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关于核准王瑾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王玮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0〕285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20.06.03
施行日期
2020.06.03
文号
沪银保监复〔2020〕285号
主题类别
行政许可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
——结束——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王玮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285号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玮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华销发〔2020〕048号)收悉。经审核,王玮具备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现核准其担XXX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20年6月3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Jim Qin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Jim Qin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21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403号
•【施行日期】2020.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Jim Qin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403号
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拟任监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苏中发〔2020〕34号)收悉。
经审核,Jim Qin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20年7月21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上海银行朱勤等四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上海银行朱勤等四人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8.07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456号
•【施行日期】2020.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上海银行朱勤等四人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456号
上海银行:
你行《上海银行关于朱勤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银〔2020〕169号)、《上海银行关于张俊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银〔2020〕168号)、《上海银行关于王江洪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银〔2020〕193号)和《上海银行关于刘捷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上银〔2020〕226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朱勤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核准张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三、核准王江洪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四、核准刘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以上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8月7日。
上海银监局关于王巍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1 / 1 上海银监局关于王巍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沪银监复[2014]519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8.11
【实施日期】2014.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上海银监局关于王巍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4〕519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报批王巍等任职资格的请示》(沪中银报〔2014〕275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核准顾君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沈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艾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何晔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梅花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夏筱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田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田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22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1〕459号
•【施行日期】2021.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田野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1〕459号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田野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浦银上海发〔2021〕536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田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6月22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朱海燕等二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朱海
燕等二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10.29
•【字号】沪银监复[2012]879号
•【施行日期】2012.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朱海燕等二
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879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报批朱海燕等任职资格的请示》(沪中银任〔2012〕24)收悉。
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核准朱海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杨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丁素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紫薇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附任免文件)。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项震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0〕454号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项震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项震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454号
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张纳新致我局关于项震任职资格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项震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0年8月5日
——结束——。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昊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0〕602号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昊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昊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602号
盛京银行:
你行《关于张昊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盛银〔2020〕58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张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10月13日
——结束——。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方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方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1.10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677号
•【施行日期】2020.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方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677号
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方静风险总监任职资格的请示》(百联财司综〔2020〕45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方静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总监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公司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11月10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王臻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王臻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10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761号
•【施行日期】2020.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王臻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761号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臻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养老险发〔2020〕286号)收悉。
经审查,王臻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2月10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顾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顾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02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731号
•【施行日期】2020.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顾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731号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顾静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交银沪〔2020〕84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顾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附任免文件)。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12月2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周丹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周丹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22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409号
•【施行日期】2020.07.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周丹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409号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周丹等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沪人〔2020〕14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周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张晓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钱群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余周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附
任免文件)。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7月22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玮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玮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13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382号
•【施行日期】2020.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玮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382号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审核王玮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光银沪字〔2020〕15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王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东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2020年7月13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小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小四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22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0〕796号
•【施行日期】2020.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小四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796号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王小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泰银报〔2020〕108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王小四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12月22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杨少波等五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杨少
波等五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11.18
•【字号】沪银监复[2011]839号
•【施行日期】2011.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杨少波等五
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1]839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你行《关于杨少波等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浦银上海发〔2011〕901号)收悉。
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杨少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杨剑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银大厦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王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川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陈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真如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杨敏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杨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以上拟任高管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法人银行监管处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白涛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0〕323号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白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白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323号
渤海银行:
你行《关于白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渤银报〔2020〕59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白涛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6月19日
——结束——。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脱克任职资格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0〕640号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脱克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脱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640号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脱克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安联发〔2020〕136号)收悉。
经审查,脱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0月28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