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誉东方(东江学府)项目
消防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慨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东方红村东环路
3、工程结构形式:框支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商铺两层及住宅16+1层(共18+1层)/8
幢
4、建筑面积规模:76245 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按照深圳市国际印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年月版消防工程水、电、风施工图要求,乙方优化设计的消防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河源市消防局批复的报批报审过程提出的消防工程补充图纸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火灾事故广播、消防对讲电话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5)、防烟排烟正压送风系统;
(6)、室外消火栓系统(仅接至给水环管网);
(7)、防火卷帘;
(8)、建筑灭火器具,
(9)发电机房全套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1.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a.管线、线槽供应及安装;
b.火灾报警及控制产品供应及安装;
c.模块箱及元器件供应及安装;
d.消防中心报警主机供应及安装;
e.联动控制台及控制面板供应及安装;
f.自动报警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调试;
g.火灾报警系统操作培训;
2.1.2、火灾事故广播、消防对讲电话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a.管线、线槽供应及安装;
b.事故广播系统、消防对讲电话系统外接设备、材料供应及安装;
c.事故广播系统、消防对讲电话系统主机部分(功放、录放盘、消防电话交换主机等);
d.事故广播系统、消防对讲电话系统调试;
2.1.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基础预埋件;
b.喷淋泵及控制柜供应及安装;
c.控制柜(箱)出线电缆电线及保护管供应及安装;
d.喷淋管道供应及安装;
e.喷淋管道上的所有阀件供应及安装;
f.喷淋的末端设备供应及安装;
g.喷淋系统所有信号和电源传输线路供应及安装;
h.喷淋灭火系统的调试等;
2.1.4、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基础预埋件;
b.消火栓泵及控制柜供应及安装;
c.控制柜(箱)出线电缆电线及保护管供应及安装;
d.消火栓管道供应及安装;
e.消火栓管道上的所有阀件供应及安装;
f.消火栓系统末端设备供应及安装;
g.消火栓系统所有信号和电源传输线路供应及安装;
h.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调试等;
2.1.5、防烟排烟正压送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基础预埋件;
b.风机风柜及控制柜供应及安装;
c.控制柜(箱)出线电缆电线及保护管供应及安装;
d.通风管道供应及安装;
e.通风管道上的所有阀件供应及安装;
f.通风系统末端风口(设备)供应及安装;
g.通风系统所有信号和电源传输线路供应及安装;
h.防排烟系统的调试等;
2.1.6、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a.埋设管道的土方开挖及回填;
b.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供应及安装;
c.消火栓管道(不含给水系统公共部分)供应及安装;
d.消火栓管道上的所有阀件供应及安装;
e.消火栓系统末端设备供应及安装;
f.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调试等;
2.1.7、防火卷帘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a.卷帘控制箱供应及安装;
i.控制箱出线电缆电线及保护管供应及安装;
j.防火卷帘供应及安装;
k.防火卷帘系统的调试等;
2.1.8、灭火器:包括但不限于
a.灭火器供应及安装;
2.1.9乙方优化设计施工图及预算书所示的其他内容
2.1.10发包商供应材料设备为:无(全部由分包供应)。
2.2、承包方式:
2.2.1、按甲方招标相关文件规定的由乙方设计施工图中所包含的消防系统内容大包干,即包人工、包材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成品保护、包设备材料送检、包测试、包风险、包验收及取得消防使用证书、包资料、包深化设计、包总包配合管理、包工程移交前保管、包移交、包人员培训、包税金等。
2.2.2、乙方承诺在原建筑功能、格局不作调整、不增加承包范围和除甲方原因变更情况下,工程造价不作调整,合同期内不因设备材料市场价格变化而提高费用。
第三条:工期
5.1、.合同工期
5.1.1 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甲方书面开工令为准)。
5.1.2 竣工日期:年月日,(以本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为准)。
5.1.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必须满足总包商总体工程进度的要求)。
消防工程施工进度须符合总包商总体施工进度之要求,并且乙方有义务进行必要的加班加点以配合、满足总包商之进度,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售楼要求,须进行必要的加班加点,配合甲方销售展示区和室内外管线的提前施工,且有必要须配合抢工。并且此部分费用已在合同包干价款中包含。不得提出任何条件延误施工工期。
5.2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