步的发展,随着国家机器的强化,其基层行政组织的性质日益明显。

春秋时期,各国在自己的辖区内都建立了地域性的行政系统,并都把乡、里作为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

这个时期,由于中央集权的确立和郡县制的实行,国家通过行政管理、连坐制度、宗教控制、人口控制加强了对乡、里的统治。

战国时期,乡、里作为地方基层组织的职能已经基本形成,具有了组织生产、征派徭役、维持治安、乡里选举、防灾防疫、婚丧祭祖等一系列社会职能。

秦汉时期,乡、里的政治意义逐渐加大,在国家政权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乡、里管理体制由乡、里自治体制、治安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构成。

这三者相辅相成,有效的构筑了国家在乡、里统治的基础。

乡里组织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乡则以人口的增减而变更。

乡官主要有三老、啬夫、游徼、乡佐;里吏主要有里正、父老、什长、杜宰、里监门等。

乡里治安由亭长、游徼负责,其治安职责有三:一是追捕盗贼,维护治安;二是协助都试;三是调解诉讼。

亭作为一个地方行政机构,除亭长外,还有亭侯、亭佐、亭父、求盗等。

宋代乡约制度的特点

宋代乡约制度的特点

宋代乡约制度的特点
宋代乡约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乡村政治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宋代政府管理乡村和促进乡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它将乡村社会的各种活动与政府的义务分开,从而保证了乡村政治社会秩序的稳定。

首先,宋代乡约制度在乡村政治管理上起了巨大的作用。

乡约规定了村民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如村民的政治行为和投票权均受到了严格的约束。

通过乡约的制定,宋代乡村政治组织体系得以稳定,从而起到了全面控制乡村政治的作用。

其次,宋代乡约制度在乡村经济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乡约规定了村民的财产权和经济义务,以保护村民的权利。

例如,乡约规定了农民受到外力抢夺土地和支付的赔偿标准,这些规定有助于鼓励农民积极投资,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

此外,宋代乡约制度还对乡村文化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乡约规定了村落里学校、图书馆、礼堂和其他文化设施的建设,并规定了村民的义务,这些规定有利于让村民更多地参加文化活动,并推广宋代文化。

最后,宋代乡约制度也对乡村社会关系的建立起到了重要作用。

村民在乡约中负有义务,他们需要在社会活动中相互帮助,和谐的社会关系也正是建立在这些义务的基础上的。

此外,乡约还提高了村民的道德水平,使村民能够彼此尊重,增进彼此的感情。

总之,宋代乡约制度是中国古代乡村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宋代乡村政治社会的管理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对当时的政治组织体系、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和社会关系的建立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1] ——家族势力与国家势力的博弈与合流内容提要: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基础,它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

自秦始皇统一到辛亥革命成功的两千多年里,“大一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在“大一统”的农业社会,乡村是国家的细胞,是王权是否巩固的基础。

同时,乡村又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为了维系王权,封建国家采取“官民共治”的形式,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从而实现“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的统一。

而“官民共治理”的“乡里制度”是乡村治理的政治基础,它直接决定了乡村政治文化的基本特点,即以血缘为前提的有限自治。

本文追溯了乡里制度和官民共治的形成,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乡村政治文化特点的内涵。

关键词:古代乡村乡里制度官民共治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本文发表于《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发表时编辑部有改动。

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7年第11期全文转载。

)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乡村社会是国家旺盛生命力的来源,它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

美国传教士明恩溥[1]认为,中国大城市的数量远没有西方多,许多城市与县府相当于设置了围墙和衙门的大乡村。

乡村社会的重要性,使乡村治理成了封建王权统治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秦始皇统一到辛亥革命成功的两千多年里,统治阶级在乡村一直坚持“官民共治”的传统。

在“官民共治”的模式下,王权和族权的相互博弈与合流决定了中国乡村政治文化的基本面貌。

一、古代乡村治理目标: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自秦朝以后,中国历史分分合合,但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大一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在“大一统”的农业社会,乡村是国家的细胞,是王权是否巩固的基础。

同时,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而农耕社会能够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是乡村。

为了维系王权的延续,国家必须保持“行政力量”深入到乡村,维护乡村稳定,汲取乡村资源。

2023-2024学年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太白中学高二10月月考历史试题

2023-2024学年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太白中学高二10月月考历史试题

2023-2024学年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太白中学高二10月月考历史试题1. 清代,督抚正式成为三司之上的地方大吏,但朝廷仍以中央官员差遣形式委派督抚任职,同时督抚之间职责又有交叠,互为监督。

这反映了()A.清代地方官制冗杂B.中央权力下移C.地方治理效力提高D.监察制度发展2. 内廷指的是皇宫里面皇帝的私人随从组成的机构。

汉武帝时期,内廷的地位越来越高,内廷一开始是政府正式官署的下属机构,后来内廷的首领是“大司马”,大司马奉命可以领导尚书,他在政府里的实际权力就超过了丞相。

这反映出()A.“汉承秦制”已被完全放弃B.相权削弱,皇权得到了加强C.完全破坏了三公九卿制D.新行政中枢确立3. 春秋战国时期有“师保”“辅贰”之制。

“天生民而立之君有君而为之式(卿佐),使师保之,勿使过度”,设“师氏”之官,“掌以诏王”,即“告王以善道”;又设“保氏”之官,“掌谏王恶”。

这些举措()A.反映出分封制的渐趋瓦解B.说明中央尚未实现权力高度集中C.利于保障政治的正常运作D.折射出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争夺4. 亚里士多德记载当时希腊普遍流行的政体“正如人们谈论风向时,只有北风和南风,其他都是二者的变体,政体亦是只有两类,即民主制和寡头制”;在不同城邦之间,民主制和寡头制的深刻矛盾导致雅典和斯巴达斗争不止,并最终导致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爆发。

对此解读正确的是()A.两种政体都建立在对奴隶专政的基础上B.斯巴达寡头政治下公民丧失参政的权力C.雅典鼠疫决定了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结果D.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本质是希腊政体之争5. 1296年,教皇卜尼法斯发布训令,未经教皇同意禁止任何国家的教士向君主纳税。

1301年,法国国王腓力四世首次召开法兰西三级会议,寻求民众的支持,宣称卜尼法斯是一名应该从教廷中开除的异教徒和罪犯。

据此可知()A.工商业的发展推动法国权力结构发生异变B.法国由封君封臣制向议会制共和转变C.王权与教权的矛盾推动法国民族意识觉醒D.打破教会思想束缚引发欧洲宗教改革6. 1762年,英国议员约翰•威尔克斯创办了《苏格兰人》报。

中国古代乡里控制体系的基本结构

中国古代乡里控制体系的基本结构

中国古代乡里控制体系的基本结构中国古代乡里控制体系的基本结构是指在古代中国乡村社会中,乡里社会组织的基本形态和构架。

这一体系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乡村社会的组织和治理具有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中国古代乡里控制体系的基本结构的问题。

一、乡里组织的出现及基本特点1. 乡里组织的起源:乡里组织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的初期,当时人们形成了以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为核心的乡里组织,它们代表了乡村社会的最基本形态。

2. 乡里组织的基本特点:乡里组织具有自组织、自治和互助合作的特点。

它们是由乡村居民自愿参与并通过共同管理事务来维护和发展乡村利益的组织。

3. 乡里组织的主要功能:乡里组织在古代乡村社会中承担着土地管理、公共事务、社会秩序、共同防御和互助等功能。

它们通过相互协商、共同决策和自我约束的方式来实现这些功能。

二、乡里组织的基本结构1. 乡里组织的层级结构:乡里组织的基本结构是由最小的村落组成的,多个村落可以组成一个乡,多个乡又可以组成一个县。

这种层级结构使得乡里组织具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性和管理性。

2. 乡里组织的领导机构:乡里组织设立了一系列的领导机构来履行管理职责。

例如,村里设立了村正、村首领等职位,乡里设立了乡官、乡长等职位,县里设立了县官、县令等职位。

这些机构通过选举或者任命的方式产生,并负责领导和管理乡村社会。

3. 乡里组织的人员构成:乡里组织的人员主要包括乡村居民、领导机构成员和乡村公职人员。

乡村居民是乡村社会的基础,他们通过参与乡里组织的各种活动来发挥自己的作用。

领导机构成员和乡村公职人员则负责具体的管理和决策工作。

三、乡里组织的运作方式1. 内部运作:乡里组织内部运作主要以共同协商、共同决策和共同管理为基础。

乡村居民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决策并表达自己的意见,领导机构则根据大家的意见进行决策和管理。

2. 外部运作:乡里组织与其他乡里组织、地方政府和上级官员之间也有一定的关系和互动。

2025年新人教版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讲义 第十六单元 第57讲 中西方的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2025年新人教版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讲义  第十六单元 第57讲 中西方的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第十六单元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2025年新人教版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讲义第57讲中西方的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主题概览1.中国的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中国古代基层治理以户籍管理与基层组织构建为基础,户籍的编制与管理既保证赋役征发,又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古代建立起较为固定的救济制度,其中政府救济以救灾为主,民间救济侧重于对日常生活的赈济。

在封建社会后期,宗族及社会公益性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2.西方国家的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中古时期的基层治理以庄园和城市为中心,近代西方出现自治市镇和社区组织,现代西方以社区自治为主。

近代西方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现代发达国家基本构建起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内容导航一 梳理必备知识二 突破关键能力三 链接高考热点四 课时精练落实梳理必备知识基础性知识点一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演变1.历代户籍制度演变战国时期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公元前375年,秦献公以五家为“伍”的办法编排户口秦朝实行分类登记制度,有户籍、宗室籍、宦籍和市籍等汉朝西汉时,百姓编户入籍后,便形成了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定期进行人口调查。

东汉末年,户籍散乱隋朝“大索貌阅”重新核定户籍,严防不实唐朝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宋朝户籍分主户与客户元朝按职业分为军户、民户、匠户、站户等,统称为“诸色户计”。

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明朝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

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每里一册,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清朝沿袭明制,户籍管理相对松弛。

乾隆年间,户籍永停编审,此后政府只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制度登记人口数量2.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1)基层组织①秦汉:县下设乡和里。

乡设三老,里设里正。

后代沿袭这种乡里制度,稍有变化。

②唐朝: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③明朝:实行里甲制,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首、里长。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
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基础,它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自秦始皇统一到辛亥革命成功的两千多年里,"大一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在"大一统"的农业社会,乡村是国家的细胞,是王权是否巩固的基础.同时,乡村又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为了维系王权,封建国家采取"官民共治"的形式,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从而实现"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的统一.而"官民共治理"的"乡里制度"是乡村治理的政治基础,它直接决定了乡村政治文化的基本特点,即以血缘为前提的有限自治.本文追溯了乡里制度和官民共治的形成,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乡村政治文化特点的内涵.。

中国古代乡村自治的评价

中国古代乡村自治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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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36 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高考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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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化。1990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扩大了居委会职能,居委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 立各种工作委员会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以及大量的“单位人” 转变为“社会人”,“社区式管理”成为城市管理新的模式⑦。2000年,《民政部关于 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颁布,标志着社区建设成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 的新方向。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之外,社区还出现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 理公司以及社会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为代表的新兴组织⑧。通过居民会议议事协 商和民主听证等形式,社区各类主体都可以平等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民主决策⑨。
7
3.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1)概况
形式
内容
汉朝建立__常__平__仓__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
储粮赈灾
隋唐时期,政府既重视官方储备,也大力提倡民间积储。隋文帝置仓积谷,鼓励民间自置 _义__仓__ 秦汉时期,皇帝有时会赐给高龄老人手杖——__鸠__杖__,以示尊重
优抚弱势群体 唐朝开始,政府设有收容贫老、孤儿和乞讨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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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提醒 乡里制与保甲制的区别
(1)乡、里是我国古代县以下的基层行政区划和基本社会组织,乡里制度出现于秦 汉,沿袭至明清,是宗法性和行政性的高度整合。 (2)保甲制度则是一种社会基层民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社会管理制度,其基本 特征是连坐。清朝时期的保甲制将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乡里制与维护社会治安 的保甲制合二为一,通过乡约教化,加强了对民众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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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 (1)地域性。政府千方百计将人口控制在特定地域范围中,限制其流动。同时人身 束缚导致整个社会的封闭,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2)等级性。反映在户籍上是在中国传统社会曾出现过特权户种、民籍户种和贱 籍户种等类别,界限分明。 (3)世袭性。同人口的地域流动一样,人口的等级、职业也被户籍标注得清清楚楚; 不同等级、职业间的流动受到制约,户籍是世袭的。 (4)被赋予社会治安职能。在中国历史上,政府通过户口管理对人口活动进行控制 和制约。宋代以后出现了保甲制,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被赋予了社会治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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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家族势力与国家势力的博弈与合流南京师范大学骆正林内容提要: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基础,它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

自秦始皇统一到辛亥革命成功的两千多年里,“大一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在“大一统”的农业社会,乡村是国家的细胞,是王权是否巩固的基础。

同时,乡村又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为了维系王权,封建国家采取“官民共治”的形式,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从而实现“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的统一。

而“官民共治理”的“乡里制度”是乡村治理的政治基础,它直接决定了乡村政治文化的基本特点,即以血缘为前提的有限自治。

本文追溯了乡里制度和官民共治的形成,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乡村政治文化特点的内涵。

关键词:古代乡村乡里制度官民共治乡村政治文化的特点我国是一个“以农立国”的文明古国,乡村社会是国家旺盛生命力的来源,它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

美国传教士明恩溥1认为,中国大城市的数量远没有西方多,许多城市与县府相当于设置了围墙和衙门的大乡村。

乡村社会的重要性,使乡村治理成了封建王权统治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秦始皇统一到辛亥革命成功的两千多年里,统治阶级在乡村一直坚持“官民共治”的传统。

在“官民共治”的模式下,王权和族权的相互博弈与合流决定了中国乡村政治文化的基本面貌。

一、古代乡村治理目标: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自秦朝以后,中国历史分分合合,但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大一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在“大一统”的农业社会,乡村是国家的细胞,是王权是否巩固的基础。

同时,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而农耕社会能够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是乡村。

为了维系王权的延续,国家必须保持“行政力量”深入到乡村,维护乡村稳定,汲取乡村资源。

乡村社会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基础,“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模式,而这一模式的治理目标就是要实现“摄取乡村资源”和“降低治理成本”的统一。

1、农耕生活产生家族制度人类走出乱伦状态后,建立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就是血缘家族,它是由几十人共同劳动、共同生活所组成的、非常松散的联合体。

大约距今5万到1万年之间,我们的祖先进化到晚期智人阶段,母系氏族公社开始形成。

母系氏族公社停止了族内婚,利用血缘纽带,将相互通婚的家族转化为氏族,而两个以上的氏族互为通婚又形成了部落。

大约在1万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开始淡出被动的采集生活,主动发展原始农业。

定居是农业生产的前提条件,公元前4000年左右,黄土高原上出现了新石器时代的农业共同体。

2定居形成村落,村落成为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结构。

如考古发现“西安附近沣河中游一段长约20公里的河岸上,两岸遥望相对,共建立了10多处村落。

”3在母系氏族社会,女子采集果实、管理氏族内务,成为生产的主人。

在母系氏族社会晚期,婚姻禁忌增加,群婚制逐渐受到排斥,一对男女在一定时间内保持配偶关系的“对偶婚”不断增多。

大约5000年前,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而“对偶婚”转变成一夫一妻制,是父系氏族公社形成的标志。

一夫一妻制瓦解了父系家庭公社,用若干小家庭冲破了氏族制的缺口。

从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家庭成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元。

原始公社就是大小不等的村庄,村庄是一定规模的人群定居在一个地方而形成的。

我国是一个治水闻名的国家,从传说中的黄帝以来,我们的祖先就累世与洪水作斗争。

为了战胜洪水,氏族内部强化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公社组织形式。

《山海经·海内经》记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即禹按照氏族的地域分布来确定版图,调剂劳力;《国语·郑语》有:“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庶类”,即夏禹按照权力高下来分配治水的成果。

村庄是在生存繁衍的过程中,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的宗族社会,它少则几家,多则上百家。

这些同一祖先的家庭聚居在一起,成员依据辈分、资历和财产形成身份不一的社会结构。

作为宗族内部的长者或精英是村庄最早的控制力量,由他们组成的治理集团是一种原始的自治组织。

进入国家阶段后,这种宗法制度不断得到强化,“自殷周至民国,家族势力虽然时遭贬仰,但家族的观念意识和结构组织却绵延不绝地存续了三千余年。

”42、家族制度孕育国家体制柏拉图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欲求,并且需要他人来帮助我们实现这些欲求。

当大家“帮来帮去”的时候,每个人都从别人的身上满足了自己的欲求。

“于是,当这些合伙人和帮手聚居一地、同舟共济的时候,他们所形成的一个整体就可以称之为一个国家了。

”5其实,聚居的最早形式是氏族社会,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

恩格斯在论述古希腊、古罗马形成过程中认为,“公共权力”和“地域组织”是两个必要条件:在原始农业公社,为了维护一定的“公共利益”,公社不得不设立各种职位,并赋予个别人员承担这些职位的权力,“这就是国家权力的萌芽”;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口密度的加大,各个公社之间出现了不同的利益格局,为了调解公社之间的利益纷争,新的“地域组织”出现,以便保护整体的共同利益和反对相抵触的利益,当这样的机构独立性增强,国家就出现了。

恩格斯还指出,国家是在氏族制的废墟之上产生的。

我国最早出现的国家是夏朝,它是在黄河中下游一带众多部族组成的联合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夏朝的出现,不但没有清算氏族制度,反而保留了氏族制的残余,并将其发展成为宗法制。

古希腊、罗马在原始公社末期,铁器的广泛使用提高了个人生产力,家庭的个体生产代替了集体协作生产,原始公社逐渐被瓦解。

而“我国是在铁器还未使用,商品经济还未发展,氏族血缘关系还未瓦解的情况下就进入文明时代的。

”6 我国在进入奴隶社会时,家庭经济“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长期不能离开“氏族或公社的脐带”,公社共同体的组织形式被保存了下来,“文明的发展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

”7宗法制度是以原始的“以父系家长制为核心”的血缘组织演变而来的,但是,宗法制度和氏族制度是有区别的。

氏族社会中的氏族、胞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自然形成的社会组织,是以共同生活、平等互助原则为前提的;而宗法制度是进入阶级社会后,统治阶级为了保护其私有财产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具有明显的等级性和强迫性。

宗法制度产生于氏族社会末期,成熟于西周。

周天子利用公社形式,建立了以井田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以邑里村社为基层组织、以世袭分封为政治结构、以宗庙社稷为权力象征、大宗小宗分别继承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特权制度。

3、国家治理面临两难抉择村庄最早是家族的自然聚集,是原始公社转化而来的宗族组织。

随着宗族组织向国家转变,村庄也被纳入到国家管理之中。

在农业时代,只有对乡村进行有序管理,才能获得国家机器运转所需要的资源,然而,中国乡村社会的历史状况却使国家面临着治理的“两难抉择”。

国家首先碰到的一个难题就是治理成本的问题。

我国地缘辽阔,当国家的规模不断扩大时,国家与乡村的社会距离自然拉大。

同时,乡村分布零散,农耕生活天然的独立性,使中国乡村形成了“细胞化社会”或“网络化社会”,它们彼此分离、相距遥远,“虽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乡村是国家稳定的基础,是财政税赋的来源,国家必须要加强对它的治理。

但是,如果国家权力下沉到乡村,完全将乡村纳入国家权力轨道,必然要设置庞大的官僚机构,从而加大乡村的治理成本。

第二,国家治理乡村必然要遭到家族势力的挑战。

宗族势力是村庄最早的控制力量,当国家权力下沉时,必然和家族势力产生治理冲突。

由于国家的能力是有限的,以家族(宗族)为代表的乡村社会力量的不断抵制,是中国历代政权都未能在乡村社会真正建立起正式的国家行政机构。

4、成本思想形成官民共治为了减少官僚机构,节约治理成本,统治阶级终于寻找到一个最佳的乡村治理模式——官民共治。

这种治理模式,一方面,国家政权以一定的方式进入乡村,保证国家对乡村社会的统治。

另一方面,依托乡村内生的民间权威,通过培植、拉拢,在村庄内部确立一个国家代理人集团,并通过他们实现国家的政治、经济目标。

“官民共治”使乡村社会成了国家权力与民间权威的交汇地带,“王权”和“族权”在乡村既斗争又合流,当两股力量比较协调时,乡村稳定,国家可以从乡村获得大量的资源;当两股力量发生冲突的时候,就可能出现乡民造反,进而导致王朝更迭。

历史上的盛世,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基本上就是在两股力量达到平衡时实现的。

二、绵延二千多年的乡村治理制度:乡里制度古代中国乡村“官民共治”制度习惯上被人们称为“乡里制度”8。

乡里制度是历代上关于乡村社会治理制度的总称,这种制度借助宗族制度强化了对乡村的管理,用行政手段编织了乡村社会。

1、秦以前的乡村治理:乡里制度的萌芽我国最早出现的国家是夏朝,夏族是居住在中原的古老部落,是在尧舜部落联盟的基础上建立的。

夏朝重视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在国家治理方面有了简单的典章制度。

商族本是东方游牧部落,成汤平定中原后,商人开始定居从事农业生产。

商王下的统治机构分内服和外服,内服是中央,外服是地方,外服中的地方小官主要管理农耕。

周部族在推翻商朝后,创造了更加发达的农耕文明。

“夏、商虽建有国家,但其官制或无考、或不甚清楚,至周代,职官制度才有了较完备的文字记载。

”9据《周礼》记载,西周时有“国”、“野”之别,“国”是指国都地区;“野”则是指国都之外的地区。

由于夏、商、周三朝,“国”的范围狭小,且实行世卿世禄和领地分封制度,因此,行政管理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制,地方的行政机构是“里”,里的长官被称为“里君”或“里吏”,他们都是朝廷命官。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并起、诸侯争霸,随着国家规模放大,两极管理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行政改革迫在眉睫。

在历史的关键时期,各诸侯国都想抓住机遇成就霸业,于是,变法运动在各国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起来。

这些变法都不同程度地牵涉到乡村治理,这些治理模式就是乡里制度的萌芽。

魏国李悝主张“尽地力之教”10,提倡农民勤谨耕作。

楚国吴起主张“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11,强令贵族迁徙到地广人稀的地区。

齐国的官仲在中央政权之下设置了县、乡、率、邑四级行政机构。

在乡村,官仲利用宗族势力实施“什伍制度”,要求农民“十家为什,五家为伍”,平时耕作,战时出兵。

“什伍制度”是一个半军事化的组织,它的管理者是政府选定的地方乡绅,由此国家权力退出了乡村治理。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商鞅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强化中央集权。

在基层,商鞅“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即令五家为保,十家相连;一家有罪,九家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

12秦国的“什伍连坐”制,“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13。

正是这项制度打击了血缘世族统治,为国战胜六国提供了充足的兵力和粮草,也为秦始皇统一中国提供了国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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