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之公司电脑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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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脑管理政策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计算机管理,保证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计算机的应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计算机资源,更好地为公司业务及技术发展服务,结合本公司目前计算机应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公司计算机管理主要是指因业务办公需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计算机设备以及与之相关的计算机软件、网络设备的维护、备品备件及耗材等的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计算机管理的主管部门,下设网络与计算机管理岗,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电脑软硬件及网络维护、运行管理以及公司办公系统、通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推进公司信

息化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支持。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计算机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所有计算机及网络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各部门可设置兼职管理员一人,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管理工作,配合公司管理员的工作,在业务上应听从公司管理员的指导。

(三)网络与计算机管理岗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运行和维护工作。

2.负责公司计算机管理规定的修订,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

3.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计算机设备的调配。

4.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计算机设备管理台帐。

5.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计算机配件及消耗材料计划的审核、购买、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

6.负责公司局域网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制定统一的计算机使用操作程序和规范。

7.负责更新、升级网络和办公电脑软件,保证办公自动化(0A系统)正常

运行。

8.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计算机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提确良高计算机使用人

员的操作技能。

9.负责公司各种计算机软件及资料的采购、安装、备份、使用维护和归档工作。

10.负责制定公司计算机安全防范措施,密切关注计算机病毒发展动态,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安全。

11.负责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用户帐号、权限管理和对兼职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

三、计算机使用管理

(一)计算机及网络硬件设施由专职管理员负责维护和检修。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公司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擅自打开计算机机箱,也不得擅自改变本部门或本人使用的计算机设置。

(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不得在本人所使用的计算机上擅自安装音箱、声卡、MODEM、刻录设备等配件。

(三)未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或计算机使用者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

(四)严禁公司员工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未经公司管理员授权的软件,不得擅自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

(五)不得将公司配给的计算机设备用于私人用途或从事与办公业务无关的工作,严禁擅自利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资源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上网聊天等。

(六)公司员工应加强对使用计算机的清洁、保养、保管、防损、防盗,养成良好的计

算机使用习惯。下班时务必要关闭使用的计算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电源。

四、计算机设备及维修管理

(一)公司计算机设备包括公司各部门的计算机服务器、电脑主机、显示器、

打印机、扫描仪、绘图仪及网络设备等。

(二)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配置计算机或升级配件设备时,需填写《购置办公设备用品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加具意见后报行政人事部,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后报部门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由

管理员统一采购、安装。计算机设备配置后,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日常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

(三)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各部门之间的计算机进行调配。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时,原则上计算机及设备不跟着调动;特殊情况下,可由使用者向公司管理员申请移机,经同意后需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员工调离本公司时,本人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应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还手续。

(四)未经管理员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本部门或本人使用的计算机与其他部门或个人进行调换使用。

(五)当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员,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电话指导或到现场排除故障;当无法排除故障时,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可以送外维修或联系计算机供应商进行维修,送外维修时应拆下储存元件或清空信息,防止公司机密外泄。

(六)未经管理员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计算机故障自行进行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七)对于重大硬件故障,如主板、CPU、硬盘、显示器等贵重部件烧毁,公司管理员应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故障结论和处理意见,若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当事人应负全部维修费用。

(八)对于在保修期内的品牌机硬件故障,原则上由供应商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撕开机箱后供应商粘贴的防伪激光标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完全责任。

(九)对于因使用年限已久计算机部件已老化或硬件系统已不适应运行新一代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计算机,公司管理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淘汰及升级建议,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实施。

(十)公司管理员应设立计算机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原值、使用人、购买日期、维修记录等。

五、计算机配件及消耗材料管理

(一)公司计算机配件包括:主板、CPU、内存条、硬盘、显示卡、软驱、光驱、主机电源、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刻录机、共享器、分配器、各类计算机用数据连线等。计算机消耗材料包括:墨盒、硒鼓、色带、各类打印纸、软盘、光盘、刻录盘等。

(二)各部门领用计算机配件及消耗材料应办理相关的领用手续。对于特殊的计算机消耗材料如喷墨打印机墨盒、激光打印机硒鼓等在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

六、计算机软件管理

(一)公司使用的一般软件,如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字处理软件、杀毒软件及其它工具和教学软件由公司管理员统一计划购买。

(二)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购买的专业计算机软件,须填写《购置办公设备用品申请单》并报公司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三)对于公司业务部门需要的特殊专业软件,在公司不具备自主开发能力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员应会同有关需求部门对软件应用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在得出肯定结论后,提出工作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选定软件开发商完成软件开发工作。

(四)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开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程序或软件,对员工所开发的软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益的,报请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公司各部门常用软件的安装由公司管理员来完成。

(六)公司常用计算机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文字处理软件、开发工具软件、程序设计软件、数据库软件、杀毒软件等,应首先交档案室登记存档,然后办理借用手续,才能安装、使用。

(七)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特殊专业软件,可向公司管理员提出申请, 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管理员借用代为安装。软件借用原则上不得超过

天。

(八)其它与计算机软件相关资料,如计算机的随机光盘资料、使用说明书、

正版软件的使用许可证书、各种驱动程序均应由公司档案室保存。

七、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

(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不

得编制非法软件在公司网络系统中试运行;不得擅自更改自己的网络使用权限;不得将公司

未经许可的重要资料在网上散布发表。

(二)各部门和个人的重要文档要做双备份,以防文件的损坏和丢失,对属于公司绝

密的文档,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形成磁盘(或光盘)文件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三)严禁恶意散布病毒,如试图使病毒(木马、后门程序等)在网络中扩散、攻击服

务器、改变网络设备场所的设置状态等。

八、罚则

(一)为了切实加强计算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按照“教育为主,教惩结合”

的原则,对违反计算机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

济处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初次发生的员工可给予批评教育;不听劝告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扣罚绩效工资50-100元;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处理:

1.将公司配给的计算机设备用于私人用途或从事与办公业务无关的工作。

2.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听音乐、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等。

3.未经本部门领导或计算机使用者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

4.擅自打开计算机机箱或擅自改变本部门或本人使用的计算机设置。

5.在本人所使用的计算机上擅自安装音箱、声卡、MODEM、刻录设备等配件。

6.擅自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并造成如计算机感染病毒。

7.未经管理员允许,私自将本部门或本人使用的计算机与其他部门或个人进行调换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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