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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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大我社区卫生管理力度,提高社区卫生保洁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调动全社区保洁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创建文明、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加快和谐社区的建设步伐。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1、按劳分配、效果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奖优罚劣、提高社区卫生保洁员劳动积极性和服务主动性的原则。
3、划段包干、职责分明、奖罚明确的原则。
4、服务到位、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管理考核办法
1、卫生保洁员必须接受镇政府、社区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有不服从领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予以辞退。
2、卫生保洁员的工作时间是:夏季:上午7、30—11、30分,下午1
3、30分—18、00分。冬季:上午8、0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
3、卫生保洁员每日对所包段区域的街路、通巷道及两侧边沟等进行日常保洁,要做到不留卫生死角和卫生盲区,无杂物,无垃圾。
4、卫生保洁员对所包区域的垃圾箱(点)要及时清理,做到垃圾不外溢,并保持垃圾箱外表整洁干净。垃圾箱(点)周围不允许有垃圾、纸屑、塑料袋等杂物。
5、卫生保洁员负责垃圾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卫生保洁员要按时到岗,在所包路段进行卫生保洁,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准无故串岗、离岗。串岗、离岗按旷工处理,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7、卫生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酗洒,不得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8、保洁员的日常管理、考勤工作由社区负责。保洁员要按作息时间准时上岗工作。卫生保洁员因病、因事请假者,需提前向社区书记提出申请,并经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给假,需要找人替岗的,没经批准,不得找人替岗。全年事假、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此天数的,做辞退处理。
9、卫生保洁员必须服从镇政府和社区的检查,检查方法是平时抽查和月末检查相结合,每月总评一次。
10、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参加镇政府和社区召开的会议,一年内参加会议迟到累计三次的,做辞退处理。
11、卫生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穿保洁服,仪表整洁,工作期间不能聚集闲谈。
12、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完成镇政府和社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在迎接上级检查和突击活动期间工作时间无限期延长,如有违反上述几项条款的,将加重处罚或予以辞退。
附件:
青年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依据区关于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考核监督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青年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青年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青年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青年社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的管理,提高社区管理工作水平,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洁净、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职责的考核
1、责任区域内的甬道、居民楼院、庭院绿地、公共部位等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2、责任区域内无积存垃圾,垃圾容器洁净,无卫生死角,楼道无蛛网灰吊、无积水。
3、责任区域内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4、雪汛期责任区域内的楼院台阶、居民楼单元入口无积雪积水。
5、责任区域内的绿化养护、病虫害灾情的上报。
(二)工作制度的考核
1、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街道的部署安排,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出勤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离岗位或无故不假。
3、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项。
4、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工作要文明,方便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
5、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爱护公物。
6、爱护保洁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遗失或人为造成的损坏由本人赔偿。
7、各组长要认真负责,管理好本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考核等级设定和加分
满分为100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年终综合考评时,对在国家、省、市、区检查中,因工作突出受到表彰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的加分。
四、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五、考核形式
(一)日巡查
社区居委会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向责任社区、保洁员提出整改要求,根据其整改落实情况,依据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
(二)月考核
社区居委会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保洁员责任区域每月考核一次,社区的考核成绩各占50%。
(三)半年考核
社区居委会于每年6月份对责任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按1~5月份平均值的70%、6月份的30%比例计算。
(四)年终考核
社区居委会于每年12月份对责任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按1~11月份平均值的50%、半年考核的20%、12月份的30%比例计算。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每次考核结果由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公布,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补贴发放的依据;同时
保洁员的全年考核,也是社区年终评比奖励的主要依据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七、考核奖惩办法
将保洁人员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最高100元人民币的物质奖励,考核成绩较差者依据考核标准每月扣发一定数额的补贴。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青年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社区综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并由青年社区负责考核协调和检查督导。
附件: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标准
一、对不尊重领导和服从管理者给予批评教育,每发生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二、工作职责范围内不达标或工作不到位者每发现一处(次)扣1分。
三、对不按时出勤,有迟到、早退、脱离岗位或无故不假者发现一次扣10分。
四、对工作时间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项,发现一次扣5分。
五、工作时不着工作服,举止不文明,工作不到位,影响居民生活等发现一次扣2分。
六、因本人工作不到位,被社区、居民举报投诉、市区督办或媒体曝光一次扣5分。
七、各组长要认真负责,管理好本组工作,不得玩忽职守,对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