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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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程序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程序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程序
一、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协议是股份公司设立之前,由发起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各自出资额、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事项。

发起人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全体发起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申请批准
发起人协议生效后,发起人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批准。

在中国,股份公司的设立需要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名册、验资证明等。

政府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颁发营业执照。

三、发行股份
在获得营业执照后,股份公司可以开始发行股份。

发行股份的方式可以是公开募集或私募。

公开募集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需要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私募是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需要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发行股份应当签订认股书,并由认股人缴纳股款。

四、公司成立
发行股份完成后,股份公司需要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

此时,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注册资本等信息已经确定。

五、公告股东
公司成立后,应当公告股东名册,并向股东发放股票。

公告股东
的目的是为了告知公司债权人、交易对手等相关方公司的股东情况,以便于公司开展业务和保护股东权益。

公告股东的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如通过报纸、网站等渠道发布公告。

公司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自考试题及答案2017公司法自考试题及答案《公司法》(课程代码00227)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1、《公司法》对下列各种出资形式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有最低要求的是(A )A.货币B.专利权C.机器设备D.土地使用权2、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B )万元A.100B.500C.1000D.2000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D )A.2人以上B.5人以上C.50人以下D.2人以上200人以下4、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的董事人数为( A )人A.3-13B.5-19C.5-15D.7-215、股份公司的董事会中的董事人数为( B )人A.3-13B.5-19C.5-15D.7-216、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期每届不得超过( B )年A.5B.3C.6D.47、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B )人A.3B.5C.7D.98、有限责任公司必设的机构是( A )A.股东会B.股东大会C.董事会D.监事会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首次会议由( D )召集和主持A.董事会B.监事会C.人民法院D.出资最多的股东10、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理解,正确的是( D )A.注册资本小于发行资本B.注册资本在我国又称为名义资本C.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注册资本必定等于实缴资本D.公司股本全部发行完毕后,注册资本等于发行资本1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 B )元,。

A.1000万B.3000万C.5000万D.6000万12、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如果该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那么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最少为( C )A.3000万元人民币B.5000万元人民币C.6000万元人民币D.1.5亿元人民币13、关于股票的特征,下列不正确的一项是( D)A..股票是设权证券B.股票是有价证券C.股票是要式证券D.股票是永久性证券14、在下列发行对象中,不必发行记名股票的是( A )A.一般自然人投资者B.发起人C.法人D.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15、合资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如果合资有限公司协议与合资有限公司合同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应以( C )规定为准。

企业上市流程的五大阶段

企业上市流程的五大阶段

企业上市流程的五大阶段一、股份公司的设立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2022年10月27日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将募集设立分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和公开募集设立。

(一)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订章程草案。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

中级会计经济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中级会计经济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四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2017年单选题;2018年单选题、判断题;2019年多选题;2020年多选题;2021年单选题)(一)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老侯提示】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二)发起人2人-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50%)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可以为1人。

【老侯提示】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起人的人数有限制,对股东人数无限制。

(三)募集设立程序1.发起人认购股份(≥35%)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1)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2)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3)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3.认股人缴纳股款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可以对该股份另行募集。

4.召开创立大会(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2)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3)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4)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申请登记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认股人合法抽回股本(1)未按期募足股份;(2)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3)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老侯提示】上述情形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例题1·多选题】(2020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发起人只能是自然人B.发起人不得超过200人C.发起人半数以上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D.发起人只能是中国公民『正确答案』B C『答案解析』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选项B C,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及注意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及注意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及注意事项关于XXX设立流程及注意事项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过前期筹备、签订发起人协议、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起草公司章程、缴纳出资、召开发起人会议、申请设立登记、开业前其他准备工作等流程,现就各项流程及注意事项作简要说明:一、前期筹备工作组建发起人筹备会议或筹备组是公司发起设立的起点,只有发起人按照法律规定做好筹备会议,公司的设立才能顺利进行下去。

(一)审查发起人的资格,确定发起人审查发起人资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此处的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中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作为发起人需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在审批得到核准后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拟定公司的组建方案设立公司必定会有一定的投资方向,发起人筹备会议有必要约请一些专业机构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做出可行性阐发,以最终确立公司的投资方向和谋划规划,从而拟定公司各方面的放置。

拟定的组建方案普通包括以下内容:投入股分有限公司的资产、人力资源放置及组织结构框架;对资金投向及可行性进行阐发,进行效益预测。

(三)组织发起人筹备委员会(或筹备组)虽然发起设立不会涉及到向社会募集资本,但其设立仍会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

这段期间的工作既繁琐又复杂,所以有必要组建一个专门负责这些具体工作的委员会。

在确定发起人后,发起人可以提议并推荐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按照发起人的意思来完成具体工作。

(四)约请中介机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专业性的程序,例如验资、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书的编制。

这些专业性较强的程序对于发起人来说是完成不了的,所以,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一般来说,需要聘请的中介机构主要有: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约请资产评价机构进行资产评价(非货币出资时),出具资产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效益进行预测、验资等;聘请咨询机构和财务顾问。

00043自考经济法概述-第2章公司法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00043自考经济法概述-第2章公司法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 C.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 会计报告,但不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4.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形有( ABDE )
▪ (5)申请设立登记: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缴纳首 次出资并选出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可申请设立登记。
▪ 以募集设方的:公司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天内,申请设 立登记。如发行股票,应向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管 机构的核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股票
❖1)概念:股份,是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特征:平等 性;可转让性;权利性;证券性。 ▪股票,是股份的形式和凭证,分为实物券式(书面股票)、 簿记券式(统一制作)。 ▪特征:有价证券、流通证券、要式证券。 ▪2)股份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在股票上记载股东姓名分:记名股,无记名股 ▪②根据票面上是否载明金额分:额面股、无额面股。(国人 内未发行) ▪③根据股东享有股权内容的不同分:普通股权、优先股。
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高级不得兼任。 ▪ ③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 ④会议及决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决议应当经半数
以上监事通过。
四、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需经股东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在上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法
1 公司法概述 2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11.24•【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施行日期】1994.11.2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规定》已经1994年9月17日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厉有为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明确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在特区设立的各类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变更为公司,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本规定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本规定未作规定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设立公司的条件第一节发起设立的条件第四条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并依《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理设立登记而设立公司。

第五条申请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五个以上发起人,有过半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一人在特区内有住所;(二)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有外商投资者参与发起设立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外商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拟发行股份的25%;(三)发起人应当认足全部股份;(四)发起人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折合股份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五)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公司章程应当符合《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公司的章程应经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七)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及特区的产业政策。

自考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自考公司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公司法》,下列哪项不是公司设立的条件?A. 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B. 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C. 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D. 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答案:C2.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责任范围限于:A. 个人财产B. 公司财产C. 出资额D. 公司债务总额答案:C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A. 50人B. 100人C. 200人D. 500人答案:A4.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A. 单独设立B. 合并设立C. 单独设立和合并设立D. 以上都不是答案:C5.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不包括:A.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B. 公司的经营范围C. 公司的注册资本D. 公司的财务状况答案:D6. 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不包括:A. 修改公司章程B. 选举和更换董事C.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D. 决定公司对外担保答案:D7.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应当为:A. 3人以上B. 5人以上C. 7人以上D. 9人以上答案:A8.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多少日通知全体股东?A. 15日B. 30日C. 45日D. 60日答案:B9.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召开时间为:A. 每年1月B. 每年4月C. 每年7月D. 每年10月答案:B10.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少比例通过?A. 1/2以上B. 2/3以上C. 3/4以上D. 全部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公司法》,下列哪些事项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A. 公司合并B. 公司分立C. 公司解散D. 公司对外担保答案:ABC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A. 修改公司章程B. 选举和更换董事C.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D. 决定公司对外担保答案:ABC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可以决定哪些事项?A. 选举和更换董事B.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C. 决定公司对外担保D. 修改公司章程答案:ABD4.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A. 召集股东大会B. 决定公司对外担保C.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D.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答案:AD5. 根据《公司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散?A.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B.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C.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D. 股东会决议解散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通过。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图展示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图展示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图展示不少人都想注册公司来赚钱,但是如何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注册有限公司的流程怎么做?店铺把整理好的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图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注册公司需要的准备材料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一般注册公司的流程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

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本大题17小题.每题0.5分,共8.5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对发起设立的公司来说,发起人是公司的( )。

A 大股东B 少数股东C 控股股东D 全部股东【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0.5分【答案解析】[解析] 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发起人即公司的全部股东。

第2题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 )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A 部分股份B 全部股份C 控股股份D 优先股份【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0.5分【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第3题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不包括( )。

A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B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封闭及设立程序简单的特点D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0.5分【答案解析】[解析]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法人。

第4题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的( )。

A.净资产额B.注册资本额C.资产总额D.总股本【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0.5分【答案解析】[解析] 《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变更。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如下:(1)认足股份。

中国公司法规定,以发起人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

即在确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及总股本数,每一股份的金额后,各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许诺自己将要认购的股份数,并且各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总额及股款总额等于公司要发行的总股份及总资本额。

否则,发起设立的形式不能成立。

(2)缴纳股款。

中国公司法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一次缴纳全部股款。

不可以分期缴纳。

中国发起设立认缴股款的形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非货币出资,要进行评估折价,转移产权给公司,具体规定如下:《公司法》第80条: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

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公司法》第82条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公司法第7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因此,设立公司,必须获得这些部门的批准文件才能进行有关活动。

(4)订立公司章程。

认缴出资的全体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重大事项和具体事项的原则,为公司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执行有章可循提供依据。

(5)选举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

认足及缴纳了全部股款的发起人召集会议,选举出董事和监事,往往要得到超过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股份代表发起人的同意。

这些选任的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形成公司组织的基本框架。

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公司成立之前,需要先制定一份章程,这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础。

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它包括了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组织结构、经营范围、股份股权、股东会议、董事会、监事会、财务会计管理、公司终止等多个方面的规定。

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是有关股权的规定。

首先,章程应该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面值。

在这一方面,章程需要遵守中国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数额。

同时,章程还需要规定各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以及行使股权的方式。

其次,章程需要规定股东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工作流程。

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决策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章程应该规定股东会议的召集、议事和决策程序,明确股东出席、表决和计票的方式。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章程应该规定董事的职权、任期、换届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章程应该规定监事的职权、任期、换届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程还需要规定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

这包括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财务会计记录、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内容。

这一部分的规定是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健和合规的重要保障。

最后,章程还需要规定公司的终止情况。

公司的终止包括清算、破产、吸收合并等多种形式。

章程需要规定公司终止的情形、程序和方案,并在股东会议的决议下进行。

总的来说,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之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规定了公司内部管理的相关内容,对公司治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制定章程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公司日后的发展中,章程也需要随着公司的变化而及时修订,以保持其有效性。

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司概论》推荐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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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司概论》推荐题库电大【公司概论】形考作业一:一、判断题1.最初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事合伙制企业。

(错)2.公司就是企业,企业就是公司。

(错)3.母公司可以依靠行政命令控制子公司(错) 4.凡在我国批准登记设立的公司均为我国公司。

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

(对)5.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对)6.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30%。

(错)7.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是募集设立独有的一项设立程序,因此,发起设立方式不必召开创立会。

(错)8.产权是法定主体以财产为基础的若干权能的集合。

(错)9.产权以所有权为核心,所有权性质决定着产权的性质,因而产权就是所有权。

(错)10.财产权离的高级形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错)二、单项选择1.现代公司产生于:(C )A.17-18世纪B.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时期C.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到垄断的过渡时期D.产业革命爆发时 2.以下哪一个不是传统的企业制度?() 3.以下哪一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C)A.承担无限责任B.组建程序简单C.信用程度低D.筹集资本较难4. 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票总数的(A35%) 5.关于公司资产是指(C )A.股东权益B.负债C.股东权益+负债D.股东权益-负债6.关于无形财产出资,以下哪种说法不正确?(B)A.要求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B.允许分期给付C.必须作价D.对股份有限公司只限于发起人7.下列关于产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A.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是所有权B.产权是一组权利C.产权的各项权能可以分离D.产权的各项权能不能转化8.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A.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B.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C.表明财产的最终归属关系D.是产权的核心9.下列哪个不是私有产权的特征?( C ) A.排他性B.可分割性C.非排他性D.完全的排他性10.产权强调的是财产关系的( A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出资,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1.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设立方式第四条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每股金额为元人民币。

第五章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八条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六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大会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第十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有什么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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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募集设⽴⽅式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有什么⼀、发起⼈签订发起⼈协议,明确各⾃在公司设⽴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发起⼈制定公司章程。

三、发起⼈认购⼀定数额的股份。

四、发起⼈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五、发起⼈与依法设⽴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并由证券公司承销。

六、发起⼈同银⾏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七、发⾏股份的股款缴⾜后,经依法设⽴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发起⼈应当⾃股款缴⾜之⽇起三⼗⽇内主持召开公司创⽴⼤会。

九、董事会于创⽴⼤会结束后三⼗⽇内,申请设⽴登记。

《公司法》第⼋⼗四条以募集设⽴⽅式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五;但是,法律、⾏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发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填写认购股数、⾦额、住所,并签名、盖章。

认股⼈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第⼋⼗七条发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条发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第九⼗条发起⼈应当在创⽴⼤会召开⼗五⽇前将会议⽇期通知各认股⼈或者予以公告。

创⽴⼤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认股⼈出席,⽅可举⾏。

第九⼗⼆条董事会应于创⽴⼤会结束后三⼗⽇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件,申请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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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是什么?1步是向政府申请。

第2大板块,认股募股部分,具体是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第三大步骤依次是召开创立大会、注册登记、备案、交付股票、公告。

在现代社会,公司是商业的主要运营模式。

实务中,当一家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为了融资需要,往往需要募集设立股份公司。

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小编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二、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

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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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指公司成立所必须进行的一系列包括认缴资本、订立公司章程、登记注册行为的过程。

其程序比任何形式的公司设立程序要复杂与严格。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因设立方式不同而有别。

《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发起人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由发起人自己认足,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本。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如下:
(1)认足股份。

中国公司法规定,以发起人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

即在确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及总股本数,每一股份的金额后,各发起人以书面形式许诺自己将要认购的股份数,并且各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总额及股款总额等于公司要发行的总股份及总资本额。

否则,发起设立的形式不能成立。

(2)缴纳股款。

中国公司法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一次缴纳全部股款。

不可以分期缴纳。

中国发起设立认缴股款的形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非货币出资,要进行评估折价,转移产权给公司,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80条: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

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公司法》第82条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因此可见,中国也不允许劳务、信用作为出资方式,对于非货币出资,要求有关的评估机构如会计事务所,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依法公正地对财产进行估价,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发起人的利益或欺骗社会公众。

经评估作价的资产,还应折为股份。

尤其是注意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不仅要符合比例要求,还应注意其有效期和约定的保密期限,以便正确估价。

(3)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公司法第7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因此,设立公司,必须获得这些部门的批准文件才能进行有关活动。

(4)订立公司章程。

认缴出资的全体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重大事项和具体事项的原则,为公司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执行有章可循提供依据。

(5)选举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

认足及缴纳了全部股款的发起人召集会议,选举出董事和监事,往往要得到超过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股份代表发起人的同意。

这些选任的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形成公司组织的基本框架。

(6)申请设立登记。

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即经过以上五个步骤,公司的董事会应备好登记所规定的有关合法资料和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的登记。

登记机关对所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审查,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法律的规定,决定是否准予设立。

《公司法》第95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就是说,在规定的期限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给申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答复。

(7)公告。

《公司法》第95条第2款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即告成立,但为了加强国家管理和便利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法人的经济往来,还需在经登记主管机关认可的报纸上予以公告。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企业应首先确定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并与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律师等中介机构应侧重各自专业领域,全面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3、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中介机构应协助企业共同制定改制上市的总方案,并根据方案订出改制上市的工作时间表。

4、中介机构开始围绕改制总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协调开展工作。

(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开始办理国有资产的评估、审批手续)
5、根据审计、评估的初步结果,确定五个以上的发起人及出资比例,签订《发起人意向书》
6、召开发起人会议、签订《发起人协议》,办理工商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7、根据《发起人协议》办理有关出资的事宜,可刻制股份公司筹委会公章,开立出资设立股份公司的银行帐户。

8、律师协助企业制定出全套报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申报文件,并根据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起草各项文件(如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出具股份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

9、省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如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报国家商务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并下达批准文件。

10、各发起人出资到位,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同时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11、在政府部门批准后一个月内召开股份公司的创立大会,律师协助制定创立大会的系列材料。

12、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计会公开募集而成立公司。

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

发起人在获得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以后,应当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

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发起人只有在缴足所认购的出资以后,才能够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发起人对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并披露有关事实的书面陈述,是申请募股的必备文件。

招股说明书只有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能予以公告。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如下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日期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
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根据募股申请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对已作出的批准,事后发现不合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

(5)公开募股。

发起人获准募股后,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

认股人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6)召开创立大会。

认股人缴清股款并验资完毕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于创立大会召开前15日内通知或公告会议日期。

会议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的职权为: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7)申请设立登记。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

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并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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