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纲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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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7.25•【文号】建规[2006]183号•【施行日期】2006.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规[2006]18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我部制定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城乡规划司。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筹县域城乡健康发展,加强县域村镇的协调布局,规范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县、自治县、旗,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适用本办法。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一同编制,也可以单独编制。

第三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是政府调控县域村镇空间资源、指导村镇发展和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和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村镇体系发展目标与战略,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六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直辖市、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

第八条承担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以上的规划编制资质。

《太谷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0)》公示

《太谷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0)》公示

《太谷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0)》公示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太谷县域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协调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分类推进乡村发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构建乡村振兴的新格局,特编制《太谷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0)》。

本次规划范围为太谷县域,共1050平方公里,涉及198个行政村、310个自然村。

一、乡村体系规划1.县域乡村分区规划太谷县域乡村按照地形地貌分为三个一级片区:平川区、丘陵区和山地区。

平川区的二级分区为重点城镇建设区和现代农业发展区,重点城镇建设区指中心城区和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地;丘陵区的二级分区为丘陵田园聚落区和丘陵河谷聚落区;山地区的二级分区为咸阳河生态涵养区、乌马河生态涵养区、象峪河生态涵养区。

2.平川区分区规划指引平川区范围包括明星镇、水秀乡、胡村镇的全部,北洸乡、侯城乡、阳邑乡的北部。

(1)城镇重点建设区功能定位:县域人口、经济和公共服务的集聚区,县域城镇建设和人口转移主要承接区域,县域工业化集中发展区域。

人口规模:到2030年,总人口25万人。

其中县城中心城区户籍17万人,县城流动人口3万人,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5万人。

设施配套:县城级别的公共服务设施,县文化馆、体育馆、福利院、养老院、综合医院、图书馆、大型商业设施,高级中学、职业教育。

(2)现代农业发展区功能定位:山西农谷主体功能区域,农谷科技创新城、特色农产品加工交易区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区域。

人口规模:到2030年,总人口6.6万人。

北洸乡0.5万人,侯城乡0.5万人,阳邑乡0.5万人。

其他村庄总计1.4万人。

设施配套:乡镇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幼儿园、乡卫生院、养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便民超市等。

3.丘陵区分区规划指引丘陵区包括任村乡的全部村庄、小白乡除大白村、上庄村以外的全部村庄,范村镇北部、阳邑乡中部、侯城乡中部、北洸乡中南部的村庄。

(1)丘陵田园聚落区人口规模:到2030年,总人口3.4万人。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8•【字号】甬政办发[2014]94号•【施行日期】2014.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14〕94号)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改变当前村庄布局分散、人口集聚度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村镇规划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凝聚共识,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做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中亟需重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4〕3号)精神,强化城乡规划统筹,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中心村集聚,工业向园区集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规划建成区集中,土地等资源要素向高效集约利用方式转变。

牢固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充分认识村镇规划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村镇规划工作,进一步强化村镇规划在村镇建设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村镇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的责任,把改进和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各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职责、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二、统盘考虑,调整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当前,我市农村村庄布局比较散乱,自然村多、规模小,这不利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不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不利于高效集约利用土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到2016年自然村缩减10%的目标要求,合理撤并,因地制宜,认真分解落实任务,下决心解决村庄布局“低、小、散”和基础设施投入不经济、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

调整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要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全面融合一批城中村、园中村和城郊周边村,合并集聚一批零星分布的自然村、空心村,保护开发一批生态自然、乡村文化特色鲜明的古村落,整治提升一批中心村、规划保留村,搬迁减少一批偏远贫困及地质灾害多发等不适宜于人居的村庄。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9•【字号】六政办[2012]108号•【施行日期】2012.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12〕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六发〔201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村庄布点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12年10月29日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皖政〔2012〕97号)、《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皖政办秘〔2012〕148号)、《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试行)》(建村〔2012〕191号),突出村庄布点规划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结合六安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略,以全面转型、跨越发展、富民强市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农田整治为突破口,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点、突出特色,着眼长远性,注重操作性,确保美好乡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目标任务(一)村庄布点规划于2013年3月底完成审批和备案,充分体现布点科学易实施,一村一品秀特色的规划理念。

(二)自然村总量减少,到2016年全市自然村总量减少比例:皖中片区(寿县、霍邱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金安区、裕安区)25%,皖西片区(金寨县、霍山县)15%;到2020年减少比例:皖中片区48%,皖西片区38%。

2024辽宁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答题题库及答案

2024辽宁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答题题库及答案

2024辽宁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答题题库及答案学校:班级:姓名:考号:一、单选题(20题)1.工业产权中的商标权涉及()。

A.发明专利B.服务商标C.实用新型专利D.外观设计专利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O年。

A.30.0B.40.0C.50.0D.60.03.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0A.引进B.人才发展格局C.人才工作格局D.人才管理格局4.工业产权中的专利权不涉及?OA.发明专利B.实用新型专利C.产品商标D.外观设计专利5.《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提出,把()和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A.公有制经济组织B.非公有制经济组织C.中外合资经济组织D.外资经济组织6.《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到2025年,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

A.3%B.18%C.65%D.70%7.“四个面向”不包括()。

A.面向世界科技前沿B.面向文化主战场C.面向国家重大需求D.面向人民生命健康8.美术作品不涉及?OA.电影B.雕塑C.绘画D.书法9.单位或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所完毕的发明发明,若没关于专利权归属的协议,则申请专利权的权利属于()。

A.委托人B.受托人C.委托人和受托人D.双方均不能申请专利10.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发展,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

A.均衡B.协调C.高速D.平稳11.要大力培养使用0科学家,坚持实践标准,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具有深厚科学素养、长期奋战在科研第一线,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的科学家。

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C.军事D.战略12.()是数字乡村的基本特征。

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

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

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发布时间:2023-02-17T00:44:35.716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第19期10月作者:刘菲[导读]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推行,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也变得势在必行。

刘菲河北正坤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 050000摘要: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推行,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也变得势在必行。

本文以某县域为例,对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进行了研究,为加快优化农村居民点空间布局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与优化农村居民点作为农村居民关系的主要形式之一,承载着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等综合功能,是土地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我国农村居民点建设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导致居民点用地分布不协调。

近年来,在农村人口大规模外流、定居点无序扩大、布局分散等问题的影响下,日益加剧的现有城乡矛盾在很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合理优化农村居民点结构,不单单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国土空间规划中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 1.1 村庄平面布局充分尊重自然本底、原有肌理,按照适度集中原则,统筹安排居住、产业、公共服务、景观绿化等空间布局,满足新时代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传承村落空间基因、延续当地空间特色,整理激活零散用地、闲置空间,合理增补各类功能空间,优化组织内部路网、绿道水系,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田水路林村”空间格局,推动乡村用地集聚、功能提升、有机更新。

统筹村庄“山、水、田、林、路、屋”等村庄风貌要素,从村庄空间的近景、中景、远景三个层次进行村庄风貌设计引导。

并通过村庄主要交通轴线及上层规划的乡村旅游线路将近景、中景、远景三个层次进行串联,塑造多层次性的村庄总体风貌格局。

近景设计引导:设计村内公共活动空间,包括公共活动场、村入口空间、集会场、晒场等生产场所。

河南省临颍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5

河南省临颍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5

河南省临颍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5)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第三章村镇体系规划 2第四章村庄布点调整规划3第五章空间管制和资源利用规划4第六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6第七章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系统规划7第八章综合交通规划7第九章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8第十章给水设施规划9第十一章排水设施规划10第十二章电力设施系统10第十三章燃气与供热规划10第十四章通信设施规划11第十五章防灾规划11第十六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1第十七章近期建设规划11第十八章实施对策与建议12第十九章附则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临颍县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引导、调控临颍县域城镇建设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依法制定的指导临颍县域城乡建设活动的法律性文件。

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对本规划的调整、修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指导思想1. 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土地集约化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2. 坚持统筹发展原则,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从促进县域整体发展角度进行空间资源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配置。

3. 坚持控制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从县域长远发展出发,确立以控制为主,适度引导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08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146号文发布)《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文发布)《河南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技术细则(试行)》(豫建村镇〔2007〕14号)《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中原城市群规划(2006~2020)》《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快省25个重点县(市)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临颍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六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8~2025年,其中:近期2008~2015年,远期2016~2025年。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6.19•【字号】豫建村镇[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的通知(豫建村镇〔2008〕23号)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商丘市小城镇发展办公室,巩义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建委(规划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有效进展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村镇规划工作(一)抓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1.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任务2008年47个扩权县完成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其他县根据实际情况加快编制步伐,以引导区域村镇合理布局、科学发展;2009年完成50个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全部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2.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县域村镇的合理发展与空间布局,指导村镇规划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需要。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深度,要依据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和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技术细则》(试行)通知(豫建村镇〔2007〕14号)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已批准实施的上位规划。

并与涉及到的城镇、村庄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相协调。

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县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预测县域村镇发展趋势,构建县域村镇体系布局;确定空间管制策略,划分县域空间管制区域;制定重点城镇和重点区域的发展策略,明确重点发展的中心镇;统筹配置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区域资源共享;确定中心村、基层村布点,合理预测发展规模;制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与重点,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村庄空间布局细则

村庄空间布局细则

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实施细则(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县域(县级市、区,下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依据《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和《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延伸,应单独编制。

第五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由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第六条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七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采用的勘查、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二章基础资料调查第八条编制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基础设施以及相关资料等。

第九条自然条件(一)气象资料:气候特征、全年气温变化、日照时数、风象变化、降水量及气象灾害等。

(二)水文资料:地表水的常年水位、最高水位、水质、流量等;地下水的资源分布、储量、水质、开采状态等;可利用外来水资源情况;行洪、蓄滞洪区分布范围、防洪标准及历年洪涝灾害发生情况等。

(三)地貌地质:各种地貌类型及空间分布、高程变化;地震、滑坡、塌陷、冲沟等地质灾害状况;地下矿产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矿产采空区、开采波及线的影响范围等。

第十条资源环境(一)土地利用:全县耕地及其它各类用地面积、比例,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及人均水平。

(二)人文自然资源:文物古迹名称、位置及保护控制范围,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位置、控制范围及开发利用情况。

农村加强村庄布点规划方案

农村加强村庄布点规划方案

农村加强村庄布点规划方案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已成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而其中的农村建设,作为城乡一体化中无法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发展中也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这一背景下,农村加强村庄布点规划方案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农村充分利用空间资源,人性化地规划村庄;应对人口流动和家庭解体对村庄产生的影响;论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以及考虑财政资金限制下,制定可行的村庄规划措施和发挥农村的地方特色。

一、农村充分利用空间资源,人性化地规划村庄农村空间资源较城市明显有优势,因此,村庄规划布点要依据村庄自身的特点,发挥其空间和地域优势,将组合创新与“1+N”的空间布点方式有机结合,创造人性化、多元化的空间规划。

首先,规划方案必须尊重当地的自然环境,尊重历史和风貌,保护农村文化遗产。

其次,居住环境、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商品流通系统、物业管理等要相互融合,体现人性化因素。

最后,通过以村庄为中心,以社区和居民为主体,以土地利用为依托,以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为重点,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

二、应对人口流动和家庭解体对村庄产生的影响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城乡居民的流动成了村庄规划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人口流动与家庭解体对村庄的影响也值得重视。

因此,农村加强村庄布点规划方案也需要解决这一问题。

具体而言,政府可以通过诸如减税减费等政策来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技术人才返乡,帮助农村掌握一些高新技术,推动村庄的创新发展。

此外,对于流动人口,必须制定出相应的管理与规范机制,保证村庄的文化、风貌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村庄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村庄现代化的基础设施。

这方面,政府可以在村庄规划中加强对道路、桥梁、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同时,还可以引导、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庄发展公立医院、义务教育、文化娱乐、老年人福利设施等先进的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公共服务规模和覆盖范围的扩大。

2024贵州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试题(含答案)

2024贵州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试题(含答案)

2024贵州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试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推进城市()基础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

A.大数据B.信息模型(CIM)C.区块链D.管理模型2.著作权中的领接权不涉及?()A.表演者权者权B.录制者权C.广播者权D.著作财产权3.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基于()网络的应用技术。

A.3GB.4GC.5GD.6G4.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A.引进B.人才发展格局C.人才工作格局D.人才管理格局5.强化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等文物古籍古迹保护、研究和利用,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和边疆考古。

A.历史遗迹B.文化遗产C.革命文物6.培养卓越工程师,必须调动好()两个积极性。

A.教师和企业B.高校和学生C.高校和企业D.教师和学生7.《中国制造2025》中指出,()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

A.工业B.制造业C.农业D.服务业8.《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

A.人才评价B.人才流动C.人才激励D.人才使用9.《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由科技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2018年底前对项目、人才、学科、基地等科技评价活动中涉及()的做法进行清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

A.评价标准不科学B.评价流程不透明C.评价结果不公开D.简单量化10.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

A.“一村一规”B.“多规合一”C.“一规多区”D.“多规多用”11.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与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后者不规定()。

唐山市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唐山市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唐统委字[2010]3号唐山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唐山市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三个导则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芦台、汉沽、南堡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为推进全市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有效指导县域镇村空间布局和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市统筹委和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制定了《唐山市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唐山市中心镇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唐山市中心村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规划编制各地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应于6月底完成编制或修编,中心镇、中心村及其他规划保留村村庄规划应于9月底完成编制或修编,其中列入2010年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的村庄必须在4月底前通知完成编制或修编并报市规委会审批。

未开展规划编制的要严格按照“三个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县城、中心镇和中心村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要求,依据三个导则的规定进行编制;正在进行规划编制的要严格按照“三个集中”和三个导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完善;已经完成规划编制的,要严格按照“三个集中”和三个导则的要求重新审视已编规划,进行修编和完善。

二、提高编制水平三个导则从编制范围、年限、主要内容以及编制技术要点等方面就做好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中心镇和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都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务必抓好落实,切实使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前瞻性。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注重规划的整体性,放眼实现小康社会的远景目标,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通盘考虑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按照人文化、生态化、特色化、效益化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落实。

二是科学性。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原则,本着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体现人文关怀,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发展目标与战略。

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纲要(试行)

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纲要(试行)

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纲要(试行)1、村庄分级1.1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是一定区域内相互联系和协调发展的农村居住点群体网络。

村庄按其地位和职能,结合村庄规模划分为基层村,行政村二个层次。

1.2基层村一般指相对独立居住的村民小组所在地,行政村指村民委员会所在地。

1.3村庄按其不同层次及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

村庄规模分级(人)村庄类型基层村行政村规模分级大301以上1001以上中101~*****~1000小100以下300以下2、县域村庄布点规划2.1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是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农业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自然条件、历史沿革和现状为依据,在一定时期内,对县域城镇规划区以外的地域空间中的村庄、生产力、产业结构、公用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进行总体安排。

2.2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十年,要求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期限相一致。

2.3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的主要内容:2.3.1分析县域村庄的基本情况,提出村庄的发展目标。

2.3.2确定村庄等级规模及发展方向和建设标准。

2.3.3确定村庄的空间布局,撤并村庄名称、产业布置,公共服务设施的名称及布置。

2.3.4确定城镇与村庄、村庄之间的道路系统及安排道路设施。

2.3.5进行大型工程基础设施的总体安排。

2.3.6综合协调防灾(防洪、抗震、防火、工程地质灾害等)的关系和要求。

2.3.7提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治理与建设,农田、林地保护措施和建议。

2.3.8提出对具有历史意义、纪念意义和艺术、科学价值的建(构)筑物、文物古迹和自然风景名胜的保护措施。

3、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成果3.1说明书3.2图纸(比例1/10万~1/25地形图)3.2.1县域村庄布点现状图3.2.2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图3.2.3工程、公用设施规划图3.2.4其他需要增加图4、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的深度要求。

4.1依据村庄现状特征,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优劣势条件分析等,明确村庄发展方向和确定其主要职能。

2020河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2020河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附件2河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目录第一章总则 (65)第一条编制目的 (65)第二条适用范围 (65)第三条规划地位与作用 (65)第四条规划原则 (65)第五条规划期限 (66)第六条规划层次 (66)第二章规划编制要求 (67)第七条工作组织 (67)第八条编制流程 (67)第九条编制基础 (67)第三章规划内容 (70)第一节发展定位与目标 (70)第十条发展定位 (70)第十一条发展目标 (70)第十二条开发保护战略 (70)第二节县域国土空间格局 (70)第十三条区域协调 (70)第十四条总体格局 (71)第十五条规划分区与管控 (72)第十六条三条控制线 (72)第十七条其他空间控制线 (73)第三节城乡统筹与乡村振兴 (73)第十八条城乡统筹 (73)第十九条乡村振兴 (73)第四节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74)第二十条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74)第二十一条城市功能分区管控 (74)第二十二条住房保障 (75)第二十三条蓝绿空间 (75)第二十四条城市更新 (76)第二十五条地下空间利用 (76)第二十六条城市“四线”划定 (76)第二十七条城市设计 (76)第五节资源保护与利用 (77)第二十八条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调整 (77)第二十九条自然保护地体系 (77)第三十条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77)第三十一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78)第三十二条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78)第三十三条矿产资源保护利用 (79)第三十四条水资源保护利用 (79)第六节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 (79)第三十五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79)第三十六条城乡风貌特色 (80)第七节支撑体系 (80)第三十七条综合交通 (80)第三十八条公共服务设施 (81)第三十九条市政基础设施 (81)第四十条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 (82)第四十一条智慧城市 (82)第八节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82)第四十二条国土综合整治 (83)第四十三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3)第九节规划实施 (84)第四十四条分期实施与近期行动计划 (84)第四十五条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85)第四十六条乡镇规划编制指引 (85)第四十七条专项规划编制指引 (86)第四十八条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86)第四章成果要求 (87)第四十九条成果内容 (87)第五十条强制性内容 (88)第五章成果报批 (89)第五十一条报批程序 (89)第五十二条批后公告 (90)第六章附则 (90)第五十三条实行时间 (90)第五十四条条文解释 (90)附录A名词解释 (91)附录B基础资料收集与专题研究 (93)附录C规划分区 (95)附录D规划文本附表 (97)附录E规划指标体系表 (103)附录F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表 (10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河南省县和县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总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实施《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指导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制定《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基本任务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以下简称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是落实县(市、区)中心村布点,明确自然村数量,并分配到镇(乡)。

中心村数量多、行政区域面积大的县(市、区)可以在村庄布点规划中只明确各镇(乡)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在镇(乡)村庄体系规划中明确中心村、自然村布点。

1.3适用范围《导则》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上的村庄布点规划。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建设,应遵守城市、镇总体规划。

1.4规划原则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

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等本底要素,将生态、历史文化遗存等保护内容列入布点规划。

同时,加强耕地保护,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

坚持引导与控制相结合。

充分考虑丘陵、山区、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地域特征及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宜地段引导建设,对重要生态地段的村庄进行有效控制,避让灾害易发地段。

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

兼顾现实需要,考虑长远发展,分步实施村庄布点规划。

1.5规划依据(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2)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3)市、县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4)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6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村庄体系规划2.1村庄分级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1个。

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

2.2乡村人口预测分析自然条件、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提出县(市、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县(市、区)域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析城乡人口转移趋势和流向,预测县(市、区)域、各乡镇乡村人口规模。

涛城镇村庄布点规划说明书09.7.24.doc-目录

涛城镇村庄布点规划说明书09.7.24.doc-目录

目录第一章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规划指导思想-----------------------------------------------------31.3 规划原则---------------------------------------------------------31.4 规划依据---------------------------------------------------------31.5 规划目标---------------------------------------------------------41.6 规划年限——————————-----------------------------------—4 第二章现状概况及分析----------------------------------------------52.1现状概况----------------------------------------------------------52.2现状分析----------------------------------------------------------6 第三章村庄布点规划-------------------------------------------------113.1 城镇及农村人口预测-----------------------------------------------113.2 村镇等级规模结构-------------------------------------------------113.3 布点分类---------------------------------------------------------123.4 村庄布点---------------------------------------------------------123.5 村庄建设标准-----------------------------------------------------13 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44.1 规划原则---------------------------------------------------------144.2 商贸设施建设规划-------------------------------------------------144.3 教育设施建设规划-------------------------------------------------144.4 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建设规划-----------------------------------------144.5 医疗卫生设施建设规划---------------------------------------------14 第五章基础设施规划-----------------------------------------------155.1 道路交通规划----------------------------------------------------155.2 给水工程规划----------------------------------------------------155.3 排水工程规划----------------------------------------------------155.4 供电工程规划----------------------------------------------------155.5 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工程规划----------------------------------------155.6 燃气工程规划----------------------------------------------------165.7 环卫工程规划----------------------------------------------------165.8 水利规划--------------------------------------------------------16 第六章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176.1 指导思想--------------------------------------------------------176.2 环境保护--------------------------------------------------------176.3 资源保护--------------------------------------------------------176.4 防灾减灾规划----------------------------------------------------17第七章近期建设规划-----------------------------------------------197.1 建设目标和建设框架----------------------------------------------197.2 建设重点--------------------------------------------------------19第八章规划实施措施与政策建议----------------------------------20涛城镇村庄布点规划说明书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06新版

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06新版

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第一部分县(市、区)域村庄布点规划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县(市、区)域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特制定《村庄布点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第二条县(市、区)域村庄布点规划(以下简称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是在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或村庄布点规划基础上,对县(市、区)域各乡镇和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村庄布点规划是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具体化。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以上城市的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的村庄布点规划。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以上城市的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也要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要求做好居民点布局规划。

第四条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思想:1、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与省域、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城乡发展空间。

城市扩张、产业园区建设、交通通道、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需要对村庄建设进行控制的区域内,规划不宜再保留或安排新的村庄建设点;3、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与村庄规模调整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要求,制定规划方案。

布点规划要切忌不切实际,盲目求大,过分集中而造成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不便,也要避免迁就现状布局过于分散;4、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与当地的“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和下山脱贫紧密相结合。

对于哪些地处高山,交通不便,水电等基础设施难以配套,生存环境恶劣,缺乏致富门路的村庄,要根据“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和下山脱贫要求,规划分期分批予以搬迁;5、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与防洪等其它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相衔接。

现状已有的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的村庄,要规划予以搬迁。

新建村庄不得在存在自然灾害隐患的地段内选址;6、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努力提高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水平;7、编制村庄布点规划要与县(市、区)域交通、水利等专业规划相衔接,与“乡村康庄”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万里绿色通道”工程计划相衔接,努力改善村庄的交通条件和水环境质量。

关于村庄布点规划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村庄布点规划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村庄布点规划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全县村庄布点现状全县现有行政村、社区(不含庐城规划区15个社区)214个,自然村7003个,总户数28.7万户,人口104.4万人,国土面积2088.5平方公里;平均每个镇13个行政村、412个自然村,人口6.14万人,国土面积122.8平方公里;平均每个行政村人口4700人,行政村面积14175亩(9.45平方公里);平均每个自然村户数为40户,人口148人,面积447亩。

现状布点主要呈现以下特征:(一)自然村庄规模小。

一是人口规模偏小。

自然村庄平均人口148人,较《XX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试行)》中规定“皖中、沿江片区不少于200人”的保留原则有较大差距。

二是农村建房规模小而散。

当前主要是以组和自然村落为单位,依托行政地域,实行沿路、沿河发展,也有一些自然村落几户一庄,既不成线,更不成块。

(二)占地面积大。

自然村庄中,畈区基本上都在40户以下,多数在30-40户左右,岗区在30户以下,多数在20-30户左右,村庄过散,带来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占地面积过大,现状人均占地为 3.02亩,从而影响了我县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业规模化经营。

(三)村庄建设乱。

目前,各镇虽已编制了集镇总体规划,但其中却没有突出村庄布点规划,农村建房乱建情况十分严重,另外,房屋建筑风格差异也很大,房屋前伸后缩,或“鹤立鸡群”,影响了乡村风貌。

(四)村居环境差。

尽管我县正在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镇容村貌有了较大改善,但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农村配套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垃圾随意堆放、污水随处倾倒等现象反弹压力较大。

此外,农田化肥、农药及畜禽粪便等面源污染也很突出,饮用水质量难以保证。

“脏、乱、差”问题给村居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全县村庄布点规划总体思路(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农民主体。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农委):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各地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我部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与情况,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联系人:部村镇建设司褚苗苗、鞠宇平联系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18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为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适用于各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

一、规划任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必须完成以下任务:调查村落传统资源,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并制订保护管理规定,提出传统资源保护以及村落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

二、总体要求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要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农民主体的原则,注重多专业结合的科学决策,广泛征求政府、专家和村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质量。

有条件的村落,要在满足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村落实际需求结合经济发展条件,进一步拓展深化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村〔2010〕130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为有效指导全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及时函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次1 总则2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2.1 基本要求2.2镇村体系规划2.3村庄迁并与中心村确定2.4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成果3 镇规划3.1 基本要求3.2总体规划3.3控制性详细规划3.4修建性详细规划4 乡规划4.1 基本要求4.2乡域规划4.3乡政府驻地规划4.4乡规划成果5 村庄规划5.1 基本要求5.2村域规划5.3村庄规划5.4村庄规划成果6 附则1总则1.0.1 为指导镇、乡和村庄规划,规范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0.2 镇、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

规划期限宜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一般为10-20年,其中近期5年左右。

1.0.3 编制镇、乡和村庄规划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经济与社会等基础资料。

1.0.4 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有历史保护价值的镇、村的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1.0.5 乡政府驻地规划人口1万以上的乡,应当按镇规划要求编制。

整体改造、新建村庄和多村联合建设的村庄,应当按镇区规划要求编制。

1.0.6 编制镇、乡和村庄规划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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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庄分级
1.1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是一定区域内相互联系和协调发展的农村居住点群体网络。

村庄按其地位和职能,结合村庄规模划分为基层村,行政村二个层次。

1.2基层村一般指相对独立居住的村民小组所在地,行政村指村民委员会所在地。

1.3村庄按其不同层次及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

村庄规模分级(人)
村庄类型基层村行政村
规模分级大301以上1001以上
中101~300301~1000
小100以下300以下
2、县域村庄布点规划
2.1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是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农业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自然条件、历史沿革和现状为依据,在一定时期内,对县域城镇规划区以外的地域空间中的村庄、生产力、产业结构、公用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进行总体安排。

2.2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十年,要求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期限相一致。

2.3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的主要内容:
2.3.1分析县域村庄的基本情况,提出村庄的发展目标。

2.3.2确定村庄等级规模及发展方向和建设标准。

2.3.3确定村庄的空间布局,撤并村庄名称、产业布置,公共服务设施的名称及布置。

2.3.4确定城镇与村庄、村庄之间的道路系统及安排道路设施。

2.3.5进行大型工程基础设施的总体安排。

2.3.6综合协调防灾(防洪、抗震、防火、工程地质灾害等)的关系和要求。

2.3.7提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治理与建设,农田、林地保护措施和建议。

2.3.8提出对具有历史意义、纪念意义和艺术、科学价值的建(构)筑物、文物古迹和自然风景名胜的保护措施。

3、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成果
3.1说明书
3.2图纸(比例1/10万~1/25地形图)
3.2.1县域村庄布点现状图
3.2.2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图
3.2.3工程、公用设施规划图
3.2.4其他需要增加图
4、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的深度要求。

4.1依据村庄现状特征,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优劣势条件分析等,明确村庄发展方向和确定其主要职能。

4.2确定村庄发展规模
4.2.1人口规模的预测依据村庄现状人口数,年龄构成,结合农村人口政策,按自然增长率及机械增长率和规划年限而定。

4.2.2用地规模结合当地用地条件和宅基地政策,考虑发展需要,依据《导则》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按人口规模确定,并留有发展余地。

4.3县域村庄布点说明书提纲
4.3.1前言
4.3.2现状概况
(1)地理位置、历史沿革、自然条件等情况。

(2)县域村庄及分布、等级规模、土地、总耕地、主要资源分布等情况经济水平等。

(3)产业布局、公共建筑、大型基础设施分布等状况。

(4)村庄人口户数、劳动力数、剩余及转移情况。

(5)对外交通和县域内交通联系情况。

4.3.3村庄布点规划依据、期限、原则、目标。

4.3.4村庄发展方向分析。

(优劣势审视)
4.3.5村庄发展规模的确定。

4.3.6县域村庄布点等级规模结构,空间结构,时序结构等。

4.3.7产业布局及生产力配置。

4.3.8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4.3.9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规划
4.3.10环境保护、生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绿地等规划。

4.3.11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
4.4图纸内容深度要求
4.4.1县域村庄布点现状图表达内容深度要求。

(1)标明村庄分布、村庄等级和村庄名称。

(2)标明乡、村界和相邻村庄(城镇)乡名称;
(3)标明文物古迹,风景区的位置、名称;
(4)标明河流、湖泊、山体等的分布。

(5)大型基础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公共建筑、产业等名称和位置。

(6)国、省、市、县道的等级,走向和城镇、村之间的道路。

4.4.2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图表达内容深度要求
(1)标明乡、村界,以及相邻(城镇)乡名称
(2)标明城镇、各村庄的位置,名称、等级。

(3)标明不同等级的道路交通及设施。

(4)河流、湖泊、山体等
(5)独立的工矿区、专业市场和其他用地的位置和名称。

4.4.3工程、公用设施规划图表达内容深度要求。

(1)标明不同等级的道路交通及设施。

(2)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的位置和名称。

(3)文物古迹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的旅游线路等。

(4)各种管线的走向、分布、保护距离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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