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科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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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科的重要性:主谈英语文学
作者:[美]詹姆斯·安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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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詹姆斯·安格尔(James Engell)是美国哈佛大学Gumey Professor of Endi8h andProfessor 0fComparative Literature,英语系兼比较文学系主任。2007年12月16日,他应邀前来中国参加了中国外国文学学会英语文学学会成立大会,并在会上做主旨演讲。本刊和《外国文学评论》编辑部征得安格尔教授本人同意在两份刊物上同时发表这篇演讲,以飨读者。
许多世纪以来,人们一直怀有一种理想,就是要建立一个跨越地域、跨越国界的学者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一个人文共和国,统辖它的是思想,是智识精神。但是正如我们今天所见,这并非仅仅是一个理想,而是真实的存在,其真实有如这个现实世界的任何一个方面。当然,它可能存在于书籍中、图书馆中、文字中或学刊中,但它的的确确存在着,且强大而有力,因为其赖以生存的是一种广及的声波。我想我们多半上不了报纸的头版,甚至上报本身都不大可能,但成为那种新闻亦非我们所愿。我们的目标更为深远,从很多方面看也更为恒久。
我必须要说的是,相比眼下美国、英国以及其他国家的许多文学教授们的思想意识,你们这个学会先行了一步。何出此言?因为他们才刚刚开始意识到,英语文学研究(the studyof English literature)应该是研究用英语写成的文学(the study of literature in English);他们意识到有一个全球性的、多国家的、跨文化的视野,因此,将英语文学研究——或者用任何一种语言写作的任何文学的研究——仅仅隔绝在一个国家或一国传统范围内是不明智的,是对思想的禁锢。任何文学研究都可以用来解释某个民族或某种文化的传统,这很自然,但这个传统往往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都有关联。
我想我也能体会到建立这样一个学会该是多么不易。大约12年前,我在美国协助创立了一个新的协会:文学学者和批评家协会,为此大家付出了大量的努力,组织人手,募集资金,奠基开创,经历了幕后工作、争吵、辩论,从分歧到妥协再到达成一致,直至最后的成功。实际上,建立一个组织或协会非常艰难。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的诗名可谓不凡。而且他还是国王的朋友——实际上他还借钱给国王,因为议会拒绝贷款给查理二世,可见德莱顿在宫廷里有他的影响力。他想要建立一个文学学院,一个英格兰式的文学与学识协会,但是他失败了。其实,建立这样一个文学学院的梦想并非只此一例,而且都长期存在,但英国的文学研究院(Academy of Letters)直到很久以后才出现。将英国文学作为研究对象这一观念本身其实落后于研究实践,直到德莱顿和艾迪生(JosephAddison,1672~1719)时期,才形成了将英国文学视为一个整体性实体的观念,不过这样的观念仍未进入校园。
据我所知,英语文学首次出现在学校的正式课程表中供学生选修,并不是在英格兰,也不是在大不列颠,也不是在美国,而是在印度。之所以最早出现于印度,是因为殖民地的英国人以为他们可以借此让次大陆居民对英国文化产生深刻印象。关于这个话题,高莉,薇思
瓦纳珊(Gauri Viswanathan)曾写过一本很有启发性的书,题为《征服的假面:印度的文学研
究和英国统治》(Masks of Conquest:Literary Study and British Rule in India,1989)。的确,
在许多情况下,英国的重要作家最初是在英格兰以外的国家得到首肯,比如约翰.济慈最初
名声大振就是在美国,而不是在大不列颠,部分原因是他的弟弟移居美国。直到1880年,大学的系科中才开始讲授英国文学,而在此之前,英国文学并未被视为值得一教的科目,希腊文和拉丁文这样的古典语文以及其他文学研究才是学术性文学研究的支柱。由于这个原因,直到125年前,英国文学或者英语文学的研习才进入大学的领地。
对我而言,这个科目却充满荣耀,荣耀之一虽显而易见,但我以为多说一句也无妨,即它有十足的多样性。它成分驳杂,达到极致。它的形式是驳杂的,它所包含的政治或文化信息并非单一的,而是有多种不同的声音。有时它好辩而极端,有时反权威。或又保守,涉及到众多不同的观点、不同的风格和不同的时代,以至于任何性情的人都可以与英语文学的某一部分声气相投,而且还会在那些乍看与己无关的事务中发现进一步启迪自我的必要。在这种意义上,姑且可以说,研究任何一种伟大的文学传统都可以拓展一个人的灵魂,都可以调动他所具有的设身处地的想象(imaginativesympathy)的潜能。我相信这一点。
对于今天的学生而言,至少以我个人的经验来看,文学的定义有些过于狭窄,学生们
把文学直接理解为诗歌、戏剧和小说。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文学教育的核心文本就是这些
虚构性作品。可是,我们也都知道,“文学”的所指实际上更为宽泛。文学包括诗歌、戏剧和小说这些虚构性作品,但文学在其最广泛的意义上不啻于对人类经验的全部文字记录,它也包括书信、日志、论说文、文艺批评和评论。事实上,任何性质的文字,只要凭借才思而达到语言和智识交织的较高复杂程度,都可划归在文学范围内,而这就意味着,有大量可被视作文学的东西往往并未成为文学课程的内容。我们称之为文学的东西既反映又批判其所处的社会,对于想要接近它的任何人而言,它都是开放的。有些事想起来总是令人惊讶,比如有些人,像康拉德那样,19、20岁之前连一个英文单词都不认识,竟成为用英语写作的伟大
小说家。
何为文学的功能?我觉得有时我们并没有尽可能直截了当地跟学生们讲清楚文学的各种功能。我这里讲的功能是个复数概念。有一种功能我们总是倾向于忘掉,那就是:文学给人终生的愉悦,尽管对于学习一门语言的学生们来说,他们一开始很难领悟到这一点。这一功能如此明显,却又如此被人忽略。文学是极高审美快感的来源,它也是一种交流,一种传统,一种文化。它是社会批判和评论。它算得上精神之友。济慈说过,他认为诗歌的最佳功能莫过于使思想升华,同时又抚平人类烦忧。同样的意思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讲中也曾表达过,他谈到在苦难和悲剧面前、在遭到贬损时人类精神的坚忍。
不管怎么讲,文学的确是一个朋友,对于被疏离的或感觉挫败的人类心灵而言,它是某种帮手。它还是智识上的论辩,是对历史的理解,是关于人性和公民社会的知识。意大利史学家维柯声称,诗人是公民社会的缔造者。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
在其虚构史传《拉塞勒斯》(Rasselas)中借因列(Imlac)之口说,诗人是人类社会的立法者,这与维柯的话形成有趣的呼应。如果约翰
逊的这句话听起来耳熟,那是因为雪莱后来对这个表述稍加改动,说诗人是人间未获公认的