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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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民住宅小区节约用水管理现状及优化对策分析

上海市居民住宅小区节约用水管理现状及优化对策分析

上海市居民住宅小区节约用水管理现状及优化对策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上海市居民住宅小区的数量不断增加,居民生活用水量也在逐年增加。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而节约用水管理则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现状分析1. 居民生活用水量大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海市居民生活用水量逐年增加。

据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市居民用水在过去几年中增长了20%以上。

由于小区内存在一些水资源浪费现象,如水管漏水、冷热水不及时开关等问题,使得小区居民用水量增加的速度更快。

2. 管理手段不足目前上海市居民住宅小区在节约用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对居民用水行为的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来引导居民节约用水。

小区缺乏专业的水务管理人员和配套设施,导致对水资源的利用和管理不够高效。

3. 缺乏用水意识在居民层面,对水资源的利用和节约意识也相对较弱。

很多居民对用水习惯较为随意,存在着大水龙头使用、洗涤衣物浪费水等现象。

一些居民对于节约用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意识培养。

二、优化对策1. 完善管理机制为了提高上海市居民住宅小区的节约用水管理水平,需要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

要建立专门的水务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水务管理人员,加强对小区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

小区需要配备完善的水务设施,安装智能水表、水压调控装置等,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用水管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2. 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居民层面的用水习惯和意识培养,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小区可以开展水资源节约知识宣传活动、举办节水科普讲座等形式,引导居民正确对待水资源,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

可以加强对居民的技能培训,指导居民合理使用家居设施、改进生活习惯,减少水资源浪费。

3. 建立奖惩机制为了提高居民节约用水的积极性,需要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小区可以设立节约用水奖励计划,对那些表现出节约用水态度的居民进行奖励。

对于那些浪费水资源的行为,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用水规定,促进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风气。

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上海作为中国经济领先的城市之一,水资源是该城市发展的重点。

上海有效地管理用水,保障城市的水资源供应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此,上海制定了《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来进一步推动节约用水工作,实现节约用水和科学用水的目标。

一、管理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上海市境内从事生产、服务、建设、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目标任务该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从节约用水、保障用水质量、推广节水技术、加强水资源管理等方面推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目标。

三、管理原则该办法明确了以下管理原则:(1)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用水管理制度;(2)强化节水技术推广,提高用水科学效益;(3)建立加强用水监测、评价、考核机制;(4)严防用水浪费。

四、节水技术应用该办法鼓励和支持生产、建设和服务等领域的节水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实现节能减排和节约用水的目标。

同时,鼓励制定和实施节水标准,并逐步实现国家的要求。

五、水资源管理该办法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加强了对水质水量的监测、考核和管理。

同时,计划逐步完善水资源的收集、处理、利用和保护机制,防止浪费、污染和过度开发。

六、用水管理在用水管理方面,该办法规定了从计量建设、目标考核、突出节水、减少浪费等方面加强对用水的管理。

同时,鼓励建立节水奖励机制。

七、违法行为和处罚该办法对违反节约用水规定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予以了明确规定,包括罚款、责令改正和行政拘留等。

同时,对于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该办法旨在规范上海市的用水管理,推广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理念,从而实现可持续的水资源利用。

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4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修正,根据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在制定本行政区域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规划;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与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合署)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属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县(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负责。

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灌溉、排涝、农业生产的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管理原则及基金用途)本市实行节约用水。

本市设立节约用水科技发展基金,专项用于节约用水技术的研究,节约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研制和开发,以及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六条(用水定额)市水务局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的定额。

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

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

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水利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二○○三年五月前言 (4)第一章总论 (6)1.1.指导思想 (6)1.2.规划方针 (6)1.3.规划依据 (7)1.4.规划原则 (8)1.5.规划范围和期限 (9)1.6.规划目标 (9)第二章上海市节约用水潜力分析 (11)2.1.水资源概况 (11)2.2.节约用水现状 (11)2.3.节水潜力分析 (15)第三章主要存在问题 (21)第四章节水指标体系 (22)4.1.综合指标 (22)4.2.分项指标 (22)4.3.指标结构图 (24)第五章国内外节约用水水平 (26)5.1.农业节水 (26)5.2.工业节水 (26)5.3.城镇生活节水 (29)第六章规划主要成果 (31)6.1.工业规划成果 (31)6.2.农业规划成果 (31)6.3.生活规划成果 (32)第七章节水主要措施 (33)7.1.工程性措施: (33)7.2.非工程性措施: (34)第八章说明和建议 (35)前言水是城市发展的命脉。

21世纪上海将建成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和航运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城市之一和国际航运中心之一。

2010年世博会的申办成功必将使上海的发展跃上新的台阶,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定位要求城市的经济、科技、社会、人口素质、城市设施和生态环境有较大的发展,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为支撑。

节约用水是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在使用过程中的浪费和减少污水排放为目的,所采取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各项综合措施的行为。

节约用水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缓解优质水资源缺乏的矛盾,保障供给城市优质饮用水;有利于减少污水和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对河道的污染,改善和保护本市的水环境;有利于提高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水资源的供需平衡;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提高城市品位。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学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学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学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2•【字号】•【施行日期】2020.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学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各区水务局、教育局,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水利部、教育部、国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水节约〔2019〕234号)精神,现就深入推进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节约用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持续开展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创建及复评工作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自2007年起开展至今已逾10多年,大部分学校都经历了新、改、扩建等情况变化,且仍有许多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以及部分高校尚未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

各区水务局应密切联系各区教育局、各高校主动对照节水型学校创建及复评名单(见附件),按照《上海市节水型学校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持续开展上海市节水型学校创建及复评工作。

各学校应健全学校节水管理网络,完善学校节水管理制度,每5年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制定学校节水规划,加强学校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全面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推动学校建立智慧水务系统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开展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示范工程。

二、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将节水宣传教育融入学校德育教育、学生环保社团联盟等,并适时开展水资源探究性课题研究等活动;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节水科普教育宣传栏、基地等;利用每年“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开展节水主题宣传,组织开展节水知识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型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营造浓郁的校园节水氛围。

上海市节水规范

上海市节水规范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实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四到位”的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选用和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以下简称节水设施),降低水的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月用水量5000立方米(含50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除机关、事业、团体、普通中小学。

部队和民政福利机构以外),必须落实节水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四到位”。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一三同时”是指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办法所称“四到位”是指用水单位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其所属的上海市给水管理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计划用水办公室(与上海市给水管理处合署)和区(县)计划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计划用水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评估)对建设项目的用水、节水方案应当进行汗估。

评估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

评估人员由有关方面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第六条(项目审核程序)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四到位”的审核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附具节水设施建设方案,并报计划用水管理部门备案;(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必须有独立的“节水设施设计” 的篇章,其中包括设计依据、所采用的节水设施及其预期效果。

建设单位应当将节水设施的设计篇章、节水设施评估报告报送计划用水管理部门。

计划用水管理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节水设施的设计进行审核,并作出书面答复;(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节水设施的设计进行施工,保证、节水设施的施工质量。

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简版

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简版

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 引言上海市作为中国人口密集的大都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合理高效地利用水资源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了解决用水问题,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水资源调查和监测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上海市的水资源状况,市政府成立了水资源调查和监测机构。

该机构负责收集、分析和发布相关数据,监测水资源的变化和利用情况,为制定合理的用水管理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 水资源配额管理上海市根据不同行业和用途,对水资源实行配额管理。

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必须按照配额使用水资源,超过配额部分需支付超额水费。

同时,市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节水措施,采用水资源利用率较高的设备和技术。

4. 城市景观绿化用水管理上海市鼓励城市景观绿化的发展,但也要求合理利用水资源。

市政府制定了对城市景观绿化的用水管理办法,规定了绿化用水的限额和要求。

同时,推广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提高景观绿化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5. 工业用水管理上海市加强对工业用水的管理,推行水资源利用效率评估制度,对高耗水行业进行限水措施。

同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循环利用水、雨水收集利用等技术手段,减少对自来水的依赖。

6. 建筑节水管理为了提高建筑的节水性能,上海市制定了建筑节水管理办法。

对于新建建筑和翻修建筑,要求采用节水型设备,如节水龙头、节水马桶等。

同时,鼓励居民使用低流量水龙头和太阳能热水器,减少用水量。

7. 居民用水管理上海市实行居民用水分阶梯水价制度,以鼓励居民节约用水。

按照用水量分层次设定不同的水价,用水量超过一定标准的居民需支付更高的水费。

同时,鼓励居民采取节水措施,积极参与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8. 水资源保护与治理上海市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工作,建立水资源保护区,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

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水环境治理,减少水污染,提高水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利用能力。

9. 监督与评估上海市建立了用水管理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各行业、单位和个人的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索取号: AB9020104-2004-198 信息明细属性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实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四到位”的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选用和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以下简称节水设施),降低水的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月用水量5000立方米(含50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除机关、事业、团体、普通中小学。

部队和民政福利机构以外),必须落实节水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四到位”。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一三同时”是指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办法所称“四到位”是指用水单位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其所属的上海市给水管理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计划用水办公室(与上海市给水管理处合署)和区(县)计划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计划用水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评估)对建设项目的用水、节水方案应当进行汗估。

评估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

评估人员由有关方面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第六条(项目审核程序)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四到位”的审核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附具节水设施建设方案,并报计划用水管理部门备案;(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必须有独立的“节水设施设计”的篇章,其中包括设计依据、所采用的节水设施及其预期效果。

建设单位应当将节水设施的设计篇章、节水设施评估报告报送计划用水管理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节水减排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节水减排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节水减排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9.13•【字号】沪水务〔2024〕395号•【施行日期】2024.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节水减排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沪水务〔2024〕395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各区水务局、各用水企业(单位):根据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沪水务〔2024〕369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参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4年节水减排专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根据《扶持办法》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此次申报主要围绕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利用区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实施的节水技术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和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等相关项目。

项目资金全部来自中央、市级财政的项目不予扶持,项目资金包括中央、市级财政、区级财政和自筹的项目对区级财政和自筹资金部分予以扶持。

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范围包括与节约用水相关的固定资产建设,包括配套管网、水表购置、水处理设备、用水器具、工艺改造配套设施等(不含厂房改造、环保设施等)。

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范围包括管道工程、泵房建设、水处理设备购置、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配套设施。

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范围包括配套管道工程、水处理设备购置、蓄水池建设、高效喷(滴)灌设备购置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与节水相关的投资)的50%。

年节水量应按照国家标准《项目节水量计算导则》(GB/T 34148-2017)计算。

(一)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对年节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按照9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

(二)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年利用量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用于工业直流冷却使用的,年节水量按利用量的1%折算,按照1.5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用于其他工业生产用水或城乡公共设施用水的项目,按照3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用于河湖湿地生态补水的,按照0.1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扶持。

(上海市)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16

(上海市)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16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4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修正,根据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在制定本行政区域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规划;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与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合署)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属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县(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负责。

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灌溉、排涝、农业生产的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管理原则及基金用途)本市实行节约用水。

本市设立节约用水科技发展基金,专项用于节约用水技术的研究,节约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研制和开发,以及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六条(用水定额)市水务局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的定额。

(上海市)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16

(上海市)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16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4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修正,根据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在制定本行政区域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规划;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与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合署)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属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县(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负责。

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灌溉、排涝、农业生产的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管理原则及基金用途)本市实行节约用水。

本市设立节约用水科技发展基金,专项用于节约用水技术的研究,节约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研制和开发,以及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六条(用水定额)市水务局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的定额。

上海缺水措施

上海缺水措施

上海缺水措施引言随着经济和人口的快速增长,上海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挑战,上海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缺水措施。

本文将介绍上海市政府实施的缺水措施,并分析其效果和问题。

1. 水资源调配1.1 水资源调配体制上海市政府建立了严格的水资源调配体制,包括水资源管理机构、水资源定额分配制度和水资源价格调控机制。

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水资源调配政策、实施监管和管理措施。

水资源定额分配制度确保了各行业和地区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水资源价格调控机制则通过动态调整水资源价格,鼓励节约用水。

1.2 水资源跨区域调配上海市政府与周边地区政府合作,建立了跨区域水资源调配机制。

通过水资源调配渠道和管网,将周边地区富余的水资源引入上海,以满足上海市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

2. 节约用水措施2.1 家庭节水上海市政府通过制定家庭节水政策,鼓励家庭居民节约用水。

这些政策包括安装节水器具、限制浪费用水行为、提供节水用水知识教育等。

政府还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和行动。

2.2 农业节水上海市政府鼓励农民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减少耕地浪费用水。

政府提供农业节水技术培训和补贴,鼓励农民使用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3 工业节水上海市政府推动工业企业采用节水技术和设备,减少用水量。

政府鼓励企业进行水资源管理和评估,发展循环水利用和水回用技术,并提供节水设备补贴和技术咨询支持。

3. 水资源补充与治理3.1 人工补水上海市政府通过水库蓄水、引水工程等方式,人工补充水源,增加可用水量。

政府还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2 水资源治理上海市政府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减少水污染,保护水源地水质。

政府对水源地进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水环境监测和水污染防控,保障水质安全。

4. 缺水问题的挑战和展望上海市政府实施的缺水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水资源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特别是夏季高峰期。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索取号: AB9020104-2004-198 信息明细属性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实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四到位”的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选用和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以下简称节水设施),降低水的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月用水量5000立方米(含50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除机关、事业、团体、普通中小学。

部队和民政福利机构以外),必须落实节水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四到位”。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一三同时”是指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办法所称“四到位”是指用水单位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其所属的上海市给水管理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计划用水办公室(与上海市给水管理处合署)和区(县)计划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计划用水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评估)对建设项目的用水、节水方案应当进行汗估。

评估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

评估人员由有关方面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第六条(项目审核程序)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四到位”的审核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附具节水设施建设方案,并报计划用水管理部门备案;(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必须有独立的“节水设施设计”的篇章,其中包括设计依据、所采用的节水设施及其预期效果。

建设单位应当将节水设施的设计篇章、节水设施评估报告报送计划用水管理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沪水务〔2023〕170号•【施行日期】2023.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水务〔2023〕170号各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推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3月30日2023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2023年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不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

一、节约用水工作要点(一)贯彻国家重大决策部署1.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精神,细化本市水资源节约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市落实方案,抓好任务落实。

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市级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定节水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协同各行业、各领域推进节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完成《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报告。

(责任单位:局水资源处、市供水事务中心)2.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

统筹《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地实施,强化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上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上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上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5.12.09•【字号】•【施行日期】1986.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九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使用城市自来水的一切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联户或个体户,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本市的计划用水工作,具体业务由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办理。

各计划用水单位下一年度分月计划用水量,由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根据不同时期自来水供需平衡的要求,在每年年底前核定,通过各主管局或主管公司下达给其所属单位;无主管部门的计划用水户由上海市自来水公司直接下达计划用水量。

第四条各计划用水单位都要指定有关部门或专人做好用水的定额管理和节约工作,应在抓好生产的同时,不断改革工艺设备,大力降低用水消耗,提高重复用水率,达到合理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目的。

第五条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对计进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量,除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费外,按下列规定加收超计划用水费:(一)一切企业、联户或个体户以及月用水量在五百吨以上(含五百吨)的其他计划用水单位,按规定标准水价十倍加收费用。

(二)月用水量五百吨以下的非企业单位,按下列累进率加收费用:超计划百分之五以内(含百分之五)的,按规定标准水价一倍加收费用;超计划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含右分之十)的,按规定标准水价二倍加收费用;超计划百分之十以上至百分之十五(含百分之十五)的,按规定标准水价三倍加收费用;超计划百分之十五以上的,依次类推,但累进加收费用最多不超过十倍。

超计划用水加收的水费,应从用水单位的税后留利或预算包干的节余经费中支出,不得纳入成本。

第六条超计划用水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超计划用水量。

对措施不力,无正当理由连续超用三个月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可限制其进水能力。

上海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上海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上海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上海市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但也面临着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推进节水工作,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首先,上海市将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和调度机制,实施严格
的水资源利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同时,加大水资源的开发和补给力度,提高城市供水能力,确保城市居民的正常用水需求。

其次,上海市将大力推进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的节约利用。

在工业领域,将
推广先进的水资源利用技术,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减少水资源浪费。

在农业领域,将推动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减少农业用水浪费。

在生活用水方面,将加强居民节水意识的宣传教育,推广节水家电和设施,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减少生活用水浪费。

此外,上海市还将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
理率,减少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

同时,加强水体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保障城市水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上海市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利用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水资源管
理和节水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风气,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是上海市政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而制
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上海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我们期待着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市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2023修正)

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2023修正)

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2023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22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2017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等12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规定〉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严格保护、节约、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的保护、利用,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等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条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按照本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区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

本市发展改革、规划资源、环保、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教育、绿化市容、林业、机关事务、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资源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相关规划的编制、重大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时,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结论经规划编制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规划编制成果。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

上海市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中国水工业网发表时间:2010-12-29 10:14:39 ] 喜欢本文,那就收藏到:索取号: AB9020104-2004-198 信息明细属性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实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四到位”的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选用和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以下简称节水设施),降低水的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月用水量5000立方米(含50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除机关、事业、团体、普通中小学。

部队和民政福利机构以外),必须落实节水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四到位”。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一三同时”是指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办法所称“四到位”是指用水单位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其所属的上海市给水管理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计划用水办公室(与上海市给水管理处合署)和区(县)计划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计划用水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评估)对建设项目的用水、节水方案应当进行汗估。

评估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

评估人员由有关方面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第六条(项目审核程序)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四到位”的审核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附具节水设施建设方案,并报计划用水管理部门备案;(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必须有独立的“节水设施设计”的篇章,其中包括设计依据、所采用的节水设施及其预期效果。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4•【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施行日期】1994.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4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63件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在制定本行政区域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规划;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给水管理处(与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合署)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属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市给水管理处负责;县(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负责。

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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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简介
俞国平1 朱慧峰2
(1 同济大学国家污染控制与资源重点实验室 ,上海 200092 ; 2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 200040)
摘要 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节约用水规划涉及面广 、难度大 , 简要介绍了规划背景及规划中七个子专题的研究等基本内容 。针对不同规划内容提出相应的目标 及措施 ,同时指出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
2000
141
2001~2005
160
2006~2010
170
2011~2020
180
290 300 320 350
12
10
0134
9
0142
8
0160
造 ,城市污水回用 ,学校和市政用水装表计量 ,不断 水管道施工技术推广和降低给水管网漏失率等方 面 ,上海市在城镇生活节水方面存在着很大的节水 潜力 。 213 节水主要措施
年平均效益/ 亿元 4158 3164 3172
投资/ 亿元 15108 14118 19186
效益费用比 2129
表 10 上海市节水工程单位节水量投资估算
项 目
总投资 / 亿元
年节水量 / 亿 m3
单位节水量投资 / 元/ ( m3·a)
农业节水 工业节水 城镇生活节水 总规划节水
13182 13160 21170 49112
□电话 : (010) 68322128 收稿日期 :200324210
给水排水 Vol130 No11 2004 37
表 1 综合指标的规划目标
万元 GDP 取水量 用水重复利用率 计划用水率
年 份
/ m3/ 万元
/%
/%
2001~2005
158
2006~2010
113
2011~2020
节水的考核指标 。 上海市节约用水指标结构见图 1 。
图 1 上海市节约用水指标结构示意
212 节水目标 (见表 1) 21211 农业节水 (见表 2) 农业节水一方面依靠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 ,
为 min ,但在式(1) 至式(3) 中所用降雨历时单位则为 h。
参考文献
1 汪慧贞 ,车武 ,胡家俊. 浅议城市雨水渗透. 给水排水 , 2001 , 27 (2) :4~7
农业 工业 城镇生活 总计
0167 1154 0134 2155
01568 2197 1104 4158
0149 0196 0142 1187
01608 1185 1118 3164
0148 0188 0160 1196
表 9 节约用水投资效益分析现金流量
01599 1170 1142 3172
年 份 2001~2005 2006~2010 2011~2020
1164 3138 1136 6138
8143 4102 15196 7170
3 结语 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涉及面广 ,难度大 ,虽然
开展了七个专题的研究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 如农 业用水计量的政策研究 ,居民生活阶梯式水价 ,城 市污水回用的经济政策等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和
研究 。
○电话 : (021) 65982697 E2mail :liangluyi 8010 @1631com 修回日期 :20032929
表 5 农业节水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年 份
2001~2005 2006~2010 2011~2020
节水量 / 亿 m3/ a
0167 0149 0148
节水效益 / 亿元/ a
01568 01608 01599
节水投资 效益费用比
/ 亿元
3118 3158 7106
1124
注 :社会贴现率取 8 %。
(1) 大力开展节水宣传 :节水教材 ;节水展馆 ;节 水社会监督网 (节水热线 、举报热线) ; 节水宣传活 动。
(2) 完善节水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修订 “节水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梳理地方技术标准 。
(3) 健全组织管理机构 ,进一步明确市节水相关 部门的职能 ;郊区 (县) 节水管理职能政事分开 、政企 分开 。
7912 80 85 85
1154 0196 0188
注 :工业节水量为年平均值 。
同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种源农业 、创汇农 业 、设施农业 、生态农业 。实现农业发展重点突破 , 推进以传统农业为主的城郊型农业向以现代农业为
主的都市型农业转变 。
21212 工业节水 (见表 3) “九五”期间 ,上海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万元工
21412 工业节水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见表 6)
表 6 工业节水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年 份
2001~2005 2006~2010 2011~2020
节水量 / 亿 m3/ a
1154 0196 0188
节水效益 / 亿元/ a
2197 1185 1170
节水投资 效益费用比
/ 亿元
5100 3100 5160
城镇生活节水要与城市化进程和人民生活水平
提高相适应 ,通过采取多种措施 ,实现对有限的水资 源的合理分配与可持续利用 。在居民卫生便器改
38 给水排水 Vol130 No11 2004
表 4 城镇生活节水目标
人均居民生活 人均综合用水量 全市管网 节水量 年 份
用水量/ L/ (d·人) / L/ (d·人) 漏失率/ % / 亿 m3/ a
(6) 形成合理的价格和激励机制 :为节水工程投 资筹集的顺利进行建立投融资机制 ;建立节水激励 机制 ,对节水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
(7) 科技节水 : 研制 、开发节水型器具 ; 开发检 漏 、补漏 、堵漏新技术 ;积极开展节水科学研究 ;加强 工业企业中循环冷却工程技术研究 ,开发新型节能 冷却设备及附属设施 。 214 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21411 农业节水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见表 5)
给水排水 Vol130 No11 2004 39
(4) 加强节水管理 : 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三同 时”管理 ;节水器具认证 :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和完 善 ,节水型器具应印有国家节水标志 。
(5) 加强计划用水工作 :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定 额管理相结合的节水管理手段 ;制定“上海鼓励发展 的节水设备 (产品) 目录”,落实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 编制限制高用水项目目录及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 和高耗水设备 (产品) 目录 。
本规划由七个子专题构成 :上海市节约用水指 标体系 ;上海市万元 GDP 用水量指标体系研究 ;工 业节水规划 ;综合生活节水规划 ;农业节水规划 ;上 海市节约用水支持保障体系 ;节约用水方案的投资 效益分析 。 211 上海市节约用水指标体系
节约用水指标体系可归纳为总体指标和分类指 标两层 ,每层包括描述性指标和考核性指标 。指标 体系中总共有个 21 指标 ,其中 3 个综合指标 ,18 个 分项指标 (包含 5 个二级分项指标) ;节水型城市考 核指标构成该体系的基础 ,并增加了如万元国内生 产总值 ( GDP) 取水量 、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等反映 城市总体用水水平的指标 ,还增加了三个有关农业
4170
注 :社会贴现率取 8 %。
21413 城镇生活节水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见表 7)
表 7 城镇生活节水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年 份
节水量 / 亿 m3/ a
节水效益 / 亿元/ a
节水投资 效益费用比
/ 亿元
2001~2005 2006~2010 2011~2020
0134 0142 0160
关键词 节约用水 规划 指标体系 投资 效益
1 规划背景 2000 年 5 月上海市人民政府进行机构改革 ,
成立了上海市水务局 ,执行上海市水资源统一管理 的职能 。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是水务管理体制下 节水工作全社会 、全行业 、全覆盖 、全过程的一份综 合性 、指导性的规划 ,将为节水管理工作指明发展 的方向 ,使上海的节水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 2 规划内容
本规划近期实施计划分为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 性措施 。 21311 工程性措施
农业 : (1) 防渗输水管渠的建设 (粮食作物) 。 (2) 加大喷滴灌面积 (经济作物 、苗木 、蔬菜) 。 (3) 开展节水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综合类的农 村经济) 。 工业 : 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项目 。 生活 : (1) 供水管网改造 :对影响供水水质和服务安全 的管道进行改造 ,市区 800 km ,郊区 (县) 结合城镇 建设和水厂集约化建设进行 。 (2) 自来水不断水工程技术开发和应用 。 (3) 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 :老式住宅便器水箱改 造 60 万只 。 (4) 用水计量设备安装 :用水总表分装 ;安装学 生公寓 、浴室计量表具 ;安装市政 、绿化 、环卫等用水 计量表具 。 (5) 普及和推广节水型洗车设施 。 (6) 开展中水回用试点项目 :城市水质净化厂中 水回用项目建设 ;居住小区中水回用项目建设 ;学校 中水回用项目建设 。 开展企事业单位水平衡测试 : 月用水量 5 000 m3 以上的用水户 2007 年前 ,自建设施单位 2010 年 前必须完成水平衡测试 。 21312 非工程性措施
1104 1118 1142
6190 7160 7120
1139
注 :社会贴现率取 8 %。
21414 节水规划总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见表 8~ 表 10)
表 8 2001~2020 年节水效益估算
2001~2005
2006~2010Fra bibliotek2011~2020
项 目 平均年 平均年 平均年 平均年 平均年 平均年 节水量 节水效益 节水量 节水效益 节水量 节水效益 / 亿 m3 / 亿元 / 亿 m3 / 亿元 / 亿 m3 /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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