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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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质量管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一、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5)

(一)采购管理制度 (5)

(二)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5)

(三)陈列管理制度 (6)

(四)销售管理制度 (7)

(五)供应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制度 (7)

(六)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8)

(七)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8)

(八)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9)

(九)有效期的管理 (9)

(十)不合格器械销毁管理制度 (9)

(十一)门店卫生管理制度 (10)

(十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0)

(十三)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1)

(十四)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1)

(十五)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11)

(十六)计算机管理制度 (11)

(十七)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2)

(十八)仪器、设备校准检定管理制度 (12)

二、人员岗位职责 (12)

(一)企业负责人职责 (12)

(二)门店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3)

(三)门店采购员岗位职责 (14)

(四)门店验收人员岗位职责 (15)

(五)门店养护人员岗位职责 (15)

(六)营业人员岗位职责 (16)

三、质量操作程序 (17)

(一)门店采购操作规程 (17)

(二)门店收货、验收操作规程 (19)

(三)门店销售操作规程 (20)

(四)疗器械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 (20)

(五)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 (21)

一、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制度

1、应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商品,认真检查“证、照”的合法性、有效性,防止假冒,并妥善保存盖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2、购进进口医疗器械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对商品质量信誉进行考核、审查,统一组织进货。把好进货关,不得购进淘汰、失效商品。

3、购进首营商品,需经质量部门审核合格后,经经理签字方可进货。购进医疗器械要有质量保证协议书。

4、效期商品进货,严格按照“勤进快销,供需平稳,经营有序”的原则,防止库存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进货管理要有完整的进货档案,认真填写进货记录,做到票据、账卡、货物相符,记录按规定妥善保存。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6、每年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二)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1.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防止假劣医疗器械进入本店,切实保证购进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2.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由具有一定业务和工作能力的人担任。

3.购进医疗器械必须依据购进发票,对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厂家、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员、质量负责人处理。

4.凡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必须详细填写购进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记录必须完整、准确,书写工整。保存三年备查。

(三)陈列管理制度

1、门店温湿度的监控:门店必须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温求,定期(每月)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存放、陈列医疗器械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

2、陈列的要求:

(1)医疗器械按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医疗器械一一对应,字迹清晰。

(2)拆零销售的医疗器械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医疗器械销售完为止

3、重点检查的品种:拆零医疗器械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医疗器械等,每月检查两次。

4、有疑问医疗器械的处理:凡是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上架陈列、销售。

(四)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的范围和方式:门店必须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医疗器械。

2、人员上岗要求:凡从事医疗器械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相关活动。

3、药师要求:在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内容的胸卡。

4、销售医疗器械的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执行。

5、广告的要求:店堂内的医疗器械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医疗器械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门口悬挂张贴、散发。(五)供应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制度

1、供货企业审核内容:

(1)审核供货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审核证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与供应的品种范围相符。

(3)对企业的销售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看是否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4)审核是否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2、供货品种审核内容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注册产品质量标准、当批号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单等。

3、对首次经营企业和品种,采购员应填报《首次经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所附规定资料报采购员初审。

4、首次经营品种,要求建立产品档案。

(六)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1、记录范围:指质量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

2、记录的设计、审核:质量的设计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负责人审定。

3、记录的填写:质量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不空格,不漏项)、字迹清晰,不能随意涂抹,没有发生的项目记“无”或画“/”,各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要签全名。

4、记录的储存:记录必须按规定期限保存,至少5年。

(七)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质量信息收集、查询的定义:是指对医疗器械进、存、销等各环节中所发现的有关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进行收集并向总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的医疗器械质量调查与追询,以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的药品质量调查与追询。

2、记录的保存:记录保留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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