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知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进口知识

博文:

/s/blog_53a307d90100go dp.html

(2009-11-07 11:20:12)

转载

分类: -爱工作-

标签:

食品进口

财经

《食品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口前款所列产品,由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海关凭检验合格证书放行。进口单位在申报检验时,应当提供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药、添加剂、熏蒸剂等有关资料和检验报告。进口第一款所列产品,依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检验,尚无国家卫生标准的,进口单位必须提供食品输出国(地区)的卫生部门或者组织出具的卫生评价资料,经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审查检验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申报手续如下:由卫检报验员持提单、装箱单、发票、合同、产地证、输出国相关的卫生质量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成份、添加物种类及含量等资料填写卫生检验报验单,加盖公章后即可办理有关手续。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必须符合GB7718-94的规定,进口食品卫生检验采得最后一批样品7个工作日后发出卫生证书,预包装食品加贴激光防伪标志。不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及危害程度采取退货、销毁、改作他用或加工处理后供人食用等处理方式。

-------------------进口食品饮料详细清关流程-------------------

一、办理中文标签备案

1、提供中文销售标签样式

2、原标签样张及中文翻译件

3、原产地证或自由销售证明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很多食品还需要国外提供的卫生证明(HEALGH)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的,提供其他证书和材料

二、办理特殊食品预审核证明(只限营养食品,普通食品提供一的资料就可以)

1、《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申请表》1份;

2、申请单位和进出口或代理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贸易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4、产品质量标准;

5、产品说明书及5R彩色照片一张;

6、属预包装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交标签样张3份及原标签样张翻译件3份,或《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生产工艺流程;

8、企业在生产当地的卫生许可证明或生产销售证明(进口特殊食品需提供)/深圳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供);

9、具有中国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CNAL)或省级计量认证资格(CMA)的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成份、卫生指标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10、保证函(保证在进出口和经营各环节不宣传任何保健功效);

11、生产企业、经销商可委托进出口商办理预审,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三、持(一)的标签备案证书和(二)预审证明及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或自由销售证明向进境海关办理报关及报检手续。

四、出税单后缴税放行,通知运输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并持报检单在商检查车场办理抽样送检,递交保函先办理通关手续,货物暂存放在仓库不得销售或使用,一般出结果要7个工作日。

五、检验合格后商检局出具卫生检检证书,准予货物销售和使用,如不合格则办理退运手续。

-----------------------检疫指南-----------------------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指南

一、企业报检要求:

在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

(二)贸易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三)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原件);

(四)对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食用性动植物产品,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生产国(地区)官方机构安全卫生证明(原件);

(五)在进口预包装食品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满足下述报检要求:

1.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证书正面底色为绿色)的,可凭证书原件报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并获得备案编号的,可凭标签备案号报检。

3.货主或其代理人无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未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的,在报检时,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与标签检验有关的资料:中文标签样张,样张翻译件以及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其中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由企业自行制作。

(六)为控制疫病疫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进口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

二、检验检疫要求:

(一)货证相符。

(二)未经检验检疫合格,不得销售和使用。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依据下列内容实施检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商品检验法》及其配套法规。

2.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检验检疫处理要求:

由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现场检验监督、感官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对该批食品进行综合判定:(一)经判定不符合我国食品卫生要求的,视情况做销毁、退货等不合格处理。

(二)经判定符合要求的,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卫生证书》后放行,进口商/经销商获得《卫生证书》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食品。

注:进口橄榄油的进口商/经销商获得《卫生证书》后应凭《卫生证书》正本及复印件(留存)到北京局通关处办理申领CIQ标识手续,进口橄榄油需加贴CIQ标识后方可上市销售或使用。

四、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为方便经营者再次进口和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进口预包装食品经检验合格并出具卫生证书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可向北京检验检疫局食品监管处申请标签备案。经标签备案的进口食品,再次进口报检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标签备案号。

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指南

一、报检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