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的通知 川教函[2004]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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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师厅函[2014]7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4.05.30【实施日期】2014.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有关单位:为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教育部办公厅2014年5月30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一、总则(一)为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引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依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以下简称:能力标准),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类似培训时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二)《课程标准》综合考虑我国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环境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的差异,旨在满足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起点教师的能力提升需求,推行“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教师培训选学机制,确保按需施训。

(三)《课程标准》要求实施主题式培训,强化任务驱动,突出实践导向,将问题解决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将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相结合,促进各地采取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培训新模式,推行网络研修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推动教师学用结合。

(四)《课程标准》依据能力标准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设置“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和“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3个系列的课程,共27个主题,帮助教师提升信息技术素养,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学科教学能力、促进专业发展。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15〕306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15〕306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的通知
正文: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的通知
川教函〔2015〕306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推进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有效开展实验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和我省实际,我们组织相关专家、一线教师编写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实验实践教学,认真组织实施《目录》,督促指导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程,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对学校考核及评价内容,促进实验实践教学在全省学校的有效开展。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学实验目录(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6日——结束——。

四川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寄宿制是推动民族地区学龄儿童入学、提高普及程度、巩固“两基”成果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

为提高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寄宿制学校)是指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以寄宿制为主要形式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心)。

第三条寄宿制学校应按《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96]640号)的规定要求,合理规划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实习区,其基本条件应当具备:具有与寄宿学生数量相适应的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教学用房、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地、澡堂及其它配套设施;具有按规模、编制、学历标准配备的足够的教师和生活、卫生、安全等各类管理人员;具有按规定标准配置的图书(含音像)资料和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器材。

第四条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监督管理到位。

寄宿制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管理机构,积极施行现代教育管理模式,科学、规范、人性化地管理师生员工、校园、校产和设备设施,努力将学校办成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和人才培养的摇篮。

第五条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设置标准的要求,保证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除可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外,应规范使用普通话教学。

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寄宿制学校校长,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年度任职考核制。

要坚持持证上岗,承担教学(实验指导)、管理任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教师要满足按照义务教育标准开设学校课程的需要。

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装备标准

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装备标准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教学的应用软件及教学光盘
外部信息接口类型为光纤、DDN、ADSL卫星宽带接收等,接入带宽应该满足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实施绿色上网工程
☆接入基础教育专网并共享基础教育资源
*接入教育城域网
*共享卫星教学资源
县(市、区)级示范性小学
1间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不少于50台),机房面积按照1.8㎡/座设置。
多媒体备课室
多媒体投影系统
系统软件
应用软件
高中
国家级示范性高中
3间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不少于150台),机房面积按照1.8㎡/座设置。
备课使用的多媒体计算机不少于20套
多媒体教室3间,多媒体投影系统不少于6套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学科教学的相应系统软件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学科教学的应用软件及教学光盘
校园网管理中心面积不小于30㎡,品牌服务器不少于3台,完成综合布线,外部信息接口类型为光纤、DDN、卫星宽带接收等,接入带宽应满足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多媒体计算机不少于6套
多媒体教室1间,多媒体投影系统不少于3套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学科教学的相应系统软件
配备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教学的应用软件及教学光盘
外部信息接口类型为光纤、DDN、ADSL卫星宽带接收等,接入带宽应满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实施绿色上网工程
☆接入基础教育专网并共享基础教育资源
*接入教育城域网
同上
备注:1、高中按照36个教学班计算,初中按照24个班计算、小学按照24个班计算,计算机的数量应确保每班每课时每台机器不超过2人上机。增加班额须适当增加相应的信息技术装备。
2、“☆”表示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分阶段实施。
3、“*”号表示在有条件的学校实施。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四川省初中功能教室、教学场地装备标准一览表-1
四川省初中功能教室、教学场地装备标准一览表-2
说明:1、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第一类为高水平、示范性的;第二类为中等水平、先进性的;第三类为最基本的,是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水平。

2、本标准每班按50人计算。

3、“--”表示不作要求,“( )”表示选配。

4、一类学校应配备数字化探究实验室。

5、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仪器室、准备室)各增加1间,音乐、美术教室各增加1间。

6、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24个班(8个平行班)时计算机网络教室增加1间。

7、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4~8个平行班的装备标准执行。

8、可采取集中计算机成为教师备课室形式,也可将教师用计算机装备在各个教师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5.08.24•【字号】川教[2005]212号•【施行日期】2005.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川教[2005]212号)各市州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去年,我省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施了“一费制”收费办法,今年初省级相关部门又下发了“一费制”收费办法的补充通知(川教[2005]22号),对规范我省教育收费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收费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同时也反映出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

一、关于“一费制”红线标准及新增服务性收费问题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红线”标准,是指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不能突破的最高限额,并不意味各地收费就要靠拢或按“红线”标准执行。

各地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不得以未突破“红线”标准为理由,偏高制定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习必须、学生自愿、按成本定价原则。

各地新增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报省物价、教育等部门批准。

凡未经省上下文批准的,均属自立项目乱收费行为,各地应认真清理纠正。

二、关于杂费的开支范围问题中小学杂费的开支,必须按照国家教育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全部用于学校为开展教学和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公务费和业务费,弥补学校公用经费不足。

禁止将中小学的杂费收入用于发放教职工津补贴或社会保障费用等开支。

各地方政府应按照规定统筹解决教职工津补贴或社会保障费用。

三、关于基层教研室及学校自印资料费用等问题各市、县教研室发行的学生复习资料、学生单元测验题及试卷,学校自编的校本教材以及自印的复习资料、试卷等,要本着教育教学必须的原则,尽量精简优化。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篇一物业园区工程部设备管理模式1、工程部内按设备系统类别划分区域,对整场进行物质备案。

并将工作相应岗位合并为两个班组。

班组内人员由领班按任务所需和个人专业特长分配不同岗位,但可以根据排班和实际任务的需要,调整到本班组的其他岗位,满足以精简经济的人力保持设备良好运行和维护的需要。

2、各岗位当班人员按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负责所属设备的运行和维修保养,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按制订的运作程序规范的完成工作任务。

3、设备维修作为工程部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将按日常报修、日常巡查检修、预防性维修和翻新改造四个功能块来进行,具体说明如下:一维修功能所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以四个功能块来完成:(1)预防性维修:所有设备设施均制订维护保养和检修计划,按既定时间、项目和流程实施预防性的检修。

(2)日常报修处理: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故障以报修单的形式通知工程部采取维修措施。

(3)巡查检修:工程部各班组值班人员在当班时段至少对责任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发现故障和异常及时处理。

(4)增改翻新:根据设备设施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已有的设备设施进行增加、改进性能和翻新处理,使设备设施重新恢复使用价值,得到良好的利用。

二维修结构(1)经理负责根据园区设施规模制订维修程序和维修计划。

(2)以各专业班组为单位,按既定的责任范围,分别负责所属区域或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修。

(3)重要设备设施和综合专业性设备设施由经理负责组织相关班组共同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三维修控制(1)经理负责监督各班组按既定的程序和计划实施,控制维修成本、效率和质量。

各班组按程序和计划在领班的组织和带领下,实施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

(2)日常报修处理由报修部门负责验收设备修复质量并签收《工程报修单》。

《工程报修单》共三联由报修部门验收签字后一份报修部门留存、一份工程部备查、一份由工程部每月汇总转交财务核算材料成本。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市地州级示范性初中
实验用房 物理 实验 室 二间实验室 一间实验室 二间实验室 化学 生物 仪器室 准备室 教学仪器 实验设备 实验桌、凳 仪器柜 准备桌 实验室工作人员 物理 化学 生物
物理、化学、生物各 物理、化学、生物 1间,56㎡/间 各一间,43㎡/间
达到I类标准:除2人配合实 验外、其他实验一人一组, 演示实验配备2套
信息 适应信息技术教学的 技术 面积不小于30㎡,品牌服 光纤直接接入 计算机不低于50台, 教育 务器不少于3台,完成综合 、DDN、ADSL、 联网机房不少于1 PⅡ以上的计算机不低于10台 布线 ISDN 间,机房面积按1.8 ㎡/座设置 体育场地 音乐 运动场地 器械场地 体育 美术 达到100㎡,配 卫生 达到200米环形跑道,(含 室 备双、单杠等 100m直跑道) 场外运动器械 游泳池 篮、排球 场 按1/8教 学班设置 形体训练室
50×25(M)
一间,150㎡
音乐、美术、体 一间,50㎡ 一间, (不含学校 一间, 一间, 一间,面积不小 育达到初中I类, 于20㎡ 卫生达到初中II 90㎡ 乐队设备场 90㎡ 20㎡ 类 地)
说明:学校规模:按18个教学班,学校规模减至12个班,可减少实验用房二间,学校规模达24个班,增加一间实验用房、音乐、美术用房及计算机室
电子阅览室 图书馆 (室)工 图书馆管 作人员 报架 目录柜 软件 理系统 设坐 (个) (个) (张) (人) (套) 2 1 1 10座 80 2——3
书架 (每架 容纳图 书) 600册
书柜 (个) 8
期刊柜 (架) 5
校园网网管中心
多媒体演播系统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图书馆管理系统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征求意见稿)第⼀章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0?18号),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实施素质教育,全⾯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我省举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执⾏的基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批准设置、新建、改造、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是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参照依据。

(三)本?标准?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步达标的原则。

省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市(州)、县(市、区)⼈民政府负责根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学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市(州)、县(市、区)⼈民政府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资源使⽤效益。

(五)本?标准?适⽤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普通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另⾏规定。

第⼆章学校设置与规划(⼀)学校设置1.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本地实际,根据城市、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统筹考虑城乡发展、城镇化进程以及⼈⼝流动趋势,结合⼈⼝密度与分布、尤其是学龄⼈⼝数量及增减趋势,以及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

农村学校设置应以⼩学就近⼊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原则,统筹考虑交通出⾏便利,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既⽅便学⽣就近⼊学,⼜相对集中办学,并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

对农村边远⼭区、交通不便地区应适当保留教学点。

对农村边远⼭区、⽣源相对较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增加必要的学⽣⾷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便学⽣就学。

城市学校设置应根据交通、环境条件以及学校规模、服务半径、学⽣住宿条件,以⽅便学⽣就学为原则。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1.11•【字号】川教函[2011]647号•【施行日期】2011.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11〕647号)各市、州教育局: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我厅制定了《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2011年所有招生专业和2012年所有拟招生专业在2012年1月20日前报我厅备案。

凡未在我厅履行年度备案的专业不得招生、不予注册学生学籍。

二、对国家明令控制的专业,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不得招生、不予注册学生学籍。

三、对非师范类中等职业学校现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要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我省《学前教育专业评估方案》,组织自查自评、逐校检查,严格审查其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并于2012年1月20日前向我厅提交检查报告。

对达不到要求的,应责令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停止招生,取消备案资格。

附件:1、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2、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略)四川省教育厅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附件1: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专业设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适应学生就业创业和终身发展需要。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川教〔2017〕3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川教〔2017〕3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川教〔2017〕39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7〕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厅编制了《四川省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按照我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秋季和2018年春季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报订、征订和供应工作。

一、《目录》内容本《目录》由《四川省2017-2018学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四川省2017-2018学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附件2)、《四川省2017-2018学年体育运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教学用书(部分)目录》(附件3)、《四川省2017—2018学年普通中小学挂图、磁带、光盘等教学资源目录》(附件4)组成。

二、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的报订、征订工作(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四川省2016-2017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川教〔2016〕50号文件印发)公布的教材。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因教育部对部分册次教材审定工作尚未最终结束,上述教材使用工作将另行通知。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教材报订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99号)要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免费教材报订工作,加强领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两基”迎国检办学条件培训讲稿

“两基”迎国检办学条件培训讲稿

5、室外上下水、煤气、热 力、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应 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 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 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变 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 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室外多 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6、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 应便于学生就学,有利于人流迅 速疏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 警示标志。
农村普通中小学办公用房使 用面积指标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农村普通小学办公用房 使用面积指标
指标 班级规模(班) 基本指标
4
6
12
18
24
使用面积(m2)
50
113
188
249
312
农村普通初级中学办公用房 使用面积指标
指标 班级规模(班) 基本指标
12
18
24
使用面积(m2)
271
359
447
(三)、生活用房
四、校舍用房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城市学校 城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房的 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如下规定。
(1)、普通教室。每班设1 间。小学阶段的普通教室每间使 用面积均不得小于61 m2,中学阶 段和九年制学校的普通教室每间 使用面积均不得小于67 m2。 (2)专用教室。应配置实验 室、地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 用房,以及小学专用的科学教室。
3、绿化用地 (1)、学校绿化用地指成 片的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植园 地等。 (2)、非完全小学可不设 置集中绿地。完全小学和初级中 学宜设置集中绿地和学生种植园 地。
4、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 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应 符合如下规定。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 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二届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及应用论文评选的...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二届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及应用论文评选的...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二届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及应用论文评选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为了配合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的实施,结合我省“一费制”中信息技术费收取政策的实行,加快我省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步伐,提高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校教学管理中的应用水平,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经研究定于2005年9月举办第二届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及应用论文评选,请各市州积极组织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文范围:1、新课程实施后关于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理论、模式、方法与实践的论述2、中小学校园网络建设、管理与实践应用3、信息技术必修课开设后对条件装备的新要求研究与实践4、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与实践5、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应用与实践6、信息技术操作考试及网络考试研究与实践7、基于Internet的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的实践与研究8、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优秀教案及案例9、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建设、管理与共享的实践与研究二、评选办法:1、我省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结果将在四川基础教育网()上公布并向论文获奖者颁发证书。

2、此次论文评选活动由省教育厅技装处主办,四川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协办,优秀论文将推荐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正刊或增刊上发表。

附件一:论文格式要求附件二、论文评选要求主题词:中小学信息技术征文通知附件一:论文格式要求1、论文应为未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应主题鲜明,观点明确,文字简练,内容新颖,特别要注意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进行论述。

2、撰写要求:首页为封面,如右图,在左上角长框内注明“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及应用论文”。

(2) 篇幅:稿件一般不得超过4个印刷版面(含文摘、图、表、参考文献),约5000字左右。

(3)题名: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

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4)作者及其工作单位: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如下写法: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

四川省中小学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川教函【2007】168号)

四川省中小学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川教函【2007】168号)

四川省中学综合实践(劳动技术)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编制说明一、本目录共分两部分:J01~J13类为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教育教室(设施)配备目录;J01~J13、D、G、R等16类为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教育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目录编号详见表1、表2。

二、本目录按每班50人计算,将配备对象划分高中、初中两大部分。

其中高中分为Ⅰ、Ⅱ、Ⅲ类,初中分为Ⅰ、Ⅱ、Ⅲ类。

初中:Ⅰ类配备方案:8个平行班以上的初中或市(州)级以上示范初中。

Ⅱ类配备方案: 4~8个平行班的初中或低于4个平行班的城市一般、县(区)级初中学校。

Ⅲ类配备方案:4个平行班以下的农村初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按初中规模相应类别配备。

高中:Ⅰ类配备方案:8个平行班以上的高中或市(州)级以上示范高中。

Ⅱ类配备方案:4~8个平行班的高中或低于4个平行班的城市一般、县(区)级高中学校。

Ⅲ类配备方案:4个平行班以下的农村高中。

三、本目录的配备内容分必配和选配二种,凡在配备数量上注“*”者为选配项目,在配备过程中应按先“必配”后“选配”的原则进行,学生自用器材,应由学生自购。

四、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经济状况优越地区,可以扩大配备范围,增加配备数量,促进教育现代化。

五、配备目录中所列的配套材料和用品,原则上每生一套,每年必须补充配备。

配备目录中的低值易耗品,应根据需要,进行适时地补充。

六、本目录中的项目金工、设计、电工与电子技术为高中的必备项目;种植技术、饲养技术、手工劳技技术、机修技术为初中部份的必备项目。

其余项目中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初中任意选择2~4项,高中可任意选择1~2项进行配备。

七、本目录中涉及的项目(含工程、设施、产品、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规定,严禁用无标产品配备学校。

八、本目录执行情况由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负责监督。

四川省中学综合实践(劳动技术)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四川省中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四川省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编制说明一、本目录遵照国家关于加强素质教育的精神,按照《综合实践活动(3—6年级)指导纲要》的要求,结合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参照以前《小学劳技课仪器配备目录》有关的精神,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最后经有关专家审定而形成的供我省各级各类小学劳动技术教学配备使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5.27•【文号】教师厅[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2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2014年5月27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专业能力。

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特制定《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能力标准》)。

一、总则(一)《能力标准》是规范与引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的准则,是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培训和测评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二)《能力标准》根据我国中小学校信息技术实际条件的不同、师生信息技术应用情境的差异,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

其中,I.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为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应具备的能力;II.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的能力为发展性要求,主要针对教师在学生具备网络学习环境或相应设备的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

本标准根据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主线,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区分为技术素养、计划与准备、组织与管理、评估与诊断、学习与发展五个维度。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4.15•【字号】川教[2009]92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川教〔2009〕92号)各市、州教育局、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四川省2009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我省有关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的规定和下述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秋季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报订、征订和供应工作。

一、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已全面实施新课程,全省一至五年级和七至九年级以及已进入课改的六年级均使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简称“课标教材”),未进入课改的小学六年级的部分县(市、区),仍使用“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简称“大纲教材”)。

请各地报订时务必注意。

二、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是新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止教育乱收费的重要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只能在本《目录》范围内选用教学用书。

对违规选用本《目录》以外教学用书的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按谁决定谁付钱的原则,由违规市(州)、县(市、区)、学校支付免费教科书资金,省教育厅不再从免费教科书采购经费中支付。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更换区域内中小学已使用的教材版本。

本次目录新增版本安排在取消相应学科版本的地区使用。

三、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基[2007]23号文件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24号)要求,从2008年春季开始,凡整体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部分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标准

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标准
川教函[2004]31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
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川教基[2001]15号)要求,结合我省信息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厅修订了《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多媒体教室3间,多媒体投影系统不少于6套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学科教学的相应系统软件
适合信息技术教育和学科教学的应用软件及教学光盘
校园网管理中心面积不小于30㎡,品牌服务器不少于3台,完成综合布线,外部信息接口类型为光纤、DDN、ADSL、卫星宽带接收等,接入带宽应满足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实施绿色上网工程
多媒体投影系统不少于3套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城市一般初中
1间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不少于50台),机房面积按照1.8㎡/座设置。
多媒体计算机不少于5套
多媒体投影系统不少于2套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农村一般初中
1间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不少于30台),机房面积按照1.8㎡/座设置。
多媒体计算机不少于4套
多媒体投影系统不少于1套
外部信息接口类型为光纤、DDN、ADSL、卫星宽带接收等,接入带宽应满足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实施绿色上网工程
☆接入基础教育专网并共享基础教育资源
*接入教育城域网
实施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
*共享卫星教学资源
县(市、区)级示范性初中
1间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不少于50台),机房面积按照1.8㎡/座设置。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川教(2011)6号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川教(2011)6号

四川省教育厅文件川教〔2011〕6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推动我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国家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我省基础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实际,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标准》的重要意义。

要切实建立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的保障机制,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力度,落实“建、配、管、用、考、培、研”工作,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化。

应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标准》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作。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二○一一年五月四日主题词:印发装备标准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二0一一年四月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编制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推动我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国家新课程标准要求,并结合四川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2]102号);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的通知(教发[2008]26号);教育部颁布JY/T 0385-2006《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教育部颁布JY/T 0388—2006《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教育部颁布JY/T 0386—2006《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教育部颁布JY/T 0406—2010 《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教基[2003]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教基二[2009]11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稿)》(川教〔2007〕17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8号)为依据编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四川省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四川省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四川省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8.02.11
•【字号】川教函〔2018〕71号
•【施行日期】2018.0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四川省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的通知
川教函〔2018〕71号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发布<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JY/T0466-2015)><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的通知(JY/T0467-2015)》(教体艺〔2016〕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四川省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四川省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小学、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四川省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编制说明
2.《四川省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编制说明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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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的通知
川教函[2004]31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川教基[2001]15号)要求,结合我省信息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厅修订了《四川中小学信息技术培训教育基本配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标准》是我省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所需的基本要求,也是“一费制”实施中信息技术教育收费的学校应达到的标准,各地应督促各中小学按《标准》进行配备,认真落实四川省高中及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足信息技术课程,切实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提高信息技术教育水平。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检查,未达到《标准》的学校不得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本配备标准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课时每台机器不超过2人上机。

增加班额须增加相应的信息技术装备。

2、“☆”表示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分阶段实施。

3、“*”表示在有条件的学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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