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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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本公司现设置有三部两室,各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拍卖的操作程序,其职责划分如下:
一、办公室
办公室是本公司设置的综合性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内的文秘
行政、后勤和总务事宜。具体而言,包括以下职责:
1. 秉承总经理指示协调公司内各部门的关系;
2. 负责人教、行政、后勤、劳资、总务管理;
3. 公司内有关行政文件、材料文书的起草和报送;
4. 主管部门文件、材料、文书的收发、处理与传达;
5. 接待有关部门的检查和交流;
6. 业务档案,图书资料的分类管理与查询;
7. 对外宣传。
二、财务部
本公司实行的是企业化的经营管理,完善而健全的财务监督与管理制度是本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财务部的职责包括:
1.编制年度、季度财务计划;
2.提交经营财务报告;
3.根据委托拍卖合同,收取拍卖费用和佣金;
4.拍卖标的成交价款的结算,出具发票;
5.经营税的缴纳;
6.参与经营决策,审查拍卖合同;
7.严格遵守、执行财务制度;
8.公司日常财务收支;
9.编制年终财务报表。
三、拓展部
拓展部是本公司重要的业务机构。负责委托拍卖业务的洽谈与衔接,拓展新的拍卖业务。具体而言,包括以下职责:
1.代表本公司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和填写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2.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评估,同委托人协商拟定拍卖标的的底价;
3.收集拍卖标的的详细资料;
4.长期委托拍卖业务的洽谈与合同的订立;
5.拍卖业务的研究与策划报告的起草。
四、业务部
业务部是本公司运作的核心,主要负责组织和主持拍卖,代表本公司同竞买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具体而言,包括以下职责:
1.拍卖标的的整理、分类及汇编成册;
2.拟定并发布拍卖公告;
3.接受竞买人申请、审查竞买人资格,发放竞买号牌;
4.联系客户,负责拍卖标的的咨询;
5.组织与主持公开拍卖;
6.代表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7.建立并管理客户档案。
五、法律顾问室
对本公司的拍卖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与处理。
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简介
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是经原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批准,于2005年10月31日在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法人企业,系赣州市拍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公司下设三部两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拓展部、业务部、法律顾问室。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公司现有员工10人,总经理本人系国家注册拍卖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名,大专以上学历5人,多数员工从事拍卖时间较长,积累了丰富工作经验。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恪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秉承“顾客至上,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遵循“规范、严谨、高效、精益求精”的工作准则,凭借充分的市场调查、科学的市场策划、较高的专业水平、出色的实操技能、丰富的拍卖经验、高效的优质服务、诚信的企业形象羸得了市场,羸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信赖。2006年实现拍卖成交额4587.3万元,2007年实现成交额8421万元,2008年实现拍卖成交额12250 万元。三年来,公司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爱中,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成功举办了房地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手机动车、二手机器设备、河砂开采权、矿产资源、山林、酒店、食堂经营权、木材、罚没物品、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财产等各类拍卖会近百场。公司已打造成一家综合性的拍卖机构,成为赣州市业绩较好拍卖企业之一。
“路漫漫兮其修远”,面对新形势,我们将立足长远,坚定信心,夯实基础,不断探索,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每项工作,走出一条适合本公司特色的运营之路,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公司打造成标准化、专业化技术型的拍卖机构,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拍卖专业服务。
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