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签到制度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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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作息时间变化调整上下班时间,指纹机签到时间相应调整。在此时间内签到、签退有效,超过时间指纹机自动记入缺勤。
三、因公出差、市内办公、参加学习或开会,未能签上到的老师,持有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的书面情况说明或假条,科级干部持有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的书面情况说明或假条,于每周五下午15:00—16:00到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记入考勤。
四、未签到又未书面说明情况或证明的老师将依据学校颁布的《关于教职工考勤及请消假暂行规定》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每周公布一次,请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考勤纪律,按时签到、签退。
运城市卫校
上下班签到制度(二)
为切实规范干部上下班秩序,保证每天工作不缺岗,能正常的上下班,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份内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党委、政府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政府工作秩序健康有效的运行,特制订如制度。
一、实行每天签到签退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点签到,下午2点签到,下午6点签退。
二、签到岗一天一张,月代签二次者双方不能评为优秀,代签四次者双方月评基本称职。
三、请假、下乡除按《机关考勤制度》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外,应
签栏注明。
四、每周公布考勤情况,以签到册及请假手续为准,作为考核依据。
五、值班领导要认真履行值周职责,每天审查签字。
六、月出现旷工情况,或退到早退三次以上的,镇纪委介于调查,根据情节轻重,由镇纪委给予相应处分。
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1条坚持班前考勤,班后汇报复考制度,无特殊情况禁止延点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需延点1小时以上的区队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说明。
第2条矿灯房应认真做好矿灯牌号台帐统计考勤工作,严格按牌号发放矿灯,需借灯的应由单位及调度室出据说明,每班发灯总数要报调度室。
第3条矿灯房每班矿灯发放及回收数量应相符,如有不符的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下班后2小时仍不见交灯者,要马上报告调度室及所在单位查明原因。
第4条每一入井人员下井后、升井前必须到严格考勤,有违犯者严格按《井下电子考勤制度》处理。
第5条劳资科考勤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检查考勤工作情况,保证考勤、发灯、定位卡正常一致。
第6条劳资科应积极落实考勤制度,认真核查超点工作人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7条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保证同上同下,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8条严格井口上下井制度,上下井人员要服从井口把钩工的管理,不得拥挤、强行乘车,保证乘车人数符合定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