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文件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寿政办发〔2020〕8 号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当前形势,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同抓共管当前,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大且相对密集,疫情防控压力较大。
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受新员工上岗转岗、设备开停车、抢工期赶订单等客观条件影响,容易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落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潍坊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指导服务,严格监管执法,推动安全防范措施在企业落实落地,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疫情防控形势下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
(一)狠抓企业复工复产安全。
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风险较高,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的环节。
目前,我市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度掌握企业复工复产进度,指导企业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在线监控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寿光政务服务中心
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简报第4期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7年4月17日本期导读[中心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举办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培训班●中心三项举措全力跟进全市46个重点项目●3月份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窗口动态]●地税局窗口:巾帼花开别样红优质服务展风采●规划局窗口:规划方案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初见成效●简讯二则[中心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举办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培训班3月15日,市政务服务中心邀请山东浪潮公司技术人员在五楼会议室举办“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培训班”,15个镇(街、区)、95个社区、相关中介公司以及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共计175人,分三批参加培训。
培训主要从网上申报操作规程、咨询投诉处理、潍坊市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操作使用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组织上机操作。
通过此次培训,将有效疏通山东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渠道,充分发挥镇(街、区)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保证各镇(街、区)和各社区至少有一名熟悉网上申报流程的工作人员,指导帮助群众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使群众不出社区就能办业务,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以此提高我市网上申报率。
通过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平台操作进行培训,对网上申报的业务,能及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中心三项举措全力跟进全市46个重点项目今年作为“项目建设突破年”,确定了总投资540亿元的46个重点项目,为重点盯靠全力跟进,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中心代办中心落实三项举措,全力跟进项目手续办理。
一是建立项目跟踪服务制度。
对确定的46个重点项目,采取个性化管理方式,逐个建立档案,定期调度、定期研究,全程跟踪服务,实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二是筹备组织重点项目联合会审会议。
梳理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土地、能评、环评等难点问题,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对症下药精准施策,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寿政办发〔2019〕32号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央、省、潍坊市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一)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
按照预算法“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坚持“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切实编全、编准、编实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各部门、单位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资产运营和处置等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收支项目,严禁坐收坐支、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二)增强预算编制规范性。
实行基本支出信息实名制管理,严格按财政保障标准和各项经费管理办法,编制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安排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根据中央、省、潍坊市政策变化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安排。
按照“一分预算、一分目标”的基本原则,坚持部门预算与绩效目标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
进一步加快项目库建设,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凡是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支出,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部门预算资金。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法定原则,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
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简报第2期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2月28日本期导读[中心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1月份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窗口动态]●市场监管局窗口:狠抓服务质量助推经济发展●农机局窗口: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力推窗口服务上档升级[光荣榜]●“党员先锋岗”评定情况●公安局窗口:收到办事群众送来的感谢信两封●人社局(社保中心)窗口:收到康跃科技公司送来的锦旗一面●发改局窗口:收到侯镇人民政府送来的锦旗一面●规划局窗口:收到侯镇人民政府和寿光未来城置业送来的锦旗各一面●市场监管局窗口:收到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和大友电器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各一面[考核通报]●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1月份各窗口考核情况通报[中心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去年以来,寿光市政务办按照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城市”及“品质寿光”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了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截至目前,中心累计受理业务40万余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是联审联办,持续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创新。
制定了《关于投资项目审批全面提速的意见》,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全流程模拟审批,以及联合预审、技术性开工等制度,针对影响审批的堵点,制定出台《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联合踏勘实施办法》等,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
目前已经对15个项目试行了全流程模拟审批,平均缩短时间3-6个月。
以古城街道临泽村棚户区改造为例,通过模拟审批,土地手续批复后第3天就开工建设,审批时间缩短了50%以上。
对8个项目试行重点项目技术性开工,开工时间预计能够提前1-2个月时间。
组织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窗口召开了40余次联合会审会,涉及项目80多个。
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一窗办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对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一口受理、后台审批、一口送达。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公益性助餐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公益性助餐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21•【字号】寿政办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关于印发寿光市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公益性助餐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寿光市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公益性助餐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21日寿光市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公益性助餐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完善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推进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公益性助餐点建设,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1、加快城区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2019年12月底前,建设2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床位数不少于20张,达到《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8〕121号)规定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标准。
2、推进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2019年9月底前,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镇(街区)完成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短期托养床位数应在10张以上,重点设置助餐助浴、康复护理、日间照料、短期托养、老年教育、文化娱乐等规模化、专业化服务项目,逐步发展成为各镇街区“枢纽式为老服务综合体”,指导并开展本镇(街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加快老年人公益性助餐点建设。
2019年6月底前,各镇(街区)要建设至少1处(其中,圣城、洛城不少于2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老年人公益性助餐点,提供助餐服务、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等方便可及的服务。
自2020年开始,各镇(街区)每年新增运营数量不少于2处。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5•【字号】寿政办发〔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各部门、单位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以下称“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 号,以下称“实施意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0〕76号,以下称“潍坊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市、镇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市、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时间节点1.2020年10月底前,全面落实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市、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2021年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市、镇两级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3.2022年6月底前,市、镇两级全面完成《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建成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寿政办发〔2019〕11号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防范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5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安全优先原则,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对教育教学和社会平安稳定的基础保障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区分风险的类型和特点,将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防控范畴,列明清单,找出对应措施,全面整改,不留死角,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重点(一)严防暴力伤害学生事件发生1.保障学校安保到位,按照潍坊市学校保安配备标准配备专职保安。
学生3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3名专职保安,300至1000人配备6名,每增加1000人增配3名。
保安人员要从专业保安公司统一选聘,保证保安年龄符合规定,落实保安人员岗前培训。
配齐各类安保装备和设施,加大对保安人员的考核力度。
市镇两级财政分别足额拨付安保经费。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排查学校编制外人员(包括保安、保洁、物业、食堂工人、施工工地工人、临时聘用人员等)是否存在经济纠纷及其他影响心理状态的问题;全面排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危险人员,建立管理清单,加强重点监管。
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防范教职员工和其他编制外人员出现伤害学生行为。
xx政务服务中心
xx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简报第6期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治理办公室2016年6月8日本期导读[中心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市镇一体化网上审批工作●建设“中介超市”助力审批提速[窗口动态]●市场监管局窗口做好动产抵押工作助推我市企业进展●简讯三那么[光荣榜]●人社局〔局机关〕窗口:收到来自山东周氏鸭食品有限公司的锦旗一面[考核通报]●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5月份各窗口考核情况通报[中心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市镇一体化网上审批工作为进一步扩大乡镇街道的治理权限,籍此加快寿光市镇域经济的进展,更好的促进新农村与农村社区化建设,我市把加快推进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网上审批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和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
现在我市已建成市级政务服务中心1处、镇街便民服务大厅15个、社区便民服务站95个,差不多实现了“以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以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为支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
与此同时,市政务服务中心治理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市委编办编制的权利清单,建立了市镇一体化网上审批系统,并完善了镇村审批事项名录库,目前已录入名录库的镇村审批事项共计163项。
各镇街区自费铺设政务专网,市里投资为95个社区连通政务专网,组织部为所有农村社区配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塑封机等办公设备。
2018年5月,市政务服务中心治理办公室筹备搭建了市镇一体化网上审批系统,该系统要紧包括市镇联网平台、镇街办公平台、社区办公平台、电子印章平台、电子证照平台和系统治理平台六个平台,现15个镇街道审批网络已全域覆盖,已延伸至中心村和社区,并实现网上申报、在线预审、远程输出审批结果等功能,实现市镇村三级网上审批一体化运行。
去年7月份在羊口镇先行试点;去年12月份,各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全部开放,同时进入市镇一体化网上审批平台全面运行阶段;今年3月份各社区政务专网全部接通,也实现了社区事项网上登记、接收。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寿政办发〔2020〕5 号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潍坊市水文管理办法》(潍政发〔2018〕4 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水文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191 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水文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水文信息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水文基础支撑作用(一)准确把握新时期水文工作的基本定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文工作已从过去主要为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服务,发展到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各项水利工作提供全面服务;从主要为水利工作服务,拓展到为农业、工业、交通、环保、国土等多个领域及社会公众提供多方位服务。
这是对新时期水文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大水文”发展观的基本理念。
各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水文工作的这一基本定位,切实转变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全市水文工作“一盘棋”的发展理念上来。
(二)加强水文工作是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重要基础支撑。
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各级政府所担负的重要任务。
水利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既依赖于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水利工程设施,也基于以快捷、准确、可靠的网络信息为主的水文监测等非工程措施,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快捷、准确、可靠的水文监测信息,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防洪调度及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意见-寿政办发〔2020〕43号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意见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中型企业:为切实加快全市各类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有效破解要素瓶颈制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现就全市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制定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决定作用;坚持向上争取资源和市级统筹相结合,强化全市要素安排和发展需求的精准匹配;坚持用好增量和挖潜存量相结合,以增量带动存量,做强全市要素资源盘子;坚持破解当前制约和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项目竞争性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市场化配置机制,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和稳定预期,以高质量项目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对列入当年度的省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签约项目、潍坊市重大重点项目及我市重点项目,在本年度要素指标需求上予以保障。
三、重点任务(一)能耗跟着项目走。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1、积极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
根据省和潍坊市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节能降耗奖励和行政执法检查,倒逼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退出,为新上项目腾出发展空间。
2、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源。
根据项目要素“省级统筹和分级配置”的要求,在能耗方面积极向上对接,争取省级收储指标和潍坊分级配置指标的政策资源最大倾斜化。
3、积极实施能耗核查诊断。
强化对企业的节能检查监管,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市耗能万吨以上的重点企业实施能耗核查,逐家企业诊断项目能耗总量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进一步摸清全市的能耗家底和企业能效水平。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暨户户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暨户户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03•【字号】寿政办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暨户户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现将《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暨户户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日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暨户户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 按照市美丽乡村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户户通全覆盖工作要求,决定对示范村建设暨户户通建设工程进行补助,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助政策(一)示范村补助政策。
按照市美丽乡村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打造 300 个示范村。
原先已经享受过各级奖补政策超过 50 万元的村,本次享受户户通奖补政策的村,不再享受示范村补助政策,由各镇街区按照示范村标准进行打造。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严格筛查符合条件的村,继续按照每村 45 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二)“户户通”补助政策。
对未实现“户户通”工作的 254 个村进行补助,未硬化的大街按照每平方米 125 元计算,未硬化的巷子按照每平方米 60 元计算,市财政根据核定的工程量,按照40%的比例对镇街区进行补助。
补助款按照4:3:3 的比例付款,分三年拨完。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一)示范村创建标准。
对村庄进行高标准设计打造,达到我市示范村“六化十二提升”标准要求;按照潍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办法要求,达到市级示范村认定标准。
(二)“户户通”施工标准。
寿光政务服务中心
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简报第6期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7年6月26日本期导读[中心工作]●中心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中心创新政务服务举措效果显著●5月份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窗口动态]●市场监管局窗口:狠抓作风建设强树社会形象●林业局窗口:积极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上报工作●简讯三则[光荣榜]●卫计局窗口:收到来自寿光王洁口腔诊所和井旭口腔诊所送来的锦旗共两面●民政局窗口:收到来自寿光齐鲁防水装备应用技术研究所、寿光市防水行业协会、寿光市人民医院的锦旗共三面●人社局(人管中心)窗口:收到来自办事群众的锦旗一面●环保局窗口:环保局审批服务窗口被寿光市总工会评为“寿光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司法局窗口:收到来自办事群众的感谢信一封●人社局(社保中心)窗口:收到来自办事群众的锦旗一面[考核通报]●省市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2017年5月份办件情况通报●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5月份各窗口考核情况通报[中心工作]中心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5月19日下午,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和中心窗口负责人参会。
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过硬党支部的实施意见》。
王利主任传达了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安排部署了中心近期工作任务。
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中心业务工作相促进,坚持转作风、强作风,注意把握关键,严肃窗口工作纪律,改进窗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中心创新政务服务举措效果显著寿光市以创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为总抓手,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实施了“一章模拟、两级代办、三项联合”审批模式,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截至目前,共有40个固定资产投资类重点项目应用模拟审批,平均缩短审批时间6个月,提高审批效率60%以上。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3•【字号】寿政办发〔2020〕32 号•【施行日期】2020.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寿光市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 年 4 月23 日寿光市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用“绣花功夫”管理城市,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潍坊市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特制定如下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遵循“政府主导、业户自治、全民推动、精细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沿街单位、门店以及广大居民文明意识普遍增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爱护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二、“门前五包”责任制主要内容(一)责任主体。
各街道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两侧临街商铺、门店、庭院、建筑和设施的产权单位(含自然人,下同)或管理、使用单位。
临街二层以上建筑物属于多家共有产权或者共同使用的,原则上一层临街房屋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为责任主体。
(二)责任范围。
临街单位自本单位门前墙基至车道路牙石,路牙石下有落水口的至落水口,左右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该侧延伸 3 米;临街市场自市场口部中心点起至 5 米半径之内;施工现场(含拆迁工地)自临街一侧施工围挡至道路中心线。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26•【字号】潍政办发〔2014〕30号•【施行日期】2014.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4〕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6日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36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潍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潍发〔2014〕15号)以及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公共行政服务机构名称和调整管理体制的通知》(潍政办字〔2014〕74号),设立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挂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规格。
一、职责调整(一)不再承担牵头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增加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涉及行政审批业务中介机构日常服务的规范管理职责。
(三)增加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责。
(四)增加对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单独设立的专业政务服务平台的监督指导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提出纳入或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审批服务事项并报市政府决定。
(二)负责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办理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涉企优惠政策的通知-寿政办发〔2020〕30 号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涉企优惠政策的通知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涉企优惠政策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项涉企优惠政策,提高财政支出政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涉企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通知所指涉企优惠政策,是指我市现有或新增的、需财政兑现资金的所有普惠性政策、“一事一议”政策等涉企优惠政策。
二、具体内容(一)政策奖励门槛。
本通知涉及的财政资金奖补企业均指独立法人企业。
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二)政策奖励限额。
实行最高限额原则,同一事项涉及多条扶持政策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
单项政策奖励(包括企业及企业管理层奖励)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的20%,各项政策奖励总额(包括企业及企业管理层奖励)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的 50%,其中外贸出口企业、外经企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会组织等不受上述两个比例限制。
(三)政策兑现流程。
普惠性政策兑现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审核认定,报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于审核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集中兑现。
“一事一议”及其他政策,按照政策时间节点及企业申请,由牵头部门申请兑现。
(四)政策有效期。
涉企政策文件均要明确有效期和施行日期,一般为 3 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 1 年至 2 年。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寿政办发〔2020〕15 号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寿光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1日寿光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新旧动能转换和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建设管理机制(一)项目适用范围。
本办法重点项目是指省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潍坊市重大重点项目、寿光市重点项目和“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
(二)项目推进办法。
实行“五个一”包靠制度,即每个重点项目一名市级包靠领导、一个责任单位和一个推进小组,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点评。
(三)项目管理机构。
设立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牵头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承担重点项目调度推进、协调服务、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重点项目扶持政策,解决项目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各类要素制约问题,确定“双招双引”签约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
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集中听取全市重点项目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研究分解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其他市级领导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1•【字号】寿政办发〔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光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寿光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1日寿光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18〕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政务部门按照规定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提供、存储和使用政务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我市各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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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文件寿政管办发〔2016〕22号关于发布寿光市政务联动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心管理办公室各科室、中心各窗口、各镇(街区)人民政府:现将《寿光市政务联动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寿光市政务联动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标委办服务【2016】76号),我市申报的“寿光市政务联动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被列入国家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是本批潍坊市唯一列入试点的地区。
为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创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积极引进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方法,创新政务服务标准化运行管理新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从管理制度化向管理标准化的提升,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全市三级联动、统一协调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国内一流的政务服务品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我市科学发展、品质发展营造高效便捷、服务优良的办事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主要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
政务服务标准化是指将标准化理念、原理、原则、方法引入到政府服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探索制定出一套适合行政部门自身改革和发展要求的服务标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细化工作标准,优化质量标准,规范管理标准,注重持续改革,从而达到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的一系列科学活动。
将进驻中心各部门窗口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协调和中心日常事务处理纳入标准化建设。
通过标准化建设,整合行政服务资源,构建“横到边、竖到底”的政务服务联动机制。
在三级政务联动服务新模式中,市政务服务中心是龙头,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社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基础。
三方各司其职,又优势互补,形成三位一体、上下联动、协调运转的三级政务联动服务新模式,实现“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适合中心工作需要、有中心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明细表,达到标准覆盖率95%以上、标准实施率95%以上、办事群众满意度99.5%以上的目标,确保按时通过国家标准委验收。
(二)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通过健全政务服务各项制度,推进标准体系的全面实施,形成政务服务标准体系长效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具有政务服务体系特色、具有推广价值的较高层级的标准。
(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通过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自身建设与管理创新,发挥试点的带动效应,实现政务服务的规范化、便民化、高效化、精细化。
(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组织运行标准体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打造“阳光规范、务实高效、纵横联动”的服务品牌,使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进入全国领先行列。
(五) 达标期限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项目创建期预定两年,确保预定时间内高质量通过验收。
三、标准体系建设内容整个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依据GB/T 32170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共分三个层次、四个支柱体系。
第一层是政务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
该体系由标准化导则、术语与缩略语标准、符号与标志标准等二级子体系组成,在中心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并普遍使用。
第二层是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和政务服务管理标准体系。
这两个体系分别针对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服务事项和管理事项而制定,是直接规范服务与管理等方面活动的适用标准。
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主要对窗口提供的服务行为进行技术上的规范,包含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两个二级子体系。
政务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按照全过程、各环节控制的原则,以对人、财、物的管理为核心,对后勤事务管理、信息化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能源与环境、党群与文化建设、监督考核、评价改进等所有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规范,为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提供全方位保障;对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过程中涉及的关键环节和因素进行管理和控制,保证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的顺利运行。
第三层是政务服务工作标准体系。
该体系是在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和政务服务管理标准体系共同制约下制定的;是针对所有岗位职责制定岗位作业要求;也是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和政务服务管理标准体系在中心各岗位上的具体落实和体现。
规定每个岗位“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有谁来考核监督”以及“与相邻岗位有什么关系”的标准,做到“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
四、实施步骤(一)立项阶段(2016年6月—2016年7月)1.成立寿光市政务联动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标准化办公室、标准化管理代表和标准化专兼职管理员。
2.制定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计划。
(二)调研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0月)1.开展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现状分析和需求调研。
2.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政务服务标准化的先进地区进行现场考察,强化工作人员对政务服务标准化的理解,吸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先进经验。
(三)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1.强化宣传,对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标准体系培训,深化全体人员对政务服务标准化的理解,牢固树立标准化服务和管理理念。
2.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全员参与,提高全体人员的标准化意识。
3.召开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动员大会,统一思想,部署试点工作的具体工作和要求,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4.各部门、镇街(区)、社区收集、梳理适用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与政务服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
(四)目标建立阶段(2017年1月—2017年2月)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寿光政务标准化初步工作方针、目标、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
(五)文件整理阶段(2017年3月—2017年4月)对寿光政务服务中心内现有的政务服务、中介服务等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办事须知、表格、记录等各类文件和标准进行整理与归类,并形成目录。
(六)培训阶段(2017年4月)面向中心人员开展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体系建设等相关标准化知识的讲解和培训。
(七)体系框架搭建阶段(2017年4月—2017年5月)1.明确体系框架搭建思路。
围绕政务服务联动这一建设目标,立足寿光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政务服务事项,建立服务和管理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政务联动服务标准体系。
2.形成各分体系、子体系结构图和标准明细表。
依据前期确定的纳入体系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主要内容,形成具体的标准分体系、子体系结构图和相应的标准明细表,以指导下一步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八)标准编制阶段(2017年5月—2017年8月)1.在上一阶段各级体系建设和标准明细表规划的基础上,形成每个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指南、办理规程标准。
2.形成每个管理事项的管理标准、工作流程标准。
3.完成岗位工作标准的编制。
4.完善各标准分体系、子体系的搭建。
(九)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建设阶段(2017年9月)1.搜集标准化、行政服务、便民服务、中介服务等相关国家、行业、地方等基础通用标准。
2.完善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
(十)体系整合、优化阶段(2017年10-12月)1.在完成全部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和岗位工作标准体系建设后,对四大分体系再次进行梳理和整合,对重复、交叉标准进行优化。
2.对缺失标准进行补充,对存在矛盾的标准进行协调,保证整个标准体系的统一性、协调性、全面性和科学性。
(十一)体系运行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1.对已经发布的标准,利用培训、编印资料等渠道,进行宣贯和培训,使各岗位人员能掌握相关标准,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
2.做好标准体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制定具体措施。
3.宣布和组织标准体系实施活动,明确实施时限,提出相关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做好标准实施的相关记录。
4.在标准体系实施过程中,及时明确标准实施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权限,制定检查制度、工作计划或日常检查程序,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并做好标准实施检查的记录和问题处理的记录。
5.适时成立内审小组,及时开展内部审核,查明服务标准体系实施效果是否达到了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修改调整体系文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断完善服务标准。
(十二)持续改进和自我评价阶段(2018年4月)1.建立服务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的程序或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并做好检查、评审、纠错等持续改进的记录,进一步提高标准体系的符合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组织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自我评价,形成自我评价工作实施计划、自我评价报告、不合格项报告等,并依据《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完成自我评价打分。
(十三)中期评估阶段(2018年5月—2018年7月)准备完毕标准化各项验收材料,做好中期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十四)最终验收阶段(2018年8月-2018年12月)1.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找出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肯定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地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提高的方法措施。
2.由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初验,初验达标后,收集整理所有确认材料,按照先后顺序汇编成册,向质监局提请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正式验收。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进驻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
成立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利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窗口、各镇(街区)、各社区(村)标准化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办公室(B2009),中心具体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全程参与指导,加强组织调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标准化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进驻部门要根据活动要求,切实做好事项、人员进驻,窗口授权,服务指南编制等工作;各窗口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标准要求;服务中心各科要做好活动组织和责任范围内的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
服务中心将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时调度、全程监督。
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及时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